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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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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与综合性的普通法院相比,专门的家事审判机构在解决家事纠纷方面具有显著的特色和比较优势,有必要设立专门的家事审判机构独立处理家事案件。从世界各国设立家事审判机构的实践经验来看,家事审判机构的设置存在多种模式,且构建过程存在阶段性。我国可借鉴少年审判庭的设置经验逐步推进家事审判庭的建设,从家事审判合议庭出发逐步建立三级法院内独立建制的家事法庭。待条件成熟后,从“家事审判庭”单独模式逐步走向“少年家事庭”合一模式,并在人口密集且家事案件量较大的地区设立专门的少年家事法院处理该地区的一审家事案件。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现有的国情下,无论是构建独立的少年法院还是家事法院都存在诸多无法克服的障碍。家事案件和少年案件趋同的审判理念和程序运作以及我国传统审判方式与二者在制度上的契合,让二者的整合成为了可能。借鉴他国成熟经验,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少年家事法庭是破解我国少年审判和家事审判发展困境的有效举措。  相似文献   

3.
中国家事审判改革自2016年正式拉开帷幕,至2018年,通过全国各试点法院的实践,探索出一系列可行的制度,包括以修复人伦关系为出发点的家事调解制度、诉讼离婚冷静期制度、家事调查员制度、离婚财产申报制度等。2021年,《民法典》正式施行,其对离婚冷静期、调解制度和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等作出明确规定,肯定了家事审判改革的成果,但依旧存在一些问题。接下来应当重视改革措施的成本收益分析,否则会导致法院不堪重负。未来改革的基点依旧是家事调解,重心应放在调解策略上,将案件事实之外的人伦资源嵌入诉讼程序之中,以一种“修复式列举优点”的调解策略实现“人伦司法”,以达成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之目标。  相似文献   

4.
家事诉讼程序相对于普通民事诉讼程序和非讼程序具有其特殊性,随着案件受理范围的越来越广,数量越来越多,现行的立法体制与司法实践已不能满足我国家事纠纷处理的现实需要。对家事诉讼程序进行系统的研究,反思我国家事案件审判的现状,针对不同案件类型设计不同的程序,进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家事诉讼特别程序,有助于为司法专业化分工提供可行的参考方案,也将对改变家事诉讼程序规定的零散化和不完备化,促进我国审判制度改革,完善我国民事诉讼法律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5.
当前,我国家事案件数量庞大且逐年增加,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通过对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家事裁判文书的系统梳理和具体的实证调查,发现我国家事审判的现实困境集中表现为专业化程度不足,以及具体程序的不完善、不健全,阻碍了家事审判在实践中的推进和落实.为此,完善我国的家事审判程序需要发挥调解在化解纠纷中的内在功能;构建专门的诉讼制度;确立以未成年人保护为重点的执行制度;通过多部门的综合联动,不断促使我国家事审判朝着专业化、系统化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6.
家事审判关乎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涉及到家庭所有成员的利益,其中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理应得到特别的保护。家事审判中未成年子女利益保护的困境主要有: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与家长利益需求的矛盾、案件审理前家事调查的缺失、案件审理中子女意愿的表达困难及法院是否采纳的难题、争夺抚养权导致子女情感创伤、抚养费和探视权的执行难题等。本文结合大理州各法院侧重保护未成年子女利益的真实案例,总结司法实践经验,提出家事审判中加强未成年子女利益保护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7.
家事案件的身份与人伦属性,决定了家事审判中必须发挥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的功能。然而剖析裁判案例发现,在家事审判中,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尚存在认识不一、限度不明、积极性不足等问题。主要原因在于,相关立法较为粗疏、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以及法院“案多人少”审判环境的限制难以契合家事案件的独特性。为更好解决家事纠纷,以“一般规定+特殊情形”方式明确法院依职权调取家事事项的范围,将释明制度与法院调查取证权进行嵌合,明确家事调查员为法官“事实”发现的审判助手,是切实发挥我国家事审判中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制度功能的应然路径。  相似文献   

8.
我国家事诉讼特别程序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20世纪中期以来,伴随着传统社会的变迁及家庭结构的瓦解,法律与家庭的互动也有了新的发展,家事纠纷数量激增。目前我国尚未形成独立的家事诉讼制度,司法实践中对家事特别程序的探索尚属于起步阶段。从长远来看,基于家事纠纷的特殊性和既有审判制度的局限性,我国有必要构建独立的家事诉讼特别程序,以儿童最大利益为导向,实行有限的辩论主义和积极的职权主义,并对立法模式、适用范围、诉讼主体、家事调解以及家事法院等方面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9.
中国司法在法院审判组织方面改革的核心问题,就是以确立现代司法为目的和根本要求,将法院内部与现代司法原则相悖的审判组织关系结构变革为以保障审判组织和法官独立行使审判权为目标的审判组织关系结构。应该按照审判独立的要求建构合议庭内部与外部的合理关系结构,以真正有效发挥合议庭的审判功能;应该在法院审判组织改革的整体性框架下,选择更宽阔的视野讨论审判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以符合现代司法的建构与运作要求实现审判委员会自身的制度变革。  相似文献   

10.
“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们党在十五大报告中提出的基本治国方略。为了实现这一目标 ,必须进行司法改革 ,确保司法公正。而司法公正的前提是法院真正做到依法独立审判 ,不受其他机关和个人的干涉。当前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尤其是地方保护主义和裁判不公这两个久治不愈的顽症 ,无不与审判缺乏应有的独立性相关联。因此 ,保障审判独立已成为推进我国司法改革的核心与关键。审判独立与审判监督是对立统一体 ,审判独立并不排除社会对审判活动的了解、监督与制约 ,但是任何审判监督制度的建构必须以维护审判独立为前提 ,否则就有可能背离该制度设置的初衷 ,而走向其对立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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