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用人单位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合理期间,在实务中称为社会保险"空窗期",在该期限内劳动者发生工伤、疾病等风险,相关后果由谁承担?现行法律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支付保险待遇的条件之一:被保险人参保并缴纳保险费。然而,社会保险关系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依法形成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其产生时点是劳动关系成立之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保险费缴纳义务也产生于此时,同样,保险人的保险给予义务亦应开始于该时点。即使保险登记并未完成,保险费缴纳义务并未履行,劳动者发生工伤等风险事故的,保险经办机构也具有保险给付义务。  相似文献   

2.
一、问题的提出 用人单位的终止是指用人单位因依法宣告破产、撤销、解散、经营协议期满及其他原因而不再存续,即用人单位不再参与社会经济活动,从社会上消失,不复存在.用人单位终止必然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我国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要求用人单位承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劳动者(以下简称工伤职工)安排适当工作的责任.这要求用人单位始终要与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以及对工伤职工提供经济保障.用人单位终止后,就无法履行这一义务,工伤职工将来的生活保障受到影响,工伤职工如不得不重新就业,也将面临着与正常劳动者不平等的就业竞争.  相似文献   

3.
职工专业技术培训是劳动者权利义务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出资培训是基于对产品质量和销售业绩的预期,因此,享有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权利,可就劳动者未履行服务期义务进行培训费用的追偿。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法定的和约定的义务,追究对方的法定和约定责任必须以己方无过错为前提,如果己方过错而造成对方被迫或违约将各自承担应负的责任。同时,培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其工资,工资底线不能少于最低工资标准。专项技术培训费用的范围应包括产生支付凭证的培训费、教材资料费、参观考察费、考试考证费、差旅费、食宿费等。  相似文献   

4.
政策问答     
1、我们单位为了限制劳动者跳槽,拒不为辞职的员工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给劳动者带来不少损害。请问:《劳动合同法》是怎样规定的?答:对于这些做法,《劳动合同法》分别明确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自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  相似文献   

5.
刑颖  白洪娟  刘森 《中国劳动》2007,(12):46-49
本案中,劳动者在应聘过程中未履行如实说明义务的这种行为是否必然构成欺诈,对此有不同的判断。有观点认为,劳动者在应聘过程中未履行如实说明义务不必然构成欺诈,当且仅当导致用人单位作出了订立劳动合同的错误意思表示的,才构成欺诈;有观点认为,当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没有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向用人单位履行说明义务,即可以认定构成欺诈。  相似文献   

6.
按现行的思维方式,职工养老保险统筹是为了解决企业退休职工费用负担不平衡的问题。社会保险部门按以支定收的原则确定统筹比例,企业按规定比例和计算办法确定应上交的统筹费用,于是出现了"受益"和"贡献"两类企业。"贡献"的企业认为交纳统筹费用是增加了负担,使统筹经费征集更加困难。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看问题,把企业交纳养老保险费当作为在职劳动者办理养老保险,把使用这笔资金支付已退休人员的费用当作保险机构对保险基金的运营,则上述难题将迎刃而解。本文拟就此谈些个人看法。一、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保险对象是在职劳动者。《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使劳动者在退休后依法  相似文献   

7.
受案范围 仲裁委员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争议: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相似文献   

8.
《劳动世界》2017,(28):51-52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劳动者已经实际为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是否需要双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应当考虑用人单位是否履行诚实磋商的义务,以及是否存在劳动者拒绝订立等情况.  相似文献   

9.
案例     
正工伤认定行政机关是否有权认定劳动关系事件回放2010年3月1日,王某到某公司上班,2010年4月8日,王某在工作中右手被机器压伤,要求公司按工伤处理,单位却提出劳动关系争议问题。2010年10月9日,王某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争议焦点工伤认定行政机关在认定职工伤害性质中,是否有权认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争议,只能通过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工伤认定行政部门无权直接对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作出判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工伤  相似文献   

10.
编辑同志:我是邻水县环保公司的职工,由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我缴纳社会保险费,也不履行代扣代缴我个人缴费部分义务引发劳动争议。经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一方仍不履行缴费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我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法院受理后以“社会保险费应由劳动保障部门通过行政程序征收,而不应由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按民事争议进行裁决为由,裁定不予执行,致使我享有的社会保险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我认为,县法院的裁决不合法。这是因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