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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利益偿还请求权基于平衡当事人的利益,是救济票据权利人的一种特定请求权,在实务中,为实现此种权利,必须对票据权利消灭、利益偿还与原因关系抗辩等进行认定。持票人与票据债务人之间是否有原因关系抗辩等对人抗辩事由,并不影响利益偿还请求权的成立,而票据债务人获得额外利益的举证责任应在持票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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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市场内幕交易的规制原理与证券市场相比存在着较大的不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制度的构建是以上市公司为核心的,而期货市场内幕交易制度的构建是以交易市场为核心的。不能将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的理论直接套用于期货市场,也不能将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的相关规则准用于期货市场。期货市场内幕交易包括内幕信息和内幕交易行为两项构成要件,法定抗辩事由也基本是针对这两项构成要件设置的。在满足构成要件且不具备抗辩事由的情况下,即可认定成立内幕交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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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对动物致害主要采取危险责任,第79、80条中的"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和"禁止饲养"不是请求权成立的积极构成要件,而是被侵权人享有的针对第78条但书部分的再抗辩事由。第79、80条是对第78条起限制和补充作用的不完全法条。第三章中规定的抗辩事由,不能不加区分地直接适用于第十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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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违约责任,对于特定合同类型、在特定领域,如出卖人对于买卖物所负的瑕疵担保责任、保管人对于保管物毁损灭失的责任、承揽人对于工作成果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等,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但对于更多合同类型、在较为广阔的领域,确立过错责任原则更为合理。如出卖人所负一般的违约责任、技术开发方所负违约责任、技术服务方所负违约责任等等,均应确立过错责任原则。其实,问题的关键和实质不在于取名过错责任原则抑或无过错责任原则,而在于法律规定和认可的免责事由、抗辩事由及抗辩权类型的多寡,以及风险负担规则是否全覆盖和是否合理。如果法律规定和认可的免责事由、抗辩事由较多,设计的抗辩权类型较多,如果在每种合同中法律都设置了合理的风险负担规则,那么,即使法律明文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债务人实际承担违约责任的场合和机会也相对少些;反之,则相对多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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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行政不履责案件的司法审查,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存在着较大争议。行政不履责司法审查体系链的构建对于促进行政法治建设意义重大。在法定职责的判定方面,除了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行政机关的职责范围予以明确外,规范性文件、“三定规定”是“法定职责”的判定依据,先行行为、行政允诺、行政协议、权责清单不是判定依据,而会议纪要则只能作为法定职责的补充判断依据。可被诉请履行的行政职责,必须满足职责具体明确、具有实际履行效果等一系列条件。根据表现形式,不履行可以分为明确拒绝履行、怠于履行和未能完整履行三种。对于不同类型的不履行,司法机关应当采取不同的司法审查标准。在司法机关认定行政机关有未履行的法定职责而行政机关的抗辩事由满足形式要件的情况下,司法机关还应对行政机关所提出的抗辩事由进行实质性审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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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药品不良反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宋跃晋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8,20(6):96-99
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法律责任规定缺位,药品不良反应损害的责任如何承担,以何种方式来赔偿,这一系列问题都亟需由法律予以判断和裁决。本文认为,药品不良反应是一种特殊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在药品不良反应的责任认定上,不可抗力和发展风险不应成为抗辩事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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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举证责任倒置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谁主张谁举证与举证责任倒置是相对应的概念。两者构成了完整的举证责任的分配体系。举证责任倒置并不意味着举证责任倒置的举证主体在诉讼中对全部事由担负完全的举证责任 ,而是原告方也应对发动诉讼的特定事由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不能成为法官自由裁量的领域 ,而应法定化 ,即由法律作出明确的规定。举证责任倒置的规范并非全部由程序法规定 ,而是应当由实体法和程序法共同规定 ,特别是对倒置的事由必须由实体法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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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限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新的《合同法》确立了抗辩权制度。这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一个进步。它对 于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守约方利益和社会信用、分清违约责任、及时解决合同纠纷具有重 要作用。