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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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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现有的立法现状及司法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理念应进一步的转变;赔偿的主体及范围还没有理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还不能很好的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等.本文认为,应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处理好社会、国家、被告人以及被害人之间的利益辩证关系,进一步完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2.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几个问题的新探张明龙附带民事诉讼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和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之分。本文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原告人、被告人、提起诉讼期限和赔偿范围发表一点个人浅见,以求教于大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  相似文献   

3.
限制案件范围 改革附带民事诉讼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理性的诉讼参与者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能够发挥作用的广度和深度应当具有合理的预期。限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范围可以提高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的效益,更能为被害人获得损害赔偿提供更多的程序选择,是解决我国现阶段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中一系列痼疾的有效手段。  相似文献   

4.
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存在受案范围小、争议难点多、执行到位率低、检察机关提起偏少等缺陷,为完善这一制度,应将精神损害纳入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明确检察机关在其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的法律地位,增设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  相似文献   

5.
本文在对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中诉讼主体资格、赔偿范围进行探讨后,认为:附带民事诉讼主体资格原告人、被告人并非仅限于被害人、实施侵害行为的人,而从广义去理解,更符合我国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实质和精神;人检察院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地位界定为法律监督者身份;赔偿范围不仅包括物体损害赔偿,而且应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6.
新《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调解作为附带民事诉讼的结案方式,但并未明确其具体的适用范围、程序,使调解与刑事和解制度产生矛盾,司法实践中二者也处于混用的状态。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着手,明确了附带民事诉讼不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的性质,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也不同于普通的民事调解,在性质和法律效果上都与刑事和解一致,应对调解的适用范围加以限制,与刑事和解的范围作同一解释,并认为应当扩大现行立法对刑事和解适用范围的规定。  相似文献   

7.
完善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制度 ,但这一制度存在不少问题 ,亟需完善。例如 ,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应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应赋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刑事部份上诉权 ,即是健全与完善这一重要制度的题中之义  相似文献   

8.
精神损害应当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刑事立法禁止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对犯罪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要求赔偿,既与宪法和民事立法相冲突,也缺乏理论根据,而且不利于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将精神损害纳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是法律公正精神与效率原则的要求和体现,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9.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刑诉中的一个专门的法律制度,其目的是解决因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损害的赔偿问题.由于它是一个交叉性的课题,而且法律规定的比较原则,因此,实践中存在着不少问题亟待解决.正确认识并解决这些问题,既是司法实践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完善刑事诉讼立法的需要,本文拟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主体及其请求范围谈点看法.  相似文献   

10.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诉讼部分的提起和赔偿范围一直是颇有争议的问题,特别是与现行的<民事诉讼法>不能协调一致,也多被学者所诟病.文章联系司法实践,结合我国的<刑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的有关内容和立法精神,就附带民事诉讼提起的期间、提起的方式以及赔偿范围是否应包括精神损害等争议较大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对未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立法提出了见解.  相似文献   

11.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制度的发展与近年来刑事司法轻刑化运动密切相关。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往往意味着被告人能积极悔罪、减轻社会危害后果且得到被害人谅解,从而导致对刑事部分的从宽处理。鉴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与普通民事诉讼调解存在诸多不同,我国立法应对其设计特别的调解程序规则,特别是应该在适用范围、当事人的知情权、调解人的权限以及调解协议的执行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2.
民事主体制度,是民法理论和立法实践中的重要内容,特别是我国这样的成文法国家,民事主体的立法是关乎整个民法体系的建构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在自然人和法人当然和已然地成为民事主体的内核之情况下,文章对民事主体的内涵和外延在新的历史条件和时代环境下作出新的解释,特别就经济关系和生活关系中大量存在的“非法人团体”是否应该成为“第三主体”作出思考。  相似文献   

13.
受贿罪为身份犯,行为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这一点在《刑法》第385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刑法》第93条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也加以具体界定。但随着我国体制的变迁,国家工作人员的具体范围和认定原则也在不断变化,对此问题仍需重新澄清和继续研究。  相似文献   

14.
影响力受贿将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扩展到国家工作人员之外的“关系密切人”、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由此导致对受贿罪作为职务类犯罪的疑问,进而继发性地引起对本罪保护法益的思考;将“国民对公务行为公正性的信赖”作为受贿罪的保护法益具有现实的合理性,以此为指导扩大“贿赂”的范围实有必要。  相似文献   

15.
原因自由行为是大陆法系刑法中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它是指行为人基于自己的故意或过失而陷入无责任能力或限制责任能力状态,并在此状态下实施危害行为的法律现象。原因自由行为有着许多常态犯罪所不具有的特征。而我国的刑事立法对此没有涉及。借鉴国外相关的立法例,采用总则与分则相结合的模式将原因自由行为纳入我国刑事立法的范畴,是罪刑法定原则和罪刑相适应原则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6.
风险社会的到来,必然会对我国刑事立法产生一定的影响。在以保障民航安全作为第一要务的今天,平衡风险社会下民航安全与个人自由,面临着更严峻的挑战。预防航空犯罪,不应当以其已经进入风险社会而不同于传统刑法。过多重视风险社会带来的弊端,自然会陷入一种严罚主义、威慑主义的立场。刑罚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航空犯罪作为一种刑法犯罪,其处理思路与普通犯罪并无二异,不应当认为民航领域是一个全新领域,需要以更为严厉的态度对待犯罪行为。处于风险社会的当下,对于航空犯罪而言,仍然无法超越传统刑法的范畴。  相似文献   

17.
民事枉法裁判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枉法裁判罪是刑法理论研究较为薄弱的一个问题。该罪存在于从案件立案受理至执行的整个民事审判活动中,甚至包括附带民事诉讼的审判活动,法院调解和民事抗诉没有该罪存在的空间。参与民事审判活动并有审判权的审判人员相互间可以构成共同犯罪,无特定身份者也可成为民事枉法裁判罪的共犯。应当以科学的罪数理论分析认定和解决民事枉法裁判中的一罪与数罪问题。  相似文献   

18.
为使表决权征集制度真正服务于公司和股东,保护被劝诱的股东免受不必要的损害,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公司法都对之有严格的法律规制,对表决权委托征集的构成条件、责任形式及范围都有着明确限定,表决权委托征集时的信息披露以及征集人因虚假陈述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我国的公司立法对此亦应在借鉴的基础上作出相应规定。  相似文献   

19.
虚假诉讼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非法利益,采取虚构事实、伪造证据或贿赂法官等方式,通过单纯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虚假诉讼可以按照主观目的不同划分为谋取非财产利益型和谋取财产利益型.谋取非财产利益型按照具体的情形具体处理即可.谋取财产利益型应按照分工不同分别评价:当事人欺骗法官时,行为应该认定为诈骗罪;当事人与法官合谋时,行为应该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另外,当法官主动参与虚假诉讼时,法官与当事人构成共同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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