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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随着信用卡透支功能在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中的广泛使用,信用卡业务的风险也与日俱增,持卡人恶意透支的现象层出不穷,严重侵犯了公私财产安全,扰乱了市场金融秩序。文章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分析该罪在认定过程中的"非法占有目的"、"经银行催收仍不还"和数额认定等问题。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新增设的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违反信用卡管理规定,严重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不能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其中,“持有、运输伪造的信用卡”或者“持有、运输伪造的空白信用卡”的,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明知。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第177条之一规定的四种具体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为金融机构的信誉以及金融机构和公众的合法利益;正确认定本罪必须明确其与伪造金融票证罪、信用卡诈骗罪以及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资料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3.
自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以来,司法实务界一直致力于准确理解其规定并加以适用。理论界需要正视信用卡产业自身的迅猛、粗放型发展过程中内含的机制性瑕疵和司法实务界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的一种简单化处理的倾向。对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罪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一些争议性项目需要加以界定、探讨,如"恶意透支与善意透支"、"银行催收要求"、"持卡人认定"等问题,努力达到一种既符合金融信贷业发展规律又与刑法精神相契合的解读,并提出一种民事与刑事法律法规合力互动的"民刑应对机制"的设想。  相似文献   

4.
法益是根据宪法的基本原则,由法所保护的、客观上可能受到侵害或者威胁的人的生活利益。其中由刑法所保护的人的生活利益,就是刑法上的法益。旧刑法将环境犯罪规定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新刑法在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专设一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说明立法者对该类犯罪的法益作出了调整,刑法理论必须根据刑法规定重新确定保护法益的内容,进而对犯罪构成要件作出新的解释,环境权作为环境犯罪的法益,既具有立法上的根据,也具有司法上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5.
随着信用卡的普及与信用卡业务的发展,利用信用卡诈骗的案件与日俱增,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信用卡诈骗罪的成因多种多样,且呈现出新的特点.针对目前我国信用卡犯罪的现状,我们应从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信用卡业务的管理、严格网点和特约商户的审批及考核管理等方面来对信用卡诈骗罪加以防范.  相似文献   

6.
诉讼欺诈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其侵犯的客体包括公私财产权益和正常的司法秩序。诉讼欺诈在我国仍处于立法空白状态,由此所导致的诉讼欺诈"同案不同判"现象比较严重,司法实践中对侵财型诉讼欺诈一般按"三角诈骗"来处理,对非侵财型诉讼欺诈按有关妨害司法秩序罪处理。立足于刑法特有的规范价值和防卫功能,在刑法中增设诉讼欺诈罪是对诉讼欺诈行为进行规制的必然选择。在诉讼欺诈入罪的基本立场下,有必要从刑法视角对诉讼欺诈进行"三元"解构,宏观上探寻诉讼欺诈入罪的必要性,中观上厘清诉讼欺诈应有的内涵和外延,微观上配置诉讼欺诈入罪的罪刑当量。  相似文献   

7.
在法学上,法益尊重的可能性可以看成是期待可能性的本质;在哲学上,相对的意志自由可以看成是期待可能性的本质。在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窝藏、包庇罪和脱逃罪的成立中,期待可能性都能给予解释。在妨害司法罪的认定上,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接受和运用体现着一种司法人性化。  相似文献   

8.
增设妨害科研秩序罪的立法构想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着促进科技进步、保障科技安全的立法宗旨,以实现科技正义和法之正义的有机统一为价值取向,遵循严而不厉、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建议在<刑法>分则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增加一节"妨害科研秩序罪".该类罪侵犯的同类客体是科学研究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各种手段方法严重干扰、破坏科研活动秩序,主体为科研从业人员和科学研究机构等特殊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该类罪具体包括违禁研究罪、科研欺诈罪、科研诈骗罪、侵占成果优先权罪、科研剽窃罪、妨害科研罪等新罪名.该类罪的刑事责任承担形式应当多样化,刑种配置应合理趋轻,刑罚适用应适当宽缓.  相似文献   

9.
为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行为,刑法修正案(四)对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一定的修改、完善。对刑法修正案(四)所修改、增加的内容,有必要对它进行探讨、研究。  相似文献   

