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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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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虽然欧盟和我国在区际法律冲突上存在着不同的问题,但是二者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目的都是一样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欧盟在解决区际私法冲突上的经验和做法是目前国际上比较先进的,我国在解决自己的区际法律冲突时,也应从中吸取有益的成分。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区际法律冲突问题及其解决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不同法律制度的存在造就了中国多法域的现状。各法域民商事交往的发展及利益冲突的产生引出了各法域法律的冲突问题。基于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点,这种冲突的解决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目前只能依各法域的冲突法解决,但在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冲突法的法律选择规则的确定上,应与国际冲突法的法律选择规则有所差别。此外,在对各法域的冲突法和实体法做充分的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冲突法“示范法”和实体法“示范法”供各法域采用,是我国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消除各法域法律冲突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3.
一国两制下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香港、澳门的相继回归,大陆同台湾之间关系的逐步正常化,两岸四地之间的民商事交往的日益频繁,中国出现了"一国两制四法域"的局面,区际法律冲突问题日渐显得重要,本文拟从区际法律冲突的基本理论着手,吸取中国历史上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教训并借鉴其他国家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的经验,结合我国目前的形势特点,对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的解决提出若干看法.  相似文献   

4.
随着香港、澳门的回归,大陆与台湾的统一,我国将从单一法域成为多法域国家。由于历史、法制、社会制度的不同,区际法律冲突将不可避免,借鉴国际上各国的经验,结合我国“一国两制”的特点,笔者对区际法律冲突进行了分析,对如何解决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提出建议:即综合运用统一冲突规范和统一实体规范来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相似文献   

5.
6.
区际法律冲突或区际私法是指解决一个主权国家内部具有独立的法律制度的各个地区之间民商事法律冲突规范的总称。它是在一国领土的范围内不同地区人民进行频繁的民商事交往的过程中产生的。区际法律冲突产生和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一国内部存在着法律不统一的状况,亦即一国之内存在着不同法律制度的法域。香港、澳门和台湾自古以来就是我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然而由于历史的原因,这些地区至今仍然未能回归祖国的怀抱。为了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为了维护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稳定和繁荣,邓小平同志提  相似文献   

7.
论公共秩序保留在解决我国区际民商事法律冲突中的定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香港和澳门相继回归之后,我国内地、香港、澳门之间的区际民商事法律冲突形势严峻,冲突解决并不顺利.当前,公共秩序保留在区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解决中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从长远的发展看,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空间将越来越狭窄,甚至可以不再适用.  相似文献   

8.
我国在香港和澳门回归之后出现了多元制法律现象。多元法制现象会对我国的法制结构产生深远的影响 ,多元法制产生了多元法域 ,多元法域又造成了区际法律冲突 ,这样就衍生出许多的法律问题。研究中国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 ,将有利于我国的多元法制结构的构建  相似文献   

9.
香港与内地分离长达一个半世纪,在英国殖民统治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的法律制度体系。回归后,原有法律基本不变,使得香港与内地在一个主权国家范围内分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域,从而不可避免地产生法律适用上的冲突即区际法律冲突。切合实际的协调办法是在近期内适用冲突法中的冲突规范来协调,然后制定统一的区际冲突法  相似文献   

10.
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是“一国两制”的必然结果。运用“非零和博弈”中的“以赢”思想和方法解决其冲突是明智的选择,它不仅可以由各法域类推适用平稳过渡到统一所有实体法的阶段,而且更重要的是保护各法域人民的合法利益,促进各法域人民之间的友好往来,实现祖国的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相似文献   

11.
博弈论与中国区际法律冲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 ,是“一国两制”的必然结果。运用“非零和博弈”中的“双赢”思想和方法解决其冲突是明智的选择 ,它不仅可以由各法域类推适用平稳过渡到统一所有实体法的阶段 ,而且更重要的是保护各法域人民的合法利益 ,促进各法域人民之间的友好往来 ,实现祖国的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相似文献   

12.
宪法包含对国家权力进行分配和保护人民基本权利两方面的内容。在构成国家的地方机关享有部分立法权(尤其是在私法方面的立法权)和司法权的情况下,国内立法冲突和司法冲突本身即是由宪法分权体制造成的。从美国和德国的宪法实践看,宪法审查制度是宪法影响冲突法的桥梁。我国应当建立切实可行的宪法审查制度,完善宪法中协调法律冲突的有关条文,充分发挥宪法在协调、解决我国区际法律冲突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宪法包含对国家权力进行分配和保护人民基本权利两方面的内容。在构成国家的地方机关享有部分立法权(尤其是在私法方面的立法权)和司法权的情况下,国内立法冲突和司法冲突本身即是由宪法分权体制造成的。从美国和德国的宪法实践看,宪法审查制度是宪法影响冲突法的桥梁。我国应当建立切实可行的宪法审查制度,完善宪法中协调法律冲突的有关条文,充分发挥宪法在协调、解决我国区际法律冲突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近年来,随着“一国两制”政策的逐步深入,海峡两岸关系开始解冻,两岸人民在各种不同地点的经济、文化和社会的交往日趋频繁.同时也衍生了一些民事法律冲突问题需要解决,尤其是涉及地区之间的经济贸易,继承及婚姻家庭方面的纠纷显得更加突出。这些问题如不能及时妥善地加以解决,势必有碍于两岸交往的正常进行,甚至会影响和平统一祖国大业的进程。因此,分析和研究两岸交往中出现的新问题,并探讨解决的途径已成为司法界和法学界的一项紧迫任务。本文拟就两岸法律冲突的性质和特点、适用的理论及解决的途径和方式等问题先作一试探,以求教于同仁。  相似文献   

