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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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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减刑假释程序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随着司法体制和机制改革的不断稳步推进,减刑、假释工作,乃至整个监狱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历史的发展对减刑、假释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因为整个监狱的执行工作面临着管理思想由人治型向法治型的转变,管理模式由自主型向标准型的转变,管理方法由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罪犯管理由管束型向教育型转变,监狱管理活动由执行型向创新型转变;监狱职能由多重型向单一型转变①.  相似文献   

2.
刑事减刑假释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是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强调,减刑假释制度的完善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立足现阶段我国的基本国情,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温暖、方便、公正和高效.本文从审判实践人手,遵循刑罚执行的教育性原则、人道主义原则、区别对待原则和社会化原则,论述如何完善我国的减刑假释制度①.  相似文献   

3.
关于修改减刑假释司法解释若干问题的说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减刑、假释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罪犯改造、维护监管秩序、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现行减刑、假释制度已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严重制约了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工作的开展.  相似文献   

4.
减刑是我国法律规定的重要刑罚执行制度,其中,对于减刑条件的科学规定和恰当理解,在发挥这一制度的积极效果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目前法律的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的内容来看,关于减刑条件的规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加以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5.
刑罚执行,是指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对被交付执行刑罚的罪犯,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所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的活动.我国刑罚的种类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对犯罪的外国人适用的驱逐出境.  相似文献   

6.
我国减刑假释制度发端于清末,后在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政府时期虽然在立法上予以了明文规定,但并未付诸实施,因此是形式化推进。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减刑假释规范制度在逐步完备的同时,也对罪犯进行了实质化改造,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新中国成立后,减刑假释经历了确立期、定型期和快速发展期三个主要阶段。总体而言,我国减刑假释制度存在着系统法律规范体系缺乏、程序制度失范等诟病。  相似文献   

7.
《江西社会科学》2014,(9):158-162
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具有检察监督的职责,但由于检察权在减刑、假释制度的立法和司法层面配置不充分,使得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的法律监督不力,很多环节都表现出检察监督缺位。为此,需要从立法上通过制定专门的减刑、假释法和司法上强调同步检察监督这两个层面对减刑、假释制度中的检察权进行重构,并设置相应的配套制度,以保障其检察监督权的落实。  相似文献   

8.
监狱行刑需要妥善处理的几个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2002年年底召开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司法部首次系统提出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以下简称"三化")建设的要求.2003年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对推进监狱工作"三化"建没的指导思想与目标,"三化"建设的主要仟务与措施,以及如何加强对监狱"三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做出了具体规定.这是进入21世纪以来司法部为了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提升监狱工作整体水平所采取的重大举措,具有显著的现实意义和长远的历史意义山.  相似文献   

9.
我国监管场所检察监督模式反思与创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监所检察,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和对劳教机关执行劳动教养决定活动是否合法,以及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的总称①.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是具体落实监管场所检察监督有效运行的重要组织载体之一.加强对检察机关监所检察体制与模式构建的研究,有利于更好地履行监管场所检察监督,构建公正、合理、高效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检察监督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检察机构体制建设,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相似文献   

10.
减刑、假释是极为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在不少国家和地区都存在着根据受刑人在服刑期间的表现而减轻其刑罚的制度,尽管其具体称谓和内容不尽一致,假释更是世界各同和地区普遍采用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  相似文献   

11.
缓刑制度和再犯制度都是我国现行的具体刑罚制度.对刑罚的裁量和执行发挥着重要作用.司法实践中,缓刑犯在缓刑期之内和之后再犯新罪的现象经常发生,这就涉及如何适用再犯制裁规则的问题,但是刑事立法缺乏具体的规定,而相关问题的理论现状和司法操作又不尽如人意.  相似文献   

12.
刑罚执行法律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人民法院、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公安机关看守所和派出所等刑罚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有关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的法律监督.刑罚执行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主要由监所检察部门承担.  相似文献   

