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2.
3.
《中国劳动》2013,(5)
2013年2月3日,国务院批转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6号),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在通知中指出,收入分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带有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并强调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共同发展、共享成果。坚持注重效率、维护公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创造机会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缩小收入差距等。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统筹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及时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4.
花旗银行中国经济学家彭程最近在接受采访时说,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也就是提高劳动者的税前收入,即要涨薪。诚然,在这方面政策会起到一定帮助作用,但是工薪主要是由市场决定。 相似文献
5.
6.
《中国劳动》2018,(7)
工资是居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分析研究工资变动、分布及流动情况,对新时代实现居民收入与经济同步增长、劳动报酬与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解决收入增长中的不充分问题、收入分配中的不平衡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2008年(浙江首次实现工资统计单位范围全覆盖)为数据起点,根据劳动工资统计年度数据,分析了浙江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工资增长变化、工资差异及工资流动性等情况。工资总体保持较快增长,高于同期经济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速度,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改善;工资差异先缩小后扩大,但总体上仍小于2008年;工资流动性总体呈减弱趋势,对长期工资差异的缓解作用逐步削弱。同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善初次分配、提高一线人员工资、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升人力资本、打破垄断、优化税制等促进工资收入增长更有序、分配更合理的建议。 相似文献
7.
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是一个战略性课题,不仅涉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也涉及社会分配的公平合理和社会关系的稳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既要掌握其精神实质,更要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相似文献
8.
9.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推进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方面。社会保障是在市场初次分配后对收入分配机制的补充性再调节,可从影响劳动者生产率、劳动力市场流动性、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要素市场资源配置灵活性等方面间接影响到初次分配。要发挥好社会保障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就应保持社会保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平衡;逐步调整财政对经济建设和社会保障领域的投入比例;在新型城镇化的动态发展过程中调整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有效发挥社会三次分配的作用,优化社会保障与社会慈善的衔接配合。 相似文献
10.
11.
12.
13.
收入分配历来是社会关注的问题。收入拉开差距,可以刺激积极性,从而提高效益;收入差距过大,又会影响社会稳定。本文用2005年福建省泉州市城镇居民工薪收入的调查资料,分析工薪阶层的收入分配状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性的思考。 相似文献
14.
15.
收入分配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改革前分配的平均主义转变为收入差距逐渐扩大。分配格局的这种变化近来引起了党中央乃至整个社会的广泛关注,其中低收入群体收入过低、收入缺乏有效保障、收入增长预期不确定,目前已成为重大社会问题。保障低收入群体的收入、稳步提高其收入水平,对缩小收入差距,保持社会稳定和谐将起着重要作用。本期“关注”对“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水平问题”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16.
《中国劳动》2019,(2)
工资收入分配是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工资分配取得重大成就,既有弥足珍贵的经验,也经历过曲折和反复。本文以70年来我国工资分配的理论和制度体系改革创新、实施成效和经验,以及未来改革愿景为主线,从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全局视角,阐述了70年来我国从按劳分配到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再到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乃至现在的共建共享致力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以及工资改革不断适应计划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改革轨迹,展现了我党带领人民努力发展经济的目的就是不断提高劳动者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相似文献
17.
法的溯及力,也称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对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国务院于2003年4月27日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规定:“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这里明确规定了《条例》是有条件的溯及既往,即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已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工伤认定仍在受理认定中,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尚未作出工伤认定结… 相似文献
18.
19.
竞业限制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的权利,但同时《劳动合同法》也为其设定了相应的限制条件和相关义务,一是对竞业限制的主体范围进行限定,即限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二是对竞业限制的适用范围进行限制,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不得到与原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