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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地理位置邻近,历史文化互相交融,近年来,三国贸易额从1999年的1300亿美元左右增长至2022年的近8000亿美元,三国在制造业领域的竞争性有所增强,在服务贸易领域有着较强的互补性。中日韩三国合作既推动了三方的贸易增长和经济发展,又带动了东北亚地区和全球贸易与经济增长。当前,全球产业链布局调整,传统经贸体系面临挑战,构建一套行之有效、公众普遍接受的纠纷解决机制,是保障国家间经贸合作发展的重要手段。中日韩三国之间加强法治交流,发展完善国际商事调解机制,形成诉讼、仲裁、调解、法律查明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助于公正、高效、便利地解决三国自由贸易过程中的各类商事纠纷。中日韩调解中心的建立旨在为RCEP、中日韩自由贸易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搭建中立、独立、专业的国际商事调解平台,为商事促进与纠纷调解提供便利,发挥中日韩调解中心与政府、法院、仲裁、商协会合作共建调解室的引领作用,更好服务三国企业解纷需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值2023年11月4日中日韩调解中心启动之际,我们邀请7位中日韩三国从事国际商事调解的理论与实务专家畅谈“中日韩国际商事纠纷与调解制度”,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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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地理位置邻近,历史文化互相交融,近年来,三国贸易额从1999年的1300亿美元左右增长至2022年的近8000亿美元,三国在制造业领域的竞争性有所增强,在服务贸易领域有着较强的互补性。中日韩三国合作既推动了三方的贸易增长和经济发展,又带动了东北亚地区和全球贸易与经济增长。当前,全球产业链布局调整,传统经贸体系面临挑战,构建一套行之有效、公众普遍接受的纠纷解决机制,是保障国家间经贸合作发展的重要手段。中日韩三国之间加强法治交流,发展完善国际商事调解机制,形成诉讼、仲裁、调解、法律查明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助于公正、高效、便利地解决三国自由贸易过程中的各类商事纠纷。中日韩调解中心的建立旨在为RCEP、中日韩自由贸易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搭建中立、独立、专业的国际商事调解平台,为商事促进与纠纷调解提供便利,发挥中日韩调解中心与政府、法院、仲裁、商协会合作共建调解室的引领作用,更好服务三国企业解纷需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值2023年11月4日中日韩调解中心启动之际,我们邀请7位中日韩三国从事国际商事调解的理论与实务专家畅谈“中日韩国际商事纠纷与调解制度”,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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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地理位置邻近,历史文化互相交融,近年来,三国贸易额从1999年的1300亿美元左右增长至2022年的近8000亿美元,三国在制造业领域的竞争性有所增强,在服务贸易领域有着较强的互补性。中日韩三国合作既推动了三方的贸易增长和经济发展,又带动了东北亚地区和全球贸易与经济增长。当前,全球产业链布局调整,传统经贸体系面临挑战,构建一套行之有效、公众普遍接受的纠纷解决机制,是保障国家间经贸合作发展的重要手段。中日韩三国之间加强法治交流,发展完善国际商事调解机制,形成诉讼、仲裁、调解、法律查明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助于公正、高效、便利地解决三国自由贸易过程中的各类商事纠纷。中日韩调解中心的建立旨在为RCEP、中日韩自由贸易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搭建中立、独立、专业的国际商事调解平台,为商事促进与纠纷调解提供便利,发挥中日韩调解中心与政府、法院、仲裁、商协会合作共建调解室的引领作用,更好服务三国企业解纷需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值2023年11月4日中日韩调解中心启动之际,我们邀请7位中日韩三国从事国际商事调解的理论与实务专家畅谈“中日韩国际商事纠纷与调解制度”,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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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地理位置邻近,历史文化互相交融,近年来,三国贸易额从1999年的1300亿美元左右增长至2022年的近8000亿美元,三国在制造业领域的竞争性有所增强,在服务贸易领域有着较强的互补性。中日韩三国合作既推动了三方的贸易增长和经济发展,又带动了东北亚地区和全球贸易与经济增长。当前,全球产业链布局调整,传统经贸体系面临挑战,构建一套行之有效、公众普遍接受的纠纷解决机制,是保障国家间经贸合作发展的重要手段。中日韩三国之间加强法治交流,发展完善国际商事调解机制,形成诉讼、仲裁、调解、法律查明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助于公正、高效、便利地解决三国自由贸易过程中的各类商事纠纷。中日韩调解中心的建立旨在为RCEP、中日韩自由贸易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搭建中立、独立、专业的国际商事调解平台,为商事促进与纠纷调解提供便利,发挥中日韩调解中心与政府、法院、仲裁、商协会合作共建调解室的引领作用,更好服务三国企业解纷需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值2023年11月4日中日韩调解中心启动之际,我们邀请7位中日韩三国从事国际商事调解的理论与实务专家畅谈“中日韩国际商事纠纷与调解制度”,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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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地理位置邻近,历史文化互相交融,近年来,三国贸易额从1999年的1300亿美元左右增长至2022年的近8000亿美元,三国在制造业领域的竞争性有所增强,在服务贸易领域有着较强的互补性。中日韩三国合作既推动了三方的贸易增长和经济发展,又带动了东北亚地区和全球贸易与经济增长。当前,全球产业链布局调整,传统经贸体系面临挑战,构建一套行之有效、公众普遍接受的纠纷解决机制,是保障国家间经贸合作发展的重要手段。中日韩三国之间加强法治交流,发展完善国际商事调解机制,形成诉讼、仲裁、调解、法律查明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有助于公正、高效、便利地解决三国自由贸易过程中的各类商事纠纷。中日韩调解中心的建立旨在为RCEP、中日韩自由贸易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搭建中立、独立、专业的国际商事调解平台,为商事促进与纠纷调解提供便利,发挥中日韩调解中心与政府、法院、仲裁、商协会合作共建调解室的引领作用,更好服务三国企业解纷需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值2023年11月4日中日韩调解中心启动之际,我们邀请7位中日韩三国从事国际商事调解的理论与实务专家畅谈“中日韩国际商事纠纷与调解制度”,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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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区块链技术对接跨境贸易纠纷的解决,提高了国际商事仲裁的效率,同时保证了国际仲裁进程的安全性.对中国而言,随着国际经济影响力不断增强,运用区块链技术提升实际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影响力,关乎中国的海外利益和安全战略.为此,关注区块链在国际商事仲裁领域中的应用,同时通过相应的监管手段,有效推进区块链技术在中国国际商事裁判领域中的运行,成为亟待关注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随着国际经济贸易交往的日益频繁 ,使用国际商事仲裁的方法解决国际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国际商事仲裁领域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即涉及到国际私法中有关冲突法的理论 ,又关涉各国的国内有关涉外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以及国际民事诉讼的实体法。  相似文献   

