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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及其配套法规所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与《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一致,应当作出相应修订,以便与《行政处罚法》相统一。适当的罚款可以有效遏制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行为,我国《注册会计师法》应当规定可以对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我国《注册会计师法》的执法级别太高,从提高行政效率和最大限度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角度看,应该将执法权适当下放。现行法律对不予注册、撤销注册、注销注册决定的救济方式不明确,应当明确行政相对人对前述决定不服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2.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蕴含着深刻的环境法治意蕴和深厚的环境法治期许,需要以生态环境法治理念、生态环境政党规范体系、生态环境法律规范体系与生态环境法律实施体系的全面革新作为保障。为完善生态环境法律规范体系,在与其他部门法的关系上,应在整合专门性生态环境法律规范的同时加强环境法与传统部门法的协同;在环境法内部,应确保作为基础的上位环境法律与作为补充的环境行政法规、环境地方性法规和环境规章有机统合。为健全生态环境法律实施体系,在执法上,应强化跨区域联动和跨领域联动,推动环境行政由行政区行政向区域行政、由基于部门的专业化行政向辐射全局的整体性行政迈进;在司法上,应着力建构预防与救济并行的环境司法能动体系,注重不同环境司法制度之间的顺畅衔接与协同增效。  相似文献   

3.
康区食盐主要来源于青藏高原的井盐和湖盐(池盐),川盐、滇盐等内地盐一般流通于康区的汉藏杂居之地。不同地方的盐业资源在康区形成了各自的行销区域。食盐贸易是维持康区内部及其周边族群关系的重要机制和纽带。康区食盐交换对象以粮食为主,茶叶及其他日用杂货为辅,食盐的运销商主要是藏商。康区盐产多被土司或寺庙控制,自由贸易是盐业的常态。自清代开始,部分嘉绒藏区以及中甸、维西等地先后导入内地的引岸制。清末盐井被收归官办后,实行以盐税征收为核心的商人包销制。随着官府对康区盐务管控的加强,毗邻省区之间的盐利之争成了康区盐务的重要症结。特殊的自然、人文和历史形成的传统交换关系,以及多元化的盐务管控,共同造就了康区盐市与盐政鲜明的地域特征。  相似文献   

4.
行政授权是《行政诉讼法》颁布后我国行政法学界广泛使用的一个概念,但现有观点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也无法指导实践,相反已经严重影响了立法、执法和司法。行政授权的本质是行政职权的再分配。行政机关授出自身职权的前提是法律规范的规定,但不能认为行政机关在有法律规范规定的情况下,就可以授出职权,行政授权能否成立还取决于授权法律规范必须合法。一个合法的授权法律规范必须具备三项基本条件,在此基础上才能正确定义行政授权和界定其内涵。  相似文献   

5.
我国食盐业实行实质为政策性垄断的专营制度,即国家对食盐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由盐业行政部门主管食盐生产、分配及监督盐业运行,盐业公司只负责食盐批发。然而,由于现实立法的缺漏和行政权力不当让与,导致盐业公司合法垄断变异,带来权力寻租和食盐安全隐患等弊端。针对盐业公司的违法垄断行为,应进行食盐体制改革,完善食盐立法,以化解这种行为。  相似文献   

6.
我国食盐业实行实质为政策性垄断的专营制度,即国家对食盐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由盐业行政部门主管食盐生产、分配及监督盐业运行,盐业公司只负责食盐批发。然而,由于现实立法的缺漏和行政权力不当让与,导致盐业公司合法垄断变异,带来权力寻租和食盐安全隐患等弊端。针对盐业公司的违法垄断行为,应进行食盐体制改革,完善食盐立法,以化解这种行为。  相似文献   

7.
论法院参照规章判案制度的合理性——兼论司法审查模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现行《行政诉讼法》以及《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法院在对行政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时,可以参照规章或援引规范性文件。从法律逻辑、司法独立的要求以及权力本性的视角审视,“参照”机制存在一定问题,其实施效果也受到质疑。然而司法审查权的赋予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  相似文献   

8.
行政授权是《行政诉讼法》颁布后我国行政法学界广泛使用的一个概念,但现有观点在理论上难以自圆其说,也无法指导实践,相反已经严重影响了立法、执法和司法。行政授权的本质是行政职权的再分配。行政机关授出自身职权的前提是法律规范的规定,但不能认为行政机关在有法律规范规定的情况下,就可以授出职权,行政授权能否成立还取决于授权法律规范必须合法。一个合法的授权法律规范必须具备三项基本条件,在此基础上才能正确定义行政授权和界定其内涵。  相似文献   

9.
行政诉讼法律适用问题是行政审判的核心和关键,涉及到司法权与立法权及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关系问题,某种程度上来说带有司法审查的性质。《立法法》对法律适用规则的明确规定,为人民法院正确处理各种法律法规冲突提供了统一的法定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在修改时完全可以取消现行第52条和53条的规定,而改为直接依据《立法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毋庸再行区分是法律法规还是规章从而决定是"依据"还是"参照",而可以直接根据《立法法》的规定选择合宪合法的法律规范来进行裁判。  相似文献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有史以来第一部“民可以告官”的法律,对于保障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对保障、维护、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改进和提高行政工作,加强廉政建设,实现行政管理法制化,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我国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就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范围。《行政诉讼法》实施前,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原则上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试行)》,该法第3条第2款规定:“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适用本法规定”。但在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上全国尚不统一,随着行政诉讼活动的日趋繁多,就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进行探讨,是十分必要的。  相似文献   