13.
试论"减刑""假释"程序的重构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减刑、假释具有满足刑罚目的要求、契合人道主义思想的重要价值蕴涵。我国现行减刑、假释程序存在诸多问题。我国减刑与假释适用程序相同,笔者认为,减刑属司法权范畴,应由法院审理决定,并应符合司法程序的一般原则;假释属行政权范畴,应由执法监督机关依法核定,并应符合行政程序的内在要求。因而对于减刑、假释应按其性质设置不同的程序。  相似文献   

14.
减刑和假释过程中的程序缺位和补正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减刑、假释决定程序中罪犯权利保障的程序缺位;减刑、假释审理程序中罪犯权利保障的程序和正当性双重失落。必须根据正当程序的理念、价值取向制定出规范化的减刑、假释法律程序,改革现行的减刑、假释决定程序和审理程序以及监外执行制度,使得罪犯缺失的权利保障程序得到补正。  相似文献   

15.
卢有学 《学术论坛》2005,(4):103-105
刑法第83条关于假释考验期限的规定,存在着不周延的问题,无法作为对死缓、无期徒刑罪犯减刑后再适用假释的情况确定考验期的直接依据。根据刑罚的目的和有利于受刑人的原则,10年是假释考验期的上限,在对死缓、无期徒刑罪犯减刑后再适用假释的情况确定考验期限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十年和剩余刑期中选择一个较短的期限。  相似文献   

16.
走出我国假释率超低之困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假释制度是我国刑罚执行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我国法制建设极为薄弱的一个环节.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假释率超低,有悖于世界行刑现代化方向.假释率超低是诸多原因纠结的结果,如假释被设计为国家对罪犯的恩惠、假释的实质条件抽象且难以把握、不合理的禁止性规定、人为设定假释比例和倒查制度的影响、假释后监督"虚化"带来的压力.走出假释率超低的困境,需要将假释设计为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所应享有的一种权利,细化假释的实质条件,取消假释的禁止性规定,摒弃比例限制和倒查制度,强化对被假释罪犯的有效监督和扶助.  相似文献   

17.
编者按:2008年12月24日,中共河南省委组织召开了"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理论研讨会".中共河南省委副书记陈全国同志在会议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对以后一段时期如何搞好河南的理论工作,不断开创理论工作新局面,提出了八个方面的任务要求.陈全国同志的讲话,对开展新时期河南的理论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本刊特予以刊登.  相似文献   

18.
缓刑执行说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确把握缓刑的法律性质,有利于更深刻地认识缓刑的存在价值,更科学地设置缓刑制度的内容,找准缓刑制度的重心与基点,从而更有效地实现缓刑的价值与功能。笔者通过理论分析和立法推定,认为缓刑的法律性质都应归属于刑罚执行制度。  相似文献   

19.
在新世纪的第一个春天 ,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第三次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了。大会全面总结了自治区社科联“二大”以来的工作成绩和经验 ,正确分析了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及社科联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修订了自治区社科联《章程》,选举产生了社科联新一届领导班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对本次代表大会高度重视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司马义·铁力瓦尔地代表自治区党委到会祝贺并发表重要讲话 ,对自治区社科联多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对全区各族广大社科工作者提出了殷切的期望 ,对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提出了重要…  相似文献   

20.
关于社区矫正的法律属性,主流观点是将其看作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一种行刑方式.然而,笔者认为,依这种观点构建中国的社区矫正制度存在诸多弊端.社区矫正不属于刑罚执行方式,不宜纳入刑罚体系,它应当是现有刑罚执行制度以外的一种全新的犯罪预防模式.社区矫正与刑罚执行有着本质的不同.社区矫正的主体是社区,不必拥有刑罚执行权,其实施的内容是矫正,不是惩罚,其矫正的对象也不仅限于罪犯.社区矫正与现有刑罚执行制度没有冲突和矛盾,不用对既有法律作大的修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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