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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5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 毫秒
1.
加班工资争议是劳动争议案件中主要类型。目前,司法实践似乎并未很好理顺加班事实的证明问题。本文认为,不应局限于责令用人单位提供考勤记录的层面,而应当从具体的企业化生产的整体性、系统性角度,审查双方陈述及相关证据,并分析了不同岗位类型加班事实的证明方法。  相似文献   

2.
基于比较法视野对我国加班制度加以反思。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加班制度存在制度困境,使得对其劳动监察执法力不从心,为契合实际,宜对加班制度做出相关修改。  相似文献   

3.
加班工资争议的处理与预防处理渠道周国良:综合现有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加班工资支付发生的争议,有多种处理渠道。第一,协商。  相似文献   

4.
曹燕 《中国劳动》2013,(1):23-25
我国加班工资计算方法的规制应当坚持将工作时间作为工资决定的基础,抛弃以"提供正常劳动"为内涵的工资概念,避免将标准劳动关系中的计时工资扭曲为非标准劳动关系中的小时工资以降低加班工资;应当秉承保障与提高劳动者工资收入的基本原则,当劳资双方未约定加班工资数额时,以不低于《工资总额规定》的范围作为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的标准给付加班工资。  相似文献   

5.
[案例]:因为赶订单安排职工在十一节日期间加班。张某等加班职工提出应当支付300%的加班工资,该公司劳资部经理只同意给加班职工安排补休,不同意支付加班工资。张某为此向当地劳动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请求纠正该公司的错误行为,维  相似文献   

6.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不断深入贯彻实施,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日益高涨,但是由于认识误区的存在,部分劳动者一厢情愿的认为自己在工作中存在加班情形而提起索要加班工资的仲裁以及诉讼要求合理  相似文献   

7.
加班工资的计算一直是令很多员工头疼的问题,自己的工资明明很高,但是公司在计算加班工资的时候却只按照基本薪资来计算加班费,而许多企业的加班时间往往很长,一年累计起来就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因此员工应该掌握一些此类方面的法律法规,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8.
"值班"与"加班"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含义迥异,容易被人们混淆,实践中因此而产生的劳动争议也屡见不鲜。部分用人单位以"值班"的名义,模糊法定的"加班"概念,从而逃避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费的义务,而有些劳动者也错误地认为,"值班"就是"加班",值班也应当按照法定标准获得加班费。  相似文献   

9.
对“996工作制”的反思不应当局限于公法的救济,更应当完善工时基准在私法层面的效力内容。在“996工作制”中对超时加班的合意,仅加班时间超出最高加班时数的合意部分无效。对于无效部分,劳动者可以拒绝履行,可以选择继续履行,但用人单位也应当承担因超时加班产生的侵权责任以及工伤赔偿。但劳动者权利不应当无止境地扩大,劳动者不得主张被迫辞职。出于基本给付原则,劳动者提供超时劳动,理应获得相应报酬,双方可以约定包薪制工资,包薪制工资本身并没有违反劳动基准规定。  相似文献   

10.
“5.12”地震以来.青川县劳动争议仲裁院克服重重困难.前移服务.推行“流动仲裁庭”办案,做到及时立案、公正办案、调裁并举.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截至8月,共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15件.为劳动者追讨工资近30万元,结案率达100%。最近,“流动仲裁庭”在竹园镇成功调解了明达玻璃(成都)有限公司青川硅砂分公司与职工陈国强因加班工资发生的争议,  相似文献   

11.
陈亚 《中国劳动》2006,(8):44-47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相应的,我国<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都对延长工作时间、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工作需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那么所谓的"休息权"之下到底是"带薪休假"还是"不带薪休假",由于牵涉到加班工资的计算,成了各方争论的焦点.  相似文献   

12.
加班管理是企业工时管理中的基本问题,如何管理企业office人员的加班问题,是其中最容易使劳资双方产生矛盾的一个重要环节。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支付加班工资。但实践中,出于种种原因,企业往往不为高管、白领等office人员支付加班工资,由此引发的争议屡见不鲜。那么,企业究竟应当如何管理office人员的加班问题?如何建立office人员的加班制度?如何控制因支付加班费所带来的成本增加?本期圆桌我们将与嘉宾一起讨论这一话题。  相似文献   

13.
案情简介申诉人张某于2006年5月到被诉人某配件加工厂工作,岗位是钳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期为两年,至2008年5月止。张某的工资每月1200元。2007年10月至12月间,由于加工厂订单较多,用人单位安排张某及其他员工休息日加班,两个月共计加班10天。双方因加班费发生纠纷,申诉人于2008年3月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庭审中,双方对张某加班的事实均予以认可。被诉人认为,在2008年1月至2月间对加班员工均安排了补休,其他员工都已休完,而张某不同意补休,用人单位的义务已经完成,所以不应支付张某加班费。仲裁委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已安排张某补休,应免除其支付加班费的义务,遂驳回张某要求支付加班费的仲裁请求。  相似文献   

14.
案情简介上诉人(一审原告):赵某,原北京某物业公司工人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北京某物业公司赵某系北京某实用气体公司职工,并于1998年12月18日与该公司签订长期待岗协议书,协议期限自1998年12月18日始至赵某劳动合同终止。在协议期间,赵某享受长期待岗待遇,北京某实用气体公司每  相似文献   

15.
本刊今年第7期刊登了聂辉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补休能否免除支付加班费义务》一文(以下简称聂文)。聂文认为,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后,在安排劳动者补休时,劳动者有权拒绝,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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