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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判别公司发起人不仅以形式上的章程署名为准,还要以实质上的参与公司设立行为作为补充标准.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发起人间的合伙关系,发起人与成立后公司与其他股东和债权人等的信义关系立体展现了发起人的法律地位.在发起人权利方面,两大法系有着更多的相同之处,但在义务方面,它们却有很大的不同.英美国家以信义关系为基础,形成了不得获取秘密利益、完全披露和注意谨慎义务;而与其相对,大陆法系尤其是我国,主要以法定的出资和返还出资、忠实、谨慎勤勉义务为主.无论公司成立与否,发起人均须承担责任,符合法理,不会影响发起人创设公司积极性,而且还能有效保护公司利益.相反,以公司成立与否区分发起人责任,则有失公允,看似简单实则复杂,甚至挂一漏万.至于发起人之间,则应该体现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2.
文章认为国民党迁台初期的台湾法律是在“六法全书”和旧法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旧中国国民党政府半殖民地半封建法律的缩影。但是,自六七十年代以后,台湾法律随着台湾地区产业结构、资本构成、阶级构成等经济、社会情况的变化,逐步地从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演变为资本主义性质。文章以实证与推理相结合的方法论证了台湾法律转型的必然性及其对于“一国两法”的意义:其一,为台湾法律纳入“一国两法”体制准备了主要前提;其二,为“一国两法”体制下设定台湾准法域创造了重要条件;其三,为“一国两法”体制下社会主义法律与资本主义法律相互借鉴提供了广阔余地。台湾法律的阶级属性有无变异,是少有人问津的领域;台湾法律转型对于“一国两法”的意义,是还没有开垦的处女地。本文纯属一家之言。  相似文献   

3.
贾锐 《社科纵横》2012,(5):59-60,68
公司股东诉讼从本质上说属于民事诉讼的范畴,但《公司法》对公司股东诉讼作了许多特别的规定,特别是新《公司法》对公司诉讼从法律实体、程序上都有了较大的突破。本文结合民事诉讼的法律法规及《公司法》的规定,从法律实务的视角,对公司股东诉讼中的诉讼主体、民事责任、举证责任、诉讼时效等相关问题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4.
孙宪超 《社科纵横》2006,(11):70-71
在实践中,中国存在着大量的一人公司。为顺应世界立法趋势和中国现实需要,《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允许自然人和法人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由于一人公司存在种种弊端,一人股东可能滥用权利,损害债权人及利益相关人的利益。因此对一人公司的法律规制显得尤为重要。有关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法从若干方面对一人公司进行规制,这种规制包括对一人公司设立的规制、运营的规制、责任的规制三个方面。中国公司立法应当借鉴,以完善相关规定。  相似文献   

5.
新修订的公司法已将公司社会责任引入法律,面对反对者的质疑,有必要从法理学角度对公司社会责任的概念进行法律界定以确定其义务内涵,进而以类型化分析的方法确定公司社会责任的责任主体和相对人。公司法中社会责任一般性规定的实现还有待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沉淀和司法实践的经验积累。  相似文献   

6.
有限责任公司在对外关系上是资合公司,在股东内部关系上则具有人合性。这种人合性不仅是合理区分公司组织特征、谋划商主体类型区分的标准,也是股东股权对外转让规则形成的重要根据。中国公司法一方面规定同意权来体现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另一方面又以其他股东的强制购买制度来保障转让股东财产权的实现。这种构造不仅导致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界限模糊,也使其他股东的同意权丧失意义。建议立法修正该款规定,在明确其他股东同意权的同时,以股东收买请求权制度替代其他股东的强制购买制度。  相似文献   

7.
一国的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基础建立的,必须体现宪法的规定、原则与精神.宪法在法律体系建构中具有价值与规范基础的功能,并提供合理解决法律冲突的原则与具体程序.  相似文献   

8.
罗淑宇 《社科纵横》2010,25(1):65-67
《权利法案》是保护美国人权的一部重要宪法性文件。对比中国宪法关于公民权利的规定,可以看出中美在法律文化方面存在着巨大差异,这些差异主要表现在法官任职资格和在适用法律过程中的作用、法典编纂理念、法典编纂的侧重点、法律的确定性与灵活性等方面,而这种法律文化的差异是由中美两国不同的历史、国情以及法律传统造成的。  相似文献   

9.
《社科纵横》2019,(1):109-114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人公司逐步在许多国家以立法的形式被予以承认。中国于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中首次明确了一人公司制度,并在2013年修订的公司法中对其进行了完善。一人公司也称独资公司、独股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公司形式,它是现代企业制度发展下的必然产物。一人公司的治理结构有其特殊性,在不同的治理理论下存在不同的制度设计。现行公司法对一人公司治理结构的规定具有局限性,亟需借助最新公司治理理论提出相应的法律规制措施对其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0.
林馨 《日本研究》1999,(2):85-89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是公司法为保护股东权益,鼓励少数股东积极行使监督权而创设的一项制度。它又称为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公司机关成员如董事、监事、发起人等实施不当行为侵害公司利益,需对公司承担责任而公司却怠于通过诉讼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及实现其他权利时,具备法定资...  相似文献   

