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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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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围绕着是否应当规定以及应当如何规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无论在学术理论界,还是在实际工作部门,长期以来一直有着很大的争论.这一争论涉及到多方面的问题:现有的省级法规关于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的规定是否具有法律上的意义;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规定高于村委会选民的资格条件,特别是从消极的否定的方面规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限制性资格条件,是否违反村委会组织法和宪法,是否与我国选举的基本原则相矛盾,是否违反民主和村民自治的原则;应当如何规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等等.  相似文献   

2.
李树红 《理论界》2006,(7):99-100
围绕着是否可以对村委会成员候选人规定高于村委会选举一般选民的资格条件,无论是在学术理论界,还是在实际工作部门,长期以来一直有着很大的争论。针对上面的问题,本文作者就村民选举行为与选举权、自治权之间的关系作以分析,并期望通过此分析,能对解决农村基层自治中的一些问题有所帮助。  相似文献   

3.
在当代,选举制度是代议民主最基本的要素。在我国,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是通过民主选举而产生的。在人大代表选举制度中,有选举权的普遍性、选举权平等、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或秘密投票)等原则。选民登记、选区划分、代表名额、代表候选人的提出与确定、预选、代表候选人的宣传介绍、投票选举、选举结果的确定、对代表的监督和补选等都是这些原则的展开和体现。同时,可将这些原则作为标准来观照现实的选举制度。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的发展,选举法也必须与时俱进。  相似文献   

4.
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是否需要对候选人资格条件附加额外规定、是否需要对委托投票进行规制是两个具有争议性的问题.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一对完整的政治权利,选举的价值偏好不应该由政府规制,而是应该经过多数选民的投票结果来体现,选举中除了遵循国际通行的"必要的规制"外,不必对候选人资格条件附加额外限定.委托投票不是无关紧要的小问题,而是关系到政治信任、选举质量和民主习惯的重要程序性问题,因此,必须对委托投票进行统一、严格、明确的规制.  相似文献   

5.
1.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切实搞好村级民主选举。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直接选举,是村民委员会的最大特色,是当代中国发展直接民主的伟大实验和基础建设。全面推进村级民主选举,就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由村民按期直接选举村委会,真正把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领导班子。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规范选举程序和选举制度,  相似文献   

6.
多次犯属于行政犯,是行为人实施违反行政法规范之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后,又再次实施违反行政法规范之行为,而被刑法规定为犯罪的行为形态。现行多次犯立法存在处罚范围规定过于随意、入罪条件规定过于混乱、规定不成体系及立法定位有缺陷等问题。从未来发展的角度,应当设置多次犯立法一般性的指导,原则上将2年实施同一行政违法行为受过2次行政处罚后又实施该违法行为的形态认定为多次犯。为贯彻特定犯罪刑事政策的需要,可对2年2次以明文规定的方式予以突破;多次犯立法的优化在行为模式方面应坚持"立法定性,司法定量"的原则,在法律后果方面要完善行政处罚与刑罚的折抵制度;多次犯立法应采取独立于刑法典的轻罪法或违反秩序法形式。  相似文献   

7.
对企业刑事合规法律效果的讨论不能脱离刑事实定法的规定。在实体法层面,企业事前的刑事合规可以通过阻却对单位犯罪意志的认定否定单位犯罪的成立。企业事后的刑事合规虽不能阻却单位犯罪的成立,但可以作为反映行为人预防必要性降低的酌定从宽量刑情节。且在“双罚制”的背景下,这一从宽量刑情节理应能够惠及单位和单位中的自然人。在程序法层面,当企业事前的刑事合规阻却了单位犯罪的成立,单位成员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理应被作为自然人犯罪加以追诉。企业事后的刑事合规在不同的诉讼阶段具有不同的效果。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其不能直接导致案件的撤销;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除符合酌定不起诉条件的案件可以不起诉外,对其他案件必须提起公诉;在法院审判阶段,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从轻、减轻甚至免予刑事处罚的裁判,但不能作出无罪裁判。  相似文献   

