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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度          下载免费PDF全文
度,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范畴。认识、掌握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什么是度?哲学教科书上,几乎都有这样两条定义:“度是质和量的统一”,“度是一定事物保持自己的质的数量界限”。其中第一条定义,“度是质和量的统一”,在于揭示度的实质内容,说明事物的质和量的相互依存性。即:一方面,质总是一定量的质。一定的量是一定的质存在的必要条件。所以,质依存于量。另一方面,量也总是一定质的量。一定的质决定了一定的量,并制约着、规定了量的变动范围。所以,量又依存于质。对于这一条,大家的理解都是一致的。问题在于第二条。“度是一定事物保持自己的质的数量界限”,它所揭示的是度的存在形式。按照这个定义,度应该归结为新旧事物之间的关节点、转折点或临界点。然而,在这个“点”上,事物恰恰既是自身,更非自身;事物恰恰没有维持质和量的统一,而是打破了质和量的统一。因此,个人认为,“度是一定事物保持自己的质的数量界限”这一定义是不确切的。那么,就其表现形式而言,什么是度呢?笔者认为,度是事物的质所规定的量的变动范围。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是质和量的统一体。但是,这种质和量的统一,不是凝固、静止  相似文献   

2.
本文试图对教科书上流行的关于事物的质的看法提出质疑,并就质变及其形式提出自己的一些见解,以求教于哲学界对此问题有兴趣的同志。 一、对“质”的正确理解 关于质的定义,各类教科书上不谓不鲜明矣。其中最本质的一点是,作为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部所固有的规定性,质和事物的存在是直接同一的,而特定的质就是特定的事物存在本身。 对于此种对质的理解,作者不愿苟同,并提出几点质疑:  相似文献   

3.
结构范畴是近年来共认为应该纳入哲学范畴的,而结构变化在量变质变规律里如何对待,却是迄今缺乏深入探讨的一个问题。 有的观点认为量变有两种基本形式,即“数量”的增减与“结构形式”的变化;也有的观点认为事物之结构只属于质而并不属于量,结构的变化其本身不是量变而只是质变,这样也就不考虑结构之量的特征了。对于这两种观点,在我国哲学界长期以来没有得到统一的认识(注)。笔者的浅见认为,前一种观点认为结构变化是量变的一种形式(文1),这是对的。但是,在这种观点里对“质”、“量”及其变化的概念认识还不够全面,因为除了“物质的数量”变化和“结构”变化之外,还有其他的量和量变的“形式”;而“数量”(什么的数量?是构成事物的物质的数量,还是结构的量的状况,亦或是事物其他方面特征的量的状  相似文献   

4.
探求一种事物或活动过程对人类自身生存发展的内在价值,就是对其本体论意义的揭示.这种探求对美育学研究具有关键意义.美育与人类自身的生存发展有着直接的内在联系。所谓“直接”与“内在”是指美育的根本意义不在于它授人以寻求外在价值的手段或本领(如知识、技能和技术等),  相似文献   

5.
“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质量互变规律中一个重要的概念。所谓“度”就是反映事物质和量的统一。在这种界限内,量的增减不会改变事物的质。事物发展超过这个限度,量的变化就会引起质的变化,这事物就会变为它事物。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我们经常遇到,“商品在市场的饱和点”,“企业的盈亏线”,“技术公差范围”等问题都是“度”这一哲学概念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运用和体现,可见“度”这一概念带有普遍客观的意义。“度这一哲学概念在企业经营决策的实际工作中具有极为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如有的同志虽然重视定性分析,但忽视定量分析,不注意掌握大量信息,凭“老经验”、“想当然”办事,  相似文献   

6.
张鹏翔 《理论界》2013,(8):99-102
组织是"事物",是"新"事物,是"一"个事物;是"一个新质的事物"。组织不是集合、范围、结构、概念,而应该是现实事物;不是自然事物,而应该是自然事物之外的新质事物;不是组成、构成的众多事物,而应该是原初固有的一个事物。得出这些结论都需要一种新的方式,即"看见"。也就是说,组织不仅可以被想象,可以被思考;还应该可以被"看见"。只有在直接看见这种方式里,组织才是现实事物。这个直接看见又不是眼睛的看见,而应该是心灵的领会。这是另一种直接看见,是一种真正的组织智慧。组织在这另一种直接看见里显现自身为"新事物",并且是以"一"的形态出现的新事物。由此组织才能发挥"六大于六"的组织功能和组织力量,并最终委托自身于一件事、一个事物、一个人。  相似文献   

