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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张玉兴 《唐都学刊》2008,24(2):9-13
唐代县丞是县级地方行政机构中重要的佐官,其设置并不是一成不变的,特别是唐后期的设置增废更加频繁.其原因主要有唐代社会及时局的影响,以及县丞自身职掌与主官相冲突等.  相似文献   

2.
在西汉武帝时,刺史职能仅限于监察。然随中央权力之扩张,刺史始在地方寻求更多利益。光武帝后,刺史获得军权和举荐官之权,且无需赴京师考评,监察权侵蚀行政权,表明中央权力的涣散。州牧废置反复,汉代州牧乃上古时期“想象”的地方最高长官,在多种危机集中爆发之际,灵帝通过州牧制度的重塑,希望强化中央政权在地方的正当性与神圣性。然而,这只是一种应急措施,尽管灵帝并未计划将州牧制度变为常规,但由于急逝,州牧的再建产生相反的效果。州牧的建制并未解决问题,反而促成军阀割据局面的形成,说明应该制定更为稳定、可持续的政策来缓解地方与中央政权之间的矛盾,而非依赖临时措施来解决根本问题。  相似文献   

3.
穆渭生 《唐都学刊》2007,23(3):23-28
唐代六胡州所在的“河曲”之地属半农半牧地带,既是多民族错居杂处而交融频繁地域,又是唐朝的边疆战略要地。六胡州的置废变迁,就是唐前期关内道北部乃至整个北方边疆军政形势起伏变化历程之缩影。本文着重从地理环境、畜牧经济、人口数量和地缘战略等方面,考察六胡州设置前后的历史地理背景,力求揭示当时的北疆军政局势与河曲内外的民族关系状态。  相似文献   

4.
《学问》2015,(1)
辽朝释褐进士迁转程式承袭唐、五代制度,迁转路径为朝官与地方官。入职朝官衙署主要集中于枢密院、大理寺、中书省、户部等,出任的官职主要有宰相、枢密使、枢密副使、参知政事、平章事、起居郎、令史、舍人以及学士、知制诰、史馆修撰、监修国史等兼任官职。入职地方者主要有京官留守衙、地方节度使州衙、普通州衙、县衙以及宫衙等衙署,出任的官职主要有留守、副留守、节度使、节度副使、府尹、刺史、县令、州事、推官、(都)部署等。  相似文献   

5.
马金华  钱婧倞 《创新》2014,(4):54-59
文章首先以集权与分权这一矛盾为主线,缕析了近代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博弈过程:清代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从中央高度集权一步步迈向地方独立分权;北洋政府时期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表现为中央财政严重削弱,地方财权恶性膨胀;国民政府时期,通过变化频繁的财政体制改革以强化中央集权,收回地方财权。随后,从保持一定的中央权威、界定政府财权与事权、赋予地方独立税源以及完善财规、建立激励约束监督机制等方面揭示了近代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变迁对当今正确处理中央地方财政关系的启示。  相似文献   

6.
昭义镇是唐代中原型藩镇之一,有其特殊的地理环境和种族文化,这种特殊性使昭义镇在唐中后期至五代初历史发展中起了重要作用。通过对昭义镇特殊地理环境和种族文化的论述和分析,可以揭示昭义镇在唐中后期至五代时在唐中央和地方藩镇关系中,在汴晋两大势力间有重要地位的原因,以及胡汉冲突的种族文化因素对昭义镇的发展和这段时期历史的影响。  相似文献   

7.
毛阳光 《唐都学刊》2006,22(6):13-18
中国的灾害奏报与监察在经历了秦汉魏晋的发展之后,在唐代已经基本成熟,灾情的申报,官员的检覆、监察都已形成了固定的程序,在救灾中得到了执行,并收到一定的效果。但唐代的报灾制度中一直存在着救灾与中央财政控制之间的矛盾,唐政府一直在为提高受灾地方政府应对灾害的主动性和效率而努力。唐代的报灾与灾情监察制度为宋元明清救灾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基础。  相似文献   

8.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一个演进的理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中国经济生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1976年以后才有了本质性的变化。在1949~1976年期间,中央政府由于不同的原因没有可能在其与地方关系的变革上迈出更大步伐,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一直在集权与分权之间徘徊,也正是中央与地方的不稳定关系对国民经济的制约使得从1976年开始的变革成为可能。作者总结了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演进过程,分析了中央与地方关系在不同时期存在的不同问题,特别指出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在经济改革之后随着地方经济的自主发展而产生的新的特征。  相似文献   

9.
本文不仅从财政收支变化,而且更主要地从完善体制的角度来认识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的调整。一、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调整的回顾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我国对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作了若干重大改革,这种改革迄今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80—1984年)的基本特征是行政性分权为主。针对过去统得过多过死的弊端,这一阶段改  相似文献   

10.
张军 《阅江学刊》2013,(5):73-82
魏晋南北朝时期以军府为核心的军事行政体制逐步楔入国家行政体制,军事行政体制侵蚀民政,出现以“军”代“民”的情况。在这一转变过程中,西晋实为关键时期。西晋武帝时期,军府制度先后经过两次重大改革:一是都督制与封王制度相配合;二是罢州郡兵。平吴之后,晋武帝改革的重点在于军政分途,逐步恢复汉代地方制度,即刺史负责监察,民事由郡国守相管理,军事主要由都督负责。西晋后期,政局动荡,地方军权和行政权相互渗透,重新出现军政高度合一的态势,导致都督之权极度扩张,出现了多州都督与郡都督,都督区域的盈缩变化表明了都督本身军政职能与权力的变化。西晋末期,刺史加将军号拥有军权,都督也领刺史而有相当之行政权,拥有军事实力的都督,可以选置刺史、郡太守这一级别的行政官员。都督制度的变化对东晋南朝军制的影响十分深远。  相似文献   