8.
单位犯罪,是近年来刑法理论界以及司法实务界关注的一个焦点,也是此次刑法修订的一个重要内容。从世界范围的刑事立法来看,在历史上,大陆法系国家以不处罚单位犯罪为原则,以处罚单位犯罪为例外;英美法系国家则较为普遍地以处罚单位犯罪为原则,以不处罚单位犯罪为例外。我国在建国后的较长时间内,在经济体制上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在此背景下,理论界始终否认单位犯罪的存在及设定必要,法律中也一直没有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与确立,作为市场经济活动主体的各种类型的单位,在自身利益驱…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中没有关于聚众犯罪的统一规定,导致<刑法>分则的相关规定界限模糊,刑事司法解释对聚众犯罪定罪处罚的规定存在缺陷,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聚众犯罪存在困难.为使我国有关聚众犯罪的法律规定更加规范和科学,应当在<刑法>中明确聚众犯罪的概念,统一聚众犯罪的行为方式,统一规定暴力聚众犯罪的转化犯,结合不同的犯罪情节协调聚众犯罪的法定刑,扩大聚众犯罪的罪名范围等.  相似文献   

10.
我国《刑法》第3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二款也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上述法律规定说明,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刑事案件,一是人民检察院可以不起诉;二是可以免予刑事处罚c但笔者认为,这些规定并不能真正实现刑法惩罚犯罪的立法目的,有必要进行深入的探讨,使之逐步…  相似文献   

11.
选举委员会人员组成应当体现民主性,但若要求其完全通过选举产生,就既不符合法理,也无现实可操作性。选举委员会与人大对民主的类型和程度的要求有别,前者需要参与民主,后者基于选举民主。选举委员会的性质和职责,决定了其所体现的民主只能是参与民主而不是选举民主。对选举委员会而言,独立性和中立性是其所追求的首要价值。我国《选举法》应当明确规定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应保持一定比例的普通选民,地方性法规中应当细化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条件和产生程序,可以借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关于村民选举委员会由各方推选产生的规定,将农村基层民主运行方式推及到人大代表直接选举中。  相似文献   

12.
彭俊 《社会科学家》2006,(Z1):89-90
新刑法增设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节,这无疑是我国刑法史上一件大事,开创了我国环境保护的新局面,加强了对犯罪的惩罚力度,标志着我国环境刑事立法正在逐步走向完善.经过几年的司法实践,刑法中关于环境污染犯罪的规定日益显现出其不足和缺陷.因此,应统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内容的标准;统一法定刑的标准;增加资格刑的处罚,以协调和加大对污染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渊源、发展及意义罪刑法定主义最早发源于英国1215年大宪章,到公元17、18世纪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著作中得到了系统、全面的阐述,形成一种思想潮流。其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者不为罪”和“法无明文规定者不处罚”。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罪刑法定这一思想由学说上升为法律,规定在1789年法国的《人权宣言》当中,该宣言第8条规定;“法律只应规定确实需要和显然不可少的刑罚,而且除非根据在犯罪前已制定和公布的且系依法施行的法律,不得处罚任何人。”在《人权宣言》这一纲领性条文的指导下,堪称…  相似文献   

