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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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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猗彼女桑”,见《诗经·七月》第三章,全句是:“蚕月条桑,取彼斧(?),以伐远扬,猗彼女桑”。对其解释大体有两种意见:一种释“蚕月条桑”之“条”为“挑”的借字,义为“挑选”;“猗彼女桑”之“猗为“掎”的借字,义为“摘取”。如高亨《诗经今注》:“桑枝长得又高又大,用手摘不到桑叶,所以拿斧子  相似文献   

2.
明代的朱谋(土韦)在他的《骈雅》自序中,对联绵字作了比较恰当的解释:“联二为一,骈异而同;析之则秦越,合之则肝胆。”得到这一认识,是有个历史过程的。汉代人解释联绵字,就不知联绵字的特点,仍然把上下字当作两个词素来分析。如《诗·豳风·七月》:“九月肃霜,十月滌场。”传曰:“肃,缩也,霜降而收缩万物。滌扫也,场工毕入也。”王国维作《肃霜滌场说》云:“肃霜、滌场皆互为双声,乃古之联绵字,不容分别释之。”又如《礼记·乐记》:“煦妪覆育万物。”煦妪也是联绵字,写法多样,有温恤、喜悦义。但郑玄注曰:“气曰煦,体曰妪。”相差如秦越矣。又如“扶摇”,旋风也,急读为“飙”。但《淮南子·原道训》高诱注云:“扶,攀也;摇,动也。”皆望字而妄生意,不知联绵字义不在形而在音,音肖则字形可不论也。  相似文献   

3.
《论语·里仁》 :“子曰 :父母在 ,不远游 ,游必有方。”方 ,郑玄注 :“犹常也。”皇侃据《礼记·曲礼》“为人子者 ,出必告 ,反必面 ,所游必有常 ,所习必有业” ,谓 :“是必有方也 ,若行游无常 ,则贻累父母之忧也。”朱熹解“方”为方向 ,谓 :“游必有方 ,如已告云之东 ,即不敢更适西 ,欲亲必知己之所在而无忧 ,召己则必至而无失也。”我以为古注割裂了上下文义 ,就字论字 ,义有未当。“游必有方”承上句“父母在 ,不远游”而言 ,丝毫未见转折之意。“方”应解作《书·尧典》“方命圮族”之“方”。“方命” ,蔡沈注 :“逆命而不行也。”“…  相似文献   

4.
《关睢》的旧注不可据,因为它是附会“关睢,后妃之德也”(《诗序》)来做注的,不是诗的本义。近日的释文又多重字不重意,也往往难通。诗文“参差荇菜,左右流之”,“参差荇菜,左右采之”,“参差荇菜,左右(艹毛)之”,结构相同,只“流”、“采”、“(艹毛)”三字有异。这三字意思虽有不同,性质上必无差异。而本诗乃诗人借物起兴,因之与下文“窈窕淑女”云云,在意义上就不一定有必然联系,所以也不必勉强把它们纠合在一起,三个字只是解释“参差荇菜”。过去有的把它们都训为择,如闻一多(见《风诗类钞》甲,《闻一多全集》)。宋朱熹的解释则是:“流,顺水之流而取之也”,“采,取而择  相似文献   

5.
妇人暂而免诸国。 (僖 3 3 P499)杨注 :章炳麟《读》曰“暂借为渐 ,诈欺也” ,吴生《文史甄微》说同。按 :杜注“暂 ,卒也” ,段氏《说文注》申云“今俗语云霎时间” ,未洽。于鬯《香草校书》卷 3 8云“暂字与力字为对 ,力者用力也 ,则暂者当是不用力之义 ,非谓暂卒也” ,以杜注为非 ,因谓暂借为 ,“盖谓一举手不用力之意也” ,今考为动词 ,义为“拍取” ,于氏转辗训为“不用力” ,很是牵强。章氏谓“文嬴言皆诈语” ,细绎文辞 ,文嬴只是说辞罢了 ,不得遽目为诈语 ,旧说皆可商。窃谓暂与谗为叠韵通假字 ,《礼记·曲礼》“毋言” ,…  相似文献   

