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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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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拟订海牙<民商事管辖权和外国判决公约>草案时,对是否采用不方便法院原则,形成了两种针锋相对的意见,大陆法国家主张摒除不方便法院原则,英美国家则主张尽可能地采用不方便法院原则.最后公约草案采用了严格的方法,把不方便法院原则作为例外条款而存在,只有在受理法院是明显的不适当法院且替代法院是明显的更为适当的法院时,才能运用该原则.公约草案充分地协调了两大法系的不同实践,顾及了普通法国家的灵活管辖传统和大陆法国家不得拒绝司法的宪法性问题.  相似文献   

2.
明确选择法院协议的性质,是解决涉外协议管辖纠纷的先决问题。厘清待批准的《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中选择法院协议之性质实属必要。选择法院协议属于广义上的程序性合同,多数情况下被赋予排除管辖权的功能。中国涉外协议管辖在实践中呈现的特征与公约中选择法院协议的性质不符。因此,应转变国内协议管辖与涉外协议管辖统一的单轨制模式。应区分选择法院协议的有效性与可执行性。公约中适用被选择法院地法的做法比较冒进,中国涉外协议管辖可分别适用准据法与法院地法作为过渡措施。  相似文献   

3.
本文以CISG为视角,对国际统一私法公约已成功地实现了防止或减少挑选法院这一目标提出质疑,认为国际统一私法公约的缔结与生效,只能在一定程度上或在一定范围内限制或减少挑选法院的可能性或潜在势能,但却不可能从根本上防止其产生;指出国际统一私法公约本身所具有的特征和性质,制造了大量的挑选法院现象,减损并阻碍了其目标的实现;强调国际统一私法公约对防止或减少挑选法院所设置的障碍并非完全不可逾越的鸿沟,这些障碍可以通过对其有关规则和制度做出与时俱进的改革来逐步消除.  相似文献   

4.
1998年《人权法案》与英国违宪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8年《人权法案》的出台,赋予了英国法院审查英国议会制定的法律是否与《欧洲人权公约》所保护的权利相容的法定权力,从而在人权领域中出现了法院审查议会法律合完性的违宪审查模式。在这一模式下,英国法院通过解释议会法律是否与《欧洲人权公约》相容来行使违宪审查权力,法院对议会立法的审查采取的是事后审查与具体审查,1998年《人权法案》还加强了议会对法律的事前合宪性审查。尽管法院对议会法律做出的不相容宣告不影响其效力,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不相容宣告起到了促使政府修改、废除或承诺修改不相容法律的有效效果。  相似文献   

5.
1998年<人权法案>的出台,赋予了英国法院审查英国议会制定的法律是否与<欧洲人权公约>所保护的权利相容的法定权力,从而在人权领域中出现了法院审查议会法律合宪性的违宪审查模式.在这一模式下,英国法院通过解释议会法律是否与<欧洲人权公约>相容来行使违宪审查权力,法院对议会立法的审查采取的是事后审查与具体审查,1998年<人权法案>还加强了议会对法律的事前合宪性审查.尽管法院对议会法律做出的不相容宣告不影响其效力,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的不相容宣告起到了促使政府修改、废除或承诺修改不相容法律的有效效果.  相似文献   

6.
《江西社会科学》2017,(10):191-199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6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排除公约的适用,但该条款未明确公约的排除方式,因而法律选择条款是否能默示排除公约适用,学界对此分歧明显。公约默示排除存在适用的可能性,但双方当事人默示排除本公约的意图必须是明确和真实的。基于此,双方当事人笼统选择缔约国法律、选择非缔约国法律或选择缔约国具体部门法的法律效果有所不同。法院或仲裁庭应通过公约第8条的解释规则,判断当事人默示排除公约意图是否明确,以期实现法律的可预见性。  相似文献   

7.
《江西社会科学》2017,(8):200-208
国际航空安保公约体系是整个国际反恐怖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于价值维度,经验实用主义是国际航空安保公约乃至国际反恐怖主义公约的哲学基础,新社会防卫论是其刑事政策背景;于制度维度,公约于立法、执法及条文制度层面也有密切关系;于规范维度,"经验实用主义刑法观"缺乏规范体系内在逻辑的周延性。以国际航空安保公约为基点,比较分析大陆和英美刑法理论,建构"预防性刑事法"之规范体系,既有利于我国民航安保领域反恐怖主义在立法与司法上有效开展,又有利于国际航空安保公约深度融入我国反恐怖主义法律体系中。  相似文献   

8.
虽然《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以下简称"CISG")对中国生效已经26周年了,但是我国法院适用该公约的数量偏少,而且在适用该公约过程中存在诸多不足之处。这些不足之处既有我国法院在应该适用CISG的案件中有时会错误地排除CISG适用,也有我国法院适用CISG时在实体方面和形式方面存在不少问题。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有:我国宪法关于条约适用问题的规定完全空白;我国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适用CISG的关系并没有理顺;我国法院严重缺乏关于CISG适用的统一解释机制;我国尚缺乏精通CISG和国际条约法知识的专业审判人员。完善中国法院适用CISG的对策势在必行,具体应该从完善我国宪法的条约适用制度、建立统一解释机制、完善适用CISG的形式和培养专业审判人员等方面着手进行。  相似文献   

9.
论不方便法院原则在我国确立的必然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法治现代化的过程中,追求包含公正的法律效益目标已成为必然的趋势.不方便法院原则一方面反映了管辖权的国际协调精神,另一方面则是从诉讼经济、有效利用司法资源的角度出发,而对本国法院管辖权进行有效的抑制.本文通过分析不方便法院原则在西方国家的确立和发展以及在我国的司法现状,论述了该原则在我国确立的必然性.  相似文献   

10.
不方便法院原则产生至今天,不仅被普通法系国家广为采用,也为少数大陆法系国家所借鉴。不方便法院原则被一些国家所确认有其法理基础。我国立法确立不方便法院原则也具有其必要性与可行性。我国立法确立不方便法院原则应严格规定该原则适用的条件与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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