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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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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其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因此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定的成立要件。撤销权的行使对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都产生法律规定的效力。  相似文献   

2.
撤销权辨析     
撤销权作为形成权的一种,在民法中多次出现,但其意义迥异。要约的撤销属于意思表示的撤销,允许撤销要约,但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可撤销的法律行为主要因程序上的欠缺而使之可撤销;债的保全中的撤销主要是从维护债权人利益的角度而赋予债权人的撤销权。在不同情况下,撤销的概念、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均不同。  相似文献   

3.
债权人撤销权客体是债务人的有害行为,能否成为债权人撤销权的客体,须具备一定的要件。通过对常见的债权人撤销权客体的理性分析来阐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局限性。并在此基础上,主张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应为目的性扩张解释,以充分发挥中国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的补救功能。  相似文献   

4.
论债权人撤销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因债务人滥用其财产处分权而损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即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以致危及债权人的利益,使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行为,认定其无效,从而恢复债务人的财产,保障债权的实现。  相似文献   

5.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须有债务人的行为、且债务人的行为于债权发生之后有效成立并继续存在、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与受益人(或转得人)主观上具有恶意等条件。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应注意撤销权的行使主体、客体、行使方式和范围、除斥期间等问题。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受益人(或转得人)。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现行的破产法中,对破产案件债权人的撤销权做了一定的限制,债权人应利用有效的途径充分行使现行《破产法》及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享有的三种撤销权之外更多的撤销权。同时明确行使撤销权时的法律要求。  相似文献   

7.
破产撤销权法律制度在企业破产领域广泛地发挥着作用。对撤销行为发生期间和撤销权行使期间加以限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加以探讨 ,运用比较研究法 ,得出结论 :对可以撤销行为发生期间以及撤销权行使期间进行限制 ,可进一步完善我国破产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8.
《民法典》采用直接取得模式规范第三人权利取得,是否授予第三人权利应区分是否存在平等债权关系和合同目的。第三人作出受益意思或合理期限经过后,当事人变更或撤销合同需经第三人同意,否则对第三人不发生效力,但存在例外。当事人行使法定解除权无需经第三人同意。第三人可主张与履行利益有关的赔偿性违约金,不能主张惩罚性违约金;第三人不享有违约解除权,但可通过放弃权利脱身;第三人能起诉确认合同无效,但不享有合同撤销权。  相似文献   

9.
债权人撤销权制度是我国民法中保护债权人利益的一个重要制度,深刻理解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对于债权人准确适用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有必要从债权人撤销权的性质、特征及其与相关概念的比较等角度对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加以阐述,以期债权人能利用此制度更好地保护自身的利益。  相似文献   

10.
破产法旨在追求债权人、债务人和交易相对人三方力量之间的制衡关系.破产撤销权是破产法平衡破产程序中各方当事人利益,体现公平原则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以及公平受偿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基于利益平衡的理念,构建破产撤销权合理制衡机制:破产撤销权制度应该采用概括加列举主义的方式规定可撤销行为类型,扩大破产撤销权的适用范围;确立主观主义在破产撤销权制度中地位,赋予行为人以善意抗辩权;临界期的设置应当注重具备破产原因与期间限制双重标准,并考虑可撤销行为的危害程度及关系人等因素.  相似文献   

11.
限定继承制度与放弃继承制度从本质上来说都有保护继承人的固有财产、不被用来强制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作用。我国继承法对两种制度的规定很好地体现了对继承人合法利益的保护,但却忽视了对遗产债权人合法权益的维护,没有做到对继承人与遗产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平衡。文章介绍了我国限定继承制度的现状,从引进有条件的限定继承制度,及时声明接受限定继承并制作遗产清册、设定遗产管理人等六个方面对该制度进行了评析与完善;介绍了我国放弃继承制度的现状,并从放弃继承的期限、方式和效力,放弃继承后对放弃的应继份的归属问题,关于放弃继承可否附条件或期限等五个方面对其进行了评析与完善。  相似文献   

