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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以走马楼西汉简为研究对象,从长沙王国、侯国以及属县三个层面对长沙国的职官设置及其职能进行初步考察,并就各种职官的职掌、配置以及隶属关系等问题分别予以论述。长沙王国主要以相府、内史府、中尉府三府主事。长沙相在郡守之上,主在辅王。内史主治民,其职权所涉范围甚广。中尉主治安,督盗贼。侯国如便侯、叶侯、都梁侯,与《史记》《汉书》等传世文献可相印证。属县的吏员设置丰富,如临湘县就设有令、丞、尉、左尉、掾、主治计、计丞、令史、狱史、尉史、佐、校长、亭长、狱门啬夫、求盗、牢监等。此外,对新见职官名择要作考证,如具狱狱史、主系啬夫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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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前期,各诸侯王国在政治和经济上都拥有特权,加之汉朝中央的政治和学术氛围都比较宽松.在这种氛围中浸染,诸侯王国的学术亦呈现出相当繁盛之势,不仅在当时产生了很大影响,对有汉一代甚至汉代以后的学术文化也有着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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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连勃勃建立的大夏政权在制度建设上颇有建树,体现在官制方面,就是建立了一套胡汉杂糅、新旧并用的职官制度。赫连夏的中央官制构成中,既继承和保留了三公制、司隶校尉等两汉旧制的因素,也有对三省制等魏晋新制的吸收和利用,诸如尚书、中书、门下、秘书、御史台等中央行政、监察机关,在夏政权的中央官制中都有所反映。赫连夏的中央官制中,还有一套与魏晋武官制度相似度较高的中央武官系统。除中央官制外,赫连夏并不算完善的地方职官系统则呈现新旧杂糅的特征,但无论是称为州牧,还是称为刺史,赫连夏的地方长官均非虚设,而是有其实际管辖权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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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汉初期及中期发生的激烈政局变动中,代王刘恒与昌邑王刘贺,均以诸侯王身份入承大统,由于缺乏皇位法定继承人的权威性,不得不在相当程度上依靠王国旧臣以维系统治。由于文帝较为妥善地处理了代臣与汉大臣之间的关系,迅速稳定了其统治,亦为开启“文景之治”奠定了基础。反观昌邑王刘贺,既不能审时度势,又缺乏处理复杂政治局势之能力,虽然力图效法文帝故事,不仅没有收到任何效果,反而促使权臣霍光迅速采取行动,加速了被废黜的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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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对汉代职官考课作了历史审视,归纳了汉代职官考课的历史经验。这些经验不仅具有规范职官的意义,而且也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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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耶秦简作为秦朝洞庭郡迁陵县地方官署行政文书,其内容广泛涉及到秦代职官尤其是地方职官的设置、称谓、省称、职权、职责、地位及其历史演进等方面,这在里耶秦简研究中占有重要地位。本文梳理了学界关于里耶秦简行政机构及职官的设置、称谓、省称、职权职责、职官区别与联系、官吏日常值班等方面的研究现状。里耶秦简还广泛涉及到秦代经济生活的诸多方面,但这些方面的研究成果很难看到,这些问题还有待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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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山汉简所见西汉继承制度初论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户律》等表明,西汉已建立系统的继承法。继承方式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继承内容既有身份继承也有财产继承。身份继承包括二十级爵位和一般户主的身份在内,二十级爵位除彻侯和关内侯的爵位世袭罔替之外,其余均降级不均等继承;一般意义的财产继承原则是诸子均分。继承人及继承顺序按血缘亲等确定而兼顾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未婚女子有一定的继承权。西汉的继承制度对爵位降级继承的规定,使军功地主的后代逐渐失去爵位;他们由于大量继承财产和凭借父祖的政治权势,成为西汉前期严重影响乡里社会的豪民地主的重要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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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在澳门设立的有关职官考证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汤开建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1)
关于明朝在澳门设立的职官,文献记载缺略,且无系统,导致今天学者认识模糊。本文在大量文献的钩稽中进行较系统的考证,对于明代设在澳门及香山地区的提调、备倭、巡缉、海道副使、海防同知、关闸把总、前山参将及市舶提举等职的职能、驻地等作了一完整表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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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城出土文书》中一件职官品级表,为我们提供了部分元代职官的名称和品级情况,通过考证,可以断定这件文书最早产生于元代晚期.其中的一些记载,可以作为印证和补充《元史》的重要资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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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代史官职官功能的结构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许兆昌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9,(2)
周代史官的职事纷繁复杂,多达三十余种,依其性质可以区分为六大类,由此形成了周代史官的天、礼、文、史、馆、武等六种职官功能。这六种职官功能又以天官职能为核心,以礼职、文职、史职、馆职为展开,以武职及其它性质难以划一的杂职为补充,分别构成了周代史官功能结构的三个层次,并组织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的职能整体,从而使周代史官群体在职官充分发展、职能多向度展开之后,仍能以统一的名称及形式存在于周代政府机构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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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王朝为了实现统治,必然要在地方各行政区普遍设置各种官吏,赋予他们以一定的权力,并使他们在中央的指令下,推行政策和进行管理,构筑网络状的组织.地方行政区划虽然因时而异,组织结构也随政治形势不断变化,但总的趋势是在调整地方行政层级,完善地方行政制度.秦以后的历代王朝在地方职官设置上,有正佐监督制、主官负责制,在二者运转不协调的情况下,以监察权力介入地方行政事务,进而导致地方行政管理体系发生变化.如何协调正佐监督制、主官负责制、监察权力之间的关系,既是中国古代王朝所难以解决的问题,也是今天值得研究并且吸取经验教训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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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西域伊循屯田考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认为:伊循屯田始于汉昭帝元凤四年(公元前77年)后不久,规模扩大在汉宣帝地节二年(公元前68年)或三年(公元前67年),此后一直持续到西汉末年;伊循都尉是西汉派往西域管理伊循城屯田的最高长官,受敦煌太守领属,具有属国都尉和部都尉的双重性质;作为西汉经略西域总体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伊循屯田的直接目的是为了控制鄯善国并进而威慑南道国家,但客观上却推进了西域南道经济的发展,保证了西城南道的畅通,促使了西域都护的建立和巩固,从而在西汉与西域南道诸国及中亚一些国家的政治交往和商贸往来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