11.
环境权:理念而非权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周斌 《学术交流》2008,(5):30-32
从生态学、环境伦理学、生态道德等角度,人类应当享有作为应有权利(或道德权利)的环境权是无可厚非的,"环境权"虽然其作为一项道德权利的存在已经被大多数人认可,但目前仍然被置于法律规范之外.事实上,国际性宣言、各国宪法及环境基本法关于公民环境权的规定只是政策、理念的宣示性务款;大多被确认的与环境有关的权利只是彰显了国家环境管理权和环境保护义务并非法律权利;司法实践中,拒绝适用环境权进一步证明所谓"环境权"条款并非设置实体性权利内容;环境权内容模糊,学界众说纷纭、观点不统一,而且相当一部分环境权的具体权利尚未得到法律的确认时,仅仅由于法律规定了环境权的部分内容就认为环境权是法律权利显然是以偏概全.总之,环境权由道德权利上升为法律权利还有很长的艰难道路要走.  相似文献   

12.
郭明瑞 《求是学刊》2013,40(2):86-92
法律规定遗嘱形式旨在确保遗嘱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为遗嘱有效的前提。形式有瑕疵的遗嘱是否有效,应依其瑕疵是否能影响判定遗嘱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而定。法律对不同形式遗嘱的要求不同,形式瑕疵的表现不同,形式瑕疵对遗嘱效力的影响也不同。  相似文献   

13.
周庆峰 《社科纵横》2004,19(6):73-74
《公司法》第四条对于公司财产性质的规定违背了法律的基本原则 ,本文认为公司财产应当为公司所有 ,并应限定该条第三款中国有资产的范围  相似文献   

14.
《公民权益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对出版自由以国际公约的形式对各缔国加以约束,不同社会制度、不同文化传统、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的宪法或其他法律,对出版自由一般都有明文的规定。研究世界各国法律、法规对于出版自由的规定,可以对我国出版自由立法形成有益的借鉴,同时紧跟国际形势,推进我国的出版贸易。  相似文献   

15.
沈丽萍  宋永寿 《社科纵横》2009,24(4):76-77,80
2006年1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生效实施,其中,具有突破性的规定是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引入法律。引进一人公司对公司法上保护债权人的理论和制度产生强大冲击。因为一人公司股东的唯一性和产权结构的单一化,使传统的建立在产权结构多元化基础上的公司治理模式无法发挥制衡功能,公司内部管理和监督体系也处于无用状态。由此使一人公司在实践和理论上都存在许多弊端,无法完善地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法》就应对其量身打造一套法律规范。扬长避短,使其真正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制度。  相似文献   

16.
《求是学刊》2015,(3):80-86
除名事由之界定关乎公司除名制度的完善程度。就法律规定的除名事由而言,应当注重定性规定和定量规定。就公司章程所规定的除名事由而言,其应当来自法律的概括授权,且内容不得违反关于除名事由的定性规定,同时,除名事由条款应当经全体股东同意方可成为公司章程条款。就公司选择的其他除名事由而言,除肯定公司可为此种行为之外,应当在除名程序上由法院对该类事由进行审查。《公司法解释三》第17条应当在除名事由的定性问题上予以修正,同时扩大除名事由之列举规定。  相似文献   

17.
宪法的作用问题是宪法学理论研究中的重要课题。在我国现在的宪法学著述中对此问题说法不一。本文拟就宪法作用若干问题作些探讨。(一) 宪法是一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作为一个法律部门,具有一般法律的共同作用。但是,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作用和一般法律又有着明显的区别,宪法的作用和一般法律的作用相比,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第一,宪法作用具有普遍性和广泛性的特点。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所调整的对象是统治阶级在行使国家权力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关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基本原则的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涉及到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即它要调整社会政治关系,规定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它要调整社会经济关系,规定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和分配制度,它要调整国家与公民的关系,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它要调整国家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规定各国家机关在国家机构中的地位、职权等。因此,这就决定了宪法作用具有普遍性和广泛性的特点。  相似文献   

18.
公司自愿解散是在股东合意基础上作出的,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和程序的自愿解散,其合法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此时的合法性只能称其为形式上的合法性,是否具有实质正当性则需要考察更多的内容。公司作为私人组织,股东享有解散公司的权利,但是现代公司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其行为会对社会及利害关系人产生一定的影响。股东自愿解散公司是对股东愿望的满足,其行为产生的负外部效应可能要由社会来消化,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以其所蕴涵的精神促进公司伦理道德的提升并通过适当的制度安排来消解股东自愿解散公司所造成的负外部影响。  相似文献   

19.
本文作者从一人公司的概况、产生与企业形态之演进入手,在对一人公司在国外、国内的立法与实践中越来越得以确立的基础上,认为:一人公司的产生应随之法律技术的修正,以及实践发展和理论研究的深入来加以完备。在我国的公司立法中,从我国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两种形式看,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发起仅限于国家,这一规定是否合理?作者认为:一人公司的产生虽还存在诸多问题。但是,作为根源于社会现实需要而产生的一人公司,他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其存在与发展的趋势是不可把止的。  相似文献   

20.
读罗杞明同志《法律上一个需要明确的提法》(《学习与探索》1979年4期)一文,很受启发,也想插言一二。“法律上平等”的问题,确实是法律理论上和司法实践上的重大原则问题,不仅仅是“名称”、“提法”之争。这点,罗同志说得很清楚,不想再谈。问题是,“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正确的提法”吗? 公民,罗同志归纳的概念是对的: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享有该国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履行该国法律所限定之义务的人。但是,在一个国家里居住的人,不可能是清一色的一个国籍的人,就是说不一定都是“一国公民”。难道对他们就不能用这“一个国家的法律”约束吗?旧中国,清政府的法律对外国帝国主义确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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