12.
试论不动产双重买卖与撤销权之行使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不动产双重买卖是否有效 ,学术界历来有争议。不动产双重买卖并非法律所禁止行为 ,但债权人 (先买受人 )在一定条件下可行使撤销权。撤销权行使之后果是使债务人(出卖方 )的双重买卖行为自始无效 ,债务人已失之财产又恢复原状 ,复归于其 ,从而债权人可达到追回不动产之目的。  相似文献   

13.
本文对撤销权制度进行了系统地论述 ,分析了撤销权的性质为形成权性质 ,探讨了撤销权行使的方式、效力 ,及撤销权消灭的原因。在此基础上 ,着重分析了这一制度在合同行为中的具体运用 ,对要约人的撤销权、相对无效合同的撤销权、效力待定合同的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债权人的撤销权、赠与撤销权的适用范围、条件及应注意的问题做了剖析。  相似文献   

14.
利他法律行为是为他人施加利益的行为,其效力的发生无需受利人同意,这种效力被称为利他法律行为的涉他效力。《民法典》在第三人利益合同、债务加入与债务免除三项制度中对该问题进行了初步的规定。这三项利他法律行为可分为两种类型:合同利他行为与单方利他行为。对于涉他效力宜采取修正的单方行为模式,即利他行为直接发生效力,但受利人得行使拒绝权使受利溯及以往的消灭。效力的撤销与变更可以按受利人是否表示接受该利益分别处理,即受利人接受前应该允许施利人变更、撤销;受利人表示接受后不得被任意变更、撤销,但施利人提前保留相应的权利以及构成法定撤销权时例外。  相似文献   

15.
债权人的撤销权作为债的保全措施之一,对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平衡各方利益和保护交易安全发挥着重要作用。本文就撤销权的性质、构成要件、撤销权的行使等问题进行论述与探析。  相似文献   

16.
赠与合同撤销权制度与民法规定的一般撤销权制度是有区别的。与我国相比,韩国《民法典》规定的赠与合同撤销权方面的规定比较完善。由于我国与韩国都属于东方文化的国家,因此韩国法规定的任意撤销权的限制范围、任意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亲属忘恩负义行为的撤销权和赠与人穷困状态下的撤销权对我国立法更具有其借鉴与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7.
债权人的撤销权制度是我国合同法设立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合同法确立撤销权制度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保障交易的安全等。本文拟就撤销权的成立要件 ,法律效力谈谈如何行使撤销权  相似文献   

18.
胡某与涂某原合伙经营一家歌舞厅。2000年8月胡某与涂某达成协议,歌舞厅由涂某继续经营,胡某退伙,胡某的入伙资金15万元由涂某在2001年6月以前全部付清。由于涂某经营不善,2001年3月份,涂某将歌舞厅以25万元的价格抵给其债权人李某后外出打工。2002年3月,涂某之父死亡,遗产有价值10.2万元的房屋一套和存款3.1万元,当日涂某便向其兄涂甲书面表示放弃继承权。胡某获悉涂某放弃继承权后,便以涂某放弃继承权的行为已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由,将涂某为被告,涂甲为第三人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涂某放弃继承权…  相似文献   

19.
为避免当事人之间的生效裁判损害到第三人的利益,各国民事诉讼法往往赋予了第三人于事后对当事人之间的裁判提出异议以对自身利益进行救济的撤销权。目前第三人撤销权的行使方式主要有第三人撤销之诉、第三人再审之诉和判决效力相对性抗辩,其中第三人撤销之诉和第三人再审之诉是大陆法系国家采用的比较成熟的第三人撤销权的行使方式。比较而言,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一种独立的、具有程序自足性的第三人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既实现了对第三人利益的完整保护,又兼顾了当事人的利益,要优于第三人再审之诉。从第三人的撤销权行使角度来看,应该取消我国的案外人申请再审制度,仅保留第三人撤销之诉,结束目前两种撤销权行使方式并行的立法现状。  相似文献   

20.
新《合同法》为保证合同完全地、适当地履行,增加了保障债权人利益的主要制度──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制度、代位权制度、撤销权制度.本文对债权人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理解、行使这些权利做了分析,阐述了只有正确行使这些权利,才能督促债务人切实履行义务,充分保障债权人利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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