6.
<正> 我国春秋时期在贵族阶层中流行一种孙“以王父之字为氏”的命名制度。《左传》隐公八年载众仲说:“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士而命之氏,诸侯以字为谥,因以为族。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鲁隐公就是根据这条古老的原则,“命”无骇“以字为展氏”的。杜预注“公命以字为展氏”一句云:“诸侯之子称公子,公子之子称公孙,公孙之予以王父字为氏。无骇,公子展之孙,故为展氏。”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说“杜云以王父字为氏,盖本《公羊传》之说。”对于无骇是否如杜注所说为公子展之孙,抑或公子展即无骇本人,后世学者有争议。①但杜注所本《公羊传》“以王父之字为氏”的说法却是对的。所谓  相似文献   

7.
《论语·公冶长》:“宰予昼寝,子曰:‘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向之注家皆解“昼寝”为“白天睡觉”,如近人杨伯峻《论语译注》。我认为“昼寝”乃“画寝”之形讹。“画寝”即“涂画寝室”。“雕木画寝”之典古人习用。如《汉书·扬雄传》:“非木摩而不雕,墙涂而不画。”《周书·苏绰传》:“若刀笔之中而得浇伪,是则饰画朽木。”皆暗用“画寝雕木”之典。唐李匡乂《资暇集》:“梁武帝读为寝室之寝,昼作胡卦反,且云当为画字,言其绘画寝室也,故天子叹朽木不可雕,粪土之墙不可圬。”宋周密《齐东野语》:“虽然,宰予昼寝,夫子有朽木粪土之语,尝见侯白所注论语,谓昼字当作画字,盖夫子恶其画寝之侈,是以有朽木粪墙之语……昌黎《语解》亦云昼寝当作画寝,字之误也。宰予四科十哲,安  相似文献   

8.
“以为酒食,以享以祀,以妥以侑,以介景福”,《传》曰:“妥,安坐也;侑,劝也”。案享、祀、妥、侑四字并列,俱应为祭名,妥字不应别为安坐之义。妥当读如堕,为堕之借字。《仪礼·有司徹》注“不绥祭”,释文曰“绥本作隋”。《仪礼·士虞礼》“不绥祭”,注曰“绥当为堕”。绥从妥得声,堕从隋得声,其字俱得通用。堕为祭名。《仪礼·士虞礼》“祝命佐食堕祭”,注曰:“下祭曰堕,堕之犹言堕下也。《周礼》曰既祭则藏其堕,谓此也。今文堕为绥,《特牲》、《少牢》或为羞,失古正矣。齐鲁之间谓祭为堕。”《仪礼·少牢馈食礼》:“兼与黍以授尸,尸受同祭”,注曰:“黍稷之祭为堕祭”。《周礼·小祝》:“大祭祀,逆(齐皿)盛,送逆尸,沃尸盥,赞隋,赞徹,赞奠”,注曰“隋,尸之祭也也”。《周礼·守祧》:“既祭,则藏其隋”,注曰:“隋,尸所祭,肺、脊、黍、稷之属,藏之以依神”。据上所述,则助祭者以肺、脊、黍、稷等祭品授神尸,神尸以之祭,祭毕则藏其祭品以依神,如此祭祀仪式总名曰堕。  相似文献   

9.
<正> 关于《论语·述而》篇孔子所说的“不愤,不启;不悱,不发;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这段话,后汉的郑玄旧解说:“孔子与人言,必待其心愤愤,口悱悱,乃后启发为说之,如此,则识思之深也;说则举一隅以语之,其人不思其类,则不复重教之。”(朱熹《集注》也遵从郑义说:“愤者,心求通而未得之意;悱者,口欲言而未能之义。”)郑氏所谓“口悱悱”和训“复”为“重复教之”,都是不确切的。“愤”、“悱”二字,双声,涵义是基本相同的。《文选》成公绥《啸赋》:“舒蓄思之悱愤兮,奋久结之缠绵。”李善注引《字书》:“悱,心诵也。”王臣注:“悱愤,心忧也。”二字都从“心”,都是心的动态,不应当说是“口悱悱”。实际说来,成氏赋这两句  相似文献   

