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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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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司法区块链作为一种新型的信任机制,在推进诉源治理、提升审判效率、实现司法便民、深化司法公开、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已展现出独特的应用价值。司法区块链作为智慧司法的重要环节,必须秉承传统司法的人文底蕴,坚守司法的本质属性,以实现数字正义为建设目标。从应用价值、建设目标、必要性三个维度,可对司法区块链的具体应用场景进行检验,发现其存在的问题与风险。例如,系统安全风险,可能造成新的诉讼负担,在一定程度上“重复建设”“建用脱节”,部分应用场景不利于权利保障,与司法被动中立的属性存在一定冲突,部分应用可为其他信任机制所替代,等。唯有坚持去中心、开放式的架构设计,以人的权利保护为中心,规范限制司法区块链的多维应用,形成司法区块链与其他信任机制之间的良性协同,方可最终实现司法区块链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2.
司法区块链作为一种新型的信任机制,在推进诉源治理、提升审判效率、实现司法便民、深化司法公开、强化监督管理等方面,已展现出独特的应用价值。司法区块链作为智慧司法的重要环节,必须秉承传统司法的人文底蕴,坚守司法的本质属性,以实现数字正义为建设目标。从应用价值、建设目标、必要性三个维度,可对司法区块链的具体应用场景进行检验,发现其存在的问题与风险。例如,系统安全风险,可能造成新的诉讼负担,在一定程度上“重复建设”“建用脱节”,部分应用场景不利于权利保障,与司法被动中立的属性存在一定冲突,部分应用可为其他信任机制所替代,等。唯有坚持去中心、开放式的架构设计,以人的权利保护为中心,规范限制司法区块链的多维应用,形成司法区块链与其他信任机制之间的良性协同,方可最终实现司法区块链的价值目标。  相似文献   

3.
基于电子数据易于篡改或伪造的特性,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判定始终是证据法理论难以突破的瓶颈,导致司法实务对电子数据的采信率极低。区块链技术通过"司法联盟链"的构建,能确保电子数据在产生、收集、保存、传送的各阶段不被篡改或伪造,从而较好地解决其真实性认定问题,并且经区块链存证的电子数据可无障碍地认定为证据原件。现行互联网法院的司法实践,先于立法对通过区块链技术保存的电子数据效力予以广泛认可,值得肯定。未来理论与实务应当致力于在技术层面进一步构建区块链存证电子数据的运行机制,实现区块链技术融入证据法理论之中,并总结司法实务有益经验致力于构建一套适用于区块链存证电子数据的审查认定规则,并配置相关制度解决电子数据在形成之初可能出现的伪造问题,促使该新技术手段彻底解决电子数据的真实性认定难题。  相似文献   

4.
通过竞争,能够实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在司法领域,竞争也在不同主体如原告与被告之间、法官之间、法院之间、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存在。司法中的主体竞争在对司法产品质量的提高、司法权威的树立产生积极影响的同时,也会带来一些消极影响,某些环节的不平等竞争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竞争优胜劣汰功能的发挥。  相似文献   

5.
所谓司法话语权,就是司法话语权主体所拥有对法院司法审判过程的言说行为权,也就是司法话语权主体对法院审理、判决案件的司法过程所享有的表达其利益、主张与要求的话语资格。本文对“司法”界定采审判说,对“司法机关”界定采法院说,对“司法权”的界定采审判权说。司法话语权主体可以分为:本源性主体、一般行使性主体和特殊行使性主体。  相似文献   

6.
司法公信力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我国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现状不容乐观:社会公众对法院与法官普遍缺乏信任,法院判决难以顺利执行,缠诉缠访事件居高不下,甚至出现了一些暴力袭法事件。此种现状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司法活动的正常开展,也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与司法权威的生成。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与政治语境下,应当从法院、法官与社会公众三个层面,以促进司法独立、司法民主与司法公正为核心,通过观念培养、制度改革以及规则构建等途径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7.
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之分离有坚实的理论基础 ,即 :分权制衡理论、程序正义理论和司法效率理论。审判与司法行政之分离的立论根本我国现行司法体制中 ,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的职能分工不明 ,不利于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的双重价值目标。司法审判的本质是判断。实现司法审判与司法行政事务相分离 ,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因此 ,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进行改革 ,将法院的司法鉴定业务、裁判文书的强制执行权和法院内部的其他司法行政事务分离出去 ,主要交由司法行政机关管理 ,以便法院能够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  相似文献   

