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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92 毫秒
1.
大学教师作为教育者所享有的职业权利,作为大学或团体成员所享有的团体权利以及作为公民和劳动者所享有的公民权利与劳动者权利是教师权利的基本内容。在大学章程的视野,设计合理可行的大学教师权利体系,一方面要对教师的法定权利予以继承性的发展;另一方面可以在章程中尝试发展新的权利形态。为确保教师权利的实现,需要在大学章程中明确学校的职责与义务,同时还有必要通过配套制度确立相应的保障机制与措施。  相似文献   

2.
治安处罚是公安机关依法惩戒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的个人和组织的行政制裁行为。但治安处罚权的行使,不得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而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对相对人权利予以切实保障。  相似文献   

3.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基础是公民权利的理念;社会保障制度所直接对应和满足的是公民的社会权利,但是它实际上支持着包括法律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在内的整个公民权利体系,反过来,基本的法律权利、政治权利,则既确保了公民之享有社会保障具有“应享权利”意义上的正当性,也为公民主动争取更多的应享权利提供了手段意义上的可能性;包括享有社会保障在内的公民权利必须要由公民的义务来对应和平衡,但这主要是在整体意义上的对应和总体水平(而非个体水平)上的平衡。  相似文献   

4.
在康德哲学中,尊严是一个内涵相当丰富的概念。康德分别在"源始的尊严"和"实现了的尊严"两种意义上运用这一概念。前者是人因其自由和理性平等享有的;后者是人因其德性享有的,即配享尊严的问题。与之相应,在权利问题上,一方面,康德主张尊严是人的一项基本的权利,同时也构成其他权利的前提,因此应坚决捍卫人的尊严和权利;另一方面,他也强调我们应该首先使自己配享权利,使自己作为一个权利主体保有尊严。  相似文献   

5.
理解幸福权利有两个维度:一是幸福本身就是一种权利;二是享有幸福和追求幸福是一种权利.幸福权利概念本身应该是两个维度的辩证统一.弱势群体幸福权利具有幸福共性,同时突出自身特殊性.弱势群体在享有幸福权利和追求幸福权利过程中遭遇了众多障碍.为此,使弱势群体享有幸福权利最主要的措施,除了消除经济贫困和权利贫困之外,更为重要的是要消除精神贫困.只有从伦理精神上建构起弱势群体幸福感,享有幸福权利才最为彻底.  相似文献   

6.
关于偷拍偷录行为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偷拍偷录是一个为公众所关注的热点问题。按照偷拍偷录者主观目的的不同 ,可以将偷拍偷录行为分为举证、监控、新闻采访、公民隐私和侦查破案等偷拍偷录行为。对这些偷拍偷录行为可以区分为合法与非法两类。目前在立法上尚属空白的非法偷拍偷录行为主要有两类 :一是传播不属于淫秽物品范围的公民隐私材料的行为 ;二是以偷窥欲望为目的 ,进行偷拍偷录的行为 ,对此要及时通过立法加以制裁 ,特别要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修订中把上述两类行为列入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中去 ,以弥补立法上的空白点  相似文献   

7.
马克思曾经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在国家生活中,当民主自由作为公民的权利而出现时,最起码的常识是,人们在行使这种权利的时候,必须遵守法律和秩序,必须尊重别人享有的同等权利。比如说,你要享受人身自由权利,就必须尊重别人的人身自由;你要享受  相似文献   

8.
市场投机者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参与者,是重要的市场主体之一.为了满足自身的合法需要,其应依法享有和行使各种经济权利.以自由交换为核心内容的市场经济,必然要求经济权利的首要内涵是自由.投机者享有的经济自由是受法律和道德双重约束下的自由,它包括作为经营者应享有的经营自由和作为消费者应享有的消费自由.政府应当在遵循市场经济内在本质的前提下,更多地依法对市场投机行为进行宏观干预,而不是运用行政权力,随意地限制投机者的经济自由.  相似文献   

9.
对生育权的法理阐释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从法理上解释 ,生育权是自然人一项基本的民事权利。非婚生育、未婚生育和违法生育是生育行为的无效 ,与生育权的享有和取得无关。非婚人工生育是享有生育权的权利主体实现其权利的一种方式 ,只要不违法 ,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权利人就有选择的权利或自由 ,无需他人的同意或许可。对生育权的保护是民法的一个重要方面  相似文献   

10.
人权是指人之作为人享有或应该享有的、不可非法无理剥夺或转让的权利 ,哲学上的人道概念和法学上的权利概念是人权的两大要素。这里所讲的人不仅具有自然属性 ,更重要的是具有社会属性 ;不仅指少数的几个国家或特殊群体 ,而是站在“类”的角度上来理解的所有的人 ;这里所讲的权利不限于法律权利 ,还包括应有权利和实有权利。人和权不能分开理解 ,离开人道谈人权 ,就模糊了权利主体 ;离开权利谈人权 ,就会使人权成为“空中楼阁”。人权是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是各种权利要素建构起来的体系 ,其中包括生存权、发展权、…  相似文献   

