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喜雨亭记》是苏轼早期的作品,写于宋仁宗嘉祐七年(1062),当时苏轼正在风翔府任签判,年方二十七岁。苏轼是二十二岁考中进士的,他的文章在当时受到了主考欧阳修的极度赞赏,说是“读轼书不觉汗出,快哉,快哉!”并说“老夫当避此人,放出一头地。”二十五岁被任为河南府福昌县主簿,他没去。二十六岁又应“制科”考试,考入了“贤良方正能言极谏”科的第三等,这在当时是一种很大的光荣。由此,他被任为凤翔府签判,其职务是协助知府处理一些文字工作。这是苏轼在少年得志,名满海内的情况下,第一次进入仕途。 相似文献
2.
3.
4.
5.
<正> “偷”这个词本应与高雅的文人墨客无缘,可他们偏偏脱不了干系,并不是什么人硬是要栽赃给他们,而是他们自己手脚不干净。王勃曾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而一鸣惊人,其实早在南北朝时庾信的《马射赋》中就有“落花与芝盏同飞,杨柳共春旗一色”的诗句;宋人欧阳修《朝中措》中有“平山栏槛倚晴空,山色有无中”,苏轼说“认得醉公语,山色有无中”(《水调歌头·黄州快哉亭赠张偓伶》),显然他认为这是欧阳修的“天生的好言语”,殊不知早在 相似文献
6.
7.
8.
一甲午中日战争前十年,即一八八四年(光绪十年),康有为开始写作“大同书”,其中甲、乙两部于一九一三年刊载于他的门人陈遜宜、麦鼎华所编的“不忍杂志”上,一九三五年他的弟子钱定安将全稿交中华书局出版。梁启超在“康南海传”一书中把“大同书”看成是康有为的哲学代表作,称它为“博爱派哲学也”、“主乐派哲学也”、“进化派哲学也”、“社会主义派哲学也”,最后这样称道康有为的“大同”理想:“此等理想,在今日之欧美,或不足为奇,而吾独怪先生未读一西书,而冥心孤往,往闢新境,其规模如此其宏远,其理论如此其精密也,不得不叉手赞叹曰:‘伟人哉!伟人哉’!”可见梁启超是很推崇这本书的。 相似文献
9.
所谓对立义,指的是一个词语具有两种互相对立的含义。例如[沽]这个词具有“买”和“卖”两种相反的含义。《论语·乡党》:“沽酒市脯不食。”“沽”在这里指“买回来”,而在同书的《子罕》篇中:“子贡曰:‘有美玉于斯,韫椟而藏诸?求善贾而沽诸?’子曰:‘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贾者也。’”这三个“沽”却作“卖出去”解。对这种义兼正反的现象,我国传统的训诂学运用“反训”加以说明。反训是训诂学上进行语义注释的一种手段,即反义相训。这是由《尔雅》开创,并由郭璞注阐明的。例如《尔 相似文献
10.
(一)要明白秦汉“都亭”的含义,有必要先从这时的“亭”的含义与性质说起。关于秦汉时期的“亭”,今人王毓铨先生在《历史研究》1954年第二期,写了《汉代“亭”与“乡”、“里”不同性质不同系统说》一文,认为秦汉时期的“亭”,并非《汉书》卷19上《百官公卿表》所说“大率十里一亭”和“十亭一乡”的“亭”之属于地方行政机构的名称;所谓“十里一亭”的“里”,不是指“乡里”组织的里,而是指十里的距离。因此,“亭”不是介于“乡”与“里”之间的一级行政机构。至于“十亭一乡”的话,则是在把“亭”当作地方行政系统的一级机构的基础上按照十进制推演出来的说法,故同东汉人应劭在其《风俗通》中所说的“国家制度,大率十里一乡”的话矛盾。这就是王先生的汉代的亭与乡里不同系统说的梗概。那么,汉代的“亭”是什么性质的结构呢?王先生根据《续汉书·百官志》刘昭补注引《汉官仪》说“亭”是“司奸盗”的机构及《晋书·贺循传》说汉代的“亭”有“防禁切密”的职能等,从而认为汉代的“亭”主要是监督劳动人民以巩固其统治的机构。这就是王先生的汉代的“亭”与“乡”“里”不同性质说。我在阅读秦汉史籍时,往往以王先生之说验之,深感其说不诬。及1975年云梦秦简出土后,由于简文中几次提到秦时在城市中设有“亭”,则“亭”显然非十个“乡里”组织之“里”设置一个;且简文中谓“亭”有“亭校长”、“求盗”等 相似文献
11.
12.
13.
14.
15.
《汉书·百官公卿表》关于乡、亭、里的记载是: 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有三老、有秩啬夫、游徼……。县大率方百里,其民稠则减,稀则旷,乡、亭亦如之。按《后汉书·百官志》“一里百家”记载计算,如果真是“十里一亭”、“十亭一乡”,则一乡为万户,这就与《百官公卿表》本身“万户以上为令……减万户为长”的记载相矛盾。早在一九五四年,王毓铨先生在《汉代“亭”与“乡”“里”不同性质不同系统说》一文中就指出,十亭一乡“不是原误,便是后人的窜改,原文 相似文献
16.
回忆三十年代他那本《大众哲学》问世后在思想界特别在进步青年中所产生的启蒙作用和影响,至今犹留着一股新鲜而历久不磨的印象。 真理从来笑管窥, 神州莽莽欲何之! 快哉大众开新眼, 相似文献
17.
18.
19.
20.
论墨子朴素唯物主义认识论与宗教思想的矛盾统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古代哲学家自身思想中的矛盾现象,最甚者莫过于墨子。在《明鬼下》,墨子以其朴素唯物主义的“三表法”,论证了鬼神的存在。他以当时社会上流传着的有人看见杜伯其鬼射杀周宣王等传说,说明“鬼神之有岂可疑哉”!以夏虞殷商西周三代圣王皆以鬼神为有,论证鬼神“何能谓无”,以“鬼神之能赏善罚恶”、“治国家利万民”,验证鬼神之确实存在。本来,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与宗教思想是背道而驰的,但在这里却如此地集中二者于墨子一身,如何解释这种现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