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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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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税的税、租、费错位,税租费体系不明晰;税种设置不合理,征税范围狭窄;税率设计欠科学,计税标准欠合理,从而限制了房地产税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为此,必须科学地确定房地产的税、租、费体系,合理地设置税种,规范房地产的税收体系;扩大征税范围,发挥房地产税的调控作用,科学地设置税率,发展和规范房地产市场。  相似文献   

2.
《东南学术》2005,(Z1):74-80
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暴露出越来越多不合理、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问题,如内外房地产税制不统一、税法内容老旧及税收立法级次低、房地产税制设计不合理等.房地产税制改革的必要性是:(1)税收公平原则的要求;(2)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要求;(3)组织收入职能的要求;(4)简化纳税手续的要求.房地产税制改革应本着"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的原则进行,使房地产税成为地方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并借鉴国际上房地产税制的先进做法,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1)合并税种,统一内外房地产税制;(2)统一房地产税法,提高税收立法级次;(3)从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扣缴义务人、计税依据和税率四方面对房地产税制进行重新设计并完善.同时还要完善、健全房地产税征管的相关配套制度,从源头上加强房地产税的征管力度.  相似文献   

3.
近十多年来中央高度重视房地产税的立法与改革工作,但因房地产税事关公民切身利益、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和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人们对其开征目的和功能见解各异,在税制设计上尚未达成统一意见。房地产税立法应从其财产税、资源税和受益税的固有属性出发,以给纳税人提供必要而非基本公共服务为立法目标,坚持"宽税基、低税率、简程序、强权利"原则,实行税收立法权上收中央立法机关、管税权下沉县级政权的征管模式;通过以支定收、合理赋税、加强预算管理和用税监督、稳定总体税负等途径做好综合配套改革。  相似文献   

4.
开征碳税不仅是中国发展低碳经济的需要,更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成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十二五"规划最终目标的需要,同时,对于减少碳排放量的积极作用不容忽视.但是,开征碳税在理论上对收入分配、经济增长和对外贸易会产生一定影响,实证分析也证明将加大收入差距,和对进出口贸易产生阻碍作用,然而对经济增长却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尽管不显著.显然开征碳税会产生一定的风险性.为了抵消开征碳税可能产生的风险,应及早制定中国碳税制度.在碳税课税对象、纳税人与课税环节、计税依据与税率设计、税收优惠、碳税归属与使用方向以及其他配套措施等方面制定相应的制度和措施.从整体上看,开征碳税有利于我国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树立我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  相似文献   

5.
物业税的国际比较与我国征收的利弊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通过比较不同国家的物业税征收的课税对象、税率、计税依据,结合我国房地产税费改革的基本框架,分析我国开征物业税的利弊因素,我们认为,我国物业税的征收应建立在完善房地产评估制度和设置合理税率的基础上,现阶段不适宜大范围征收物业税。  相似文献   

6.
我国开征遗产税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遗产税是以财产所有人死亡后所遗留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收。它具有调节国民收入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公平的功能。我国开征遗产税既有理论依据又有法律依据。我国的遗产税立法应选择总遗产税制模式 ,采取遗产税和赠与税“两税合一”的立法体例 ,对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起征点和扣除项目以及税收优惠等基本内容作出规定。同时 ,还需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措施 ,以保证遗产税的顺利开征。  相似文献   

7.
随着我国进入后农业税时代,传统农业税的收入功能自然终止,而新涉农税制要求充分发挥调节功能。因此,本着公平、效率的原则,新涉农税制在课税对象与纳税人的选择、税种的选择、税率和税收减免的选择上都必须进行慎重思考。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有的房地产税制,不仅在表现上存在税目繁多与多税同源、重流通与轻保有、税基窄与计税依据不合理、缺乏配套制度保障等诸多问题,而本质上缺乏公平正义的社会价值取向,导致住房发展的GDP主义,使房地产税的运行缺乏效率与公平,为此,应在公平公正的视阈下创新城市住房物业税,即强化优化配置资源和调节收入分配的税收功能,选择住房建筑面积为物业税税基,建立超额累进形式的物业税税率,以推动房地产税制改革。  相似文献   

9.
量能课税是房地产税法贯彻税收公平原则的基本理念,其正义价值具体体现为垂直和水平两个层面,既相互关联又相辅相成。在制度配置上,房地产税法需要在税制要素、评估技术和配套安排上加以完善,并着力解决独特国情下的若干具体问题。在利益平衡上,房地产税制涉及到财政事权、政策位序和立法改革,都需要在循序渐进的思路下加以妥适推进。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需要在确保经济稳定和实现分配正义中寻找到协调之道,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基础之上,实现税收公平目标的有效达成。  相似文献   

10.
实质课税主义的理论价值确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叶姗 《学术论坛》2006,(2):113-117
实质课税主义虽常见于法律实践,却在理论上存在争议。文章以宪政精神为基础,论证实质课税主义作为税收公平原则有益补充与量能课税原则内在底蕴的理论价值。有关实质课税主义的争议,缘起征税权可能对纳税人权利造成的不当影响。如能合理界定实质课税主义的适用范围与除外限制,将为税法所特有的“实质课税主义”提供充足论据。  相似文献   

