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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在研究隐私权基本属性的过程中,很难将隐私权归入一个属性的权利当中。传统的权利划分理论,如公权利与私权利、人格权与财产权、积极权利与消极权利等,都无法用单一视角去研究与界定隐私权。随着隐私权地发展,其所囊括的内容越来越丰富。一种带有混合性质的隐私权呈现出来,所谓多重面向的隐私权。  相似文献   

2.
隐私权概念的模糊和复杂,导致理论上的许多批评和质疑.但是,否定和反对隐私权的论断,缺乏说服力.隐私权既与其他权利相区别,又以特定的隐私利益和隐私需求为基础,具有共同的权利基础.尽管无法完美地界定隐私权,但是作为一般人格权向具体人格权转化过程中形成的"一个中度抽象的名词",隐私权具有独特的作用领域和价值基础,不仅可能而且必要.  相似文献   

3.
名誉权、隐私权均为自然人专属享有的人格权利、精神权利,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长期以来,我国关于隐私权的理论研究较为薄弱,法律对隐私权没有明确界定,而是通过名誉权对隐私权进行间接保护,与现代信息社会的文明要求不相适应.从理论上对名誉权与隐私权进行比较和阐释,有利于丰富我国的人格权理论研究,有利于加强和完善我国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4.
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受宪法的确认和保护,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该权利所采取的保障方式.随着社会的进步,隐私权所涉及的范围逐步扩大,权利的性质也从简单向复杂拓展.隐私权应在宪法保护之下进而建立起对隐私权的制度性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5.
隐私权和知情权的冲突与协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隐私权作为一种新型的具体人格权,包括隐私隐瞒权、隐私利用权、隐私保护权和隐私支配权。知情权在法律上具有普遍性、双重性、基础性、综合性、对等性的特征。隐私权和知情权具有法律的冲突与权利的冲突。隐私权和知情权的协调要遵循社会政治及公共利益原则、利益衡量原则、权利协调原则、人格尊严原则。  相似文献   

6.
隐私权是一项重要的人格权,它表达了人们内心追求独立安宁的渴望。网络技术的广泛运用使个人隐私受到了空前的威胁和挑战。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已成为制约网络业发展的瓶颈,也成为隐私权法律制度中的热点问题。本文对网络隐私权侵害的表现及特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模式和救济方式等几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7.
隐私权保护是一国人权保护发展与进步的表现,隐私权兼具个人自由和人格尊严两方面的价值。只有自然人才能成为隐私权主体,法人、死者不享有隐私权。在保护隐私权时,要处理好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关系。我国《民法通则》未将隐私权予以明文规定,我国应顺应隐私权保护趋势,参照世界各国立法,尽快将隐私权作为一种独立的人格权加以保护。  相似文献   

8.
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公民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意义重大。近年来,侵犯网络隐私权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并受到国际社会的关注。强化对公民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构建我国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体系已成为保护公民人格权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9.
在研究多位学者论著及国外立法的基础上,试图对隐私与隐私权作一个较全面的分析。提出隐私实质是私人的信息、空间或生活等自我披露控制的自主,而隐私权应当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私人信息秘密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和防御性权利。  相似文献   

10.
对患者隐私权法律保护的思考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患者隐私权 ,是应受到保护的一种人格权利。但在医疗和医学教学活动中侵犯患者隐私权的事件时有发生 ,以至于患者和医护人员对簿公堂。对患者隐私权予以法律保护具有重要意义。在医疗和医学教学活动中 ,如何保护患者隐私权 ,在法律规定上如何将个人隐私权作为一项独立的具体人格权予以保护 ,应进行必要的思考和提出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11.
欧洲法院的被遗忘权判决实际上赋予了个人从互联网上撤回、删除个人信息的权利,本质上是隐私权在网络空间中的拓展。“被遗忘权”引发了学术界的极大争论,支持者认为被遗忘权有助于实现个人信息自主,反对者认为被遗忘权有可能威胁言论自由。对被遗忘权的利弊考量应结合网络技术的发展趋势和制度背后的产业利益进行评判。事实上,被遗忘权虽与言论自由有所冲突,但可以通过权利限制机制和利益平衡原则调和。就法律构造而言,被遗忘权主体应当涵盖公众人物,义务主体则应包括网络搜索引擎服务商和网络内容提供商,同时,应构建被遗忘权的权利限制机制。对被遗忘权的深入探讨将有助于中国个人数据保护制度的革新与完善。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在互联网领域出现的“人肉搜索”现象,已经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一方面,“人肉搜索”具有一定的社会舆论监督意义;另一方面,其通常是一个群体针对某个人进行所谓的道德审判,往往会涉及侵害个人的隐私权以及侵犯公民的其他正当权益。因此,在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同时,发挥“人肉搜索”的正面作用,并对其加以理性约束,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3.
隐私权是重要的人格权,必须立法保护。在我国《民法典》编纂前,已经初步形成以部门法为核心的隐私权保障体系。《民法典》沿用《民法总则》的保护模式,将隐私权从名誉权中脱离出来,与个人信息权并列为独立一节。民法对隐私权保护的转变直接影响到刑法的隐私权保护。在刑法中,隐私权的独立法益地位尚未呈现,涉及隐私权法益的保护采取依托于名誉权、个人信息权等法益的间接保护,可能导致隐私权法益保护的不周延和错位。鉴于民法承认隐私权的独立地位和刑法隐私权间接保护的困境,隐私权的刑法保护应着眼于风险控制。刑法需要探寻隐私权直接保护的新路径,以便构建我国隐私权全面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4.
信息自决权是一项独立的人格权利,其与个人隐私权、通信秘密权等传统的隐私性权利不同。我国《民法典》确定了独立的个人信息权利,《刑法》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我国刑事司法领域规定对个人信息的保密与保护义务,但缺少对干预信息自决权的前提和违法干预后法律后果的明确规范,不仅有侵害被追诉人权利的风险,而且可能导致司法实践对违法干预所获得证据的证据能力意见不一。公安司法机关在侦查犯罪过程中需要干预信息自决权时,应当遵循合法性、比例性、最后手段性与安全性原则,并采取外部审批程序、履行通知义务、促进权利人实现其信息查询权利等保障措施,同时,违法干预的侦查行为还应当受到程序性制裁。  相似文献   

