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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立法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立法行为法治化时代的到来,民族自治地方立法作为整个社会主义立法体制的重要构成部分,在新时期,迫切需要将其纳入统一的社会主义法制系统中加以规范。作者依据法理学原理,结合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实践,对目前开展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规范化工作的必要性、内容、方法及其意义进行了全面系统地探讨。  相似文献   

2.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将依法治国提到了新的高度,《立法法》的修改通过,将享有立法权的城市扩大到所有设区的市.由此,中国的法治建设迎来了新常态.立法是法治建设的起点,地方立法又是立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常态背景下,立足于合肥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实践,结合地方立法的理论,提出新常态下地方立法应坚持法律至上的原则、坚持人大主导的原则和坚持地方特色的原则.  相似文献   

3.
《江西社会科学》2018,(1):185-191
《立法法》修正后,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权限受到很大限制,在制度设计、制度创新、调整领域布局等方面陷入发展困境。要摆脱这些困境,主要有三种路径可供选择:从自律的角度,规范地方政府规章立法权限的行使;从解决当下实际问题的角度,做好地方政府规章与地方性法规的权限衔接;从立足于长远发展的角度,寻求地方政府规章立法权限的空间。  相似文献   

4.
自2015年新《立法法》实施以来,各省、自治区的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陆续一次性确定或者分批确定了本区域内各个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的行使时间.比较各省级行政单位对设区的市立法时间的确定、各设区的市立法活动的开展情况,展示和分析当前我国设区的市在地方立法起步阶段缤纷多彩的现象,以及立法粗糙与不成熟的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  相似文献   

5.
陈光 《天府新论》2011,(1):79-84
《立法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法律解释主要指的是立法解释。区域立法解释以我国制度意义上的法律解释,尤其是地方立法解释为基础。区域立法解释包括释义型和寻据型立法解释两种类型。作为一项协调机制,区域立法解释对于改进区域立法文本自身的逻辑体系,协调区域立法同社会现实及其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根据区域立法的合作属性,应成立一个立法解释委员会,专门负责区域立法解释工作。区域立法解释的作出,要经过提出解释要求或请求、成立区域立法解释委员会、拟订解释草案和分别交由相关地方立法机关表决通过或批准等几个程序。  相似文献   

6.
中央统一立法、允许地方参与,这是单一制国家房地产税立法的共识。目前,我国已经确定税收法定原则,统一立法成为既定前提。鉴于房地产税具有高度地方性,其立法又必须嵌入地方视角,纵向授权不可避免。这种模式既有来自宪法、立法法的支撑,也源自当前丰富的税收立法实践。而要保障其高效实施,需要在税收法定原则指导下,围绕被授权的事项、主体和权能,构建多元立体的机制;另一方面,还有必要为未来地方立法权的拓展预留空间。唯有如此,方可兼顾中央和地方利益,平衡地区差异,最大程度维护地方居民及公众的利益。  相似文献   

7.
《社会科学辑刊》2007,(5):67-73
我国现有的分片分块、各自为政的地方行政立法模式已不能适应国内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客观需要,因此,变革地方行政立法模式、协调地方行政立法冲突就成了目前区域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借鉴欧盟法在其成员国中直接适用和优先适用的法制协调成功经验,可逐步构建能在区域内各行政区划统一适用的区域行政立法体系。它是一种介于国家行政立法与地方行政规章之间的中间层次的行政立法模式,其不仅是适合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最佳选择,也填补了我国行政立法层次中的断层和空缺,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为此,应通过完善立法法和修改相关法律条款的方式明确区域行政立法是地方立法的合法形式,使区域行政立法合法化,并明确立法的主体、可协作的权限和范围,规定行政立法程序,解决法律渊源和位阶问题,理顺立法审查监督机制等。  相似文献   

8.
2011年出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在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重要法律依据的同时,也给民族地区在此领域的立法带来了挑战.我国在完善民族地方相关立法时应注重与上位法的衔接与在立法目的、立法原则等实质上的统一性,同时也要为民族地方的立法留下余地.要贯彻保护与发展并重的立法指导思想,确保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良性互动.还要注重促进民众的公共参与与利益表达.  相似文献   

9.
立法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立法制度的核心在于立法权限的划分和立法程序的设计。一个国家采取什么样的立法制度,是由其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历史传统、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等因素决定的。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单一制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中国建立科学的立法制度,对于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机关之间的关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具有重要的意义。《制度设计与立法公正》以立法需要设计的公正制度为研究对象,结合我国现行《立法法》,对有关的制度设计进行了梳理和探讨,并对《…  相似文献   

10.
完善我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是构建安全生产法律体系重要条件和基础。在此通过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分析总结出该机制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的困境,提出完善立法、建立相关的衔接工作机制和加大衔接中检察监督的力度等建议,并对《安全生产法》中涉及的罪与罚作了简要分析。  相似文献   

11.
胡斌  夏立安 《浙江社会科学》2012,(5):43-50,155,156
在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地方司法对于民间金融创新作出了积极的回应,其中不乏对现有制度的突破,这是地方司法进行"试错"的实例。基于一种框架性的论证,地方司法"试错"的正当性源自于地方性的纠纷,现行法律的粗疏以及司法引领制度变迁的优势;其基本路径是地方司法在能动性指引下,运用利益衡量的基本规则,与地方立法和行政互动协同、彼此影响。同时,为了防止地方司法"试错"被滥用,还必须对"试错"的主体、期限、条件、内容等作出较为严格的限制。  相似文献   

