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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江西社会科学》2013,(9):137-142
在司法领域引入隐性知识论,更重要的目的是揭示隐性知识在司法实践中的价值。法官在司法裁判的过程中需要大量运用隐性知识,而基于法律文化的特征及现行的司法体制,在我国的司法裁判过程中,更需要隐性知识。司法隐性知识论将在法院管理制度、法官遴选制度、法官培训制度及法官考核机制等方面,对我国法官制度改革带来启示。  相似文献   

2.
司法公开是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志,裁判文书网络公开是司法公开的重要内容。裁判文书网络公开对于探索案例指导制度、构建法律职业化与法律共同体、强化司法权威、完善公民教育、推动社会诚信,以及促进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都具有积极意义。目前,裁判文书上网率不高、公布时间过短、追责与监督机制不完善、配套制度不健全等直接影响着裁判文书网络公开制度的功能实现。通过多渠道提高裁判文书上网率、分层次有区别公开、建立多元追责与监督机制、尝试公开反馈机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将在现有制度环境中最大程度地推动裁判文书网络公开的普及与完善。  相似文献   

3.
法律实践教学探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法律是一门经世致用的学科,传统的法律教育由于注重法理知识的传授而忽略职业技能的训练,造成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相脱节的弊端。改革教育方式,强化实践教学,加大职业技能训练,提高职业意识和执业能力势在必行。判例教学和法律诊所等教学方式正是一种颇具特色的实践教学方式,在诸多方面根本区别于我国现行的法学教育模式,对我国的法律实践教学极具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4.
法律实用能力是法学理论素养、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操作技能的有机融合和统一。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是法学教育的核心目标之一。我国法学教育的主要缺陷在于过分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和职业操作技能的训练,却严重忽视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因此有必要通过确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合理设置课程体系、精心设计和安排教学内容、创新考试方式和内容等方法促进法科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培养。  相似文献   

5.
我国行政司法自由裁量之问题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诉讼司法自由裁量权在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中必不可少.目前我国行政诉讼中阻碍司法自由裁量权合理运用的主要问题有司法缺乏独立性、法官素质不够高、法学教育相对滞后、裁量过程不够透明等.为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应改革相关体制确保司法独立,并加强对现有法律的修改和解释.同时改革法学教育模式以提高法律职业者素质.还应改革审判方式以增加裁判透明度.  相似文献   

6.
张蹇 《兰州学刊》2012,(4):187-192
彭宇案、许云鹤案等案件的主审法官都是受过正规法学教育,通过了司法考试,然而其作出的判决不但没有定纷止争,反而广受公众的诟病,甚至引发公众对司法裁判公平公正性的质疑,这不能不促使人们反思我国的法学教育,以及司法考试对法学教育的影响。本质而言,司法考试与法学教育并不冲突,但急功近利的心态使得有些法学院沦为司法考试的考前培训班,培养出来一些"法匠"——只知道通过司法考试,然后机械适用法条,却不具备法律人所应该有的人文关怀、公平正义等法律素养。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有其各自的目标和手段,只有当其各司其职,才能少生产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法匠"。  相似文献   

7.
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实现自我管理与发挥法治功能的途径和保证.高校法学教育应当承担起传授法律知识和培养法律职业道德的双重责任.当前,法律职业道德教育存在着学科地位不明确、课程流于形式、教材匮乏、师资薄弱、教学方法简单以及考核重视不足等问题.为此,高校法学教育应有针对性地采取提高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学科地位、加大教材研发力度、更新教学方法以及增加司法考试分值等改进措施.  相似文献   

8.
为解决个案裁判的无序,走出司法能动性与法律安定性的二难困境,我国法律漏洞的填补需要探究统一的司法进路.在学理上,当前法律漏洞填补主要存在四种司法进路:原则解释的进路;法学方法论的进路;法官续造的进路与程序主义的进路.我国日渐盛行的是一种法学方法论的进路,这种进路有其自身的局限.超越法学方法论的进路局限,我国法律漏洞填补应然重构一种“能动平衡”的司法进路.这种司法进路应具有司法哲学的统一信奉;温和、审慎的理性裁量;动态开放的方法适用;社会后果的适度前瞻等基本品格.  相似文献   

9.
长期以来高等教育的指导思想是为社会培养专门人才,因而,在教育过程中只注重科学知识的传授,忽视人文知识的教育;人才的培养重视成才,忽视成人和人的和谐发展。这种教育思想,既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学说,也违背了教育的基本规律。在大学生中开展“修身工程活动”,利用第二课堂,举办人文文化系列讲座,进行有益于学生人格塑造的教育活动,对提高大学生的素质,是一种有益的探索和实践。  相似文献   

10.
型塑法律思维是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目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学专业以实践性强为其专业特色,因此,它应当以对人才的从业技能,至少是依法行为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之培养为不可或缺的重要目标。然而,我国法学教育长期以来缺乏对学生法律思维养成的自觉,导致法学教育型塑法律思维功能的失却。由之,我们必须努力变革现有的法学教育模式,实现法学本科教育教学观念由偏重知识传授向注重学生职业法律思维养成的转型。这种转型虽难度较大,但必须为之努力。  相似文献   