10.
妨害司法活动罪的立法模式,有设专章节规定与分散式立法两种。我国采有的是前一种立法。在罪种上,我国一些重要的犯罪付之阙如,如没有浪费诉讼资源方面的犯罪,已设立的罪名则存在着覆盖面过窄的不足。在刑罚方面,国外立法多有亲属间犯罪的,不作为犯罪或免除处罚的规定,同时也比较注重刑事政策的运用。而我国刑法对妨害司法活动罪设置的刑罚比较粗糙。针对我国刑法妨害司法活动罪的立法缺陷,建议增设新的罪名,改进条文,增加减免刑事责任条款。  相似文献   

11.
阐述了关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性质在我国刑法理论界争议较大的三种不同观点: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应定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应定诈骗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应按照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通过对三种不同的观点的透彻分析和理论探讨指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性质以及按盗窃罪和牵连犯处断不妥,应定为诈骗罪。  相似文献   

12.
信用卡诈骗罪与诈骗罪存在交叉竞合关系,而并非绝对的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对于冒用他人信用卡行为定性的争议,其根源在于将信用卡诈骗罪误读是诈骗罪之下的特殊形态,需要符合诈骗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信用卡诈骗罪应当独立于诈骗罪之外,其构成要件应当表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妨害信用管理制度,利用或滥用银行对信用卡本身所授权的信用,所实施的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相似文献   

13.
信用卡诈骗犯罪是金融领域严重的刑事犯罪活动,在对其概念进行科学界定的同时也应对信用卡诈骗罪与信用卡纠纷及其他犯罪的界限进行科学区分,犯本罪的数额标准及多次使用信用卡诈骗犯罪的问题与犯本罪的"其他情节"的立法完善对有效打击信用卡诈骗犯罪活动将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4.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中的信用卡信息是指信用卡本身所承载的信息。对实践中出现的利用虚假的银行客户服务电话套取持卡人的信用卡信息资料的行为,不宜认定为“窃取”。“非法提供”是指将自己掌握、了解的他人信用卡信息传授给他人的行为。采用侵占、抢夺、抢劫、毁坏等方式取得信用卡信息的行为也不宜认定为本罪。由于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其犯罪形态的认定也应区别对待。本罪与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以及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界分,应从犯罪客体、客观方面予以把握。  相似文献   

15.
我国刑法把单位排除在贷款诈骗罪的犯罪主体之外是立法的明显漏洞,也不符合司法实践的需要.事实上,诈骗罪与其所派生的金融诈骗、合同诈骗、贷款诈骗等犯罪是种属关系,它们之间存在法条竞合的情形,而合同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并列同属诈骗罪的特殊法条.因此,在刑法修改之前,对单位贷款诈骗行为应依法以贷款诈骗罪追究有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当然,在量刑时要体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相似文献   

16.
信用卡犯罪,不是一个独立罪名,而是理论上对以信用卡为犯罪对象或工具的一类犯罪的统称。《刑法》及《刑法修正案五》规定了5个涉及信用卡的犯罪,每个罪名还包含若干个行为类型。由于立法条款本身的复杂性与犯罪手段的形式多样性,给信用卡犯罪的认定带来较大的困难。文章通过对各种具体信用卡犯罪行为特征的分析,旨在使人们对这类"涉卡"犯罪有一个整体的把握,从而实现对不同信用卡犯罪的准确定性与正确量刑。  相似文献   

17.
拒执罪以立法形式出台以来,虽对"执行难"的情况起到了一定的遏制作用,但由于在犯罪对象、犯罪行为、犯罪主体等构成要件方面存在重大立法缺陷,致使执行实务中适用此罪的情形尚不多;在"诚信守约"的社会风尚遭到严重破坏的新时代背景下,除保护其法益之外,拒执罪的任务还应包括保护"社会信用";拒执罪应以保护"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正常执行活动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权威性"和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为改革方向,以与其他相关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制度形成动态衔接为改革方法,从犯罪对象、犯罪行为和犯罪主体三个方面对犯罪构成进行改革,从而改善本罪的适用状况、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18.
购买伪造的身份证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是贯彻罪刑法定原则的需要;根据对向犯理论:向制假者提供身份证信息并要求购买该伪造的身份证的行为不能认定为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的教唆犯或者帮助犯。向制假者购买身份者的行为不是犯罪,而是一般违法行为,但利用伪造的居民身份证从事其他活动触犯刑法的,则应另行处理。  相似文献   

19.
该文概述了单位犯罪的原因和理论界对单位犯罪社会控制的探讨情况,基于单位犯罪行为的谋利性和单位行为的明显理性,建议借鉴犯罪计量经济学理论来控制单位犯罪行为,主要路径是提高单位的犯罪成本、降低单位犯罪收益、控制犯罪市场和增加合法收益的机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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