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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杜永彬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1990,(3)
德格土司是康区历史悠久、势力较大、影响深远的土司,其辖区作为藏族文化的中心之一早就引起了世人的注日。藏族史诗《格萨尔王传》中有关于岭国的描述,据专家们考证,岭国的活动区域就在德格土司辖区境内。由出生于德格土司辖区邓柯的大校译师慈成仁钦(1697——1774)编撰的德格版大藏经的《丹珠尔》中,较为详细地记述了德格土司家族的形成发展史,包括所属之种姓、所出的高僧、名人事迹、历代世系等,尤详土司丹巴泽仁的历史,(详见1985年西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藏文版《德格丹珠尔目录》第292——295);由强巴·贡噶坚赞编撰,1828年成书的藏文木刻版《德格土司传》,详细地记载了历代德格土司的世系及德格家族的发展史,这两种文献是研究德格土司的珍贵史料。 相似文献
2.
蔡丹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23,(3):147-152
清末诗人石德芬的竹枝词《叠克杂咏二十四首》,是清末咏藏竹枝词的代表作,多层面、多角度地反映了清末德格地区的社会生活全貌。本文通过对其中记录德格土司争袭内乱的纪事诗和呈现德格民俗事象的民事诗两类诗作的细致考察,发掘其补史、补志之功,以及诗中蕴含的近代文人的藏地认知和对边疆民族文化的传播,为全面了解、深入研究德格提供了新的文献资料,也进一步推动了古代咏藏诗在新时代的研究。 相似文献
3.
何文海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14,(6):67-71
闻名海内外的德格印经院拥有非常丰富的文化遗产,但是现有的研究中,鲜见从文化遗产保护的视角对其进行的论述。本文把德格印经院与更庆寺、原德格土司新官寨等原有历史空间的组成部分结合起来,并将它们置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当代语境中进行考察,以期对其当前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带来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4.
李良品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3(3):106-112
土司制度是元明及清前期封建王朝对我国西南、西北等少数民族地区实施的一种管理制度,是从历代“羁縻政策”发展而来。历史时期重庆民族地区土司主要包括石砫马氏土司,酉阳冉氏土司,秀山平茶、邑梅、石耶和地坝四个杨氏土司。重庆土司制度包括职衔制度、承袭制度、升迁制度、惩罚制度、贡赋制度、土兵制度和教育制度等七个方面的内容。探讨历史时期重庆民族地区土司制度,有助于专家学者们更加深入地研究我国元明清时期的土司制度。 相似文献
5.
科举制度、土司制度是中国历史上两类不同性质的政治制度,一类是中央王朝依据汉族地区固有文教系统推行的官吏选拔制度,一类是元明清时期按照边疆民族地区特殊礼俗实行的民族制度,规定土司为朝廷命官,按照法律承袭,代理国家对当地实施统治。然明清时期,随着朝廷在土司地区经营的深入,规定土司子弟悉数入学,使得土司官族积极向学,参加科举,中试后或进入流官体系或承袭土司,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土司制度与科举制度的软性整合,强化了土司地区的国家认同,对于地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文化交流发挥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6.
叶小琴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12,33(4)
嘉绒藏族是藏族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分布在今四川省阿坝、甘孜地区,明清以来先后形成了一些大小不等的嘉绒土司.学术界对嘉绒藏族的研究发端于20世纪三四十年代,在诸多方面譬如土司辖区内各项制度、土司与各方关系、有关嘉绒土司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以及土司祖源、分布、官寨、碑铭等的研究,均取得了不少有益成果.但就目前而言,嘉绒土司在研究范围的拓展、研究资料的深掘、研究方法的丰富以及范式的创新等方面仍有较大空间. 相似文献
7.
土司制是元明清三代管理少数民族地区的一项重要措施,但由于《明史·土司传》未收甘青地区的土司,导致一些学者误认为甘青地区元、明时尚没有土司,这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作者认为元、明、清三代甘青地区不仅有数以百计的土司,前后相承,衔接清楚,有自身形成的条件和特点,而且其建制多有创意。 相似文献
8.
历史上,活跃于甘青河、湟、洮、岷地区的大小土司,世袭罔替,雄踞一方,曾经对这些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以至民族变迁,发生过重大影响。但是,作为这种特殊的政治体制的土司制,在甘青地区的形成发展历史,至今尚乏探讨研究;而旧说纷纭,又多可訾议。故不揣谫陋,循流溯源,对甘青土司制的形成,作一初步考察,尚乞识者不吝指正。一清人记载甘青土司的著作,多将土司世系追记到元明之际,这大体是沿用各土司家谱、宗谱一类的谱系记录,承袭世系一般是可靠的,至今,仍为我们保留了珍贵的历史资料。但这样以来,无形中造成了一种印象:即甘青土司皆受封于明代,故甘青土司制亦始于明代。至今,论者多以此为是。可是,这一论点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作为有明一代正史的《明史》之《土司传》,并未著录甘青地区。《明史》体例严整,素称完善。其《土司传》是创新例而立,为二十四史中仅有。《土司传序》开首便言: 相似文献
9.
