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未成年人隐私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未成年人同样享有隐私权,但其隐私权行使受到来自亲权行使、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学校行使行政管理权和知情权的限制。我国未成年人隐私权保护制度尚不完善,应从立法、司法、加强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和学校的法律教育等方面加强对未成年人隐私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2.
刘立 《江汉论坛》2003,(6):103-105
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和感化挽救工作流于浅表化、形式化,导致一些问题少年对法律认知的肤浅偏颇,毫无顾忌地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必须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的特殊性,寻找和确定对未成年犯法治和德治双重治理手段的契合点,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实效性。  相似文献   

3.
我国缺乏独立、完整的少年司法体系,现有少年法庭主要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难以应对日益多发的校园暴力等少年不良行为及违法行为倾向问题。美国少年司法分流制度将犯罪行为轻微的少年排除出司法程序,将罪行严重者交由成年人刑事法院处理,从而减少了司法成本,在督促少年承担法律责任的同时维护了社会治安。借鉴美国经验,我国要整合有关少年司法的法律,完善相关程序设计;扩大少年法庭的受案范围,保护和帮助更多未成年人;建立多元化矫正机构,采取多元化矫正模式,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和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的双重目标。  相似文献   

4.
论未成年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隐私权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人人都应享有。但由于我国未成年人隐私权保护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未成年人隐私权与相关权利的界限不清,以及受落后思想观念的影响等,未成年人的隐私权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甚至遭到了践踏。鉴于此,应当加强对监护人、教师的法制教育,从立法和司法上完善对未成年人隐私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5.
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体制创新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下载免费PDF全文
当前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的困境在于:第一,思想上未能正确认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特殊性,没有重视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的价值;第二,缺乏制度保障,未成年人刑事司法规范基本上依附于普通刑事司法,专门机构缺失,缺乏符合未成年人教育、挽救、改造特点和需要的刑罚手段;第三,未成年人刑事司法方面综合治理的作用发挥不够。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体制创新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定和完善未成年人刑事立法,设立刑事司法专门机构,改革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化处理方法,体现未成年人刑事司法非犯罪化、非刑罚化、非监禁化、轻刑化的指导思想。  相似文献   

6.
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保护,体现在立法、司法、执法的全过程,体现了国际法原则。世界各国一体遵行的《联合国少年司法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即1985年通过的《北京规则》)、《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即1990年通过的《利雅得准则》)、《联合国保护被剥夺自由少年规则》和1989年第44届联大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被公认为具有普遍意义和共同约束力的法律文献和国际社会保护未成年人和儿童人权的大宪章。这些规则和公约,多是我国同意的,而“公约”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国已正式加入。同国际上这些带有公理性、基石性的法律规范相比,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保护情况是良好的,运行是比较到位的。我国的刑事法律制度,尤其是修改后的刑法,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刑罚适用等都做了有利于未成年特点的特殊规定。  相似文献   

7.
当代中国司法运行的现状及推进思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目前的司法模式是外来法文化观念、制度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及本土化的产物,容易导致司法不独立及产生司法腐败。中国的司法改革既要遵循诉讼科学发展的规律,尊重现实国情和需要,又要通过立法、司法和执法者更新观念,协力践行司法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走理性发展之路。  相似文献   

8.
前科消灭制度对于保护未成年人免负过重的法律负担、顺利复归社会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目前,我国虽然加入了某些保护未成年人的国际公约,但未将公约中确立的前科消灭的精神切实贯彻到立法、司法实践当中去;刑法修正案(八)对未成年人的前科报告作了相应的限制,新的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虽然有其进步意义,但也都带有明显的不彻底性,距离未成年人前科消灭这一目标还有很大的距离.  相似文献   

9.
党和政府对媒体的管理,表征为对顶层制度设计、人财物配置、传播内容规制、媒体经管机制等多维化层面的立体统筹与监管。当前,强化和优化对未成年人涉网权益的保护,既是推进“党管媒体”方式与时俱进的必由之路,更是营造“清朗”网络环境的必由之环。《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制定和修订,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全链条的机制框架,但检例第141号案例中未成年人涉网被害的现实,仍反映出当前未成年人使用网络媒介时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保护未成年人的媒介使用权利和个人信息权利,应从以下五个维度展开:其一,在顶层设计上,健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司法治理,从法律适用、裁判执行等方面建立起综合司法保护机制;其二,在政策规制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强化行政力量行业监管,发挥行政合力,落实普法责任制;其三,在制度优化上,司法部门与行政监管部门完善行刑衔接制度及其实践;其四,监护人和学校提高网络素养及安全意识,提高对未成年人媒介使用的干预水平;其五,互联网平台与网络媒体等相关企业不断推进行业自律和社会责任履践机制等。要对网络媒体等网络平台治理综合施策,堵塞漏洞,以达到“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权利保障效果。  相似文献   