11.
与其他领域相比,涉水法律法规对行政强制行为的设定明显偏少、偏弱,特别是行政强制措施种类更少,只有个别法律法规中设定了“查封冶“扣押冶等行政强制措施,难以适应水执法的现实需要。为此,必须加强水法律法规中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条款的设定,特别是要加强《水法》《防洪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等涉水法律中行政强制条款的设置,赋予水执法机关以更多的行政强制权力。同时,要对法律以下其他法律规范中涉及行政强制行为进行清理,剔除违法的行政强制条款,以确保涉水领域行政强制行为的统一与规范。  相似文献   

12.
盐官是国家盐务的主要执行者。汉武帝之前的盐官设置难以详考,汉武帝后实行盐业专卖,国家在中央、郡县盐场均设有盐官。两汉盐务主管部门历经变迁,汉初为少府,汉武帝到东汉之前职归大司农,东汉属太尉。地方盐务机构以“事”为中心,与县廷并不重合,而是设在盐场或盐场附近;盐官的秩级、吏员配备与县级长吏类似。盐官选任的考量因素包括是否熟悉盐务、是否廉洁;候选者必须遵守“回避”原则,即本县盐官不能用本郡本县人。汉代盐官的职掌在不同时段略有区别,汉初主要负责征收盐税,汉武帝到新莽时组织官营、防范盐业私营、储存食盐等。东汉既要负责部分地区盐业的国营,又要监管私营者生产,对私营、商销者课税。盐官在汉代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3.
从逻辑上讲,《行政诉讼法》有些条文值得商榷。由于法律、法规不是授权的主体,因此该法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提法,应改为“法律。法规规定的组织”。行政机关委托的对象不应仅限于组织,而可以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该法有关当事人补充证据的规定并不科学,有关直接起诉案件与复议前置案件诉讼时效的规定也不一致,而有关诉讼不停止执行的规定则自相矛盾,这些都应作相应修订。  相似文献   

14.
为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得到有效规范,可借鉴西方国家的判例制度,赋予我国一定级别的行政机关发布具有典型意义的行政指导案例,对法无明文规定、规定不明,或规定了较大裁量幅度,或具体行政行为易产生差异的案件,省级或以上的行政机关有权发布具有指导性质的行政案例,并赋予行政指导案例相应的法律效力,其他行政机关在处理类似情形时,应比照行政指导案例进行执法。这有利于统一执法标准,规范裁量权的行使.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做到同案同处理.以实现法律的公平公正。  相似文献   

15.
电磁环境保护是保障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的重要制度,在中国具备良好的法律基础和执法机制.然而,随着无线电干扰活动的实践发展和民航领域航行新技术的应用,现行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制度需要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在立法层面,《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应当以列举的方式明确禁止在机场及附近区域放飞无人机和使用无线电信号干扰设备,将电磁环境保护对象由"民用航空无线电专用频率"扩大修订为"民用航空无线电相关频率".在执法层面,应当充分保障民航有关部门对联合执法机制的介入程度,由无线电管理部门贯彻实施《无线电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航空器等公共安全相关频率的严格保护,不将责令改正作为行政罚款的前置程序,对非法无线电干扰设备的全链条活动处以高额罚款,以最大限度地保护民用机场电磁环境安全.  相似文献   

16.
《行政强制法》关于行政执行罚的规定有较多模糊之处,理论界与实务界的理解也存在较大的偏差。为规范行政执行罚的实施,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对行政执行罚制度予以完善。在行政执行罚的依据上,要明确《行政强制法》第45条第1款并非普遍、直接授权条款,行政机关采用行政执行罚手段必须另有法律依据。在行政执行罚的设定上,行政执行罚只能由法律设定,其他规范性文件无权设定。在行政执行罚决定的作出时间和方式上,加处罚款决定不能和罚款决定同时一并作出,只能在罚款决定作出之后另行单独作出。在行政执行罚的实施程序上,行政执行罚决定作出之前必须践行催告程序。在行政执行罚的使用顺位上,行政执行罚的优先使用须以该手段在个案中有助于达成执行目的,且法律上没有相反规定为条件。  相似文献   

17.
2012年最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在诸多制度构建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但是关于行政赔偿制度采用的归责原则仍有争议,对行政赔偿程序的规定仍存在不明确处,导致实践中行政赔偿漏洞百出。完善行政赔偿制度,应从以下问题入手:明确行政赔偿法律规定中“违法”的本意,并以过错责任原则替代违法责任原则,修正行政赔偿程序规定,包括行政赔偿程序的启动、行政赔偿决定的效力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18.
中国加入WTO后,行政机关必须接受被司法审查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适时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行政诉讼证据规定了明确的要求。作为具有行政职权的事业单位,中国证监会必须在日常的监管和执法工作中贯穿行政证据规定的要求,建立案卷的意识,建立留痕的意识,让整个行政过程都用文字以及其他可以再现的合法方式固定下来,保证可以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以便适应新时期证券监管工作的需要。  相似文献   

19.
对违法具体行政行为的检察监督,应当是指检察机关为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依法对行政机关、其他行政公务组织及其公务人员实施的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具体行政行为所进行的法律监督。当前,检察机关对违法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还存在诸多现实困境,以《行政诉讼法》修改为契机,拓展监督路径,是新时期加强检察工作的需要。  相似文献   

20.
发达地区的实践证明,区域一体化的战略难以消除行政壁垒,欠发达地区应该更新思路,通过区域协同发展战略实现区域整体竞争力的跃迁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开放条件下通过区域协同实现要素跨行政区域的自由流动以降低交易成本并实现整体效应,是中国构建统一、无缝的国内大市场的必由之路。但受诸多因素影响,跨行政区划的区域协同发展还面临诸多困境。通过对国家级示范区——武陵山龙山来凤经济协作示范区的在大量调研探讨民族贫困地区实现区域协同发展的困境及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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