11.
关于征收社会保险税的制度设计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在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综述的基础上,本文主张征收社会保险税,并从税目设计、纳税主体、课税对象、税率、征收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论述,提出了社会保险税的制度设计和框架。  相似文献   

12.
我国的财税法研究多以西方的制度和理论作为立论和评论的标准,但中国是一个以家产制为特点的国家,家族制下的税收难以形成理性的财政税收制度。东方人永远保留着东方人的习性,东方税制与西方税制永远存在着差异。西方税法理念是由一系列原则作为支撑的:第一,无代表即无税收原则;第二,税收公平和量能课税原则;第三,纳税人权利保护原则。中国古代专制政治没有产生税收民生,由此无法安排细致合理的税收制度以使纳税人达到平等。这样的原则在东方传统社会则是不可想象的。  相似文献   

13.
《东岳论丛》2021,(2):70-80
随着我国财税体制的不断完善,为保障纳税人的权利,有必要制定“纳税人权利保护法”,而基于财税法体系的价值转变、利益认同以及制度体系接纳,制定“纳税人权利保护法”存在现实的可行性基础。制定“纳税人权利保护法”,应当遵循税收法定、税收平等、税收公平的指导思想。“纳税人权利保护法”具有财税基本法的功能,其应涵盖纳税人的税前权利、税中权利和税后权利,具体应当以立法目的、立法原则、基本权利、基本义务、纳税人权利保护机构作为基本的立法构造。  相似文献   

14.
跨国并购交易涉及作为不同国家居民纳税人的目标公司、目标公司股东及收购公司之间的资产转移,由此产生了多层面、复杂的国际重复课税问题。除了传统性国际重复征税问题外,跨国并购交易将会导致因在不同国家纳税期间不匹配而产生的潜在特殊国际重复课税问题。美国等有关国家缔结的双边税收协定中有关专门条款未能完全解决这种特殊国际重复课税问题,为此,作者提出可完全解决这种特殊国际重复课税问题的建议条文,以便在我国对外缔结双边税收协定时参考。  相似文献   

15.
可税性理论的提出,为我国房地产税改革的研究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视角。按照可税性理论,拟课税对象必须具备经济上的可能性与可行性以及法律上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笔者从经济和法律分析两个层次论证了我国的房地产、尤其是个人自用住房不仅具有经济上的可税性,也具备法律上的可税性。我国应在充分尊重我国房地产现实状况的前提下,按照合理性和合法性相统一的原则,开展房地产税改革。  相似文献   

16.
吴晓红 《江淮论坛》2013,(2):130-135
实质课税原则在西方国家已有一段历史并被写进税收法律规范,我国虽未明确规定实质课税原则,但其法律精神散落于部分税收法规中。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已经拉开序幕,个人所得税全员申报制度的实施是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重要基础,但这项制度实施以来满意度不高,究其原因在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不能体现税收公平正义,本文建议在个人所得税申报过程中实行实质课税原则,以消除广大纳税人不愿纳税的心理不平衡状态,为今后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相似文献   

17.
在西方资本主义税收学、财政学中,税负转嫁与归宿问题是很重要的。所谓税负转嫁就是纳税不实际负担国家课于他们的税收,而通过购入或卖出商品价格的变动,将全部或部分税收转移给他人负担的过程。税负归宿是税收经过转嫁使之最终由某一个纳税人负担的行为。这样就产生了纳税人可以是负税人、部分负税人和非负税人的不同情  相似文献   

18.
重庆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是我国房地产税制整体性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突破性地将征税范围扩大到部分住房的保有阶段,其制度导向影响深远。为此,重庆建立了内外协作的税源管理系统,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税收征管机制,并通过契税征收、产权过户等环节实施程序性控制,但因在要素识别、征管手段、征收效率、纳税人遵从度等方面存在的制度性障碍而面临征管困境。通过总结来自试点地区的征管经验,分析问题的产生机制,有助于推动和促进未来的房地产税改革以及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9.
量能课税能否成为税法的基本原则,学界存在争论。确立量能课税的税法基本原则地位,有利于引导当代中国税法的变革。量能课税原则不仅决定了我国税法变革的方向,有利于促进我国税法转变为纳税人权利保障之法,而且决定了我国税法模式的选择,有利于推动我国税法转型为司法型税法模式。现阶段,将量能课税确立为我国税法的基本原则已经具备了一定的有利因素。  相似文献   

20.
开征生态税有利于环境保护与结构调整.生态税制的设立涉及多方面因素,文章以生态税率为切入点,在全面考虑了税收收入、生态治理成本、纳税人的税负能力等条件的基础上,建立了生态税率的区间模型,认为中国生态税占GDP比重的空间为2.72%-3.185%.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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