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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为了在保障普遍人权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刑事被追诉人的基本人权,我国法律对死刑适用做了严格的限制。而从程序上保护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追诉人的人权的两大基本措施(获得指定辩护的权利和死刑复核程序)却遭遇到来自制度本身和程序实施两方面的障碍。这一方面表现为指定辩护只能在审判阶段适用,从而使被告人辩护权的有效性受到损害;另一方面则是在死刑复核阶段由于审核合一的现状导致该程序形同虚设,从而导致程序的公正性和人权价值受损。  相似文献   

2.
我国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一些法律规定违背了诉讼原理,使死刑复核这一审判程序蒙上了行政化色彩.死刑案件关乎公民的生命,在立法不能废除死刑的现实下,应从程序上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死刑复核程序的完善应以审判程序为基点,遵从审判原理,对其进行诉讼化改造.改造的重点是按照诉讼“等腰三角形”模式吸收控辩两方参与程序,保障辩方的辩护权,并对审判组织、期限等问题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3.
死刑案件的核准权已于2 0 0 7年正式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死刑核准程序的正确实施对于保证死刑案件的办理质量,坚持少杀、慎杀,防止冤假错案,贯彻"严格控制死刑、慎重适用死刑"的刑事政策均有重大而深远的历史意义。这既是司法公正的需要也体现了国家对基本人权的尊重和保障。但从我国现行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来看,关于检察机关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的法律监督作用却鲜有提及,这无疑是死刑复核程序的重大缺憾,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就必须在我国现行的司法体系和法律制度框架之下,讨论检察机关在死刑复核程序的检察监督。  相似文献   

4.
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因此确保死刑的正确及平等适用至关重要.但是除死刑复核之外,我国法律对死刑量刑的程序保障几乎没有规定.文章通过讨论美国的死刑量刑程序及我国关于死刑量刑的规定,指出了我国死刑量程序的走向.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死刑复核程序改革与完善中,关于检察机关是否应当介入死刑复核程序这一问题在学界和实务界仍存在争议。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着控诉犯罪、监督诉讼的双重职能,应该介入死刑复核程序,这是由死刑复核程序的性质和追求的价值决定的,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能以及检察官履行客观义务的必然要求,是构建死刑适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障机制的需要,是国家尊重人权的应有之意。  相似文献   

6.
从现代司法程序原理的角度讲,我国死刑复核程序在设计上存在着不公开、单方控制以及形式化等机理性缺陷,从而造成了死刑复核程序的正当化难题.目前理论界对于死刑复核程序改革的研究缺乏一种总体上的理论进路和框架,研究具有分散性,结论缺乏系统性.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必须以正当程序理念为目标指引,在正当程序理念和制度框架内,探寻我国死刑复核程序变革的可行性方案.为此,必须对死刑复核程序进行三审制改造,同时严格死刑案件的程序要件,以构建死刑案件审判的正当程序.  相似文献   

7.
死刑核准权是国家审判权的集中体现,是死刑复核程序的中心问题。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对于死刑核准权的规定和适用存在着某些不妥之处,这直接影响了我国死刑政策的实现,妨碍了刑事法人权保障功能的达成。本文在死刑核准权从“下放”到“回归”的历史变迁中,深刻检讨死刑核准权“下放”之弊端,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死刑核准权回归的法律价值。  相似文献   

8.
就我国死刑案件审判特殊程序运作状况,对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警察,律师,普通社会公众,服刑人员等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三个方面:所有调查对象对死刑案件第二审程序规定运作状况的认识;法律职业群体对死刑案件审判程序运作状况的认识;服刑人员和普通公民对死刑案件审判中当事人权利保障问题的认识。根据对问卷的统计、分析得出:由于当前中国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和犯罪态势的影响,我国刑事诉讼法有修改的必要。为了进一步保证死刑案件诉讼程序的规定得到更好地执行和遵守,提出了如下改革建议:扩大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扩大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对刑事案件审理过程的程序性监督;引入沉默权制度;在审判委员会中,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相似文献   

9.
刑事被追诉人辩护权的最终实现往往依赖于律师的法律素养、执业水平等因素,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规制和救济途径,我国死刑案件的辩护效果并不理想.笔者对美国死刑案件有效辩护制度进行研究,阐明美国法院是如何通过无效辩护之诉与《美国死刑案件有效辩护指导纲要》所确立的辩护标准来维护死刑案件被迫诉人的辩护权,以供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相关司法解释时借鉴.  相似文献   

10.
我国死刑复核程序亟待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最高人民法院下放死刑复核权给高级人民法院行使, 既无有效的法律根据, 又无起码的法理支撑, 也不符合国际条约的要求, 所以最高法院必须收回死刑核准权, 要对死刑复核程序进一步完善。为此,立法上必须消除现行法律之间的冲突; 强调死刑复核程序是所有死刑案件的必经程序; 建立公开、透明的控、辩、审三方协同制约并具有期间约束的死刑复核程序。  相似文献   

