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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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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参与式观察调查,在分析杨村人民法庭的法庭概况、法庭法官、法庭运作基础上,由法庭所处的农村社会特点和人民法庭的具体功能所决定,我们将人民法庭的司法定性为"乡土司法".司法主体的类型是非职业化、大众化的法官;法官倚重的是自己积累的司法经验;法官要以便民的原则来解决纠纷,又要以务实的方式来维护稳定,还要以得力的手段来树立和维护政府的权威;法官须追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以及"情、理、法"的统一.  相似文献   

2.
为缓解乡土逻辑和法律逻辑在转型社会司法过程中的内在紧张,中国基层法院涌现出能动主义的乡土司法模式.乡土司法的实践模式体现出司法的形式理性和实质理性、司法的政治化和专业化、司法的能动性和被动性、司法的精英化和大众化的内在悖论.对乡土司法内在悖论特征的揭示引发我们对研究方法的反思,我们只有反对非此即彼的思维方式,立足于中国悖论社会的话语情境和实践逻辑,才能树立对乡土司法模式的正确态度.  相似文献   

3.
20世纪末至今,乡村人民法庭自身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其无论是在人员配备、办公条件还是日常管理等方面均有显著改善.与此同时,乡村法官的办案方式亦随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法官们越来越习惯于坐堂问案,而非携卷下乡.然而,由于缺乏系统的现代法治理念和制度支撑,乡村人民法庭的种种积极转变,并未导致乡村司法的法治化,而是陷入“内卷化”的困境,即一方面乡村人民法庭经过多年的发展渐趋现代化、正规化,其运作方式亦趋于形式化;另一方面乡村司法的结果却是一种“两不是的草率判决”,乡村人民法庭本身亦发展为一种机会主义的运作单位.欲走出此种困境,须转变传统追求实质正义的司法理念,重新重视程序的保障作用.  相似文献   

4.
诉前调解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推行的重要改革,其引导人民调解入驻法庭,在一般层面上具有分离调解与审判的功能,而在与人民法庭的结合中,却呈现特殊的社会功能。西南D市人民法庭的改革实践显示,诉前调解改革是诉讼压力、悖论实际及政策倡导的产物。人民法庭的发展一方面需要“职业化”并脱嵌乡村社会,另一方面又需要“乡土化”及嵌入乡村社会,形成组织学悖论。以嵌入性理论观察,人民调解入驻人民法庭,并非简单的法院附设调解,而是较为独立的社会组织嵌入到国家法庭的过程。这一嵌入过程能够实现人民法庭嵌入乡村社会同样的功能,并破解人民法庭发展的组织学悖论,推动人民法庭迈向更为职业化的未来。通过人民调解与人民法庭的内部嵌合及二者对乡村社会的外部反嵌,可优化诉前调解的运行,保持人民法庭在“职业化”与“乡土化”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5.
当前我国乡村社会基础结构及其治理方式和格局业已发生显著转变,这势必推动置身其中 的乡村司法之转型。 然而现存有关乡村司法之研究对此并未给予足够之关注,其主要呈现出三种研究 范式。 “国家政权建设理论冶将乡村人民法庭置于“乡土社会冶的背景下进行讨论,以极端工具主义的态 度对待正式法律规范,忽视乃至拒斥现代法律在乡村变迁中的功用及其价值;“村治理论冶虽然关注到 乡村社会的结构性变迁,但并未真正摆脱国家政权建设理论极端法律工具主义的进路;“法治论冶虽强 调正当法律程序在乡村司法中的必要性,却忽视了转型期传统与现代并存的社会格局及其对司法的不 同需求与影响,过分关注程序的封闭性层面,未能兼顾乡村司法的适度开放性。 因此在乡村司法的进一 步研究中,亟需转换现行单一的研究范式。  相似文献   

6.
对S县锦镇人民法庭2011—2012年间的调查表明:虽然在司法机关的官方表达中,对案件的处理必须要符合司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实现其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统一,但在司法实践中,乡村法官所作出的处理决定既非为了平息纠纷、为民排忧解难,亦非为了实现法治,而是出于自利的目的,在实践中形成了择案而立、调解本位甚至强制调解以及"以结代收"等司法策略,其处理问题、避免麻烦的心态贯穿人民法庭日常运作的始终,偏离了法治和治理(亦即合规范性与工具主义)的双重制度定位。乡村司法之所以出现和官方表达相悖的功利化行为,与其司法制度定位的治理化和法院内部考核管理方式的强行政化密不可分,所受理案件的乡土性也决定其功利化的运作方式,未来亟需综合考虑乡村司法所处的系统性变量对其予以调整完善。  相似文献   