然而,如果行使抗辩权过于随意,势必造成许多应履行的合同履行不能,从而违 背抗辩权制度的立法宗旨。因此,确定抗辩权限制的问题,不仅对于民商法理论研究,而 且对司法实践都有重要意义。本文从抗辩权限制的法理学依据、我国合同法对抗辩权的法 定限制和自由裁量中的抗辩权限制三个方面,对合同履行中抗辩权限制问题进行了深入、 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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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例外作为专利侵权的重要抗辩事由,对科技创新至关重要.近二十年来美欧专利法及法院实务对于专利权实验例外制度均有重要的法制发展,相较而言,我国相关立法及理论对这一制度的研究不够深入.我国专利法实验例外条款应明确"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专利"的含义的文字表述,并认可科学研究实验可以有实验与商业双重目的,同时明晰实验例外原则的适用范围,这对该制度在我国的有效实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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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法律为第三人享有对抗他诉生效裁判扩张侵害其权益提供的事后救济途径,提起事由关乎撤销之诉适用的范围,防止第三人滥诉和制约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应根据撤销之诉的立法目的设立不同于再审事由的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事由,即提起事由必须基于某种实体权利;必须基于受他诉裁判权力扩张带来不利益;事由是以排除他诉裁判效力带来的不利益;基于他诉裁判生效之前已存在的实体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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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益论视角下个人信息侵权法保护之类型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个人信息的法律属性界定为个人信息侵权法保护的逻辑起点。将个人信息绝对权化,违反《民法总则》第111条规范目的,不符合“权益区分三标准”,阻碍信息的自由流通,并背离比较法上的主流趋势,应予否定。个人信息的本质是一个法益综合体,法益的保护宜采用德国式的类型化路径,有“违反保护性规定的侵权任”和“故意背俗致损的侵权责任”两种,前者在个人信息保护上具有更大优势,应作为主要保护路径。以行为作为主要基准将有关个人信息的保护性规定类型化,具体分析每一类型确立的行为标准以及违反时的侵权判定、责任承担、抗辩事由等,能够构建完善的个人信息侵权法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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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衅原则作为英美刑法谋杀理论中的一个重要的抗辩原则,被包含在美国所有州法律与《模范刑法典》(MPC)以及《1957年谋杀法案》中。挑衅原则在获得英美刑事立法肯定与认可的同时,也引发了理论上的广泛争议与讨论。关于挑衅的含义、原则适用范围及原则的法律性质等问题,论者的观点存在很大分歧。挑衅原则的性质应当是一种(部分的)正当化事由,其与自我防卫形成一种包容与补充的关系,因此应当成为一种普通适用的抗辩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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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动抵押制度中抵押权利益保护机制构建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在不同的空间维度和时间维度处理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平衡.一方面,应对抵押人对抵押物的自由处分权进行合理规制.规制措施一为合理界定正常经营活动,二为确认限制性条款的法律效力.另一方面,应进一步规范我国物权法上浮动抵押固定化事由.其中法定事由需从解释论角度予以完善,约定事由中则应着重加强对自动固定事由的调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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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最高价值目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有双重效应。一方面,它为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社会前提、主体条件;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本身与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之间又存在着矛盾。当前,我们要通过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逐步解决“经济人”与“自由人”的矛盾,为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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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自由发展思想再解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自由发展观,思想深刻且内容丰富,而它又往往最容易被人们从不同的立场进行误读,要么走向无政府主义,要么走向专制主义。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本身出发”,揭示了人的自由的本质,把个人的自由发展看作是衡量社会发展状况的最终尺度,和为共产主义奋斗的最终目的,因而也是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他们拒斥那种埋没个人自由的“完全虚幻的集体”;同时认为人在国家中所取得的自由程度取决于把“国家的自由”限制到什么程度,即取决于把公共的权力限制到什么程度;并把自由时间看作人的自由发展的空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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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体育运动领域,被害人同意是一种最常见的抗辩事由.体育运动中的伤害行为,受体育运动固有风险性的特点所决定,不能完全按照一般伤害追究刑事责任.被害人同意的范围直接决定着体育暴力行为刑事责任的承担.英美法各国在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进行了积极的探索.英美法各国越来越多地运用刑法严格限制被害人同意的适用范围,达到既保证体育行业的健康发展又保护运动员生命健康安全的目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