12.
修改后的《立法法》将可执行性确认为立法质量的衡量标准,对这一概念进行系统研究,将有助于完善立法质量的评估指标体系和立法工作机制。有必要在分析和梳理可执行性概念的习惯用法、功能和具体指向的基础上进行概念界定。法律规范可执行性是指法律规范实现实施效果最优化所应具备的内在的和形式的立法技术要求。在阐述可执行性内在要求和形式要求后,提出了增强可执行性可以通过完善立法协商机制和立法后评估指标体系、推进立法语言规范化和起草主体多元化以及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细化和补充功能等具体路径予以实现。  相似文献   

13.
2015年春天修正后的《立法法》新赋予235个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享有立法权主体的数量骤然增加.多元的立法主体与作为单一制的国家体制之间似乎产生了严重的紧张关系,为此人们产生某种担忧亦属自然.本文正是循着这一问题线索,对建国六十多年在立法领域发生的制度变革进行梳理,认为我国法制统一原则的制度保障已赫然鼎立.《立法法》为我国法制的统一提供了重要的途径与手段,从法律保留原则的适用、法律优先原则扩大化适用到规范性文件的备案与审查,架构了融事前与事后监督于一体的四道防线.  相似文献   

14.
地方立法权扩容是立法的重大改革,同时也是国家法治体系构建中极为重要的一步。对全国范围的设区的市的立法赋权,为央地立法分权、回应时势之需和解决地方立法的旧疾提供了空前的机遇。然而立法法修改后地方践行的考察结果显示,扩容的效果并未尽如预期,且随着宽幅扩容还对地方立法的功能和实效提出了更大的挑战。究其问题产生的根源,不仅来自于立法体制内部,更重要的是受到了央地关系失衡的直接影响。对于扩容提出的挑战,施解的关键在于央地关系的优化,使地方立法由"被动式"转为"自主型"。  相似文献   

15.
变法模式与中国立法法   总被引:25,自引:0,他引:25  
本文以全球现代化的实践与理论为背景 ,考察了“自发模式”与“变法模式”的不同历史轨迹与不同特征。在此基础上 ,作者梳理了近年来我国立法理论与实务的基本思路 ,指出审议中的《立法法》 (草案 )存在三方面的问题 :未能涉及立法与市场的关系 (即立法或不立法 )这一根本性问题 ;忽视立法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这一实体价值 ;在立法程序的民主性与科学性方面仍有欠缺。作者据此提出 ,我国《立法法》的出台宁肯慢些 ,但要好些  相似文献   

16.
《江西社会科学》2013,(12):184-189
《立法法》对立法草案由谁起草并没有做出具体规定,地方立法草案的起草工作缺乏专门的规定。现有的主要以法规的执行部门起草的方式,不仅滋生部门保护主义,产生部门利益法制化的倾向,而且导致部门职能交叉、权责设定不平衡等一系列问题。为了使地方立法起草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明确立法起草主体的资格,确立起草主体的原则,规范起草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探索建立独立的地方立法起草机构,并使之法律化、制度化,是必要的且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17.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呼唤公共治理的变革,地方政府治理的创新扩散成为当代中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缩影。适应性与激励性是地方政府创新扩散的重要动力,往往相互交织,共同发力。但既有研究大多将二者的影响分割开来探讨,忽视了对二者共同作用的扩散机理研究。事实上,地方政府创新扩散背后存在着由适应性与激励性不同强弱状况匹配形成的差异化扩散模式,即先行模式、纠错模式、扩面模式和全面模式。四种模式的作用机理在多案例比较分析中得到了验证,解释了地方政府创新扩散的多重行动逻辑及扩散结果差异。未来,可以从完善激励和容错机制、加强央地创新互动、增进地方之间创新交流等方面着手,进一步提升有益创新成果的扩散效能。  相似文献   

18.
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新享有立法权的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呈现出制定地方性法规数量有限、地方性法规数量呈现大幅增长趋势、地方性法规制定地域较为集中、立法内容基本符合立法权限范围的特征;而本享有立法权的较大的市行使立法权呈现出有关城乡建设与管理立法最为丰富、出现"旧瓶装新酒"现象、越权立法大量存在的特征。设区的市行使立法权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于越权立法问题突出、设区的市的立法需求与立法权限失衡以及重大改革于法有据难以充分实现。因此,应当通过对《立法法》中列举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后的"等"字做扩张解释,从而扩张设区的市立法权限范围。在扩张解释时应当考虑是否具有上位法依据、是否具有实际立法需求、是否严格履行立法程序和是否具备足够立法能力等因素,从而将对立法权限的扩张解释控制在合法、妥当的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19.
在国家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的当下,我国环境立法体系已取得的成绩并不能在立法层面上完全满足现实需求。生态文明未写进宪法不失为整个环境立法体系的最大缺憾,这一缺憾也造就了其他效力等级层面法律法规在内容上与生态文明建设现实要求的脱节。只有将生态文明入宪,确立公民环境权的明确宪法地位,辅以科学的立法规划,同时加强地方环境立法,妥善处理环境立法与环境执法、环境司法的关系,才能营造生态化的国家法治环境。  相似文献   

20.
论我国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刑法的冲突及其解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刑法与习惯法之间不是单方面的排斥与压制关系,而是竞争与博弈的互动关系。民族习惯法在司法实践中顽强地表现着自己,不可避免地影响和制约着刑事立法、司法和民族刑事政策的制定,迫使基层司法人员凭借政策与经验小心翼翼地游走在两种规则的边缘。由民族自治地方对刑法进行变通立法,是解决习惯法与刑法冲突的唯一法律途径。同时,应设立宪法委员会和法律监督委员会作为平衡二者冲突的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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