8.
智慧司法生态设计的目的之一是为了减轻法官群体的非诉讼任务,但同时在法官责任终身制的背景下,智慧司法制度极易成为该群体“去责任化”的“避风港”。智慧司法平台的应用,使得司法决策者的决策方式发生显著变化,导致司法责任的认定程序及结果也随之发生改变。从“卢米斯案”来看,针对数字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多是关注算法风险及程序正义等问题,忽略了数字技术对现有司法责任伦理的冲击。司法活动的数字技术应用将导致司法责任规避的法理复杂化和多元化,极易在司法系统内形成“数字避风港”的倾向。因此,在拥抱数字技术的同时也应当看到其对司法责任伦理的冲击,构建起数字时代的司法责任体系才是完善智慧司法生态制度的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9.
文章通过对正义和司法观念的反思可知,各国司法对调解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参与,司法对调解的参与模式主要有法院进行调解、法院附设调解、法院指令调解和其他模式(如司法确认、程序监督等)四种模式。与各国制度相比较,我国目前的调解制度一方面将法院调解视为审判权而非诉讼指挥权的组成部分,不利于调解本身的优势发挥;另一方面,没有将司法与调解的衔接制度化、规范化,而是通过法院的试点工作来进行尝试,造成了相当程度的司法资源的浪费。  相似文献   

10.
通过司法体制主体工程之省级统管改革,法院司法资源的外部配置由同级政权上收至省级,这为我国法院司法行政事务集约化改革奠定了重要的主体框架基础,即中央和省级共治的管理体制。但是,目前司法资源在具体配置方面仅实现了“集”, “约”还存在明显不足。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背景下,有必要进一步促进法院司法行政事务的集约化改革,实现现代法院组织去地方化与去行政化改革目标。在具体路径上,现代法院管理理念应该促进法院内设机构的全面革新,推动法院与人大等部门外部新型关系的构建,完善司法行政事务集约化管理制度:法院“职业经理人”制度、法院经费透明管理制度、建立法院行政事务标准化指南、法院信息化建设等。  相似文献   

11.
司法裁判吸纳民意机制之建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司法裁判领域中的民意存在的问题有:民意表达欠缺合理性基础、正当的民意表达与不当干预并存、法院对如何处理民意没有法律上的依据。有必要建构一个司法裁判吸纳民意的机制,从民意书的主体及表达方式、民意书的提交与公开、法院对民意的回应等方面规范民意对司法裁判的影响,尽可能多地在司法裁判中吸纳合理的民意成分,确保司法裁判能够实现最大限度的社会公正。  相似文献   

12.
在国际交往日益频繁的当代,中国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理论研究不断深入,立法工作随之加强,涉外司法文书送达体制、委托调查取证体制、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和外国仲裁裁决的制度日臻完善。同时,中国也积极缔结或参加了有关国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国际条约,并在互惠和条约的基础上,广泛与有关国家开展了民商事领域的司法协助,大大促进了国际民商事关系的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3.
浙江法院在淘宝网上进行司法拍卖引发热议,法院能否自行组织司法拍卖,淘宝网作为司法拍卖平台是否可行。这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宝贵的契机,去反思我国立法对司法拍卖规定的不尽完善之处。在网络司法拍卖试点工作的推进过程中,我们要选择好适合"网拍"的物品,也要建立规则来指导法院和网络平台的行为,至关重要的是,我们应当将"法院强制拍卖"加入立法议程,在民事诉讼法修正案或者"民事强制执行法"中作出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14.
在西方实行“三权分立”制度的国家,司法体系一般是指法院体系。这不同于我国对司法体系的界定,在中国,严格意义上的司法主体除了人民法院之外还包括人民检察院。本文通过对英国司法体系即法院体系的演进进行分析,得出英国司法体系发展变化的特征以及司法体系演进的规律。  相似文献   