14.
完善诉讼制度 加强人权保障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旨在完善诉讼制度、强化人权保护的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对《刑事诉讼法》的修正,通过规定在刑事诉讼中定罪权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有罪以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法律上确定其已构成犯罪,废除了免予起诉,确定了未经人民法院审判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的制度;通过明确辩护人的资格及限制条件,将辩护人介入诉讼的时间提前,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的时间提前,赋于辩护人较为充分的诉讼权利,健全了辩护制度;通过适当降低逮捕的条件,调整拘留的主体、对象和条件,完善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有关内容,废除了收容审查,完善了强制措施制度;通过赋予被害人申请回避和委托代理人的权利,控告、起诉、申请抗诉等权利,拒绝权,被告知权、财产返还请求权,提高了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加强了对被害人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15.
论牵连犯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牵连犯是罪数形态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刑法总则对此虽无明确规定,但在刑法分则中,对一些有牵连关系的犯罪规定了各种不同的处罚原则。对于法律没有规定的具有牵连关系的犯罪如何处理,近来在学术界讨论日趋热烈。同时也成为困扰司法实践的一个重要问题。作者认为,对于牵连犯简单的否定或者只是归于“法律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没有规定的从一重处”的做法皆不可取。应当明确牵连犯的范围,根据罪刑相适应的原则确定科学的处罚原则。牵连犯是指为了一个最终的犯罪目的,而其方法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牵连犯的牵连关系实质上就是方法行为与本罪行为之间牵连关系,对其认定应采主客观相统一的观点。在处罚原则上应以罪刑相适应为指导,对刑法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刑法没有规定的采用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6.
张勋复辟被平定后,民国恢复,第二届国会选举工作开始.鉴于蒙藏等民族地区的重要性和特殊性,民国政府沿用第一届国会的方式,从选举方法、选举名额、选举资格限制等诸方面对该地区选举工作进行法律变通.系统研究这些法律变通规定的制定背景、内容及变通原因,对于深刻认识民族地区参加国家代议机构情况、建构和谐统一的多民族现代法治中国具有重要的史鉴意义.  相似文献   

17.
刑法意义上的职务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时做出的行为,行为在形式上符合某些犯罪客观构成要件,而实质上是一种排除犯罪性的行为。职务行为从属于依法令行为;考虑职权性特点,它是以优越利益说为理论依据;职务行为的认定必须从实体、形式、主体、主观、客观几个要件综合来认定,才能对于刑事司法实践有可操作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8.
有组织犯罪作为法学界的一个热点问题,其内涵应做如此界定:有组织犯罪是指三人以上基于共同犯罪目的而组成的、具有持久性、稳定性和系统性的犯罪组织,为追求宏观、长远和不确定性目标而多次共同实施犯罪行为的一种共同犯罪的形式。基于有组织犯罪的特性,在认定犯罪组织成员的刑事责任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遵守罪刑法定原则;二,加强对积极参加者的罪数形态的认定;三,加强对脱离或事后加入犯罪组织的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的认定;四加强对免责情形的认定。在完善刑事立法的同时,应注重发挥刑事政策对刑法的导向和调节功能,以便加大对有组织犯罪的打击力度。  相似文献   

19.
《江西社会科学》2018,(11):201-208
受过行政处罚作为被拟制的犯罪不法行为类型,《刑法》中涉及四个罪名,但司法解释对"受过行政处罚"作为入罪条件予以了扩张,拟制入罪约30个罪名。"受过行政处罚"作为入罪类型的司法扩张表现为标准的不统一、地位的不对等、罪量影响的不规则、刑罚质与量调节的不一致、主客观因素的混同等。其主要原因在于对刑法典尊重的缺乏、科层制行政思维惯性和司法解释权过度扩张。在司法谦抑理念下,有必要对其予以限缩:作为入罪条件的司法拟制及自然犯中"受过行政处罚"作为构成要件要素应当禁止;主观要素认定之推定以"明知"为限;加大从重处罚或限制加重处罚的适用力度;加大限制性或禁止性从宽处罚的适用力度。  相似文献   

20.
法人犯罪是指在法人意志支配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或其他法人成员,为了法人利益,以法人名义实施的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它具有整体性、组织性、隐蔽性和高度损害性等特点。目前我国法人犯罪的主要形式有法人行贿、受贿,法人走私,法人偷漏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对法人犯罪的刑罚处罚制度有“代罚制”与“两罚制”之分。惩治和预防法人犯罪要认真执行“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方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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