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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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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大陆法系各国对物权变动模式作出了不同的立法选择,包括以法国为代表的意思主义模式,以德国为代表的物权形式主义模式和以奥地利为代表的债权形式主义模式。我国现行的《物权法》确立了以债权形式主义模式为原则,以意思主义为例外的物权变动模式。中法两国基于不同的保护原则,确立了不同的变动模式。比较两国的变动模式,可以看出我国的模式利于保护交易的安全,法国的模式利于维护交易的便捷。  相似文献   

3.
受传统法教义学研究的局限,中国有关物权变动模式的争议一直难以消解。争议主要集中于单一模式与混合模式、债权形式主义与物权形式主义的立法选择。传统法教义学研究中的政策学与体系论之间存在着难以协调的冲突与矛盾,双方各执一词难以形成物权变动理论的共识。英美法系并无物权的概念,而是以财产权概念代之。英美法基于法经济学研究的微观视角,为全面理解物权变动的相关理论提供了一个视角,为破解既有争议提供了一种研究方法。借助法经济学研究工具,单一模式符合法律供需平衡、法律制度创新的经济学基本规律;形式主义符合成本与收益、安全与效率的经济学基本规律。结合法律思维与经济分析两种路径,物权变动模式以单一模式为较优选择。在单一模式之下,理论上以物权形式主义的单一模式为最优,在中国既有立法情境中则以债权形式主义模式为可行之道。  相似文献   

4.
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既存在着"意思主义"规定,又存在着"债权形式主义"的规定.认为这种交错模式立法选择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均存在缺陷,难以与相应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相协调.建议立法应对两种模式进行权衡采纳其一.  相似文献   

5.
物权变动是物权法的基本问题。本文在对世界各国物权变动的几种立法模式进行简要介绍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作为物权形式主义变动模式基石的物权行为理论的弊端。最后结合我国国情,认为我国物权法不应该承认物权行为,因此在物权变动立法模式上应采取折衷主义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6.
物权变动的实质是权利的交易,物权公示对提高交易安全起着积极的作用,但往往又不利于便捷交易。公示是否应该成为物权变动的构成要件,关键取决于公示所带来的成本与收益的比较,即对交易安全与交易便捷的成本与收益的权衡,以及对公示外部性的考察。从立法的社会收益最大化出发,不动产、动产、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几种主要物权各自的经济社会属性,决定了各自最佳的物权变动模式。  相似文献   

7.
通过详细分析和论证在债权意思主义和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变动模式下解决无权处分而存在的种种问题和不足,来说明利用物权行为理论来驯服这个"精灵"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相似文献   

8.
我国《物权法》中所确立的是以债权形式主义变动模式为背景的区分原则。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区分原则有利于区分债权关系和物权关系,有利于保护善意一方当事人的利益,有利于维护交易秩序,同时也是对法律问题进行分析的工具。  相似文献   

9.
以登记合同成立模式为起点,我国上世纪80年代以来的物权变动模式立法逐步形成了债权形式主义和对抗主义两种模式并存的格局。作为一种与古典绝对物权观对应的模式,债权形式主义不仅割裂了模式构造与现代物权法的权利基础———观念物权之间的内在联系,违背了物权观念和物权变动模式演进的历史规律,也为一物二卖、物权行为理论提供了土壤,未来物权法应当以科学的对抗主义统一物权变动模式。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对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的物权变动采用了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通过对民法上物权变动立法模式的分析及比较法上的考察,中国物权法下船舶物权变动应采取形式主义模式。  相似文献   

11.
对于如何确定民法总则的结构主线,有法律关系、法律行为以及民事权利等立法模式可供选择。从权利关系的逻辑结构和发展顺序、民法总则的体系性和概括性以及权利理念的弘扬等方面考虑,应选择权利作为我国未来民法典总则编的结构主线。  相似文献   

