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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性是在家庭中开始形成的。家庭是这样一种社会机构,在那里,人们形成了关于好与坏、美与丑、善与恶的最初概念,在那里,人们奠定了主要的(基本的)个性需要。家庭仿佛是一个“窗口”,儿童通过这个窗口初次获得观察社会、并通过社会观察自身的机会。恩格斯指出:家庭“以缩影的形式包含了一切后来在社会及其冒家中广泛发展起来的对立。”另一方面,家庭又是小环境的特殊组成部分,是独特的初级社会心理的社会群体。这个群体的成员——父、母、兄弟、姐妹——组成了一群人的范围,儿童个性道德基础的形成过程就是在这一范围的影响下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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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久荣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4,(6)
一、问题的提出 家庭是人类社会的细胞,家庭在人类社会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这不仅早已被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明确论证,而且也早已被政治家和学者所认同。 但是,对于这个人人皆知的重要问题,时至今日却被忽略了。比如:我国从中央到地方没有关于家庭研究的机构;全国高等学校没有关于家庭方面的专业;在国家技术监督局1992年11月1日发布、1993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中,与家庭有关的学科只有《家庭社会学》,它被列在《社会学》(一级学科)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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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一个人一生中最早接触和学习知识的地方。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不断进步,作为教育中最基本的家庭教育也不断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但由于人们注意力的偏移,家庭中的道德教育往往被人们忽视,显现出了不少的问题,与以德治国的社会不相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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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会学 父权制的基本组织是家庭。家庭既是社会的镜子,也是人与社会之间的联系环节,是父权制整体内部的一个父权制单位。作为个人与社会结构之间的中介,家庭在政治及其他权力不足的地方行使控制和管辖的职能。作为父权制社会基础的工具和一部分,家庭及家庭中的角色分配是社会的缩影。作为社会的手段,家庭不仅促使其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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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S家庭是随着SOS儿童村事业的引进,在中国落户发展起来的新型社会组合家庭,是社会自然和正常收养家庭的补充形式——社会寄养家庭。与社会自然家庭和正常收养家庭不同,在SOS家庭中,承担教育主体责任的SOS妈妈,与其教育对象SOS孩子之间没有任何血缘和经济供养关系。正是这个基本特点决定着SOS家庭的教育起点与保障条件的质的规定性——SOS妈妈母爱的投入与投入方式的具体规定。一、母爱的真诚投入是SOS家庭教育起点在社会自然家庭和正常收养家庭中,因血缘和经济供养关系的存在,父母对子女的爱意、呵护(一般意义上讲)具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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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南波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1993,(3)
人是社会的动物,人的整个儿童时期渗透着社会化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从家庭开始的,是从儿童在母亲的怀抱里开始的。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社会的性质和发展程度,制约着家庭的形态和基本状况。反之,家庭对社会的发展,对培养社会下一代所起的作用,也是绝不可低估的。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改革开放的新时期,社会的急骤变动和普遍进步,促进家庭变迁和进步,家庭在儿童发展中的作用也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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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我和大多数嫁给阿拉伯人的中国女性一样,就这么入了教。得!先从穿衣服做起吧,就算不被要求立马戴上头巾,至少所有的短裙、热裤就全扔了吧,这辈子是没机会再穿了。家庭的稳定团结靠这个,社会的和谐共处也靠这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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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整个人类只是一个人的话,这个人早就疯了。这种疯狂不是源于大脑中的愤怒和黑暗——虽然它的确称得上是一个黑暗、狂躁的地方;也肯定不会是来自大脑中好的部分——它太高尚,包入了更大的“灵魂”;而是基于两种品质——野蛮的和光彩的——往往在一刹那存于一体、集于一身的事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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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家庭照顾问题关涉到的两个主体——无论是被照顾者还是照顾者——都存在着性别分化,因而社会性别的分析视角颇为重要。