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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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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法“欠薪入刑”无疑是对恶意欠薪者的有力震慑和打击,但因缺乏具体操作的规定,严重影响了法律的适用,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该《解释》使“恶意欠薪”入刑有了具体“操作规程”。  相似文献   

2.
《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实施后,欠薪将可能被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追究刑事责任。但在执行过程中,有些问题仍值得进一步探讨和研究,如罪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不能准确、无歧义地概括出该犯罪行为的主要特征,不符合确定罪名的"合法、准确"原则;对自然人能否成为犯罪的主体未作出明确;未对"逃匿"情形进行具体解释;将"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设为构成要件,忽略了震慑欠薪、保障权益的基本立足点;未对"责令支付"行为作出明确界定等。  相似文献   

3.
刑法是治理欠薪的重器。少数企业和个人怀着侥幸的心理,以身试法,拖欠农民工工资。各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严厉打击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了一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警示有欠薪想法的企业和个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十大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典型案例。  相似文献   

4.
劳动者应当得到劳动报酬,欠薪对劳动者是不公正的,但欠薪是市场经济存在的现象。从雇主的角度观察欠薪有侵占型和风险型两类,侵占型欠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故意行为,风险型欠薪是雇主主观愿意支付但客观上不能的状态。欠薪的相关方有政府、雇主和劳动者,合理划分三方责任是有效治理欠薪的前提。政府在欠薪问题的责任是:建立和维护工资支付秩序,解决因欠薪而导致劳动者的生活或生存保障问题;明确雇主的法律责任,拒不支付的可能构成犯罪;劳动者是欠薪的受害方,但劳动者有权利和责任依法维权,如果欠薪达到犯罪的程度,劳动者还在为雇主工作,或者劳动者较长时间坚守风险型欠薪,都是应当承担责任的。  相似文献   

5.
近期,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宣判了一起恶意欠薪逃匿案件,这是自去年"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罪"入刑后,该区首例判决的以"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罪"罪名追责的案件。2011年底,新都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举报称,新都鸿申门厂法人代表蒋明(化名)恶意拖欠4名工人工资共计70998元。对此,区人社局迅速展开立案调查,认定蒋明有支付能力而欠薪逃匿,遂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区检察院公诉、区法院审  相似文献   

6.
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自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为帮助广大司法人员和社会公众正确理解《解释》精神和内容,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就相关问题作了解读。《解释》的起草背景和经过一段时期以来,部分地方用工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现象比较突出,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成为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的主要受害者。《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后,  相似文献   

7.
社会经济新常态下劳动关系面临新一轮的调整,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成为当前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具有维护社会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但限于制度设计存在障碍、行刑衔接尚不完善等原因,本罪的法律适用与各界预期仍有差距。本文结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案件查处中凸显出来的重点、难点问题,初步探析本罪查处衔接工作的现状及其原因,并从明晰法律适用提高司法可操作性和加强机制建设完善行刑衔接两方面,提出进一步推进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建议,旨在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供有益参考。  相似文献   

8.
<正>2011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之后,国家、省、市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及人社等部门相继单独或联合出台有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指导意见、意见、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具体含义、认定标准、定罪量刑标准、规范移送案件衔接工作等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公安机关正确查处、规范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  相似文献   

9.
正人社部发〔2014〕10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3号)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  相似文献   

10.
微评     
正愿"讨薪"不再成难题岁末年初,在新闻里扎堆出现的一个话题,必然是外来务工者的"讨薪难"。今年也不例外。讨薪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欠薪易。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通过,恶意欠薪入罪引来一片喝彩,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可减免刑责为企业主提供了太多空间。同时,曾有报告显示,外来务工者讨薪1000元的维权成本需要有920元的各种花费和11-21天时间,性价比极低让一些人直接放弃追究。加之外来务工者在社会资源上的弱势很难造成大的社会影响,资方欠薪的违法成本低,外来务工者讨薪成本高,让欠薪更有恃无恐。对于讨薪难问题,官方和民间都不乏努力,却效果不佳。官方多为"运动式清欠",例如,2003年时任总理的温家宝替  相似文献   

11.
《中国劳动》2012,(3):63-64
人社部发〔20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加大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行政执法机关  相似文献   