11.
死刑复核程序作为刑事诉讼的一项特别程序,在保障被告人权利和打击犯罪两个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国现行的死刑复核制度存在着诸多缺陷,有必要加以修改和完善。所以,最高法院必须收回死刑核准权,立法上必须消除现行法律之间的冲突,建立公开、透明的死刑复核程序。  相似文献   

12.
死刑赦免制度,是指核准死刑的判决、裁定生效后,如果该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或者具有法律规定的其他特定条件,应当停止死刑命令的执行,并且依法定程序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死刑赦免令,赦免其死刑而改判其他刑罚的制度。这一制度的建立,可以消除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若干矛盾,也有利于进一步贯彻"少杀、慎杀"的死刑政策,有利于避免错杀,同时也能够更好地履行我国的国际义务。  相似文献   

13.
公众舆论与刑事裁判的关系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讨论的热点问题。由于涉及人的生命,死刑案件的裁判更能引发公众舆论的关注。死刑案件中的公众舆论是死刑文化的征表,司法审判时需要加以考量,在死刑改革中更需予以正视。在死刑裁判规范的生成过程中,公众舆论在一定程度上是社会危害性的征表,其可以作为合法性的事实理由存在;在死刑裁判的证成阶段,公众舆论可以作为裁判的合理性理由存在。但是,死刑案件的裁判结果并不是必须与公众舆论相一致,提倡在坚持死刑适用的实质标准前提下,同时兼顾死刑裁判的社会可接受性,可以使死刑裁判更具公信力。  相似文献   

14.
美国死刑制度有四大特点:死刑法渊源的多样性;死刑适用范围的差异性;死刑适用情节的对称性;美国死刑案件程序的复杂性。美国死刑制度给我国的启示是:缩小死刑的适用范围;规定不适用死刑的具体条件;建立死刑案件定罪和量刑分离程序;构建死刑的裁量模式;实行死刑案件的强制上诉制度;构建我国的死刑赦免制度。  相似文献   

15.
《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开启了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的大门。相比之下,更具必要性的死刑复核程序律师辩护全覆盖的问题却被忽略了,导致死刑复核程序中被告人辩护权利得不到保障。而死刑复核辩护律师的法律援助经费投入、执业权利保障、准入门槛要求及公众维护辩护权的意识4个方面的因素都深刻地影响未来死刑复核辩护全覆盖能否有效推进和实现。因此,有必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形成律师死刑复核程序辩护全覆盖制度落地的土壤。  相似文献   

16.
在死刑复核回归最高人民法院三年多来,死刑复核程序的改革和完善的探讨从未停止。目前,死刑复核的相关法律规定非常笼统。辩护律师在介入死刑复核程序时,更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现行的死刑复核程序是法院主动启动、书面秘密审理的内部程序,未将被告人辩护权法定化,从而导致了律师辩护权在行使和保障机制上的障碍。律师作保障公民基本人权,防止公权力滥用的法律地位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的缺失了。  相似文献   

17.
死刑存废的问题是世界观、价值论问题,死刑的价值基点有三方面:公正、功利、人道。剥夺犯罪人生命的死刑是违反人道精神的,是非人道的,退出历史舞台是它的必然宿命。公正的内涵、表现形式在不断变化,并非一成不变的。在文明社会,人道主义精神赋予了公正更丰富的内涵,残酷的、毁灭性的死刑因其消极的社会价值被理性的公正所抛弃,人道超越了公正。死刑虽具有效益性,但不具有公正性和人道性,废除不具有人道的死刑是一种合理的选择,人道超越功利而约束功利。由于对社会本位价值的选择和受经济条件与人文基础的制约,中国目前不能废除死刑,只能限制死刑,但作为理念的死刑废除是中国应然而必然的选择。  相似文献   

18.
死刑作为剥夺人生命的刑罚,其残酷性毋庸置疑.最终也会走向消亡,但在我国当前的社会发展状况之下,死刑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在死刑制度相当时期内存在的情况下,如何贯彻少杀、慎杀的司法理念,保障死刑公正的实施是我们所面对的课题,有待我们去探讨。  相似文献   

19.
在从实体上废除死刑一时难以取得成效的情况下,从程序法上对死刑的适用进行严格的限制是一条更为理性和务实的道路。鉴于死刑案件的特殊性,立法上应当规定死刑案件的诉讼程序比普通的刑事案件程序更加严格。提高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完善死刑复核程序、完善死刑案件的再审程序、赋予被判处死刑的罪犯申请赦免的权利、规范死刑的执行程序,在特殊的情况下赋予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以减刑的权利,不但可以严格限制死刑在现阶段的适用,还可以为最终废除死刑进行观念上的过渡。  相似文献   

20.
受我国传统刑事诉讼价值取向的影响,现行死刑复核程序在实践运行中一直存在着很多问题,大大影响到死刑复核程序功能的实现。死刑核准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既让我们在死刑复核问题上看到了希望,又给我们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虽然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颁布了一系列指导死刑复核程序运作的相关规定,但从实际操作效果来看,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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