10.
揽字王无注,五臣注云:“揽,持也。”王夫之云:“揽,尽取之也。”按:“揽茝”与“蕙纕”相对成文。蕙纕为佩之物,则“揽茝”不当为动宾结构,释为手持香茝。揽当为缆之假字。缆,《玉篇》:“维舟索也。”是缆即绳索。《离骚》:“索胡绳之孋孋”即指用香草搓绳索。“揽茝”当是指用茝作成绳带之类,与“蕙纕”义近,其正读当作“茝揽”,为与下句“悔”字叶韵。故倒。此是诗中常例。  相似文献   

11.
释“节然”     
<正> 《荀子·天论》:“楚王后车千乘,非知也;君子啜菽饮水,非愚也:是节然也。”历来注家对这段话中的“节然”二字注释得都不够明确,有的甚至注释错了。这两个字的意思搞不明白,不仅会误解本句的句意,而且对有关上下文的理解也会受到影响,还会妨碍对作者思想的了解。清代俞樾在《诸子平议》中,把“节然”中的“节”字以及《强国》篇和《大略》篇中的几个“节”字注为“适”,这是很有见地的。后来王先谦在《荀子集解》中又把另外几个“节”字注为“适”,也都是正确的。《荀子》中“节”字的用法有两个特点值得注意:一  相似文献   

12.
谈楚令     
令、周令及其变化令,是先秦时期经常使用的一个名词和范畴。《国语·楚语上》记申叔时曰:“教之《令》,使访物官。”韦昭注曰:“令,谓先王之官法、时令也。”甚确。《说文》“令,发号也”。段玉裁注曰:“‘号部’曰:号者,呼也。‘口部’曰:呼者,号也。发号者,发其号呼以使人也,是曰令。‘人部’曰:使者,令也。义相转注,引伸为律令、为时令。”令与命音义相通,《说文》“命,使也,从口令。”段注曰:“令者,发号也,君事也。非君而口使之,是亦令也。故曰命者,天之令也。”据此,是命、令同义,初指口之使人,以后则主  相似文献   

13.
河伯不用“掉转头来”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庄子《秋水》中写河伯:“……顺流而东行,至于北海;东面而视,不见水端。于是焉,河伯始旋其面目,望洋向若而叹……”。翻阅几家本子,都把“旋”字注为“掉转”,连同“面目”二字,意为“掉转头来”。但仔细推敲,文理难通。我认为,“河”是黄河,“河伯”是河神;“北海”是渤海,“若”是北海神,它居于河伯的东面,故曰“顺流而东行”。“东面而视”,是面对着东边看。又下文中河伯对海若说“吾非至于子之门,则殆矣”,河伯到达的是北海若之“门”,可以肯定:北海若是在河伯的正前面。那么,  相似文献   

14.
札记四则     
一、关于“今王”句“今”字的释义《孟子·庄暴见孟子章》的“今王与百姓同乐,则王矣”一句(以下简称“今王”句),赵歧无注,孙奭的疏见于一章,而对于该句的“今”字的释义,近年来颇为流行的看法是:“今”,应作假设连词,义同“如”或“若”。有的文言读本和语法专著,也持有这观点。如吉大韩峥嵘同志的《古汉语虚词手册》(八四年版)在例举该句时,还将  相似文献   