12.
一直以来,人们都习惯于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主体局限于用人单位,并不知道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乃至包工头、招募人等也在其列。甚至这些人在被追究刑事责任之后,也自我觉得冤枉,其实不然。  相似文献   

13.
为推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等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提高基层办理欠薪案件的能力,指导帮助基层尽快办结春节前积压的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今年3月中下旬,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按照省人社厅的安排,派出3个工作组,分赴广元、广安、达州、巴中、乐山、眉山等6市开展帮助和督导工作。  相似文献   

14.
姚闻 《劳动世界》2016,(1):10-11
日前,人社部公布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与司法机关联动,严厉惩处欠薪违法犯罪的责任人员. 1.上海诚臣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2015年5月26日,上海市闵行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举报,称上海诚臣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拖欠职工工资.经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乔建文,以劳务派遣形式向某公司派遣了146名职工,并收取了相关费用.该公司拖欠146名劳务派遣工工资37.76万元.  相似文献   

15.
成果播报     
泸州:积极行动,狠抓农民工工资专项督查 2017 年,泸州市人社局不断夯实筑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基础,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在加强预测监测和预警预报机制方面,准确掌握不稳定因素和苗头性问题,及早发现拖欠行为,及时化解矛盾问题;督促各区、县制定全年工程建筑领域日常巡查计划表,对在建工程项目建立巡查台账;加强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合作,深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做到边检查、边督促、边整改,将预防欠薪抓早抓实.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160 余家用人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 工程建设项目),涉及农民工9865 人;向7 家建筑施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为330 余名农民工追回工资690 余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3 件.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阆中市人社局扎实把牢六大关口,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着实抓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移送,全力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一是把牢政策机制关口.市委、市政府相继制订了《关于认真做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和《欠薪整治工作方案》,健全完善企业欠薪预防监控机制.每年秋季开学、春节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并全程参加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重点部署农民工工资欠薪治理工作,协调组织信访、公安、住建、国土等部门在市群工部群众接待中心实行集中联合办案,营造良好的维权维稳环境.二是把牢对外宣传关口.入驻电视台《法在身边》栏目,制作农民工欠薪治理宣传片,通过电视、报刊、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并依法将查处的典型案例公开曝光.三是把牢联动衔接关口.  相似文献   

17.
2015年9月30日,阿坝州马尔康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李秀英、曾朝永等18名农民工投诉,称个体工商户法人陈荣拖欠工资20余万元.大队工作人员向投诉人员了解详情后,多次与陈荣联系未果.通过调查取证,2015年12月1日,按照法定程序以陈荣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将案件移送至马尔康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立案侦查,并将陈荣列为网上追逃对象.2017年4月12日,在外地的陈荣终于被抓捕归案.4月18日,在马尔康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监督下,陈荣家属筹集资金,兑现农民工工资22.8万元,在州内实现了"两法衔接"追讨欠薪零突破,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农民工是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劳动报酬,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农民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人社部门始终践行“监察执法为人民”的理念,提升根治欠薪源头治理力度,对恶意欠薪行为“出重拳”,广泛宣传维权,全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2016年至2021年,全省共查办欠薪案件2.9万件,为农民工追发工资等待遇49亿元,全省欠薪案件数、涉及人数和金额比2016年分别下降96%、94%、92%,并在2020年度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中升级晋位,位列全国第九,首次进入A级;2021年12月,省人社厅劳动保障监察局被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授予“全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相似文献   

19.
部门协调联动,建立工资支付监管体系宜宾市从2009年起建立了以行业主管部门为主体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体系,市政府出台文件明确规定"用工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监督管理按照管项目就必须监督管理劳动者工资发放的原则进行",从源头上落实项目主管部门欠薪治理责任。近年来,宜宾市通过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建立了由市人社、住建、交通等八部门组成的协调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和  相似文献   

20.
随着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多,务工收入已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个重要途径.干活拿钱.天经地义.但现实生活中,一些职工尤其是农民工以下跪、爬塔吊、跳楼等极端方式讨薪的消息不时出现报端.恶意拖欠工资,已成为一个屡禁不止、久拖不决的社会问题.面对这一"顽疾",为了保护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八)>,其中规定"恶意欠薪"入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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