12.
在大陆法系国家中,物权行为的独立性是一个极具争议的问题,对司法实践和民法理论均有巨大影响。物权行为是物权、债权两分下的必然逻辑结果,物权行为因此也必然独立。即使是在所谓的债权意思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下,也难以彻底否认物权行为的存在。我国的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中,也隐含了对物权行为独立性的承认。对物权行为独立性的承认有利于维护私法自治,正确认识物权行为独立性是理顺法律逻辑和解决现实法律问题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3.
以中国民法典制定为背景,探讨了即将出台的中国民法典的立法旨趣,论述了该法典的立法精神和价值追求,提出我们要制定的中国民法典应是一部能够凸显维护人权、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妥善处理法典的安定性和妥当性,兼顾港澳台地区民法学说和判例特点精神的旷世经典之作。  相似文献   

14.
制定中国民法典财产继承编的思考与建议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主要介绍作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继承编的立法设计方案。首先 ,本文阐述了财产继承制度在民事法律规范中的地位和继承法律制度的立法体例。其次 ,本文详细地提出了继承编的“通则”“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和“遗产的处理”方面的具体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5.
我国民法典应当弘扬人的全面发展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法典的制定首先应当以一定的价值为指导,我国民法典应该以弘扬人的全面发展为重要价值理念。考察人的全面发展的历史演进过程,将弘扬人的全面发展纳入我国民法典价值核心具有的I必要性,这种价值在民法中体现在许多方面。弘扬人的全面发展价值应当处理好保障行为自由与对自由的必要限制,实现实质平等与形式平等的统一,充分保障人格权与对人格权合理限制等的各种关系。  相似文献   

16.
论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核心的农地权利模式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现行农村集体土地二元所有权制度是有效率的,我国农村土地权利构建应该在完善二元所有权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新型财产权。财产权的发展和我国农村的实践表明:我国应该建立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核心的农村土地权利体系。  相似文献   

17.
1911年,清政府颁布了《大清民律草案》,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部民法典,它揭开了中国民法近代化的序幕。本文主要对晚清民法改革的背景、《大清民律草案》的主要内容、历史意义及局限性等问题进行一番剖析。  相似文献   

18.
现代物权法的发展趋势及其对我国物权立法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现代物权法的发展趋势可以概括为物权法编制的体系化、物权法本位的社会化、物权理念的价值化和物权种类的现代化四个主要方面。这些发展趋势对于我国物权法的制定和物权制度、规则的设计,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我们应在贯彻坚持权利本位、兼顾社会公益,面向21世纪社会发展的需要、顺应物权法的现代发展趋势,立足本国实际、尊重中国国情这三个基本指导思想的前提下,妥为取舍,制定出适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先进的物权法。  相似文献   

19.
尽管我国《民法典》第110条未明文列举生育权,但其条文内容的开放性为生育权的人格权地位证成提供了制度空间。生育权的正当性源于其自由价值,当下我国生育观念在保留传统家文化的同时,也基本完成对生育自由价值的吸纳。随着生育政策进一步放宽,公法对生育权的合理规制不构成对私法上生育权成立的阻碍。尽管生育行为须男女两性配合完成,但关于是否生育的选择本质上由个人作出,故生育权归属于作为个体的自然人,而非作为整体的夫妻。其中,即使男性在生理上无法孕育子女,但因其妻是否妊娠直接关乎丈夫的家庭规划,所以丈夫也有参与决定是否生育子女的权利,这在人类辅助生殖领域体现得尤为明显,故男性也属于生育权的主体。生育权与身体权、健康权存在本质差异。虽然对生育权的行使往往落脚于对自己身体的支配,但正如婚姻自主权、缔约自由权早已从“行动自由”这一兜底性权利中分化出去一样,生育权也因具有极其独特的内涵与外延,而应与身体权区分开来。生育权与健康权的区别较为明显,前者是自由性人格权益,而后者是物质性人格权,且两者价值追求也截然不同。生育权具有典型公开性,社会认知对于生育自由的重要性早已达成普遍共识;从对现有裁判文书的梳理来看,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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