15.
人体上肢包括手与手臂两部分,手臂上有腕、肘、肩关节可以转动。甲骨文■字源于上肢伸展形体,字义为有、右(左)、佑等。■字上的指事符号——■位于手臂内侧,指称字义为臂字。手臂也可呈屈曲形体——■、■,■、■字上的指事符号,位于前臂内侧,字义应为臂字;■、■字是手臂作屈曲形,是臂字的象形体。前人释读以上形体文字为肱、腕或肘字。后世文献典籍中,臂、肱有特指与泛指两种情况:臂特指前臂,即自手腕至肘之间部位;肱特指自肘至肩之间部位;臂、肱均泛指整个手臂。甲骨文臂字的指事符号位于前臂或手臂中部内侧,跟文献记载臂字的特指与泛指字义古今一致。甲骨文中臂字还指动物前腿;后世典籍中,与人体手臂对应的动物前腿也称臂,从而印证该字为臂而非肱字。与臂相混的■、■字为肘的指事字,其指事符号斜线或两段折线表示肘部可屈曲与伸展之义。  相似文献   

16.
一个人自幼学识数,开始就学“一、二、三”,可是一直学到老,恐怕也难于穷尽这三个字的奥妙。因为,究其实义,是数学;究其虚义,是哲学;究其衍义,则又是训诂学。 就数学而言,古人的解释很简朴。什么是“一”?《史记·律书》解为“数始于一”。看来,太史公不懂得数有正负之分,他如果学过今天的算术课本,就会改写成“正数始于一,负数终于一”了。什么是“二”?《说文解字》解为“从耦一”。段玉裁注:“耦者,二人并耕之称,故凡奇耦字用之。……耦一者,两其一也。”意思是,一加一是二。古人写“二”字,两横必须一般长。上短下长,是古“上”字;上长下短,是古“下”字。什么是“三”?  相似文献   

17.
首先从词义学的角度看。先秦“优”字无“优秀”义。“优”字在《论语》中:“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及子曰:“孟子绰为赵魏老则优,不可以为滕薛大夫”。三个“优”字,杨伯峻先生都讲成“优裕”是很准确的。《孟子·告子章句下》:“好善优于天下,而况鲁国乎?”联系上下文,“优”也当“优裕”、“有余力”讲。《诗经·大雅·瞻印》“天之降罔,维其优矣”。高亨《诗经今注》云:“优,厚也。”也是“优裕”义。只不过是天降灾荒,百姓的灾难丰厚,也就是灾难沉重罢了。《国语·周  相似文献   

18.
在古代典籍中,“方”与“策”常相对而言。如《仪礼·聘礼》;“百名以上书於策,不及百名书於方。”郑注:“策,简也。方,板也。”《仪礼·既夕礼》:“书赗於方,若九若七若五。书遣於策。”郑注:“方,板也。书赗、奠、赙、赠之人名与其物於板,每板若九行、若七行、若五行。策,简也。”《礼记·中庸》;“文武之政,布在方策。”郑注:“方,版也。策,简也。”那么,“方”与“策”到底有什么关系呢?  相似文献   

19.
《道德经》第四十二章开头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三生万物”一语中的“三”,注家历来解说不一。杨上善注曰:“谓阴阳和气也”;大田晴轩则说:“三为阴阳交通之和也”。笔者认为,老子这里讲的“三”,既非指“阴阳和气”亦非“阴阳交通之和”,而是指“天、地、人”。早在老子以前,中国就有用“三”喻指“天、地、人”之说。《易·系辞》说:“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有人道焉,有地道焉,  相似文献   

20.
<正> 《孟子·尽心下》载孟子谓高子云:“山径之蹊间介然用之而成路”。此语究竟如何断句?中华书局出版的《十三经注巯》两卷本、焦循《孟子正义》、朱熹《四书集注》以及新编《辞海》“介然”条所引此语均于“间”字处断开,“介然”属下读。杨树达《古书句读释例·三》“当属上读而误属下”条于“然”字断开,“介然”属上读。杨伯峻《孟子译注》则于“蹊”字断句,以“间介然”为一词而属下读,但同书《孟子词典》,章,“径”字条引此语时又在“然”字处绝句。刘师培《古书疑义举例补》之五“双声之字后人误读之例”条则于“介”字处绝句,以“间介”为一词而属上读。鄙意则以为应在“间介”之下绝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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