15.
一、时效的法律冲突的产生时效是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期限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法律制度。时效是一种十分古老的法律制度。人们一般地认为,较完整的时效制度起源于罗马法。但是时效制度在罗马法上并不是统一的制度,而是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两个制度。取得时效又称占有时效,是权利取得的原因。如某人善意占有他人的财产,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就可以取得所有权。因此,它是针对物权而设立的一种法律制度;消灭时效又称诉讼时效,是权利消灭的原因。如,某甲借给他人一笔钱,到了约定归还的时间,未被归还,以后又经过法律规定的期限,甲没主张自己的权利去要求乙归还借款,那么甲就丧失了请求归还借款的请求权。因此,消灭时效是针对债权而设立的法律制度。在时改制度中取得时效出现较早,它最早规定于十二铜表法第六表第3条:“占有土地的时效为二年,其他一切物品则为一年。”这也是最古的时效规定,消天时效出现较晚,创立于审判官法。即审判官与之诉权应在一定期限内行使,过期不得行使,这就是消灭时效。  相似文献   

16.
试论民族区域自治法律之冲突及其解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冲突是法领域中的一种重要的法现象 ,民族法学界对此问题的研究尚有待深入。本文阐述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冲突的内涵 ,分析了民族区域自治法律冲突的成因及表现形式 ,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与途径  相似文献   

17.
一区际法律冲突是一国之内具有不同法律制度的各个地区之间的法律冲突。由于特定的历史因素或现实的原因,有些国家下属的行政区域也有立法权,这些区域各有自己的一套法律制度,彼此之间对同类问题的规定又有许多差别,因此就形成了一种多元法域(Plural LegalTerritory),存在各自相对独立的法律体系(Legal System),而这些多元法域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又不可避免地要相互交往,结成各种跨区域的民事法律关系,由此而产生不同法域之间的民、商事法律冲突。这种法律上的矛盾,抵触状态,在国际私法意义上被称为“区际法律冲突”,(Interregional Conflict of Laws),也有的国家称之为“省际或州际法律冲突”(Interprovincial or Interstate Conflict of Laws)。它的性质属于一种国内的法律冲突(Internal Conflict of Laws)。例如,根据我国内地的法律,公民18岁为法定成年,具有法律行为能力和权力能力,而香港,台湾地区对自然人的成年年龄的规定却不一致,香港、台湾居民分别以21、20岁为成年。结婚年龄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在香港,青年男女只要满16周岁即可结婚,在台湾男未满18岁,女未满16岁者不得结婚,而内地婚龄男为22周岁,女为20周岁。这样,在涉港台契约案件中,依我国内地法律规定的成年年龄,香港、台湾的法律却不  相似文献   

18.
当代中国区际刑事管辖冲突解决原则检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区际刑事管辖冲突是当代中国亟待解决的重要现实问题。其解决原则有一般原则与具体原则两个层次。前者包括"一国两制"原则,平等、自愿、协商、尊重原则,合法、合理原则。后者包括最初受理原则与一部受理全部受理原则。  相似文献   

19.
(一)法律规范的冲突,简称法律冲突,俗称法律与法律之间的打架,是指不同的法律规范就相同的事项作了不同的规定,由此而导致适用法律上的不协调,不一致,甚至抵触和矛盾。尽管,过去的法学曾把法律冲突当作国际私法领域所特有的现象,甚至把解决法律规范冲突的冲突法简单地等同于国际私法,从而更多地把它局限于国际私法学的视野之内。但事实上,法律冲突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它不仅存在于国际之间,而且存在于国家的内部;不仅发生在私法领域,而且发生在公法领域。尤其是随着国家的立法主体、形式以及效力等级等问题的复杂化,法律…  相似文献   

20.
行政法律规范冲突具有多种表现形式,相应地,其解决方式也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但只有找到解决问题的根本路径,才能铲除我国行政法律规范冲突这一顽症存在的根基.对应行政法律规范冲突产生的根源,利益的制约和协调成为根本路径之一.同时,与"利益"有着密切联系的"权力"也需要予以规范,因此对立法权的界分和对行政权的整合则是解决行政法律规范冲突的另一根本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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