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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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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隐名合伙与中国之缘分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对隐名合伙的历史起源及其内涵的分析,对隐名合伙的特征及各国的立法例做了一定的阐述,分析了我国有关隐名合伙的一些立法现状。并针对我国社会主义的特殊性,阐释了隐名合伙与我国的缘分,说明了在我国将隐名合伙制度在我国予以"正身"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我国的相关立法提出了一些建议,并得出在我国立法中增加关于隐名合伙的规定的势在必行性之结论。  相似文献   

2.
隐名合伙是合伙的一种特殊形态,具有与普通合伙迥异的法律特征和法律效力.隐名合伙在国外已有千年的历史,对西方国家经济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我国民商事法律未确立隐名合伙制度,系现实存在立法障碍所致,故立法应首先肯认隐名合伙制度,再辅之以有效的配套措施,消除其不利因素,从而维护交易的公平、安全以及社会的稳定.  相似文献   

3.
对隐名出资法律性质的界定主要有代理说、隐名合伙说和信托说三种。前二者难以解释代理与隐名合伙和隐名出资的内在差异,而信托因物权性、稳定性等特征,不仅可以冲破合同相对性的枷锁,而且还在财产归属、法律效果等方面与隐名出资不谋而合。然很多学者止步于此,文章认为拟制信托在弥补明示信托关于信托目的必要性不足方面具有优势,且实体性拟制信托在自身性质、受益人财产保护等方面较救济性拟制信托而言,更能准确解释隐名出资的法律性质。  相似文献   

4.
隐名合伙制度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伴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和商业活动的蓬勃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组织形式纷纷在商业舞台上各显神通。而作为合伙组织中的一种特殊形式———隐名合伙,也焕发出了蓬勃生机,它凭借自身特有的内部组织架构和灵活性已成为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一种经营形式和组织形态。结合各国和各地区隐名合伙的相关制度,分析研究了我国隐名合伙现状,并呼吁我国应尽早建立隐名合伙制度。  相似文献   

5.
关于隐名合伙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本文以普通合伙为参照标准 ,深入分析隐名合伙的特征及存在的利弊 ,指出我国立法不宜确立隐名合伙制度。  相似文献   

6.
我国建立隐名合伙制度的可行性初探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对我国建立隐名合伙制度的必要性和目前的主要障碍两方面作了分析,认为在我国建立隐名合伙制度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7.
所谓隐名合伙(dormant partership),亦称"匿名合伙".是指当事人以订立合同的方式约定一方对他方所经营的事业出资,不参与经营,分享经营利润,并以出资额为限承担经营损失的合同.出资的一方称为隐名合伙人,经营的一方称为出名营业人.隐名合伙是大陆法系中合伙的一种形式,大陆法系大部分国家的民商法都对此进行了一些规定.我国也曾有不少学者提出过立法建议,但终未在立法上予以明确.本文结合立法和社会生活现状,对隐名合伙相关问题探讨,并就隐名合伙中的权利义务关系阐述下笔者的一些想法和构思.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实经济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隐名股东,尤其是随着企业改制的深入发展,隐名股东更成为不可忽视的现实存在。由于我国法律对于隐名股东的问题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致使一些人为了规避法律而成为隐名股东,而有的人却因为改制的原因非自愿地成为隐名股东,后者往往是弱者,但利益却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成为企业改制的牺牲品。文章针对这种现象探讨了隐名股东资格的确认及其确认标准,并提出了自己的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9.
中国合伙立法之现状与改革--以商事合伙为中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现行合伙立法因沿用所有制等传统分类标准而弊端丛生。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与WTO规则接轨,应抛弃传统分类标准而改采投资组合方式和责任形式的"新标准"来统一我国现行合伙立法,在此前提下,进一步明确与完善民商合伙并立之立法体例,并分别增设有限合伙和隐名合伙制度于商事合伙法和未来的《民法典》之中;为维护合伙之信用和保障交易之安全,应在统一的《合伙企业法》中补充规定"表见合伙人责任"制度。  相似文献   