10.
未成年人恢复性司法理念的中国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未成年人恢复性司法是对传统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的反思与超越,实现了司法目的从惩罚到保护的回归。我国也开始进行恢复性司法本土化尝试,基层司法机关运用刑事和解、暂缓起诉、前科消灭等制度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我国试行恢复性司法还需注意观念更新、具体适用制度和配套制度的完善,以期更广泛地发挥该制度的作用。运用“恢复性司法”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既有赖于立法的支撑,更有赖于司法的践行。  相似文献   

11.
由于法律实质推理与各国的司法制度以及法律适用中执法者和司法者的权限、行为方式和社会机制等密切相关,因此,在各国司法实践中表现和运用方式也有很大的差异。根据各国的法律实践,在法律适用过程中进行实质推理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解释性、判例性、衡平性和政策性法律实质推理。  相似文献   

12.
齐艳英 《理论界》2008,19(6):73-74
在国际上,以“儿童最大利益”为主旨,未成年人的地位、权利、发展和保护,从家庭发展到社会,从学校发展到国家,进而发展为国际社会主旋律,成为共同关注的世界性主题。中国加入《儿童权利公约》意味着中国与全球化的未成年人保护的现代理念产生共鸣。国家应该积极介入未成年人监护的私领域,这也是指导我国未成年人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基本理念。  相似文献   

13.
刑诉法修正案增设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在基本原则和制度设计上均有所创新,必将进一步提高我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水平。毋庸置疑,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司法程序现状与国际刑事司法准则相比仍存在差距,构建理想的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是刑事诉讼立法永恒的追求。  相似文献   

14.
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未成年人犯罪率的急剧上升,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全球关注的重大问题。由于未成年人群体的特殊性,各国都非常重视对他们的特殊保护,联合国还专门出台了多部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性规则,我国也已初步建立起一套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的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本文仅以未成年人已触犯刑法应接受刑罚处分为前提,拟建了接受刑罚处分前的保护,应当接受的刑罚及刑罚的程度,发展新的未成年人专属刑种,接受刑罚处分后的引导四个保护措施,对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进行保护,以贯彻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完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5.
司法实务中,长期以来,我国对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权益的诉讼一直套用普通民事诉讼的模式,漠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事实上,不论在英美法系国家,还是大陆法系国家,基于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考虑,都设置了专门的诉讼原则和程序.针对我国立法的不足,可以确立"未成年人最大利益优先原则",使之成为审理涉少民事案件的基本原则,并建立以"诉讼代言人"、依职权审查调解协议、加大调查取证力度等为主要内容的法官依职权进行适度司法干预的审判方式.  相似文献   

16.
姜春兰 《东岳论丛》2008,29(3):177-179
《婚姻法》第38条对探望权法律制度的规定,是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一大进步。该规定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父或母探望子女提供了法律保障,也强调了对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保护,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监护制度;同时为我国司法实践中正确处理和解决离婚纠纷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对家庭的安宁、社会和谐、稳定和进步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及深远的影响。但是该规定在立法上仍有一些瑕疵,使得探望权的性质、权利主体的范围、未成年人的法律地位、探望权中止的事由、法院如何强制执行等规定的不够明确,导致了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的困惑,削弱了其法律价值及社会功能的发挥。  相似文献   

17.
面对汹涌而来的网络信息,未成年人是一个弱势群体。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成为一个新兴的法律问题,然而从我国现有法律规定来看,尚不完善。因此,必须在尊重实际的基础上,借鉴国外优秀经验,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  相似文献   

18.
《江西社会科学》2016,(8):145-150
未成年人犯罪率的居高不下,与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缺乏有效干预密切相关。对少管所未成年犯前期罪错的调查研究反映出家庭、学校、社会组织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教养无方、监管不力,矫治无效。未成年人的罪错行为向犯罪行为的转化与行为本身的渐进性发展有关,更重要的原因是社会制约的匮乏,表现为工读教育萎缩、《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缺乏可操作性以及其他相关法律缺乏矫治效果。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要求举全社会之力干预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应全面修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树立保护处分理念;应建立强制性亲职教育、加强对教养失职父母的社会监督,改革工读教育制度、发挥其挽救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未成年人的重要作用,发展社区教育、使社区教育成为矫治罪错未成年人的重要制度。  相似文献   

19.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国家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心逐步向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倾斜,未成年人权益刑事保护即成为了近年来国家给予充分重视的聚光点。给予未成年人权益刑事保护充足的重视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首先,其有利于引导或帮助未成年人健康、积极向上地成长;其次,其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最后,其有利于培育国家人才,促进民族复兴、强大。但是,目前我国的未成年人权益刑事保护体制在立法、工作人员专业水平、配套体制等方面仍然存在缺陷。为此,我们应当以理念转变为根本,依据未成年人权益刑事保护的基本原则,加快立法完善,提高工作人员素质,构建完善的配套机制。  相似文献   

20.
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制度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增多 ,危害严重 ,新情况、新矛盾不断出现的现状促使我们重新审视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制度。借鉴国外防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律制度系统化、非刑事化和保护性的发展趋势。我国应从尽快制定法律法规、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实体法和程序法三个方面完整构建我国青少年犯罪特殊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