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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贩卖毒品罪认定中的几个争议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贩卖毒品罪中,贩卖行为的本质是以毒品作为支付手段的对价交易。在为吸毒者代购毒品的场合,代购者即便出于牟利目的,事实上赚取的是介绍费,不宜将代购行为认定为贩卖毒品罪的实行行为。贩卖毒品罪属于行为犯,司法实践宜以毒品是否进入"实际交易状态"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当前,司法实践对于贩卖行为的认定大量采取推定方式,司法机关在处理该类案件时,要特别注意给被告人充分反证的机会。  相似文献   

2.
在步入风险社会后,法益保护前置化、预备行为实行化进入刑法研究范畴,根据风险刑法原理,“贩卖”毒品的行为应该包括“为卖而买”和“出卖”两种方式;在贩卖毒品数量的计算方面,应按照《武汉会议纪要》的规定,将吸毒者购买的毒品数量作为贩卖毒品数量,并允许被告人反证推翻;在犯罪既遂标准方面,以抽象危险犯和目的犯为视角,提出“目的支配下的实际控制说”;代购行为和居间介绍毒品买卖的行为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而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看被告人是否具有牟利的目的,牟利不等于总体上收大于支,而在于是否从中获得物质利益与非物质利益等好处。  相似文献   

3.
毒品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社会秩序,毒品贩卖是毒品流转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也是我国打击毒品犯罪的重点。然而起到毒品贩卖"桥梁"作用的毒品代购行为在刑事立法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司法文件规范上也存在着规范缺失、规范适用混乱等情况。我国应当从区分行为模式、明确主观内容等方面完善有关司法规范,并吸取借鉴域外解决同类毒品犯罪的合理有效的立法规范,尝试加强对毒品需求方的刑法打击,更加有效地从整体上打击毒品犯罪。  相似文献   

4.
目前司法解释将抢劫毒品行为认定为抢劫罪,不如刑法将其独立成罪;司法部门以当地毒品非法交易价格确定抢劫数额,不如根据毒品数量对应不同等级的法定刑;参照抢劫罪加重法定刑等级,多次抢劫毒品行为应当成为升格法定刑的条件。犯罪形态如何,并不影响法定刑升格条件的犯罪次数认定。抢劫毒品多次与毒品数量竞合的,适用处罚较重的情节,抢劫既遂与抢劫未遂的数额不能累计计算,不同毒品种类累计可予依法折算。  相似文献   

5.
吸毒者在运输毒品过程中被查获、受以吸食为目的的购毒者委托为其介绍联络贩毒者、购买毒品人员接受贩毒者通过物流寄递方式交付毒品,是毒品犯罪中新近明确的三种犯罪行为。我国三次《毒品犯罪会议纪要》对上述问题进行了一定的解答。吸毒者在运输毒品过程中被查获与"购买、储存"行为相区别,具有一定合理性,存在改进空间;对居间介绍者受吸毒人员委托购买数量较小毒品的规制上存在不足和缺陷;购买毒品人员接受贩毒者通过物流寄递方式交付毒品分类处理具有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6.
非法持有毒品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包括认识到持有物为毒品;对毒品的数量、持有行为及行为的违法性有所认识;对毒品的种类、纯度等因素不需要认识。对持有行为的认识为确定性认识;对毒品、毒品的数量及行为违法性的认识为可能性认识。在司法实践中,当收集不到充分的证据证明行为人故意的认识内容时,可采取推定的方式予以认定,并允许行为人提出反证,予以推翻。  相似文献   

7.
走私毒品罪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一种比较常见、多发的犯罪,对于走私毒品犯罪进行打击非常必要.这是因为该罪不仅违反了国家对毒品管制的法律、法规,而且违反了国家海关管理法律、法规,在客观上实施了将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因此,其对国家的外贸和毒品管制危害极大.为了有效地打击和惩治该种犯罪,从理论上弄清本罪的概念,从犯罪构成要件上来把握本罪的特征,正确地把握本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犯罪的罪数形态、共犯形态和停止形态,对于司法机关正确地认定本罪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毒品犯罪”不应属于刑法中最严重的罪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毒品滥用的危害与毒品犯罪的危害应当严格区分。毒品最终危害结果发生需经过毒品制造、流通直至消费才得以实现。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属于行为犯,仅发生于毒品生产、流通环节;在因果关系方面,该行为与毒品最终危害结果之间属于间接因果关系。另外,毒品最终危害结果的发生须依赖毒品的吸食,吸食者作为意志自由的人,应当对其行为承担一定责任。这些特点决定了毒品犯罪不应再评价为刑法中最严重罪行。而且,将毒品犯罪理解为最严重罪行,也难以符合罪刑均衡和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明确上述观点,有助于从根本上进一步推动我国死刑制度改革。  相似文献   

