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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依法行使仲裁权利,实现劳动争议案件快立案、快办案、快结案,体现公平、效率,切实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办法》、《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简易程序》《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实施便民劳动仲裁意见》。山东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将在案前调解、立案、审理和仲裁文书的制作与送达等全过程中实施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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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期刊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中国劳动学会主办,是反映劳动经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等领域政策前沿、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的综合性、研究性学术期刊。《中国劳动》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扩展版)、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唯一的国家级核心期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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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1996,(8)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两周年之际,我代表省人大财经委,向战斗在全省各条战线上的劳动者和辛勤工作在劳动战线上的全体同志表示祝贺和问候!劳动是创造财富之父,劳动关系是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是否和谐稳定,关系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基本法的形式对劳动关系双万的行为作出了规范,是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建立和调整劳动关系最基本的法律依据。《劳动法》的颁布本身就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而《劳动法》的颁布和实施又将进一步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这样重要的一部法律,我们一定要把它贯彻落实好,以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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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中国劳动学会劳动标准专业委员会换届暨劳动标准理论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劳动学会会长华福周同志出席会议并致辞。中国劳动学会劳动标准专业委员会诞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成立初期名为"中国劳动学会定额定员专业委员会",2002年更名为"中国劳动学会劳动标准专业委员会"。二十多年来.专业委员会团结组织广大会员,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学术交流、专题研讨、培训咨询等活动,在推进建立行业劳动标准、提高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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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1996,(5)
现将《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已于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现就劳动法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一、适用范围1.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2.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4.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