7.
人民法庭参与乡村治理是新时代国家权力运作的战略选择,是应对新时期乡村传统治理能力衰退的需要,也是人民法庭功能定位的政治治理化的体现。人民法庭参与乡村治理在现实中是对能动司法理念的承继与推广,农村诉讼网络的建立是人民法庭参与乡村治理的表现形式,同时,人民法庭参与乡村治理还创建了乡村社会的"和谐无讼",助力了农村基层社会的治安防控与重大决策。应从人民法庭的"治理化司法形态"、人民法庭参与乡村治理限度、人民法庭参与乡村治理的具体运作等角度进行深刻反思,以期人民法庭更好助力新时代的乡村治理。  相似文献   

8.
从法律的微观社会学出发,乡村人民法庭受理案件的类型仍以传统婚姻家庭纠纷及邻里纠纷为主。从纠纷性质来看,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多为熟人纠纷和半熟人纠纷,纯粹陌生人纠纷虽有递增趋势,然总体所占比例较小;从双方的力量对比上看,力量对比殊异者并不多见,中间阶层仍居多数,因而耍泼、抵赖、暴力要挟等"弱者的武器"在乡村司法中占有突出地位。在结构性束缚下,乡村司法实际为当事人双方力量对比所主导,并形成司法方式上的"调解本位"及过程上依赖于"摆过程、讲道理"的特点,体现了一种极强的地方性司法特征。  相似文献   

9.
中国式能动司法发展已有多样的的实践形态。云南祥云'便民司法经验'代表的乡土巡回司法活动,因司法机关主动承担当事人部分诉讼成本的转移、质朴本色的人民司法群众路线工作理念和方式、司法权外的权力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投入等制度特性而区别于普通庭审。乡土巡回司法制度兴起和发展,对接中国法治国家建设战略需要,继承红色司法内在精神、适应乡土社会法律生活职权主义审判模式偏好、有效融和政务型司法法律文化传统、展示中国当代司法制度既有政治优势、助力乡土社会权力体系重建,从而在个案实效外产生政治溢出效应,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是中国式能动司法的关键拼图。  相似文献   

10.
司法是中国法治建设的核心环节,建设和完善中国的司法体制必须以当代中国社会特质为基点。社会的司法变革、完善是不同力量之间的不断互动和不断选择的过程。能动司法为当代中国司法界的热门议题,对之需要从乡土社会、伦理传统、法治实践等方面进行分析,需要在准确把握当代中国社会特质、全面理解当代中国司法发展的基础上进行探讨。能动司法与民众的司法期待和司法需求基本相契合,根植于中国固有社会的司法传统,但是能否成为中国司法体制和司法制度的核心内涵,尚需要进一步的观察和思考。  相似文献   

11.
新中国成立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乡村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迁。 从宏观社会背景看,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乡土社会的“地方性冶特征正趋于消解,传统以地缘和血缘为纽带形成的非正式社会规范日渐式微,乡村社会呈现出利益分化与规范多元的格局。 从微观社会结构看,虽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但进入诉讼渠道的案件类型中陌生人/ 半陌生人纠纷以及经济类纠纷总体占比较高且有持续增长的趋势。 与此同时,乡村人民法庭在硬件设施、人员结构以及司法的规范化层面亦获得充分的发展。 这一系列深层次的转变,构成了当代中国乡村法治建设和乡村司法全新的社会背景。 为顺应变迁后的乡村社会及其法治需求,亟需转变现行理论和政策层面对乡村司法的工具主义定位。  相似文献   