7.
在哲学教材中,至今仍无统一的质变定义。常见的定义有明显的缺陷,因而有必要对它继续进行研究,下面谈几点意见。 一、“质变即事物质的变化”异议 这是不是质变定义,暂且不论。先让我们看看我国有权威性或有代表性的教科书上是怎样说的。艾思奇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下称艾本)认为:“质变是由一种质的形态向另一种质的形态的突变或飞跃。”肖前、李秀林等主编的《辩证唯物主义原理》(下称“肖本”)认为:“质变即事物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  相似文献   

8.
论因素     
任何事物,都具有若干个(两个以上)因素。影响自然界、人类社会与人的思维领域三个方面事物的因素存在着质(属性)的区别。这三大类因素及其关系是整个世界事物发展变化普遍规律的基石。人类社会事物具有鲜明的层次性。当把因素视为事物的成份(或称因子),则(A+1)层次上的因素是A层次事物的成份(或因子);当把因素视为独立的事物,它就有一个完整的内容,就是个单独的天地。事物与因素仅仅是不同层次的不同概念而已。基于人类社会事物所具有的显著的属性、位置、作用方向与影响力等方面的特征,以及特征上的区别,可以将它们分为六大类型15种类。具体为:一、物质因素、精神因素、时间因素与空间因素;二、内部  相似文献   

9.
《诗经》中,在描写事物的状态或比拟声音的时候,常用一个单音节实词在前面或后面加上一个无实在意义的虚词构成相当于双音节词的结构,我们将之称为重言变格。判断重言变格取决于这种结构中的两个单音节词。一般说来,其中无实在意义的单音词有“有、斯、思、彼、其”等,而另外一个有实在意义的单音节词必须是形容词,且这个单音节形容词要与重言的特点相符,不能直接表示事物性质或状态。共有“△其”式、“其△”式、“有△”式等9种形式。  相似文献   

10.
一  词是一种符号 ,它代表的是各种各样的事物或现象 ,词义是人们对词所指称的客观事物或现象的概括认识或反映。这种认识或反映 ,不可避免地会掺进一些主观色彩 ,即人们对客观事物的主观态度 ,这样就使一些词语具有了色彩意义。词的色彩意义是词义内容的一部分 ,与词汇意义、语法意义形成三位一体的统一 ,共同构成词义的整体。例如“一尾鱼”中的“尾” ,作为量词 ,其意义是“尾巴” ,“用于鱼” ,所标记的是客观事物的量 ,这是其词汇意义。同时 ,“尾”作为客观事物量的一种名称 ,又归属于“量词”的语法类别 ,这就决定了它在组句时的句…  相似文献   

11.
(一) 要考虑事物的量变过程,首先需要对事物的量进行分析,而量同时具有内涵量和外延量两种内容。黑格尔认为,外延量是指“广量”,内涵量指“涤量”或“程度”。(参见《小逻辑》第225页)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是这样运用这两个概念。他把“工作日的延长”称为“外延量”,把“劳动强度”称为“内含量”。(参见《资本论》第1卷,第449页)内涵量直接决定事物的性质,是与质直接相关的量。而这种量一般又很难用精确的数字来表示。比如,生产资料公有化的程度,国家的法制水平,上层建筑的完善程度,以  相似文献   

12.
中国传统美学在传统的自然思维支配之下缺乏真正的反思思维。这里基本的审美形态是“天人和合”;事物之谓美本质上在于它体现了与“天”或“道”,即作为本体的绝对自然之符合;美的主观性意义完全没有被意识到。佛教心性论的传入和渗透,使中华民族具有了一种真正的精神反思。隋唐以后文艺(尤其是诗歌)就有了一种与传统显著不同的审美经验,即所谓“心境交融”。“心境交融”的审美经验结构建立在反思基础上,它无论从形式还是内容上都是直接来源于禅佛教的精神反思。  相似文献   

13.
一、差异包含着矛盾的因素,但不等于现实的矛盾差异与矛盾各有不同的质的规定性,不能加以混淆.客观世界是各种事物及其关系的无限总和.每种事物在其内部和外部都有许多规定性(属性、质、特征、等等),这些规定性之间的不同,就构成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区别,这种区别就是哲学上所谓差异或区别.同时,客观事物也普遍地存在着联系.事物的联系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外在的联系,又有内在的联系;既有非本质的联系,又有本质的联系;既有偶然的联系,又有必然的联系,等等.所谓矛盾,就是事物一种内在的、本质的联系,是事物对立面之  相似文献   

14.
再论矛盾“一分为三”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正> (一)不理解矛盾“一分为三”的原因长期来不认识矛盾“一分为三”的科学性原因是什么呢?在哲学上借用过米的“矛盾”概念说的是事物与事物之间、事物内部各方面(诸要素)之间的一种关系。这种关系具有四个特性:一、相互分离,有着差异;二、相互依存,并且渗透;三、相互排斥以至斗争;四、相互转化及其融合。从哲学意义上讲的“矛盾”有的可以“一分为二”,有的又可以  相似文献   

