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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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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西社会科学》2017,(6):161-169
父母被撤销监护资格后将失去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无论是临时撤销还是永久撤销,都将直接导致父母子女的分离,因此撤销父母监护权措施是国家干预亲子关系力度最大、对亲子关系破坏性最强的一种方式。只有遵循必要性和比例性原则,由国家承担兜底监护责任,并在一定条件下恢复父母监护权,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当撤销父母监护权对儿童利益、父母利益和国家利益的不必要损害。我国《民法总则》中的撤销监护权条款虽然赋予法院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但对该措施的适用缺乏必要限制。在民法分则婚姻家庭编"父母子女关系"章节中,应当进一步明确撤销父母监护权的前置条件,以及国家的兜底监护责任,细化恢复父母监护权的条件。  相似文献   

2.
黄娟 《东岳论丛》2006,27(5):55-59
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是亲子法领域确立父母与子女法律身份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伴随着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的逐步提高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是历史演进和法律随着社会不断进步的产物。建立认领制度,是我国社会现实和立法状况的需要,是世界亲子关系立法的发展趋势,是对子女最大利益的保护。我国建立子女认领制度应遵循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子女平等原则和尊重血缘真实性并兼顾当事人主观意愿的原则。  相似文献   

3.
金莼  毕莹 《浙江社会科学》2022,(11):60-65+157
当前代孕子女亲权确认所采用的标准可能造成法律适用、伦理道德、人身关系等方面的问题。司法实践表明,既有裁判对“维持代孕子女生活稳定性与持续性”等因素的考量,具有优先保护儿童利益的超前性,但同时也存在着代孕协议效力与婚生否认之诉引起的法律适用不统一、代孕子女继承权不确定等问题。本文认为可从儿童利益最大化的角度出发解读代孕协议中的父母意愿;细化婚生否认之诉的适用条件;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基本视角对代孕子女监护权及抚养权规则架构进行完善,增加潜在监护人数量。确保法官能够优先适用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避免代孕子女在复杂的利益平衡中遭到忽略。  相似文献   

4.
我国探视权法律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1年4月28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首次在"离婚"一章中确立了我国的探视权制度,填补了我国婚姻家庭立法上的一项空白.探视权是和直接抚养权相对的一种权利,它的产生基于夫妻婚姻关系的解除.我国探视权法律规定的缺陷:对父母的范围作了不必要的限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主体地位未规定;子女的主体地位未规定等.完善我国探视权制度的立法建议:规定探视权主体行使探视权利的指导原则,即子女最佳利益原则;扩大探视权的主体范围,包括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明确探视权中止的9种情形;规定探视权执行的基本原则,即说服教育为主、强制执行为辅;增加探视权的救济措施.  相似文献   

5.
非婚生子女抚养纠纷反映了我国在非婚生子女抚养方面的立法不足与现实困境:立法原则不明确;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二元划分不科学;亲子关系确定规则缺失;公法制度的保障不力。为切实保障非婚生子女受抚养的权利,顺应"子本位亲子法"的发展趋势,我国亲子立法应确立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取消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的划分,建立统一的亲子关系确定制度,增设子女抚养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6.
李明建 《理论界》2011,(3):66-68
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在1989年《儿童权利公约》中得以确立。这一原则要求人们不仅要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且是要优先考虑他们的最大利益。很多国家在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及其考虑因素、标准、给付、追索及强制执行等方面都贯彻了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原则,体现了对未成年子女利益的最佳保护。  相似文献   

7.
离婚亲子关系立法趋势之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家族本位到子女本位、从家长权力到父母责任、从家长决定子女的命运到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发端于20世纪下半叶的亲子关系立法改革席卷全球,并带动了离婚亲子关系的立法变革,成为本世纪离婚亲子关系立法不可逆转的大趋势。尽管我国离婚亲子关系立法已经考虑到了子女利益,并以保护子女权益为己任,但这种保护仍是以家长和社会利益为视角的,没有充分考虑子女的权利和愿望,没有将他们真正作为权利主体。以"子女本位"审视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仍然可以发现不少"父母本位"立法思想的痕迹。转变立法观念、完善离婚亲子关系立法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8.
婚姻家庭法中年龄的界定主要涉及法定婚龄的界定、幼年推定原则中幼年的界定及未成年子女意思表示能力的最佳年龄的界定等内容。婚龄问题不仅涉及到男女平等问题,而且涉及到优生优育、家庭的稳定以及伦理道德等重大社会问题,因而就必须考虑到法定婚龄界定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是社会的重点保护对象,基于生理学、发展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只有弄清了未成年子女成长的生理与心理规律,立法才能达到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9.
史卫民 《南方论刊》2007,(10):30-31,102
我国应把子女利益最佳原则作为离婚后确定未成年子女监护人的根本原则,并从九个方面对子女利益最佳原则作出相对清晰明确并能够共同遵循的操作规范。在未成年子女监护模式上,我国立法应兼采单方行使与双方共同行使相结合的原则。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监护的内容进行细化,行使方式进行专门规定。  相似文献   

