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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一、问题的提出本文所要分析探讨的问题,股权权能的问题。对于此问题的提出,是对《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的分析,该条文规定"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具有下列情形的股权不得用作出资:(一)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二)已被设立质权;(三)已被依法冻结;(四)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五)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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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立法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股份或股票作为股东向公司出资的凭证 ,表彰股东拥有《公司法》所赋予的相应权利 ,表示股东向公司支付出资所取得的对价之权利 ,具有财产价值和可让与性 ,因此 ,具有担保物权之一般特性 ,可以作为权利质押的标的物 ,对债权进行担保。我国《担保法》第 75条第 2款规定 ,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作为权利质押的标的物。其中 ,股份是指股东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中所占的份额 ,公司向股东发行出资证明书以表彰股东拥有公司的股权和股权比例 ,出资比例的多寡决定股权范围的大小 ,依法可以转让。股票是指股东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出资份额 ,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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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于2009年2月1日出台了《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明确了股权出资的合法身份。股权出资对优化公司资源配置、调整持有者资产结构、发挥资本市场功能、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允许股权出资是否能够发挥应有作用,仍要客观的分析,正确引导。本文结合股权出资的相关立法现状,从实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着手,进行分析和论述,并提出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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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27条第1款中明确列举了四种出资方式,并未包含股权出资,但该条采用的是不完全列举的方式,实际上在于突出出资物的可估价性,可转让性。所以股权出资否定论的观点值得商榷;《公司法》第27条第1款,《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第1款以及《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三者衔接完成了股权出资合法化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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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股权出资”的话题逐渐火热起来,同时也引起诸多企业的关注。与此同时,国内多个省份都相继出台了以股权出资注册公司的实施细则。
到目前为止,已经陆续出现一些股权出资的案例。而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要数“武商联”的股权出资设立模式了。2007年3月武商联的成立,创新性地采用了股权出资的模式,大大降低了相关公司的重组成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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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瑕疵出资股权转让行为的效力,我们公司法对其没有规定,理论界对此众说纷纭,本文提出对瑕疵出资股权转让行为应是有效的,对瑕疵股权转让的责任应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的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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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是通过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公司登记以及章程等形式表现的,但这些证明文件的效力是不同的。在这些证明文件发生冲突的时候要着重考虑各项文件证明力的大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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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股权转让制度,有利于促进有限责任公司与我国经济的发展。本文拟从瑕疵股权的概念与特点出发,分析有限责任公司出资瑕疵股权转让的效力,进而在此基础上探讨瑕疵股权转让的责任承担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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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出资股东应对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因为股东虚假出资是对公司的一种侵权行为.货币虚假出资的,银行、验资机构、公司登记机关、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应与虚假出资股东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非货币出资的,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公司登记机关、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应与虚假出资股东对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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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分析了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公司绩效的关系;把股权集中度、股权制横度作为股权结构的度量指标,运用回归分析法进行研究。研究结果表明,股权集中度与公司绩效呈负相关关系,股权制衡对有助于改善公司绩效,并据此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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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股东的界定对大、小股东的界定,传统的方法是以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额为标准的,即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为大股东,其余为小股东。但随着股权的日益分散化,控制公司的经营并不需要持有公司半数以上的股份,因此对大、小股东的界定也转而采用实质标准:以是否拥“有控制力”,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是否有决定性影响力来判断。出资比例仅占少数,对公司决策不具有影响力的股东被称为小股东。二、小股东权益受损的具体表现(一)大股东虚假出资在上市公司设立或增资配股环节中,大股东通过串通有关注册部门出具假出资证明,名义上向上市公司投入了资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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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例魏某等62人系某孔制品厂的职工。2003年初,乳制品厂改制成立为乳业制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乳业制品公司”)。改制时,乳制品厂职工均持有公司股份,由于职工人数众多,成立了“职工持股会”,代表职工参加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职工持股会章程规定:“持股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方式,共同推举李某代表持股会对外行使权利。”乳业制品公司注册资本为600万元,其中职工持股会占有210万元股权,周某个人出资300万元,杨某个人出资90万元。2003年3月份,“职工持股会”、周某和杨某以乳业制品公司股东的身份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了登记,周某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07年3月,乳业制品公司决定变更公司类型,将原来的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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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包含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所作的修改,对其中有关公司设立的条款进行了修改,尤其是对公司出资的相关规定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公司设立过程中,原《公司法》有诸多方面的法律规定,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出资合法,公司因发起人/股东出资而设立,出资的合法性直接影响公司的设立,而公司在上市过程中,该合法性往往也是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下称"监管部门")审核关注的重点之一,也自然成为了上市中介服务机构(下称"中介机构")关注的重中之重。本文将对《公司法》及其修正案的新旧条款进行分析对比,并对《公司法》的修订会对上市监管的要求及中介机构关注重点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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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取了518家2003年底之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考察了这些公司股改前后股权集中度和公司价值的变化程度,分析了股权集中度的优化对公司价值的影响,试图验证股权分置改革的成效,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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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瑕疵出资,包括虚假注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严重侵害了其他股东、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瑕疵出资的股东需要为此承担民事责任,但我国公司法尚无系统完善的规定。本文通过分析有限公司中虚假注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三种形态的成因、行为界定及民事责任的缺陷,提出了制度设计重构与完善民事责任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