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48岁的徐某在雅安某化工公司上班。2006年4月29日晚8时左右徐某从该蚣司下班回家,骑白行车,途经公司门外横穿公路时,被陈某驾驶的二轮摩托捌到。徐某的工友当即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医院诊断为重型颅脑损伤等,共花去医疗费1万多元。  相似文献   

2.
案例陈某自2005年11月到某服装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06年6月1日,陈某在上班途中与机动车相撞,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一、二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林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3.96万元,扣除已付8000元,尚欠23.16万元于判决书生效后1个月内给付清结。由于被告没有赔偿能力,本人又在服刑,家庭经济困难,法院判决赔偿的标的当事人无法履行,导致陈某无法得到实际的赔偿。  相似文献   

3.
王某于2008年4月到苍山县某工厂工作,并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月工资2000元.2009年4月20日,王某在工作时右手食指被机器挤伤,同年11月被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并被鉴定为10级伤残.2010年4月,因合同到期,该厂终止了与王某的劳动关系.王某同意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求该厂支付一次性伤残待遇的同时也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该厂同意支付一次性伤残待遇,却拒绝支付经济补偿.王某不服,遂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相似文献   

4.
5.
<正>案情简介■孙某原系甲公司员工。2010年12月31日,孙某与甲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甲公司于2011年1月10日为孙某办理了退工手续。2011年1月4日,孙某与乙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孙某在乙公司生产部工作,乙公司为孙某缴纳社保费用,孙某构成工伤的,按国家规定办理。2011年1月20日,孙  相似文献   

6.
在工伤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竞合的情况下,选择何种方式对工伤职工进行赔偿,涉及到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平衡以及立法的价值取向问题。本文在对我国工伤赔偿与民事侵权赔偿竞合时法律适用中存在的立法缺陷进行分析,以及对国外采取的几种模式在比较的基础上,尝试确立工伤赔偿优先原则下的“兼得模式”,从而实现对劳动者的最大保护。  相似文献   

7.
8.
工伤是劳动者在从事与其工作相关的工作内容所遭受的伤害。工伤赔偿是民事侵权案件的一种。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在向有关单位进行索赔时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劳动者可享受工伤保险赔偿;同时工伤事故的发生是因为单位本身的过错或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导致的,用人单位和第三人对劳动者又构成了一般民事侵权,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或第三人请求民事侵权赔偿。这样就出现了同一事实符合数个法律规范,数个法律规范有数个不同的民事责任,依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主张权利时有数个不同请求权的保护,即请求权竞合问题。由于各种请求权的着眼点各有不同,尽管救济的内容基本相同,但是,行使哪一个请求权,其结果并不完全相同。权利人究竟如何行使何种请求权,司法实践如何根据立法本意,对劳动者的权利主张给予充分的救济,这是目前工伤争议案件中急需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相似文献   

9.
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后调到到无有毒有害作业的另一个用人单位,在新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谁是患职业病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待遇的支付主体?  相似文献   

10.
<正>案情简介■徐某于2011年10月21日到某城市广场工地从事木工工作,该城市广场项目系某建筑公司承建。2012年6月13日,徐某在工作中受伤。8月10日,徐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某建筑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某建筑公司为徐某缴纳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的社会保险;某建筑公司支付徐某2011年11月  相似文献   

11.
遭遇工伤后,许多劳动者及其亲属往往会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一次性赔偿协议”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可事后又常常以赔偿太少、项目计算不齐等提出反悔,而用人单位则坚持以协议为凭置之不理。难道“一次性赔偿协议”就是绝对的一锤定音吗?  相似文献   

12.
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是否就意味着不能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针对这一问题,市民小秦与当地人社部门有不同看法.因不服人社部门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小秦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请求认定其亡母魏女士构成工伤.  相似文献   

13.
问:赵某与某公司于2011年元月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由赵某负责公司的环卫工作,月薪1500元。一个月后,公司与赵某改签承包协议,将环卫工作承包给赵某,即工作内容和以前一样,只不过将按月领工资,改成按年领  相似文献   

14.
“用工主体责任”一词最初在建筑施工、矿山领域使用,以此纾解农民工遭受工伤的救济难题,后来逐渐扩展至其他用工领域。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用工主体责任业已被广泛用于平台用工等新型用工领域,在各省市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文件中多有出现,而学界对于用工主体责任的概念内涵却少有研究。究其原因,理论上用工主体责任的内涵界定从未得到重视;实践中地方立法存在进度缓慢和用词粗糙的不足。为规范用工领域的用词表达,应当排除用工主体责任在标准用工、公益性岗位用工中的适用可能;同时在新型用工管理文件中,明确用工方的责任内容,逐步探索用工企业的权责边界。  相似文献   

15.
聂辉 《中国劳动》2013,(6):55-55
案情简介■徐某于2011年10月21日到某城市广场工地从事木工工作,该城市广场项目系某建筑公司承建。2012年6月13日,徐某在工作中受伤。8月10日,徐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某建筑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某建筑公司为徐某缴纳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的社会保险;  相似文献   

16.
《中国劳动》今年第6期刊登了"职业病待遇补偿的主体确认与法律适用"的案例,以及劳动保障同仁的评析文章。笔者对该案发表一点意见,供磋商。  相似文献   

17.
工伤待遇具体数额的确定问题是工伤法律关系的核心问题,不管是在劳动法理论还是实践中,计算工伤待遇的缴费工资是税前工资抑或税后工资,受到关注甚少,以致直接影响劳动者可享受的工伤待遇数额。以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例,对二者的定量分析过程也就是劳动关系中工伤待遇的确定过程。  相似文献   

18.
黑龙江农民工王雨山(化名)2005年到北京打工。2007年11月,他先是工资被拖欠,随后无故被辞退。王雨山将供职的北京中郎鼎辰商贸有限公司告到劳动仲裁委员会,这家公司竟说,王雨山是四川一家公司的员工,与本公司无劳动关系。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