12.
在乡镇设立人民法庭,是方便人民群众诉讼的重要举措,也是司法为民、便民的重要方式。但通过对乡村典型司法个案考察发现,近年来我国乡村司法存在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小但涉及面广、当事人法律意识不强导致法官负担较重,部分法官业务素质偏低、不遵守相关诉讼程序甚至违法办案、对法律与习俗之间的冲突处理把握不准,人民陪审员监督和制约机制不完善、严重影响人民法官形象等问题。对此,提出如下建议:将人民法庭改为小额诉讼和速裁受理法庭,使其向法律审判、调解功能延伸;让优质司法人力资源下乡,以形式正义展现实质正义;对典型司法个案多尽告知义务,突出司法文书的宣教功能;让当事人选择便利的案件管辖地,加大对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力度等。  相似文献   

13.
在乡土美学之既定学科语境中的乡土,是指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和大工业文明出现以来,与城市在空间形态和时间性质上双重同步对立的农村、乡村。在全球化时代,城市与乡村在空间形态和时间性质上的双重同步对立,最终表现为西方与东方在空间形态和时间性质上的双重同步对立。在这种对立中,中国成为一个巨大的乡土和坚硬的本土。  相似文献   

14.
乡土文学是一种最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文学。英国作家哈代素以乡土小说而闻名,乡土情结贯穿了其作品的始终。哈代小说中的深厚乡土根源和社会历史背景以及哈代的乡土精神和小说中所呈现的乡土风貌,展示了其作品的艺术魅力和美学特质。贾平凹是中国当代文坛上的一朵不朽奇葩,他在乡土文学创作方面也成绩斐然。基于两位作家所处时代的不同、成长经历的差异、文化背景的差别,对其作品和创作风格进行对比研究意义非凡,尤其是在倡导生态文明、践行绿色意识的今天,既可为当下的绿色写作提供借鉴,也可为增强现代社会人们的生态意识做点贡献。  相似文献   

15.
民间习惯是乡土社会中自发形成的秩序规则,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民间习惯与国家法在乡土社会中共同存在,是客观的事实。在农村法治秩序建设进程中,必须承认民间习惯存在的合理性,构建科学的机制促使民间习惯的司法化,保证司法行为在农村获得正当合理的基础。  相似文献   

16.
人民法庭与辖区乡镇部门间存在诸多方面的同与异,但更主要的是双向、密切的利益关系。事实存在的领导与被领导、影响与被影响的关系不是法定的,而来源于彼此利益需求。正确认识与处理二者关系,建立良性、平衡的互动关系,共同为当地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做出贡献,其方式应当是通过尊重司法规律,保证司法的中立性、独立性,而不是利用乡镇部门的优势寻租司法权或为获取一定审判资源滥用或越超审判职权。  相似文献   

17.
基层纠纷解决中的司法知识划分与补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知识可以分为普适性司法知识、地方性司法知识.但是,目前法官的司法知识主要服务于城市工商社会的当事人,普适性的司法知识仅提供给当事人一个法律答案.在乡村社会,法官的司法知识无法满足基层社会的个性需求,纠纷的解决缺乏良好的社会效果.改善合议庭的组成,引进具有地方性司法知识的陪审员;改革法学院的教学内容,增加民间法与基层司法的专门知识.通过司法知识的补充,实现基层纠纷解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相似文献   

18.
"乡土中国"的文化困境——关于"乡土传统"的百年论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乡土中国"的论述涉及对中国传统及其文化根基的认知与评价.本文结合20世纪以来学界论争的主要观点加以阐发,提出如果不走出对于乡土中国在认识上的"文化困境"--即判定乡村世界是中国文明的根基和希望还是陷阱和泥潭,或简言之不摆脱认识农民世界"好得很"还是"糟得很"这样的二元对峙,政治解决和民生层面的相互协调就难以完满实现;而城乡之间日益猛烈的双向涌流或许还会进一步激化社会和价值的紊乱,中国人"走向世界"的前景也还会因缺乏本土根基及其自身大、小传统的重新整合而流于漂茫.  相似文献   

19.
20.
司法智慧的运用体现了一国法律实际运作状况。清代优秀法官综合运用法律技巧、社会知识、文化知识断案,这是其司法智慧的体现。这些司法智慧得以形成,受到客观条件、主观条件、社会条件以及司法价值取向等因素的影响。今日社会也需要司法智慧运用,古代经验为我们今天司法智慧运用、司法人才培养模式、司法水平提高等方面提供了有益启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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