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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10年7月,何某与某民营医院订立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担任该医院住院部的护士。在医院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中有这样一项条款:试用期6个月,何某在试用期的工资每月8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1000元。2011年7月,何某因为在私人诊所兼职被所在医院发现,医院解除了与何某的劳动合同。何某对医院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异议,但了解到自己在刚上班时以及整个试用期期间,该医院护士的最低工资为每月1500元,按《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试用期工资的规定,自己在试用期工资应当是每月1200元,医院应当再补偿自己在试用期那6个月的工资2400元。而医院则认为,当初护士在试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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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彭某系某生物医学技术公司的员工,双方于2007年11月28日签订劳动合同,终止日期是2009年11月27日,其中试用期2个月,即2007年11月28日至2008年1月27日。在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试用期期间工资为1000元,转正后为1200元。彭某称转正后某生物医学技术公司仍按照1000元的标准支付她工资,对此某生物医学技术公司予以否认,但未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2008年2月27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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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高某于2006年7月17日到某制药公司工作。2006年8月6日双方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期限自2006年7月17日至2007年7月16日。合同中未载明试用期及工资报酬的具体数额。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的聘用通知函写明,高某的月薪为7200元,试用期工资为58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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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女士2008年10月入职到西安某物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个月,从2008年10月8日至2009年1月7日止,工作岗位是合同预算,报酬为每月5300元,约定试用期间工资为70%.2009年1月8日合同到期后双方签订了《岗位聘任合同书》从2009年1月8日到2012年1月7日,期限3年.工作岗位为业务主管,待遇、福利及晋级按照公司制度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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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卞某2009年入职某汽车生产企业从事机械工艺设计工作,双方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为每月2800元。合同于2011年12月31日到期后,因受市场需求影响,用人单位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并签发了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在经济补偿金方面,用人单位主张按照合同约定工资2800元计算,卞某主张按照终止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4200元计算,双方发生争议。卞某于2012年2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委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于3月12日开庭审理了此案。需要说明的是,当地省政府于2012年2月29日下发了《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并于3月1日起执行,将原来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950元调整到了11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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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昆明市将加大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通过施行一系列配套政策重奖高技能人才,用5至8年时间,在昆明市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技能人才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分配制度。措施一:设最低收入指导线施行在岗高技能人才技术等级津贴制度,由用工企业出资按月发放岗位技能津贴,其中:高级工每人不低于50元/月,技师每人不低于100元/月;高级技师每人不低于300元/月;通过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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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被申请人杨某是申请人重庆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遂宁分公司员工,主要从事二手房交易工作,先后担任门店店长、区域经理职务.2014年12月20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期限自2014年12月20日起至2015年12月29日止.在该劳动合同中约定,被申请人在离职后6个月内违反竞业限制的规定,应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300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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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李某于2007年6月应聘到湖北某私企担任技术部经理,双方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明确工资是4500元。2008年10月,李某所在部门上级领导要任用他人担任该部门经理,所以解除了李某的经理职务,只让其负责部门的一般技术工作,并且工资降为2300元。对此李某不服,多次与领导和人事部交涉,但均未能解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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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申诉人:陈某
被诉人:福建省泉州市某公司
申诉人诉称,申诉人于2004年7月在被诉人的要求下开始休产前假,10月10日生第一胎,12月起多次要求上班,均被拒绝.被诉人在申诉人休产假期间未按规定支付生育津贴、工资,产假期满后不让申诉人上班,事实上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未予以经济补偿.申诉人于2006年4月6日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诉,要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生育津贴、工资、经济补偿金共计28300元,补缴1996年至1998年基本养老保险费、1999年至2005年未足额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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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世界》2014,(5)
正《劳动保障世界》愿与您时时沟通,当您遇到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的问题时尽请与我们联系长春市人民大街1485号0212室门磊(收)Email:menlei3000@126.comTel:0431-82716268来信时请注明联系电话,方便我们为您回复。1.一个月前,一家公司在其门口发布广告称需招聘计算机人才,并言明"工资面议"。我前往应聘后,双方约定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月工资3 000元,此后为4 500元,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时间刚满一个月,公司即以我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将我解聘,且只比照相同岗位其他员工的最低档工资,向我发放了2 000元工资。我虽同意离职,但要求公司补足剩余的1 000元工资差额。而公司却一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