本文针对当前德格地区藏传佛教发展现状和特点 ,从宗教哲学、宗教社会学的视角分析了藏传佛教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正负面作用。提出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强对藏传佛教事务的管理、壮大爱国宗教力量、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正确认识和处理德格地区乃至整个藏区宗教问题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0.
我国封建王朝在民族地区設置土司制度一事,在历史上对少数民族社会的发展有很密切的关系,因此,研究土司的設置和土司称謂的演变,对我国少数民族历史的研究,是一个必要的課題。但关于土司的称謂这一問題,至今还是众說紛紜,本文拟就这一問題作一些考释。江应樑先生于1958年出版了《明代云南境內的土官与土司》一书,书中将土官、土司当作两类职称而加以区別,可以說是开土官土司两类說之始。該书在論及土官、土司的区別原因时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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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王朝对处于汉藏边缘的四川龙州土司集团的社会控制是中央王朝成功治理土司的一个典型范式。终明一代,龙州土司集团和明王朝基本上保持了一种和谐的政治关系:一方面对于四川龙州土司集团而言取得了国家认同,并为维护明王朝的统治也做出了杰出的历史贡献;另一方面明王朝在龙州地区推行土司制度,完善龙州地区的土司统治网络,最后通过改土归流融入封建官僚体系,实现了封建政权对该地区的社会控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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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土司制度自明初开始至1931年明令废止,在土族地区存在了560余年,今天考察土族地区土司制度时,对其长期存在的原因应给予重视。笔者拟就这一问题做一初步探讨。 (一)土司制度作为一种上层建筑,较长久地适应了土族地区的社会生产力。 一种政治制度的可容性,决定于它对社会的发展是促进还是阻滞,是推动社会经济,还是成为它的桎梏。土族地区土司制度经历了一个形成、发展、衰落的过程,在它的形成、发展阶段,曾对该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起过促进作用。这就是这一地区土司制度长期存在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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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武定彝族那氏土司概述──兼评《清代武定彝族那氏土司档案史料校编》黄修义云南武定彝族土司制,是彝族地区两种土司制类型之一的乌蒙地区封建领主土司制的典型代表。[1]其土司是宋代罗婺部酋长的后裔,元明时为凤氏,势力强大,明隆庆元年(1567年)实行“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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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土司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普选 《西藏民族学院学报》2005,26(3):40-44,107
土司制度是我国在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一种特殊地方行政体制。明清时期青海地区的土族、撒拉族中也实行了土司制度。本文从土族、撒拉族所处的历史背景、民族属性、地理环境条件、生产方式等方面,分析了土司产生的原因。认为土司制度是明清中央政权在这一地区实行的符合民族特点的地方行政体制,对稳定边疆地区的局势、调和民族关系、维护明清的封建统治,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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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边疆土司制度的终结述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云南边疆土司制度的终结述论王文成元代以来.中央王朝相继在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封委了一批土司.确立了土司制度。在明清之际西南地区大规模的改土归流高潮中,山于这一地区大多属于“江外”“宜土不宜流”的地区,土司制度完整地保留了厂来。近代以来。清政府和民国政府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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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们历史上的明清时代,为了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控制,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制定了土司制度,同样,在甘、青一带少数民族地区也实行了这一制度,其中以土族地区十六家土司势力最大。从土司制度的形成(明初)到废除(1931年)约五百多年间,这些土族土司多能协助中央,调和民族关系,成为封建政府在西北边陲的得力助手。他们“与民错杂而居,联营结社”,与各族团结融合,携手本地建设,“绝不类蜀、黔诸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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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广西土司制度是广西土司制度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明王朝在广西少数民族地区大力推行土司制度的同时,又实行“土流并设”、“流官辅佐”,限制和削弱土官权力,并开始逐步进行改土归流。明代是广西土司制度的全盛时期,又是广西开始进行改土归流的时期。弄清明代广西土司制度发展及改土归流的特点,对于了解广西土司制度及广西社会的发展历史,都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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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土族地区土司制度述略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土司制度是元、明、清封建王朝对中国西南和西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实行的统治制度。在这种制度下,由中央政府册封各族首领世袭官职,充当地方政权机构长官。土族为青海所特有之民族,据有关史料记载,青海地区共有土司十九家,其中土族地区十四家,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关于这一地区土司制度的系统阐述,论者殊少。本文拟就此作初步的阐述,以期抛砖引玉。一元朝以前,历代中央王朝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拢络统治,大都采用怀柔、和亲、羁縻等政策。到元代始设土司制度,委任少数民族为首领,管理其民。明太祖朱元璋立国后,仿效汉武帝“开拓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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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清以来,河湟地区的土司制度日渐衰落,除了中央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削弱土司的政策以外,河湟地区基层社会组织的变迁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不容忽视,并对藏族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主要表现在:河湟地区基层社会组织的变迁使藏族社会的土司制度受到致命打击,实已形同虚设;为河湟地区藏族的交往铲除了藩篱,不同文化间的相互渗透进一步使国家权力与地方基层社区得以整合;抑制了藏传佛教在河湟地区的扩张与发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