15.
转型中国的能动司法与司法能动的中国转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的能动司法是中国司法顺应时代挑战在工作思路和运作上对社会转型的积极回应.与此不同,司法能动主义是另外具有特殊语境和语义的司法理念和模式,它反映的是美国联邦法院司法权能的不断扩张.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相对立,是对司法规律的反向运动,而中国的能动司法应该是法院在遵循司法基本规律的意义上强调司法的积极履行职责.中国司法要开展能动,只能是在融贯地坚持司法原理的基础上,以圆满地实现司法的功能为目标,追求有所作为的能动.  相似文献   

16.
学界普遍认为 ,国际法院的司法职能仅包括解决国家间争端和为联合国机构提供咨询意见两个方面。但是 ,通过研究我们发现 ,国际法院通过其内部的“二级立法” ,事实上在法院行政当局和法院职员之间建立了一套完整的职员案件司法解决机制。这使得国际法院在原来的两个司法职能之外 ,又扩展出新的行政司法职能 ,使法院同时又成为了它自己的行政法庭。作者认为 ,这一发展对于国际法院来讲是必需和有益的 ,但在理论上却有不少可疑之处 ,特别是与《国际法院规约》的抵触问题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17.
“1+5”庭所共建体系是江苏大丰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发展起来的一种司法参与社会管理、探寻司法运行新规律的先试先行之作。该体系是以人民法庭“1”为核心,联动司法所、派出所、交巡警中队、法律服务所、村(居)民委员会“5”方参与,以“庭所共建”协议为纽带,以矛盾纠纷联动调处、突发事件联动应急、交通事故联调对接、法官德艺监督反馈、法官对接“四员”五大制度为支撑,以涉诉矛盾分析年报、法院专报、司法建议、平安月报四大平台为依托,整合各方资源和优势,变由人民法院“单打独斗”到多方参与“集体防守”的立体式纠纷防控和化解的体系。  相似文献   

18.
塞拉利昂独立司法审查制度由对临时判决的司法审查、特殊矫正审查、司法撤销权、自主性司法审查四个部分组成,每个部分有其各自的特点。塞拉利昂司法审查制度的核心是法院对法院判决的审查,其实质是法院对自身系统内部的纠错制度。  相似文献   

19.
司法社工在少年司法领域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社会工作不仅是社会力量参与的表现,同时也是国家与政府在司法领域对少年进行保护的重要举措。少年司法社会工作者代表社会力量,他们将职业化关怀渗透到少年司法程序中。与刑事司法相比,是柔性的社会力量的体现。社会工作者可以整合资源,激励、指导志愿者,承认并挖掘罪错少年自身潜力,寻求各种资源,帮助他们摆脱不良境遇。本文分析了意大利少年司法领域对社会工作的需要,介绍了意大利少年司法程序中社工发挥的作用,意大利少年司法社工的管理体系、相关立法,最后以意大利为借鉴,提出我国少年司法社工发展的主要问题。  相似文献   

20.
民间社会规范在基层司法中的应用   总被引:8,自引:2,他引:6  
目前,习惯等民间社会规范在基层司法中的作用开始受到司法机关的高度重视,并产生了一些积极的社会效果.基于我国的社会实际,习惯等民间规范在纠纷解决和基层司法中的作用远远大于立法,而其作用方式主要是通过调解由当事人选择适用,同时在审判中以经验法则、自由裁量和个案衡平等方式出现,而基层法院和上诉审法院在民间规范的应用上存在着本质和功能的不同.然而,民间规范最适宜的生存与作用空间是在民间社会和自治领域,因此司法机关的使命是支持基层自治、通过司法审查制约民间规范的合法作用,以及平衡国家法律与民间规范之间的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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