10.
郝晶 《兰州学刊》2013,(2):158-164
解雇保护制度在我国劳动法制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劳资利益的衡平与劳动者权益的维护是解雇保护制度的立法着眼点.通过对若干典型解雇纠纷案件的实证分析,发现我国解雇保护的相关立法规定仍存在一定的原则性和粗线条性,解雇保护的司法救济存在适用利益衡量原则的必要性.为防止利益衡量原则成为恣意适用法律、超越规范的任意行为,法官应在遵循必要的规范和程序的基础上,在利益冲突的格局中实现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权益衡平,以弥补立法的缺漏,最终实现个案的实质正义与社会的公平稳定.  相似文献   

11.
在亲属法的发展史上,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经历了从受歧视到受保护的过程.现代社会大都确定了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许多国家亲属法中均设有认领制度,以使非婚生子女依法取得婚生子女资格.我国婚姻法中没有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这不利于非婚生子女的健康成长.因此,有必要借民法典制定之机,设立非婚子女的认领制度,以完善我国婚姻家庭立法.  相似文献   

12.
我国未成年子女财产权益真正得到保护是在建国后才有的,目前对未成年子女财产权益的保护,已有了比较完善的法律规定,但具体在婚姻法及生活实践中,对我国未成年子女财产权益的保护仍显不足,因此有必要对婚姻家庭立法中未成年子女财产权益的保护制度加以完善,以改变当前立法对未成年子女财产权益保护不力的现状。  相似文献   

13.
史卫民 《兰州学刊》2010,(8):113-114,190
我国应把子女利益最佳原则作为未成年子女监护权行使的根本原则。立法上应兼采单方行使与双方共同行使相结合的未成年子女监护权行使模式。并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行使的内容进行细化,行使方式进行专门规定。  相似文献   

14.
目前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发展趋向上出现了二维走向:一方面其适用范围呈现出不断扩张的趋势:在法律适用方面从传统的合同领域不断向侵权、物权、婚姻家庭、扶养、继承等领域渗透;而且从法律适用领域向管辖权领域发展。另一方面则体现为对该原则的限制,并出现了新的限制性方面:保护弱者原则与"直接适用的法"。我国立法应当对意思自治原则的上述发展趋势给予关注,并在立法中加以肯定。  相似文献   

15.
非婚同居引发的家庭和社会问题亟待法律调整,法律的态度却是回避和尴尬的.在承认非婚同居合法性的前提下,按照保障家庭功能实现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同居自由原则、婚姻家庭优先保护原则、儿童最大利益优先原则来完成非婚同居家庭法律制度的构建,明确非婚同居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亲子关系、继承关系的权利义务内容,化解矛盾.  相似文献   

16.
在亲属法的发展史上,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经历了从受歧视到受保护的过程。现代社会大都确定了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许多国家亲属法中均设有认领制度,以使非婚生子女依法取得婚生子女资格。我国婚姻法中没有非婚生子女认领制度,这不利于非婚生子女的健康成长。因此,有必要借民法典制定之机,设立非婚子女的认领制度,以完善我国婚姻家庭立法。  相似文献   

17.
随着亲子鉴定技术的日益精准,作为亲子关系诉讼中核心问题的生物学亲子关系的判定越来越依赖于亲子鉴定结论,但亲子鉴定在诉讼适用中却经常遭遇一方拒绝的情形.各国立法和实务对此态度不一:少数采直接强制方式,多数采间接强制方式.我国2011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明确规定了亲子关系推定这一间接强制方式,但该规定存在相应不足,应当从保护子女最佳利益和严格推定适用条件两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中国在由机械团结型社会向有机协作型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婚姻家庭观念亦由传统保守趋向自由开放,如婚姻伦理自由化、婚姻形态复杂化、家庭结构多元化以及家中心理念淡化等.由此导致的离婚率上升、单亲家庭和隔代家庭增加、农村留守儿童及非婚生子女数量剧增等给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抚养、探视等带来严峻挑战.基于婚姻家庭变迁背景下未成年子女权益保障之需要,创新发展婚姻家庭和社会保障制度,对社会转型期未成年子女权益保障面临的问题适时作出理性制度回应,是当代法律制度维护未成年子女权益法律价值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9.
林云飞 《理论界》2007,(5):64-66
由于父母一方或双方外出打工,农村出现大量留守儿童,且数量日益增多。留守儿童一般由单亲、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属照管。目前留守儿童在心理、教育等方面已出现了各种问题,暴露出我国现行未成年人监护主体制度的缺陷。本文从我国留守儿童监护主体制度的现状入手,遵循保护子女最大利益的原则,剖析我国现行未成年人监护主体制度的缺陷,并提出改善建议。  相似文献   

20.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是联合国1989年《儿童权利公约》所倡导和现代许多国家处理儿童抚养和监护问题所遵循的首要原则。澳大利亚"家庭关系中心"设立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指导和帮助分居后或离婚诉讼前的夫妻妥善处理其子女的照顾、抚养和探视等问题。澳大利亚"家庭关系中心"是处理分居后或离婚诉讼前的夫妻之子女抚养和监护等纠纷的一种新机制。其成功的实践经验对我国具有较大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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