11.
贺然 《学术论坛》2006,1(5):124-127
契约原则下的当代权利形态有其固有的局限性。在契约原则下,人们享有自由平等的权利,但是这些权利只是形式上的而非实质上的。西方学者力图解决契约原则下的权利问题,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一方面以契约原则作为出发点,另一方面又要追求所谓人类永恒的权利,由此而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矛盾之中。实际上,在契约原则下,权利的实现是有限度的,人类普遍权利的实现只有在契约原则之外才是可能的。  相似文献   

12.
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在不服治安裁决起诉、民事纠纷裁决、处罚程序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本文认为,《治安管理处罚法》在人权保障原则的确立、实体和程序保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权利等方面有发展,但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没有作为无违法行为人对待、限制人身自由治安处罚权尚未司法化及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违反治安管理造成损害是否处罚等尚存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3.
一、要努国增强人民群众的公民意识。所谓公民,就是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任的人。强化公民意识,是对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教育的关键一环。要知道,社会主义所要求的民主,不是一部分人对国家政治生活的控制和管理,而是全体人民“真正享有各项民主权利,享有管理国家和企事业的权利”。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必须使群众真正懂得,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有着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不可任意剥夺的权利。他们完全可以做法律所许可的事情,而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我们必须帮助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敢于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其它权利的行为作  相似文献   

14.
排污权的实质是企业组织合理利用环境容量资源,应当成为一种特别法上的物权--环境容量使用权.环境权可以被构造为环境人格权而纳入民事权利体系,它是自然人享有适宜健康和良好生活环境的权利.自然人作为权利主体享有的环境人格权与企业组织享有的排污权之间可以互相协调.公民环境人格权与企业组织排污权原则上应当平等保护,在特定情况下优先保护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15.
信息资源的数字化传输行为受著作权法保护;将作品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著作权人享有以该种方式使用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作品的权利。在信息资源数字化传输中保护知识产权,首先要确保社会公众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优先权,采取国家强制保护;其次要注意他方权利兼顾原则;最后也应注重平衡与均衡,特别是要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信息权益。对此,可采取以下途径:制定付酬标准与赔偿原则;引入法定许可制度;建立强制许可制度;适当放宽知识产权“合理使用”的范围;借鉴“避风港”原则;增加对规避行为的法律约束;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获得版权授权;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与数字化信息资源共享的平衡。  相似文献   

16.
中国近代妇女运动的先驱秋瑾,提出了系统的妇女人权思想.她猛烈地抨击了封建制度以及封建压迫,提倡妇女享有人身自由权,主张男女地位平等、恋爱自由、婚姻自主、女子有受教育权和参加革命的权利.她还指出了妇女获得自身权利的途径:要勇于与封建纲常礼教抗争;放弃依赖思想,掌握一技之长以求经济独立;要积极参加革命,去推翻封建专制统治.  相似文献   

17.
受教育者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其合法权益由作为公民应享有的权利和作为学生应享有的权利两部分组成。近年来,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频繁受到侵害,又难以得到有效保护,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教育立法缺损;维权观念淡薄;司法救济乏力。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做好三项工作:加强教育立法,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建构一套健全的受教育者权利救济机制;加大教育法制监督力度,坚持依法治教。  相似文献   

18.
排污权的实质是企业组织合理利用环境容量资源,应当成为一种特别法上的物权—环境容量使用权。环境权可以被构造为环境人格权而纳入民事权利体系,它是自然人享有适宜健康和良好生活环境的权利。自然人作为权利主体享有的环境人格权与企业组织享有的排污权之间可以互相协调。公民环境人格权与企业组织排污权原则上应当平等保护,在特定情况下优先保护公共利益。  相似文献   

19.
李先敏 《河南社会科学》2012,20(3):58-60,107
分配制度的公正与合理,是维系社会稳定的重要决定因素。在诺齐克看来,现实的分配机制普遍以功利主义的方式实现社会财富分配,这违背了其正义分配三原则。诺齐克试图通过设定正义分配原则,实现个体所享有的各种权利的一致,并阻止任意伤害个体权利的行为。诺齐克认为要实现正义分配,需执行自由放任的市场原则,以帮助个体实现权利的最大化目标。  相似文献   

20.
论新生权利及其司法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青松 《兰州学刊》2005,(2):184-186
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人们提起新生权利诉讼的现象频繁发生.对新生权利的性质及是否应该给予司法救济在法学界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本文认为虽然新生权利在本质上是应有权利,但在以权利为本位的现代法中,人们享有的权利并不限于法律明文宣示的权利,司法救济的对象也并不限于法定权利.作为应有权利的新生权利通过权利推定取得合法性,从而获得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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