借助于社会性别视角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在老年人家庭照顾责任的分担、家庭照顾内容以及家庭照顾者承受的压力等方面,不同性别群体具有不同的体验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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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想象一下数百个家庭,它们很少面临那些困扰现代社会的常见问题。没有失业,没有私生,很少离婚,而且离婚只发生在孩子形成性格的最关键岁月之后。没有贫困——事实上,不论在什么地方,这些家庭没有一个接近贫困线。许多家庭是富裕的,所有家庭都有足够的收入生活在环境优美、有好学校和犯罪率低的社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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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了母亲的陈小艺,最近带着对家庭生活的心满意足,走进了一个“伤心人见伤心人,垂泪眼对垂泪眼”的地方——离婚女子驿站。这是根据发生在长春的真人真事创作的一部长篇电视剧,陈小艺、吴玉芳、颜丹晨等扮演驿站里8姐妹,演绎她们的情感伤痕和自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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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煌 《宁德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2)
我们经常可以听到:“家庭是社会的细胞”这样的话。家庭是带有浓厚的个人感情色彩的一个词。它给下一代上的第一课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责任,相互调整的必要,自制、谦恭,明确的义务感,对父母感恩图报和对师长谦逊尊敬。家庭制度几乎取代了宗教的地位,给人一种社会生存与家庭延续的感觉,从而满足人们永生不灭的愿望。事实上,家庭制度在阻碍着极端个人主义向一种新型社会意识的转变。在西方,社会意识是全社会的意识,而不只是家庭意识。中国社会则被切成小的家庭单位,这里家庭意识代替了西方人的社会意识和国家意识。中国的知识分子自小受儒家学说的熏陶,早已潜移默化。殊不知,儒家的学说正是支配着家庭制度的社会哲学。“五伦”中的四项关系都与家庭有关。这五大伦理关系是:君臣、父子、夫妇、兄弟和朋友关系。于是家庭就成了所有道德行为的出发点。所以对传统家庭的反叛,往往成为当时的年青人,特别是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冲出封建牢笼的第一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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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的家庭是社会最重要的支柱之一。但并非所有的人都明白这个浅显的道理。应该如何看待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家庭及其作用?在这个问题上,虚无主义的观点长期泛滥,连列宁也不得不同它进行斗争。为了消除这种观点的影响,需要多年积累和研究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最近15年,苏联出版了大量关于家庭问题的论著,但其中大都把家庭作为一种社会制度、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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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中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2):20-29
孝治是传统中国家国同构和圣贤政治的产物。随着中国社会从圣贤政治到民主政治、从家国同构到家国两分、从"家庭人"到"社会人"的转变,传统的孝治也逐渐被法治所取代。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7条既体现了法治的精义,又标志着法治在当代中国的兴起。这是因为,法治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最容易接受法律治理的领域是一些与个人身份无关的领域,家庭关系是法治最难攻克的堡垒。修订后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7条并非"孝道入法",它把传统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性的伦理关系变成了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在这个条款中,传统的需要尽孝的"父母"已经不复存在,已经被替换成为没有任何伦理指向的"老年人"。传统的子女则被替换成"家庭成员"或"赡养人"。这样的替换从制度上抹去了传统的孝道,同时也在法律上终结了传统的孝治。与此同时,随着家庭内部关系完全纳入到法律调整的领域,表明家庭这个最难被法治攻克的领域,已经成为法治的辖区。因此,《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7条具有标本意义:它既是孝治终结的标本,亦是法治兴起的标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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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贫困范围的材料表明,美国的贫困怎样越来越成为具有“与贫困相联系的”特征的家庭的特殊问题。我们在计算了不同集团在不同时期的风险之后,获得三个重要发现:第一,在一个家庭不只是具有这些特征的一个而是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地方,贫困的概率极大。第二,除掉那些以“男性家长年龄超过65岁”为特征的家庭,所有表列特征的贫困风险从1947年到目前都增长了。第三,贫困风险仍然相对地不受经济“盛衰”的影响。贫困研究者往往把贫困分为集体贫困、个人贫困和集团贫困三类。集团贫困根据我们的分析突出地表明为美国今天的贫困特征。集团贫困是富裕社会的贫困,因为这个富裕社会并不是充分就业的社会,而且也不是使用它的全部潜力的社会。因此尽管美国有很大数目的贫民,但不应当把贫困看做是一种“大规模”现象。今天的贫民是秉赋不足的人,他们缺乏产生收入的“个人资产”,即使有重大的经济增长和显著的职业空缺,他们仍然是贫困的。自动化和需求变化都不是贫民从市场被排挤出来的主要原因。参与我们社会的社会标准和必要条件一般有所提高才是那些被排挤在劳动市场之外或者从来安插不进去的人贫困的重要原因。美国的贫困主要得通过教育、训练和重新训练、扩大公民权、建立普遍老年残废保险制度和国民健康保险制度、去除贫民窟等等行动来消除。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