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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田海 《榆林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3(4):58-61
商品房预售是我国房地产交易的重要形式,也是一种新的重要的融资方式,本通过概括商品房预售的法律特征,分析我国目前商品房预售的现状,从三个方面对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看法。 相似文献
2.
曾言 《湖南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4(3):51-56
目前国内外学界对商品房预售登记的法律属性缺乏统一认识.虽然我国的商品房预售登记在实践中对维护交易秩序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在实践中往往片面强调登记的行政管理功能,忽略了登记的物权效力,以致于预购者的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所以我们有必要借鉴国外成熟的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制度,将其定性为预告登记,以达到保护消费者权益之目的. 相似文献
3.
李竺芸 《宁德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3):18-21
预售登记商品房买卖因运作方式相对于传统商品房买卖较为灵活,故而存在着诸多风险,而预售登记后商品房的再转让行为无疑再度增加了交易的风险。然而,我们不能否认预售登记商品房再转让行为对于房地产市场活跃度和商品房合理利用的有利影响,因此必须规制再转让行为的风险应确立预售商品的再转让制度,明确预售商品房再转让的条件和程序。 相似文献
4.
李灵犀 《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
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是指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他人的行为。这种转让只变更预售合同的主体,预售合同的内容不发生变化,由商品房预购人将原预售合同的债权或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使第三人与预售人之间建立起新的民事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5.
预售商品房转让行为的法律性质探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蓬勃发展 ,预售商品房转让 ,已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现实中 ,大量存在预售商品房转让合同纠纷。通过探讨预售商品房转让行为的法律性质 ,得出预售商品房转让行为为债权行为 ,旨在解决一些复杂的房地产纠纷 相似文献
6.
商品房预售认购书的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实践中,认购人和开发商对商品房预售认购书缺乏清楚的认识,经常产生纠纷,鉴于此,文章就认购书的性质、成立条件、效力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旨在为了解决现实中所产生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论商品房预售的几个法律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商品房预售制度予以了确认,但只是一般性的规定。本文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法律性质和特征及主要条款内容、预售商品房抵押的条件和范围及抵押权的实现等问题作了较详细的阐述。 相似文献
8.
商品房预售在我国商品房买卖中占据重要地位,而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尚不完善,对此学界存在较大分歧。本文首先从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概念、客体、法律属性、要件等方面做了解析,对其存在的合理性作了分析,并对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立法建议,使预购方对转让的期房引起足够重视,以维护预购方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9.
文玲 《广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8):7-11
商品房预售合同在订立生效后,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发生当事人预售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转移,即一方甚至是双方当事人的变更。预售合同当事人的变更主要有预售人变更与预购人变更两种情形。目前,有关预售合同当事人变更方面的国家立法尚不明确,地方立法则有分歧。本文将结合我国的立法实践,对预售人变更和预购人变更作一分析,并对预售商品房转让的相关法律问题作一探讨,相应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商品房预售制度在我国大陆已经实行了十几年,其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繁荣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其也产生了很多问题.实践中,对该制度的存废争论甚为激烈.文章立足于保留该制度的立场对商品房预售制度进行分析,认为商品房预售制度所带来的问题,不是制度本身所造成的,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制度的完善来解决. 相似文献
11.
解小平 《东华理工学院学报》2013,(4):459-463
实践中开发商通常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在确定的日期内将“经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使用。那么何谓“经验收合格”,其法定标准是什么?对此法律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这样就使得开发商、买受人,甚至法院在适用有关法律时具有随意性。文章通过对现行法律规定的分析,认为合同当中的“经验收合格”应为取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通过规划部门、环保部门的验收,房屋交付法定条件为“准竣工验收备案表”标准,并建议对延期办理房产证实行按日累积违约金来促使开发商积极办证,倡导“低法定、严约定”的交房思想。 相似文献
12.
商品住房的社会"刚性"需求和投资性市场需求广泛,但房价敏感、倍受关注。分析商品住房价格构成、商品住房价格确定及影响房价的主要因素。 相似文献
13.
依法律思维赖以产生的政治、经济等社会历史条件之不同,可将法律思维区分为传统法律思维与现代法律思维。因长期所处的特定经济、政治、文化环境,中华民族形成了不同于其它民族的思维模式及其由之制约的法律思维传统。中国传统法律思维是与自然经济(或计划经济)和专制政治紧密相连的法律思维方式;而现代法律思维则是建立在现代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基础上的法律思维方式。由前者向后者的转型既是一个长期而艰辛的过程,也是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4.
不动产登记的性质是对不动产权属法律关系实施确认的行政确认行为,这一认识为物权登记中国家承担赔偿责任奠定了基础.登记机关承担国家赔偿责任时应采取过错责任原则.国家赔偿主要发生在登记机关过错造成登记错误而致损失的情形. 相似文献
15.
孙佑海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9(5):40-44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建设置于同等重要地位。法治是成熟定型的制度形式,法治的规范性、民主性、稳定性、可预期性和权威性,使其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突出地位和作用。中国生态文明的法治建设已经取得很大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必须着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努力依法将生态文明建设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相似文献
16.
宋惠昌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11(4):89-96
现代意义上的法治,是与民主政治具有内在联系的一种价值观,法治思维属于政治哲学范畴,它是以法治为基础的、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一种高级思维方式。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维护人的尊严、权利和自由,这是法治精神的实质;反对任何形式的特权,实现社会成员在法律面前的真正平等,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核心内容。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历史形态的人治和人治思维,曾经有过一定的历史价值,但是,它归根到底是一种官本位的思维方式,法治思维克服了人治思维的局限性,是对它的历史性超越。作为权力运行的基本形式,即政治思维,它的特点是以现实利益为导向,因此,具有思维方式的灵活性;而法治思维则更强调原则。所以,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法治思维与政治思维的有机结合,会收到相辅相成、取长补短的效果。 相似文献
17.
商品房销售广告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杨路明 《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2):42-45
通过对我国目前商品房销售广告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再对其成因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针对存在的模糊性表述及漏洞对买房人构成的潜在风险提出相应对策、指出有待完善的地方,目的在于更好地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谢晖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9):10-15
“法不容情”这种情法二分、情法对立的思维定势,对于法律至上、以法为教的法治思维始终是一种阻遏因素。为此,从立法、执法、司法、用法4个方面来重新定位法治思维体系中情法两者的逻辑关系,从而坚守情法一元的理想法治观。认为:说“法不容情”,这只是一种缺乏法治思维的命题。在法治思维中,情理和法理两者是互为表里、相辅相成的。要真正推进法治,全面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就必须在人们日常交往的情理中寻找法律的规定性,即以生活的规定性决定法律的规定性,并反过来用法律的规定性指导、调整和规范日常生活的规定性。 相似文献
19.
关于“小产权房”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小军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9(3):49-51
房产权本来没有"大"、"小"之分,"小产权"也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的涵义没有一个规范的解释。"小产权房"存在着多种法律风险,"小产权房"的产生折射出很多深层次问题,"小产权房"合法化将会产生严重的结果。因此,应立即叫停"小产权房"建设,同时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从法律和政策两个角度认真研究对待、解决和规范"小产权房"问题。 相似文献
20.
张玉兰 《江苏教育学院学报》2001,17(6):51-53
“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已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追求目标。现阶段中国的治国特点是“人法同治”。传统的“人治”观念 ,法律本身内驱力的不足以及社会政治制度的改革都使法制建设受到影响 ,认真研究、全面认识、理智地确定中国法制的实现途径、方式是有意义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