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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53 毫秒
1.
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对于专家组和上诉机构是否可以接受"法庭之友"陈述的问题一直存有较大的争议,虽然在现行的WTO《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及其附件中对此问题都没有直接的规定,然而在实践中,"法庭之友"及其陈述却在WTO的众多案件中频频出现。对于在WTO争端解决中是否应该接受"法庭之友"陈述的问题,应该分阶段处理,具体而言,即:应该允许在专家组程序阶段接受"法庭之友"陈述,而在上诉程序阶段则不允许。我国应该充分利用"法庭之友"制度,争取使其能够更好地维护我国的利益。  相似文献   

2.
执行问题是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有效运作。基于《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有关第21.5条程序的规定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存在该程序提起的时间、磋商前置程序、程序滥用、以及与第22.6条程序的顺序等四大问题。讨论WTO成员方提出的改革建议,应该对第21.5条程序的利用次数施加限制,同时第21.5条程序应先于第22.6条程序加以使用。  相似文献   

3.
为了确保发展中成员方能在实质上平等参与WTO的争端解决,DSU在专家小组组成、专家组程序等程序环节规定了对发展中成员方的特殊或差别待遇条款。熟悉并运用这些条款,同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DSU对发展中成员方的这些特殊或差别待遇条款,对于广大发展中成员方而言,意义重大。为真正发挥DSU中对发展中成员方的特殊或差别待遇条款的效应,应从严格执行特别优惠待遇条款的规定、引入小额简易处理机制等方面改进和完善DSU对发展中成员方特别或差别待遇条款。  相似文献   

4.
WTO诸协定,特别是《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简称DSU)中没有关于法庭之友的规定,但是法庭之友主动向专家组、上诉机构提交意见,介入争端解决机制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在没有法律依据的前提下,争端解决机构对法庭之友意见采取一案一议、非连贯性的做法,引发了成员国之间激烈的争论。为了提高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定能力,建立一个更加具有预测性和透明度的体制,争端解决机构有必要对此问题予以解释和澄清,允许法庭之友在专家组阶段提交意见。  相似文献   

5.
基于《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DSU)有关合理期限的规定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分析存在的滥用、监督缺位、认定上的严重超期、对非发达国家的照顾不足等四大问题,讨论WTO成员方提出的改革建议,可以发现,以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方法认定合理期限、增加中期救济制度、修改仲裁程序的起算时间及仲裁期限、加强执行监督、以及结合报复程序是解决合理期限问题的有效对策。  相似文献   

6.
专家小组程序是WTO争端解决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专家小组程序源于以习惯法形式存在的GATT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专家小组程序,但又对后者有所发展.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专家小组程序主要规定在《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及其附件中,其内容主要涉及专家小组的职能、专家小组的设立和组成、专家小组的工作程序、专家小组报告的通过、专家小组对争端的审理期限等.与GATT争端解决机制中专家小组程序相比,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专家小组程序优点是:在规定上更明确、在内容上更完备、在程序上更合理、在结果上更公正.  相似文献   

7.
初探DSU机制下“法庭之友”陈述的可采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DSU(Understanding on Dispute Settlement)这一WTO争端解决新机制引起世人瞩目.DSU无论是其初衷还是目标都是致力于建立一个能够发挥类似国际法院作用的法律体系.这种执行上较为公正的体系无疑也引起了政府及非政府组织的关注.本文将从DSU对来自非政府组织的"法庭之友"陈述的可采性做分析,探讨非政府组织参与争端解决机制的现行方式--"法庭之友"陈述.  相似文献   

8.
WTO协定的规则体系不是自足的产物。为了弥补WTO协定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缺漏,促进争端的积极解决,DSU第13条赋予专家组一种自由裁量权———信息获取权。这种权利虽然在目前颇有争议,但它毕竟拓展了WTO的发展空间。  相似文献   