9.
毒品犯罪是世界各国严厉打击的重点犯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毒品犯罪中一个重要的个罪,对其进行研究既有理论价值,又有现实意义。从持有毒品行为本身入手,将这种行为与其他相关类似的行为进行比较,从本质上认识持有毒品犯罪的特征、处理方法。探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的居间代买毒品的认定、吸食毒品行为的处理、持有假毒品的认定。  相似文献   

10.
虽然运输毒品罪在我国《刑法》中被规定为与贩卖毒品罪并列的罪名,但事实上,无论是从运输毒品罪的社会危害性,还是从行为的刑法评价上,将其与贩卖毒品行为并列规定都是不恰当的.废止运输毒品罪不仅可以从理论上得到合理地解释,而且从司法实践上,亦能圆满地解决运输毒品行为的法律定性问题,同时保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全面贯彻.取消运输型犯罪罪名的设置,亦可以保障正确定罪量刑的目的.  相似文献   

11.
吸毒行为在我国目前立法中并没有规定为犯罪,但关于该行为应否规定为犯罪的争论时来已久。刑法的本质是刑事立法的根本立足点。对刑法的本质,学界有"法益保护论"与"伦理维护论"之分歧。吸毒行为既没有侵犯法益,也没有在反伦理性上达成共识,故不论采用何种观点,都不宜在当今将吸毒行为认定为犯罪。  相似文献   

12.
药品安全是一项重大的民生问题、发展问题,保障药品安全,刑事惩治不能缺位。通过对2014年至2018年5年间我国药品安全刑事惩治的实证考察发现,目前由于立法层面仍存缺陷瑕疵和司法层面法律适用理念的偏差,我国药品安全犯罪刑事惩治存在缓刑适用比重过高,难以对药品安全犯罪“惩前毖后”;生产、销售劣药和对药品做虚假宣传入刑难等突出问题。未来,应尽快通过修复立法缺陷,夯实药品安全犯罪刑事惩戒根基;磨砺刑事惩治之“齿”,强化对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等路径和方式,增强药品安全犯罪刑事惩治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13.
要把握违法性认识,必须理解什么是违法性。汉语中的"违法性"与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违法性"不同。将大陆法系刑法理论中的"违法性"中的"法"理解为抽象的、概括的法,取决于其刑法理论体系本身的逻辑。在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的逻辑中,证明行为"违法性"的方式与"构成要件该当性"的证明方式是不同的。德日刑法理论中"违法性"所代表的"法益侵害性"和我国刑法中"社会危害性"的意思应该是一致的。不应该将"违法性"混同于刑事违法性和法律认识错误。  相似文献   

14.
我国对侵犯著作权犯罪"营利目的"要件存废问题,大致有取消论和保留论的对立。TRIPS协定中"蓄意"规定不应排除成员采取"营利目的"实施方法,"蓄意商业规模"一般可意味着以营利为目的,故我国侵犯著作权犯罪"营利目的"要件与协定具有符合性。基于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因特网条约"在我国的适用,"传统——网络二分论"应成为"营利目的"要件在我国侵犯著作权犯罪中存废与否的未来走向。  相似文献   

15.
毒品问题是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本文从人权角度出发就毒品犯罪政策中的一个关键性的问题,即吸毒行为及其伴随的有关行为的犯罪化与人权的关系(行为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6.
毒品犯罪所具有的跨国性,使得该犯罪靠一国的局部打击与单一防范难以奏效,从而要求国际刑法在超国家的层面上作出反应。由于各国对毒品犯罪的认识与处罚不同,有必要统一各国毒品犯罪处罚的力度与执行制度以及执行的辅助方法、侦查措施及程序,明确国家在毒品犯罪打击与防范中的义务和联合国对公认的毒品产地进行的直接打击。  相似文献   

17.
购买伪造的身份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是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的需要;根据对向犯理论:向制假者提供身份证信息并要求购买该伪造的身份证的行为不能认定为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的教唆犯或者帮助犯。向制假者购买身份者的行为不是犯罪,而是一般违法行为,但利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从事其他活动触犯刑法的,则应另行处理。  相似文献   

18.
对于贩卖毒品罪既遂标准的把握,司法实务界与刑法理论界一直争论不休。司法人员在面对把握不准的停止形态认定时,倾向于将其认定为犯罪既遂,而有学者认为这与刑法既遂理论相矛盾。关于贩卖毒品罪既遂与未遂间关系,可以适当予以模糊。因为贩卖毒品行为本身具有极强的隐蔽性,而且在法教义学视角,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的区别仅在于违法性程度上的不同。在考虑贩卖毒品罪的量刑问题时,只需在认定其犯罪成立的基础上,对其结果不法予以考量即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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