8.
根据“一带一路”商事纠纷的显著特征,其解纷机制应满足形式灵活多元、合意性较强、跨国执行便利、专业水平高等需求。仲调结合作为一种复合型纠纷解决方式,与诉讼、商事仲裁、商事调解相比所具有的优势更能满足以上需求。目前,仲调结合主要存在“先调解后仲裁”与“先仲裁后调解”两种实践模式。为了优化仲调结合在“一带一路”商事纠纷解决中的运用,应丰富仲调结合形式与设置具体操作规则,加强仲调结合组织建设与解纷人才培育,充分赋予当事人选择权以克服程序质疑,健全错误仲调结合结果的救济机制,订立多边条约与承认互惠关系以优化跨国执行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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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经济贸易交往的日益频繁,使用国际商事仲裁的方法解决国际贸易、投资、知识产权等领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国际商事仲裁领域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即涉及到国际私法中有关冲突法的理论,又关涉各国的国内有关涉外民商事案件法律适用以及国际民事诉讼的实体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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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作为国际经贸秩序中的东亚方案,是对近年来逆全球化和贸易保护主义的有力回应,能为区域产业链恢复、融合、繁荣发展,全球自由贸易和世界经济的恢复性增长提供新动能。基于中日韩双边贸易、投资现状,结合RCEP中的具体条款,分析RCEP下中国、日本、韩国经贸合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研究三国经贸合作发展的路径。研究发现:RCEP下中日韩三国货物贸易结合度高,关税减让力度大,服务贸易和投资开放助推三国产业布局高度关联; 但是面临历史遗留问题、美国经济霸权的消极影响等诸多政治挑战。中日韩需要抓住RCEP签署的契机,利用RCEP的政策红利,扩大在贸易、服务、投资等领域的深度合作,以经贸合作方式化解政治分歧,增强互利互信,实现经济与政治的良性互动,提升三国社会总福祉水平,推动亚太区域向经济一体化发展迈进。  相似文献   

11.
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中国对外开放新高地,需要完善符合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营商环境制度。仲裁本应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保障,但在内部治理机制、仲裁规则和司法监督保障等方面所表现的竞争力、吸引力、公信力的问题依然存在,实践中并未成为当事人解决商事纠纷的最佳选择。在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下,仲裁机制创新面临着新机遇与新要求,为服务自由贸易港高水平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需要发挥立法权优势以制定自由贸易港仲裁条例来提升仲裁公信力,优化治理机制和仲裁规则以凸显仲裁的国际化与特色化,完善司法保障仲裁事业发展以打造自由贸易港一流营商环境。  相似文献   