9.
论欧共体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政策与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欧共体/欧盟以积极的态度广泛而又深入地参与了以GATT/WTO为核心的多边贸易体制的活动,并逐步取得GATT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专属当事方地位,使得欧共体及其成员国在WTO中具有双重成员资格.在实践中,欧共体对GATT争端解决机制的态度经历了从"消极应诉"到"积极利用"的转变,且将WTO争端解决机制作为一个有效的对外贸易政策工具.从"香蕉案"可以看出,欧共体拖延执行DSB的裁决有体制、利益和DSU各方面的深层原因.因此,欧共体对WTO争端解决机制采取的政策具有两面性,并将WTO争端解决机制纳入其国际贸易执法体系,建立了处理WTO贸易诉讼的官民合作的公私伙伴关系.  相似文献   

10.
解析WTO协议下的中止减让措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分析了发展中成员在选择《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2条规定的WTO成员方可以采取的中止减让措施时应考量的因素,并就现有的改革建议进行分析,认为现有的改革建议并不适用于所有的WTO案例,应由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在具体案例中批准使用具体的中止减让措施,以确保中止减让措施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11.
WTO争端解决机制在许多方面对传统国际法理论进行了重大突破 ,它对于有效解决WTO争端、维护世界经济秩序稳定起着重要作用。WTO争端解决机构 (DSB)行使管辖权实际上是受理与WTO协议有关的争端并能提出建议和裁决的权限 ,它是启动争端解决程序的前提 ,是WTO有关协定顺利实施的有力保障。本文从国际法角度对DSB管辖权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2.
从国际法的角度分析,美国政府进行232调查不符合GATT第1条和第2条,且实质上为保障措施。DSU的严格规定导致中国的反制困难重重,其合法性的证明只能从WTO体系外的国际法入手,因而《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60条“重大违约”有成为DSU例外条款的可能性。在DSU无法为我国提供反制依据的情况下,一般国际法在特殊法领域可能存在适用的空间;通过引用《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条,可以使得引用WTO体系外条款具备合理性。  相似文献   

13.
本文论述了我国加入WTO以后,由于采用多边争端解决机制解决贸易纠纷,可能在行政立法、司法体制、司法方式等方面对我国产生一定的影响。  相似文献   

14.
随着东盟的不断发展,1996年东盟十国签署了有关争端解决机制的文件,2010年又签署了关于这一文件的具体版本。但是至今这些文件都没有通过成员国国内法的确认,实际上尚未生效。东盟现阶段关于争端解决机制几乎是照搬WTO(全称世界贸易组织)的有关规定,但是这一机制没有考虑东盟独特的特征。毕竟东盟和WTO仍有很大的区别。所以在建立东盟经济争端解决机制的过程中,应该分析东盟的经济争端特征,并比较东盟和世界其他经济组织的区别,总结出一套适合东盟自身发展的争端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15.
文章通过对DSU中关于发展中成员方特殊优惠待遇相关条款规定的分析和评价,指出实践中运用存在的障碍,提出了完善相关规定的意见,在当前还无法对其进行彻底修改的情况下,如何充分利用它以保障我国的合法权益,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6.
随着国际投资的一些问题纳入WTO规则体系内,WTO争议解决机制在国际投资争议解决方面也成为一个积极的扮演者。与传统国际投资争议解决方法相比较,WTO争议解决机制具有诸多优势,这必然导致越来越多的国际投资争议在WTO框架内解决,导致国际投资争议处理法的巨大变革。  相似文献   

17.
禁止反言能否适用于WTO争端解决?由于DSU等WTO协定没有规定该原则,各国对此意见不一。作者指出,作为一个被国际法院等司法机构适用一般法律原则,禁止反言可以通过条约解释时的嗣后惯例或者善意履行等适用于WTO争端解决;但是专家组和上诉机构在将该原则引入争端解决时非常谨慎;当WTO成员负有表述义务时,沉默可以引发禁止反言;本文还提出禁止反言是一项程序性事项,不会增加或减损WTO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18.
论“法庭之友”在WTO争端解决中的发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实证分析相关的WTO争端解决案例,以考察“法庭之友”制度在WTO争端解决中逐渐介入与发展的演变历程,对专家组与上诉机构的相关实践进行了评析,并介绍“法庭之友”在多哈回合的新发展和未来可能的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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