15.
我国网络隐私权保护立法评价及构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网络正以前所未有的影响力冲击着人类文明,人们在离不开比特的同时,还必须面对虚拟实在的诸多矛盾与冲突。英语国家有人把网络传播中的问题概括成七个P,其中排在首位的即Privacy(隐私),网络隐私权的重要性可见一斑。网络的最大特点在于其无限开放性和自由性,但网络交流的新特征和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也产生了极具威胁性的个人隐私保护的隐忧,因此,如何以法律的手段来规范网络、保护隐私权是当前我国面临的一个紧迫课题。   相似文献   

16.
对隐私权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隐私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的人身权。通过对隐私权概念从主客体方面进行分析、以及我国目前对隐私权的相关立法做阐述分析,目的在于就相关的看法和建议与大家共同探讨。  相似文献   

17.
阐述了网络隐私权的内涵,分析了目前我国对于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研究比较了国外对网络隐私权保护以及基本立法模式。最后,在借鉴国外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应构建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全面性法律体系,采取立法与行业自律的综合模式作为个人网络隐私权的保护对策。  相似文献   

18.
个人信息保护本质在于践行公平信息实践原则,秉承利益衡量理论,贯彻保护利用并举。比较国际社会的立法模式,欧美趋同于"积极确权+行为规范"的保护模式。中国单一的"行为规范"模式暴露出权利基础缺位的制度性弊端。继《民法总则》后,《民法典》"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专章未完成个人信息权的续造。《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后,"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的表述使个人信息保护的宪法位阶明确。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为基本权利范畴的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宪法规范基础。在确立个人信息保护基本权利的概念表达时,应与权利内涵保持一致。数字时代的个人信息保护除应延续传统立法所强调的侵害防御机制外,更应关注个人信息的积极利用,以及基于人格自由发展所要求的对个人信息财产性利益的保护。那么,采用"个人信息权"的概念表述,确认个人信息之于个人利益的实质价值,赋予个人对其个人信息享有完整权利形态,内含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基本要求,也为权利内容的细化留有空间。如此,可在宪法"个人信息权"的统合下,以人格尊严及其自由发展为核心,通过发挥基本权利的主观防御权功能与客观价值秩序功能,在公、私法领域实践国家保护义务,分别形成私法上以客体支配导向,保障个人信息自决的具体人格权,与公法上以行为规制导向,保障个人实质参与的程序性权利集合。而作为基本权利的个人信息权唯有落实到个人可具体主张法律保护与救济的民事权利时才有赋权之意义。基于此,检视《民法典》中个人信息所属的"民事权益"已具备升级为"民事权利"的充分条件。区别于一般人格权、隐私权等属性,个人信息权在我国民事权利体系中可确定为具体人格权。以民法典的原则性规范,人格权法的独立权属定性,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权利体系构建,可渐次实现个人信息权从顶层设计到全面布局的逻辑推演。  相似文献   

19.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反腐成为公民实施监督权的一种有效方式。在有效打击腐败的同时,一些问题也随之产生,如网络反腐中的言论自由权与政府官员的隐私权之间极易产生冲突。如何平衡和协调好网络反腐和官员隐私权之间的关系,保护因网络反腐而受到侵害的官员隐私权权益,就成为一个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对于网络反腐与官员隐私权的协调保护,应坚持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利益平衡原则和比例原则,并从限制官员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增强公民对官员隐私权的尊重和保护意识等路径保护官员的隐私权。  相似文献   

20.
个人信用信息公开与隐私权之间的矛盾,需要通过利益衡量予以解决。个人信用信息的不当公开,将对隐私权造成侵害。个人信用信息公开的内在动因是克服交易主体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是信息使用者和提供者之间不同需求的利益博弈。个人信用信息公开与隐私权保护之间的冲突,需要进行利益衡量并通过技术手段予以协调。个人信用信息公开可以抽象为评级符号,并通过经济因素、声誉风险以及社会监督等多种路径予以规制。个人信用信息公开首先要不超越事先设定目的,其次要强调目的与结果的协调,最后需要信息主体的特定授权,进而有效解决二者之间的矛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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