11.
法律人职业素养是法律人职业应具备的综合素质。法学教育的根本目标在于培养学生法律职业素养,成为优秀的法律人。现有法学教育在法律技能培训、法律思维培养及司法伦理教育等方面存在严重缺失,需要在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等方面进行相应变革,以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  相似文献   

1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之后,我国正从法治的立法时代迈向司法时代。作为成文法国家,我国法治的基本要素包括维护法律的稳定性和保障法律的正确施行。法律规范是法学研究的核心,也是司法裁判的基础。针对我国转型时期的法治现状,我国现有理论对民法规范本身的研究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对民法规范的性质、类型尚未形成共识,对违反强行性规范的法律后果界定混乱,由此影响了司法适用的准确性与有效性。强化民法规范的研究,合理厘清民法裁判规范的地位与类型,注重民法规范方法论的研究,正确把握公法规范对民法规范的影响,这对我国民法理论研究与司法适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13.
法律人培养视角下的法学教育检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培养法律人是法学教育的基本目标与主要任务.近年来,为实现这一目标,我国大陆本科法学教育取得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基本价值理念及其实施机制的运行中,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综合来看,当下的法学院教育中,程序正义理念教育不足、法律解释的运用能力培养不够、法律的系统理解和运用能力教育不够、实践能力培养不足、知识教育与人文教育的失衡以及法律思维的训练不足等几方面问题较为突出.对这些问题的揭示与反思有助于我国法学院教育水平的全面提升,促进法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相似文献   

14.
论法学教育中的法治精神培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李玉福 《东岳论丛》2006,27(1):176-181
法治精神作为意识形态和思想领域中人们对法治进行理性追求和崇敬的思想理念,是与制度层面以及法律实践层面的法治相辅相成的。法治精神是法治社会的灵魂。整个社会法治精神的匮乏已经成为制约法治现代化的严重障碍。法学教育中重视法学知识和法律技能而忽视法治精神养成培养是当前法学教育的误区。法学教育应当强化法治精神养成教育。  相似文献   

15.
法治人才的培养是一个历久常新的问题,尤其是法律实践教学近些年备受关注,传统法学教育忽视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弊端长期存在。为解决这一问题,当今各法学院校主要采取的是“诊所法律教育模式”、“本科生司法实习模式”、“模拟法庭”模式等实践教学方法。“漾翅模式”是一种具有独创性的法学教育模式,并且有团队性、援助式代理等特点,契合了新时代法学教育的需求。推广“漾翅模式”,对新型法律实践教育模式的发展和法律人才培养道路的创新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16.
后金融危机时代,我国出现了法学学士及硕士就业难,而社会对司法精英之需求更强烈的尴尬现象,如何培养现代法律人才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强烈关注.其实,法学教育涉及的知识外延与专业内涵相当广泛,需要社科界与司法界的紧密合作.对此,研究发现,如何培养强化法学教育的应用性和复合性,正是我国现代教育改革面临的新一轮挑战.面对我国高校原有法学教育重学术、轻实践现象引发的社会问题,比较英美和大陆法系国家的现代法学教育理念,我们应当强化法学教育与司法职业教育的紧密衔接和统一,强化高校发展应用型法律人才的系列培养工作,切实开拓现代法学教育新模式.  相似文献   

17.
作为实践的法律解释论纲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解释是以实践合理性为取向的司法方法,其目的是提供正当的个案判决,而不是贡献知识。作为实践的法律解释具有三个特点:解释主体的独占性、解释过程的特定性以及解释结果的独断性,它们与法律的性质、裁判的任务及司法的运作方式紧密相关。实践中的法律解释并非一种学理或知识论辩,而与司法权力的分配及运作紧密相关。  相似文献   

18.
“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正在通过创新培养机制、强化法律实践教学和优化法学师资队伍等方式推动和深化中国法学教育模式的整体转向与深刻转型。具体体现为:法学教育的国际化;关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培育机制的重构和更加关注方法论的学习与传授等。“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必将对中国今后的法学教育模式变革产生深远影响,并最终推动中国法学教育模式和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特色化和本土化。  相似文献   

19.
在第三次人工智能发展的浪潮中,以大数据为依托的人工智能因其深度学习和强化学习能力的提升不断冲击着人们的想象空间,也开始深刻地影响人类现实生活。我们需要在构建人工智能法律规则时考虑如何实现算法的透明性和可解释性、算法的正义问题,以及是否应给予人工智能系统以独立的法律地位及其对个人隐私、自由尊严等的影响。从人工智能法律规制整体建构的角度来看,应从立法、司法裁判和法律效果评价环节嵌入伦理性考量因素,将具体的道德考量因素转化为可以实施的法律原则乃至法律规制,同时发挥人在司法裁判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防止过度依赖人工智能辅助系统,从而保障司法裁判结果的公平公正。  相似文献   

20.
法律解释以法律文本开始,以识别裁判所必须的法律为结束点。法律解释并非语言含义之演练,也非为一种纯粹的经验性决策方法,毋宁受到法则之规范。解释过程的中间环节需要予以澄清和揭示。无论是以语言含义为目的的法律解释标准图景,还是聚焦司法裁判过程的现实主义者,都忽视了解释法则的存在。解释法则为法律解释活动的规范性提供了保证,也为疑难案件的裁判决策允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选择技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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