15.
关于“量”的反思──事物“构成成分在空间上的排列组合”是事物量的规定性吗?李桂霜质和量是两种不同的规定性。质是事物的内在规定性,与事物直接同一;量是事物的外在规定性,与事物不是直接同一。但是量并不因为它是事物的外在规定就不重要。从认识上只有正确把握事...  相似文献   

16.
在汉画中,不论是横向多格构图形式,还是纵向多层构图形式,抑或是多种艺术要素组合的构图形式,其构图艺术上的排列与组合,构图意义上的展现与表达,都存在着某种内在的“关联”,而且这种“关联”又在艺术的表现和意义的表达等方面存在着可供总结的规律性特点。当我们尝试将这种“关联”视为一种叙事学意义上的“叙述”的时候,这种“规律性特点”也便具有了构图艺术上的典型意义。于是,我们至少获得了关于汉画的三种叙述形式:叙述结构、叙述轨迹与叙述层次。  相似文献   

17.
所谓“层次”,就是事物在空间(物质实在空间或者精神假设空间)纵、横剖面上重迭的等级或次序,它标志着事物系统范围的大小和迭价逐级的结构。有的同志在谈到系统的特性时提出:“层次性也是系统表现其秩序、组织、结构的一种本质属性。”我赞同这种说法。  相似文献   

18.
论哲学意义的一二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笛卡儿“我思,故我在”,这是不争的事实。(2)但是“我不思,我亦存在”。“思想”不是逻辑思维的起点,只有“存在”才是。(3)我是存在。特定的我是思想的载体。思维具有否定性、发散性和系统性。(4)种、类是哲学研究非常重要的概念。“种”是个别性的普遍性。“类”是特殊性的普遍性。“种”的定义方法一般是“类(属及其以上)加上种的差”。(5)由“我”(即空间点)存在,而肯定了空间存在。空间只是点的否定性,是自我的外在。空间的否定性是时间。“我”和世界都是时间和空间的统一。宇宙是无限空间和时间的统一。空间具有长、宽、高,时间具有过去、现在、将来的三维性和无限性。(6)我们已经认识到的无限,是一种有限之中的无限。我们正在认识和准备认识的无限,乃是一种无限之中的有限。真正哲学意义上的无限是对意识的否定。(7)事物是时空,形式、结构和功能,质与量的统一。认识事物,总是从感性认识开始的,然后进入到知性的主观认识阶段,最后是理性的辩证思考。(8)现实世界是丰富多彩的。人类的世界是存在着的世界,也是概念的世界与理想的世界。(9)存在是“一”。“一”为“一个事物”。它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广泛的包容性和强烈的变易性。(10)对立是“二”。“二”是指事物对立的两个方面。对立思维,是指主客分离的思维方式,是一种认识论。(11)系统是“三”。“三”源于“一”。“三”是对立统一或“天人合一”之“三”;是先有中间再有两端,即“中庸”与“过”、“不及”之形式之“三”;是“一”统率“三”或三极并重之“三”。  相似文献   

19.
唯物辩证法的一个基本观点: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且事物发展的形式是多样的。由旧质到新质的跃迁,新事物对旧事物的辩证否定是事物发展的一些基本形式与状态。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内在机制。这些都是无可非议的。在此,笔者则进一步认为,协调也是事物发展的一种基本状态。协调在事物发展中的这种作用,具有普遍性。让我们看如下事实。不可否认,太阳系是处在不断的演进过程之中。太阳系是由各种恒星、行星等组成的大系统,其演进就是基于其组成部分之间的协调状态,没有各种天体之间的协调状态,太阳系便没有存在的可能,也就没有进一步演化的可能。假使地球或火星远离太阳  相似文献   

20.
矛盾普遍性含义辨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 矛盾的普遍性包括矛盾存在的普遍性和矛盾性质的普遍性两个方面。矛盾存在的普遍性是指一切事物和过程中都存在着矛盾,即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矛盾性质的普遍性是指同类事物中具有共同性质的矛盾。弄清矛盾普遍性两种含义的区别和联系,对于澄清一些理论是非,坚持矛盾问题的精髓十分必要。矛盾存在的普遍性和性质的普遍性的基本区别,在于二者研究的对象不同。矛盾存在的普遍性是以“事物”为其直接对象的,矛盾性质的普遍性是以“矛盾”为其直接对象的。前者是说,世界上一切事物始终都具有作为矛盾而存在这样一种共有的普遍的性质。后者是说,某种矛盾在一定范围内的一切事物中都存在着,或者说,某种性质的矛盾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普遍性。简言之,前者说的是事物的共性,后者说的是矛盾的共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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