11.
当我们从政治伦理标准的角度出发 ,将目光凝聚到周代的选拔官吏政策上 ,则不难发现 ,其显然受德的影响。德与选拔官吏政策的结合 ,是周代严格宗法制下 ,有效选拔官吏、使之在政治上获得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明古以鉴今 ,对周代受德影响的选拔官吏政策的探讨 ,对现阶段我国政治制度的发展 ,不无裨益。  相似文献   

12.
卫侗墓志记述了河东卫氏中卫侗所属族支自卫进至卫文珩四代的仕宦与家族情况,反映了河东次等门第家族族支在南迁洛阳之后,随着北齐、北周、隋的朝代嬗替,在政治、社会地位等方面变迁,以及族支代表人物在北魏、北齐、北周、隋数朝的仕宦经历。卫侗所属族支是河东卫氏的分支,无法与中央核心阶层发生密切联系。因此,在进入北周、隋之后,家族地位急剧下降,家族成员的仕宦日益艰难。卫侗所属族支的变化反映了北朝末期至隋唐,旧有门阀家族势力的衰落,以及依附中央政权的新家族崛起的社会特点。  相似文献   

13.
刘林魁  普慧 《唐都学刊》2007,23(3):66-70
通道观是周武帝禁断佛道二教后设置的官方机构。该机构位于长安城中,职能为融通三教。其属员称通道观学士,来自儒士和还俗的僧人、道士。其设置目的在于统一思想文化。通道观存在了近十年时间,其间既讲论三教,又编纂道教经目和类书,对三教融合和此后佛、道二教的发展影响极大。  相似文献   

14.
王维卒年王说质疑——与王辉斌同志商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维卒于上元二年(675)七月,已属学界定谳。但王辉斌《王维生卒年陈说质疑》对其提出若干质疑。本文对其所持理由予以逐一反驳,认为王维卒年不误。并对高适刺蜀问题进行简要考辨。  相似文献   

15.
苌弘是春秋时代周王朝的大夫,辅佐几代周王长达57年。88岁的苌弘凭借数十年的忠心和声望,保持与晋国的关系,维持了周王朝的稳定;主持礼乐活动,以德服人,坚守周文化,等到了孔子访学,实现了薪尽火传;知天命不可违,依然抗争,竭尽全力维护周王朝的存续。苌弘的鞠躬尽瘁,碧血丹心,对古代士人精神有独特而持久的影响。  相似文献   

16.
宋娟 《学术交流》2006,(10):163-166
生命意识,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动力。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大体上反映了周代的社会面貌和人民的思想感情”,它艺术地凸现了周人从文化演进中汲取的丰富生命资源,隐喻了他们逐渐走向觉醒、解放、强化的内在生命理路,澄清了周人在这一历史段落中不断滋长的人伦意识。这样的生存体验不仅是原始天命观念、祖先崇拜观念等商周思想意识流变的作用物,而且构成我们从《诗经》透析周人生命意识的思维视点。  相似文献   

17.
胡忆红 《唐都学刊》2011,27(2):82-85
刘蓉是晚清政治史上一位重要人物,其仕宦生涯与当时错综复杂的政治社会背景大有关系。他署理陕西巡抚期间,察吏安民,汰劣黜庸,政绩名声甚好,但由于性格刚直,与官场流俗相忤,先后与陕西按察使张集馨、继任巡抚乔松年发生交恶构怨,又遭到翰林院编修蔡寿祺、内阁侍读学士陈廷经的诬告,最后罢职而去。从中可以看出湘系集团与清廷及其他地方势力的离合关系。  相似文献   

18.
曹正汉 《社会》2014,34(6):52-70
在研究中国国家治理时,同时考虑中央政府关心的效率目标和政权稳定目标的理论有三种,即:周黎安提出的“行政发包制”模型,曹正汉等提出的“中央治官、地方治民”模型以及周雪光提出的“帝国的治理逻辑”。然而,这三种理论关于中央政府的效率目标和政权稳定目标能否兼容存在着明显分歧;此外,这三种理论在分析层面上也存在差别。导致分歧和差别的原因有两个:一个是关于兵民能否分治,三种理论隐含着不同的假定;另一个是关于中央政府着重防范的统治风险的来源,是来自地方分权本身(如地方政府的“各自为政”、“偏离”、“失控”等行为),还是来自被统治的民众(如民众可能的抗议、反对或对抗等行为),三种理论持有不同的观点。  相似文献   

19.
论北周的御正和内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石冬梅 《唐都学刊》2006,22(2):112-115
御正和内史是北周六官制度中重要的官职,其职责主要是起草诏令、参与决策。御正相当于中书监,内史相当于中书令。目前学术界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欠妥。御正和内史的地位在北周有一个演变过程,总的趋势是重要性不断增加。北周六官到后期弊端越来越明显,所以隋文帝刚一即位就将其废除,在西魏旧制的基础上,吸收六官的某些合理化因素,创立了隋朝的官制,原来被合并到六官中的中书省重新独立出来,而沿用六官内史之名称为内史省,其长官则称为内史令,即六官制度中的内史大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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