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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可持续发展与民事私法自治内容的补充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众所周知 ,民事私法自治乃近代法律权利私有化的产物 ,但随着现代法律权利社会化的日渐盛行 ,私法自治受到了冲击 ,其内容被修正 :即从所有权绝对到对这种绝对权的限制 ,从契约自由到限制契约自由 ,从过失责任到对这一责任的补充。然而 ,随着当今环境危机的日趋凸现 ,私法自治再次面临挑战 ,不得不重作调整 ,以顺应可持续发展法律权利生态化的要求。其表现为 :所有权的多元化 ,契约自由的新型化和民事责任的多样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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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体系中的债权物权区分说——萨维尼的理论贡献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萨维尼基于对私法体系的重新认识,直接将债权与物权进行对比研究,构成债权物权区分说的真正起点。他指出债权和物权在客体和相对人这两方面的区别,也按照其共性与联系而将之整合于财产权概念之下;他还以物权行为作为从债权向物权转化的桥梁,将物权行为作为彻底区分债权与物权的内在支撑,使债权物权区分说自始即与物权行为理论紧密结合。其学说对潘德克顿法学和《德国民法典》产生了极大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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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法学认为意思自治是私法上的命题,民事诉讼作为解决私权利的争议亦有适用该理念的空间和正当性,基于纠纷的最终解决、当事人处分权的保障以及公私法的融合趋势等具体要求,展开探讨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相关问题的合理性。由于民事诉讼类型的多样化,在某些类型的诉讼中,并不能完全贯彻此理念,而应结合诉讼的具体特征作出相应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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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以物权行为理论为基础 ,对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和公司行为进行合理的构想 ,塑造出独立的法人物权意思机关 ,实现权利主体实在化 ,权责明确化 ,使公司资产获得安全运作的环境 ,在根本上节制国有资产的流失。不完善的公司内部机构 ,“温柔”的“代表权限制说”和“后发制人”的公司内部责任制度都无法根治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将一种有效的民法制度引入公司内部行为中 ,于公司行为过程本身节制国有资产的流失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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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法学认为意思自治是私法上的命题,民事诉讼作为解决私权利的争议亦有适用该理念的空间和正当性,基于纠纷的最终解决、当事人处分权的保障以及公私法的融合趋势等具体要求,展开探讨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相关问题的合理性。由于民事诉讼类型的多样化,在某些类型的诉讼中,并不能完全贯彻此理念,而应结合诉讼的具体特征作出相应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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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无因性评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无因性因其高度抽象而难于理解,在我国的法律中是否承认物权行为的独立性与无因性一直是学者们争论的热点。物权行为无因性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它并不像有些学者所说的那样毫无存在价值。在现代市场经济中,第三人的交易安全比原权利人的权利更有保护的必要。物权行为理论与善意取得及公示公信制度构成一个完整的规范群,它们都有各自适用的空间。物权行为理论在物权法体系乃至整个民法体系中都有不可忽视的作用,我国民法体系也应当采纳物权行为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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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对《民法通则》关于法律行为的定义做了革命性突破,其核心是将意思表示作为法律行为的要素和基础,其理据在于适应了学界有关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存在评价层次差异的最新理论发展,有效区分了其他法域的行为和民法内部的事实行为,并为取消法律行为的合法性要件提供了逻辑基础。我国《民法典》遵循《民法总则》规定,将意思表示纳入法律行为的定义,这有助于细致规范意思表示的发出、到达和形成瑕疵,以效果意思为标准建构法律行为体系并为准法律行为准用法律行为规范提供依据。晚近基于客观归责或风险归责的强调,淡化了意思表示在法律行为中的基础地位,误置了法律行为拘束力的哲学基础和伦理基础,对此应予以矫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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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能以何种方式介入私法自治,以及介入的正当性和界限何在存在争议。私法自治是公法上制度性保障的对象,行政或直接或间接地介入到私法自治中,规章即为行政介入的一种方式。由于规章在现行法秩序下无法创设侵害性规范,也非民事诉讼中的效力渊源,无法直接介入私法自治,而只能借由立法、行政和司法中可以直接介入私法自治的途径间接介入。规章通过效力渊源的明示承认、需要被法院发现的效力渊源的暗示承认与通过行政判决既判力三条路径间接介入私法自治。其中第一、三条路径具有契约主义进路下的形式正当性,第二条路径具有商谈主义进路下的形式正当性,三条路径基于法律正义和分配正义以及规章的特有优势而具有实质正当性。三条路径都受到制度性保障过度禁止的限制,第一条路径还要受到授权明确性原则的限制,第二条路径要受到司法依附性的限制,第三条路径要受到行政诉讼既判力的限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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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私法观念的更新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邱本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4,(5)
私法目的和私法自治两个核心私法观念需要更新。应该为私法目的正名,中国传统文化“任公而不任私”的古训值得批判,社会主义过去只讲“大公无私”的举措也值得反思。私法保护私利是人类进步的根本动力,合乎人性也合乎道德,私法保护私利但又超越私利从而真正有效地促进社会利益。重评私法自治,实行私法自治是历史的必然,私法自治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民主政治的构成要素,私法自治不等于无政府主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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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代民法向现代民法转型过程中,私法自治理念内涵发生变化。强调辩证的私法自治理念即强调既要以私法自治、私权神圣为中心,又要以包括法律家长主义在内的国家干预理念对其补充,实现私法自治与国家干预的动态平衡。将辩证的私法自治理念作为老年人监护制度的理论基石,即要求老年人监护制度的立法应采用较少限制的法律家长主义,在意定老年人监护制度中呼吁全权的个人自治,在法定老年人监护制度中应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意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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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法视野中的人的图像在罗马法时代与19世纪、20世纪有所不同。古罗马法中,一方面,不同身份、不同等级的人享有不同程度的自由,相互之间是一种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另一方面,同一等级的人可以享有相同的自由,相互之间保持一种意志自由的关系。近代私法强调抽象的人格,保障个人自由;近代私法中的人是个人本位、抽象的人格平等、私权保护绝对化、意思自治和自己责任的。但近代私法由于极度推崇权利绝对、合同自由和意思自治,因而产生诸多弊端。20世纪以来的现代私法对于近代私法作了修正———在坚持主体平等、私法自治的基础上,重视具体的人格,强调对于合同自由以及私的所有的限制,采取社会责任原则弥补个人责任的不足。虽然现代私法将尊重人、关心人、成就人作为其终极诉求,但在人权保护、遏制人的生命的物化以及权利主体与权利客体的划分等方面,仍然面临着诸多挑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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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旭霞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11):119-121
物权行为理论在物权变动模式的立法选择中,有其潜在的制度利益。但是,由于既存法律制度的约束以及现行法律体系中存在难以与物权行为相兼容、契合的因素等原因,我国物权立法采物权行为理论的障碍在于制度供给的不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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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私法文化理论基于西方市民社会实践而构建,故与我国农村实际情况相去甚远.建构我国农村私法文化必须从我国农村实际出发,围绕村民自治实践,结合农村社会秩序多元化的特点,按照文化变迁的规律,循序渐进地将私法文化理念引入民俗观念,植入草根精神,逐渐消除私法文化的制度形态与观念形态的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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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定原则作为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物权法律制度的建构基础.传统的物权法定原则的解释导致了物权制度的僵化,运行中出现了不可避免的弊病.而基于物权法定原则内涵的科学把握与现代化阐释,物权法定原则与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并不相悖.对我国《物权法》第5条"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条文的理解与适用,必须坚持强制与自由和谐共生的理念,坚持物权法定的现代化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