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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第三种力量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一般认为 ,在村庄治理中 ,存在着明显的两种力量。第一种是来自国家的 ,这种力量在人民公社时期成为村庄治理的主要力量 ;第二种是源于村庄自身的 ,在推行村民自治后 ,这种力量得到了国家的鼓励。其实 ,除这两种力量外 ,还有一种力量容易被人们所忽视 ,即村庄上出去的 ,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人 (村庄人称之为“在外面工作的人”)对村庄事务的关切 ,他们构成了村庄治理的第三种力量。龙村是一个具有七、八百年历史的小村落 ,仅 47户 2 2 4人。自解放以来 ,村庄上陆续有 1 0人通过参军、升学离开村庄 ,成为“在外面工作的人”。他们或者在…  相似文献   

2.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中国城市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改变,而许多农村却落后依旧.为此,近年各省市相继启动了村庄整治.在此背景下,2006年浙江、江西、辽宁三省社会科学院和有关实际部门的专家学者组成了多学科、跨区域的课题组,对该三省10个县(市、区)的10个村庄进行了实地调研和案例分析,以期切实把握村庄整治的进程,系统分析村庄整治的特点,科学评估村庄整治的绩效,进一步推动村庄整治的深化.  相似文献   

3.
“新代理人”:项目进村中的村治主体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祖佩 《社会》2016,36(3):167-191
在项目进村过程中,"新代理人"成为描述当前村治主体角色性质的核心概念。契合当前项目进村要求,进而满足村庄社会项目诉求是"新代理人"形成的权威基础。在基层政府"悬浮"的背景下,村治主体的谋利冲动与村庄社会的项目诉求相互交织,村庄中交际能力强、关系网络广且关系重心和利益空间在村庄之外的部分村民登上村庄政治舞台。"新代理人"的治理实践表现出一种利益治理的逻辑,这实质上是后税费时代基层治理困境的延续。在村庄社会增量逻辑的主导下,以"新代理人"为核心要素的村庄权力结构呈现固化态势。"新代理人"与传统代理人在权威来源、精英替代逻辑、治理机制和治理绩效等方面存在显著不同,这也凸显出"新代理人"概念所蕴含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新代理人"脱离于国家和乡村社会的双重规制,是基层治理研究的一个新议题。  相似文献   

4.
社会科学家是否应该关心改善人类的状况,如果应该,又应如何设法完成这一任务,对于这个长期争论的问题,在里·本逊和沃伦·米勒就"改变社会科学以变革世界"这个题目交换意见时,又被重新提了出来.社会科学家往往认为他们没有责任要去拯救世界.在到达一定的年龄——或许是在研究院学习几年——确定自己的专业以后,才按照同行——如科学家、社会科学家、历史学家或不论我们那时认为自己是什么家——公认的"职责"来考虑改进这个世界的问题.如果我们认为我们的专业应该有所作为的话,我们就把注意力转向我们的专业所重视的价值,以及通过这  相似文献   

5.
金州,富甲一方,人才辈出. 这里的文明村镇和花园式村庄鳞次栉比,宛若一座座"都市".  相似文献   

6.
正辽西丘陵,缓坡上的村庄在苍穹下静默。饶阳河水缓缓在村庄不远处流淌,这里的地理坐标是东经121°48'2"、北纬42°11'2"。8000年前的先民不懂这样的定位,他们的生活随着巫觋的引导,在饶阳河畔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一一声鼓响,沉闷低缓。是神的召唤,是聚集的信号。鼓是陶鼓,这是史前时期最主要的打击乐器,祭祀祖先,生老病  相似文献   

7.
能人治理是一种独特的村庄治理类型.A、B两村均由经济能人主导村治,村级组织一体化,统一在党组织特别是在党支部书记的主导下共同实施对村庄的治理,属典型的能人治理.但具体的领导体制模式有差异A村实行集中决策、分权管理;B村为集权统一型.两村领导体制的实际运作明显偏离了国家制度安排(1)领导集团的结构与功能改变;(2)领导集团的内部关系和运作方式变异.因此,应该理性地认识人民公社制度对农村治理的影响,尊重农民群众的创造和选择,以"适应性"为标准评价实践中的村庄领导集团模式,根据治理绩效认识领导体制的实际运作与制度的偏离.  相似文献   

8.
村庄规则之治何以实现?——基于华北里村的考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村庄规则之治是国家政权建设的要求,对基层治理具有重大意义.基于华北里村的考察表明:里村以村庄社会结构为基础,通过化私为公机制建立了村庄公共性,并且通过利益连带机制形成了维持村庄公共性的硬约束,使得村规民约成为硬规范,最终实现了村庄规则之治.村庄规则之治的关键在于村庄能够形成公共性,通过发挥村民自治的民主治理功能,逐步提高村庄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需要进一步理解规则之治,探索规则之治的有效实现方式.  相似文献   

9.
随着我国社会进入矛盾凸显期,农村各种矛盾纠纷日益增多,为及时调解纠纷,维持社会稳定,实践中各种纠纷调处机制应运而生。本文分析了鄂北一个村庄的纠纷调处记录,研究发现,较之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现代司法准则,以"村庄法官"角色存在的调解者,不以立法条文以及事实情况作为判断是非的依据;实现法律意义上的公平、公正也并非是纠纷调处的主要目的,但他们在工作中特别注重当事人主观上的接受情况。同时,调解者经常集多重角色于一身,实行"保姆式"办案,还会动员多方主体参与到问题的解决中去;在另一些冲突中,调解者刻意不彻底解决纠纷,为当事人自动和好留下足够的空间,最终既平复了争议,又保存了当事人的颜面。结合村庄的调解经验,文章认为,尽管矛盾纠纷的增多,为现代立法快速进入乡土社会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和可能性,但到目前为止,无论是笼统意义上的法治理念,还是国家立法的具体规则都没有全面、彻底地进入乡村社会;各地村级调解机制设立和运作更多是为了维持社会稳定,而不是为了推进"法律下乡"。  相似文献   

10.
据意大利《中国》季刊1985年第2期报道,1985年4月1日至5日,意大利威尼斯契尼基金会召开了研究"古代中国文明"的国际会议.会议由威尼斯市政府、威尼斯大学中国语言和文学讨论会以及中东和远东研究院联合组织.这次会议是1983年6月4日至1984年1月31日在威尼斯公爵富举办的"中国的七千年"展览的理想的延续.世界上一些最有名望的专家参加了这次会议.他们向大会介绍了他们的最新研究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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