12.
论国际商事仲裁实体法选择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国际商事贸易的不断发展,一方面造成国际贸易纠纷的大量出现,另一方面也推动了相关纠纷解决机制的兴起与完善,作为20世纪以来最为成功的、最为完善的解决争端的国际商事仲裁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文章综述了中国及其相关文献研究及其实践现状;研究了国际商事仲裁实体法的法律适应问题;探讨了国际商事仲裁实体法选择的价值考量问题;最后,针对目前中国涉外仲裁实体法选择的法律规定,借鉴国际商事仲裁实体法的法律适应问题提出了完善中国涉外仲裁实体法的建议:一是要明确中国涉外商事仲裁的价值取向;二是要规定中国涉外商事仲裁实体法选择的具体内容;三是进一步推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适用;四是尽快确立友好仲裁制度等,以有效地维护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13.
随着我国加入WTO ,中国经济将进一步与世界经济体系融合 ,中外当事人之间的经济贸易纠纷也相应增加 ,而通过仲裁能迅速、有效地解决争端 ,符合当事人的意愿 ,适应国际贸易发展的需要。文章对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地位及我国立法中的确立和适用进行了一定的评析 ,论述了意思自治作为国际商事仲裁的第一性原则在解决国际商事纠纷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4.
随着国际经济交往的不断发展,如何妥善地解决国际商事纠纷这一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仲裁由于具有比诉讼更为多的优点已逐渐发展成为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主要手段。各国无不把建立本国的对外经济贸易仲裁机构、制定仲裁立法作为发展本国对外经济交往的重要措施。国际社会也建立了许多常设的仲裁机构、制定了相应的仲裁规则。这些  相似文献   

15.
相较于《布鲁塞尔公约》和《布鲁塞尔条例Ⅰ》,《布鲁塞尔条例Ⅰ(重订)》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仲裁除外条款适用范围的有限性给仲裁独立性带来的挑战。重塑仲裁的独立性有助于支撑其在跨国商事纠纷解决领域发挥重要作用,这对于“一带一路”仲裁合作有着重大意义。“一带一路”商事仲裁合作需要处理好仲裁庭自裁管辖权与法院司法审查权之间的“拉锯”问题,强化当事人意思自治和国际礼让原则在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影响力,并逐步建立统一的仲裁协议法律适用法。  相似文献   

16.
司法对国际商事仲裁实行适度监督是国际主流观念。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秉承这一观念,促进了我国国际商事仲裁事业的飞速发展,也促进了我国国际经济贸易的大幅增长。但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司法监督制度还有滞后的地方,会制约我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随着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我国《仲裁法》也应作相应的修改,以进一步适应服务国际贸易发展的时代需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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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金融危机时期,中日韩区域经济合作机制迈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中日韩三国签署国际投资协定,自由贸易区建设势在必行.本文基于较长时间跨度(1992-2011年)中日韩三国区域内贸易数据,研究三国区域内贸易总量和贸易产品结构,运用拓展贸易引力模型重点研究中日韩FTA贸易流量与发展潜力问题,实证研究结论对于加速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提升三国经贸合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初探国际商事仲裁的成本优势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商事中存在着各式各样的纠纷与冲突,不同的纠纷解决机制有着不同的成本,或诉或裁的选择便显得十分重要,如何做出一个明智的选择呢? 本文试从仲裁自身着手,用经济分析方法比较仲裁程序与诉讼程序中的每一环节和特征,得出了在国际商事领域内选择仲裁的替代效应及应付出的机会成本均优于诉讼的结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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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汽车产业经济一体化是经济全球化大背景下,中日韩三国的必然选择。第一,资源禀赋的比较优势上分析,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中国在三国人力资源上,具有最大的战略资源优势。此外,中国在自然资源、资本资源等方面也具有相对比较优势。第二,三国汽车产业结构层次逐渐趋同,急需重新调整和国际分工。中国、日本和韩国三国经济虽然处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但是其发展模式大同小异,即以出口为导向,以制造业为中心。第三,中日韩三国进出口贸易结构,既有互补性又有竞争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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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商事争议日益复杂,采用仲裁的方式解决国际商事纠纷已很常见。多方当事人发生争议选择仲裁解决纠纷的情况在实践中大量涌现,要求在仲裁中设立第三人制度,以经济、快捷的方式解决多方当事人争议的呼声越来越高。从我国现实情况看,对这项制度的设立应当慎重,在现阶段不宜实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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