10.
隐名合伙与有限合伙均根源于康曼达契约。二者虽有相似之处 ,但却具有不同的制度价值。其共性在于均可用以解决有限责任合伙人的投资问题 ;不同之处则决定其分别具有不同的适用对象和制度安排。因此 ,二者均具有十分重要的制度价值 ,均应成为我国民事立法的模式选择  相似文献   

11.
随着公司隐名出资的日益增多,司法实践中诉请确认隐名出资人股东资格的案件也越发常见。我国《公司法》对此无明确规定,造成司法实践中的困难。笔者从与隐名出资相关的法律规定入手,提出隐名股东资格确认之诉应遵循的原则与基本路径。  相似文献   

12.
合伙的法律地位问题是合伙法学理论的一个重点和难点,而合伙的法律地位以其民事主体地位问题最为典型,我国现行立法对合伙的民事主体地位问题采取了回避的态度,导致了合伙的地位处于一种无可归属的状态。我国理论界对合伙的民事主体地位看法颇多,却不尽一致,然而对合伙民事主体地位的不同界定会导致不同的合伙制度,并会对合伙的利益、合伙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合伙组织的稳定和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准确地为合伙进行法律定位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3.
长期以来隐名代理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未作任何规定。市场经济的建立以及日常生活的丰富多彩迫切要求建立隐名代理制度。本文结合世界两大法系的有关规定 ,并在《合同法》的基础上探讨了隐名代理的基本理论  相似文献   

14.
我国民法学上对合伙的法律性质长期存在争议 ,根源在于没有认识到合伙形式的多样性。从大陆法系民商法看 ,合伙分为民事合伙和商事合伙 ,民事合伙不具有主体资格 ,商事合伙则具有主体资格。我国现行立法中 ,民事合伙和商事合伙的区分已实际存在 ,作者认为应以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的区分为前提 ,确定合伙的法律性质 ,并进一步认为商事合伙应赋予法人资格  相似文献   

15.
隐名股东是指在公司内部和(或)外部隐瞒自己的真实姓名或名称,以他人名义或虚拟主体的名义向公司进行股权投资而实际承担出资义务的公司实际投资人。隐名股东不同于干股股东和空股股东;隐名股东的产生有其经济、制度、社会等诸方面的原因;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对隐名股东进行多种分类;非协议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不存在协商一致的合同法律关系;协议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有的是一种信托隐名投资合同关系,有的是一种委托隐名投资合同关系。  相似文献   

16.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公司立法的滞后,实务中有关隐名投资纠纷的处理一直处于混乱状态。2011年《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出台,该解释旨在解决司法实务的困境,确认了隐名投资人的存在、权益和责任。但有关隐名投资人股东身份认定问题没有提出一个完善的标准。本文拟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征和认定标准出发,分析了隐名投资人的特殊法律地位.并提出了确认隐名投资人股东资格的三标准。  相似文献   

17.
合伙的法律人格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伙的法律人格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我国民事主体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有关这个问题在我国却存在较大争议。从合伙的产生及历史发展趋势来看,我们应当确立合伙的独立民事主体地位,以完善我国的民事主体制度,使其成为真正的"第三类民事主体",以充分发挥合伙自身的优势,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  相似文献   

18.
商合伙乃介于商法人与商个人之中重要的基本商主体之一.商合伙具有明显区别于一般民事合伙及商法人和商个人的呈系统的特别法律特征.商合伙法律特征的分析研究对于完善我国商合伙理论及立法具有重要价值.  相似文献   

19.
为改善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的法律环境,在立法上似可借鉴国外法律,承认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多被认为是创业投资的最佳组织模式.然适用于创业投资企业的有限合伙,与普通民商事主体的有限合伙在制度、规范、要求上差异很大,其本位取向不尽相同.  相似文献   

20.
商事法律关系主体-商人的界定和法律确认是建立商事秩序的主体性基础.现代商合伙具有明显区别于民事合伙以及商个人、商法人的本质差异性,但有关认识却依然含混,影响到市场经济秩序的有效建立与完善,确实有待厘清.基于现代商合伙的理论基础,通过对我国立法特别是新<合伙企业法>的针对性分析、比较、评价,可有效揭示其法律蕴涵,并为法律实践提供准确的法律判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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