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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文章对区块链技术的基本逻辑和特征进行分析,探讨该项技术在经济和金融领域应用的优势,在此基础上对区块链技术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前沿应用进行了案例分析,最后,结合我国目前区块链技术在经济和金融领域的应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区块链经济的健康发展需要政府监管部门的正确引导。偏离实体经济需要和规避监管的伪创新不仅不能助推我国经济健康有序地增长,还会对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带来极大的隐患。  相似文献   

2.
互联网金融不断暴露的行业风险问题表明现行的监管模式存在诸多不足。近年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为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转型提供契机。本文在对相关概念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总结了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信息技术不完善、监管信息不透明、监管主体不明确及监管机制不完善等。然后,基于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以及激励相容等理论,进一步剖析了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存在的原因。再次,围绕存在的问题,提出金融科技助推互联网金融监管转型的创新路径,包括借助5G技术简化监管程序、引入区块链实现监管信息透明、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完善社会征信体系、依靠人工智能明确监管主体、运用大数据建立互联网金融预警机制等。最后,提出金融科技背景下创新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3.
区块链技术的特征,一方面奠定了其在金融这一文明社会重要基石中的应用可能性,另一方面也为区块链金融活动中的不法风险埋下了线索。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实际金融应用场景,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之应用的不法风险,首要体现为以加密货币为基础的区块链金融生态对于骗购外汇类犯罪与洗钱犯罪的助推。区块链ICO等中心化金融活动,更是带来了诸如内幕交易类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扰乱金融秩序的不法风险。区块链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和应用,还催生出基于智能合约的去中心化场景下的犯罪形态。思考区块链金融犯罪的规则之治,现行法规范的缺乏与区块链技术的风险内生性,共同导致了相关犯罪的认定困难。因此,为了更好地应对区块链金融领域的刑法风险,需要遵循内外有别的原则来对相关风险加以规制。就外部视角而言,为了将区块链金融犯罪纳入刑事法治的轨道,首先必须重新评估加密货币的刑法定性。对此,应当区分不同加密货币的性质来分情况讨论。同时,还需对区块链技术发展主体的法律地位予以明确,合理界定相关区块链企业的平台责任及监管方式。应当反思当前“一刀切”的监管方式,采用带有包容性特征的监管沙盒模式,允许相关企业在可控的范围内开展颠覆式创新,并基于包容审慎的...  相似文献   

4.
探索区块链技术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监管领域的应用模式,以促进对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有效监管。区块链技术所具备的去中心化、去信任化、时序回溯等技术与功能特征,在有效规避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监管中存在的信息公开困难、信息不透明、监管主体单一、信息监管不全面、社会组织瞒报信息等问题上具有天然优势。区块链技术的特征优势与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监管需求之间存在密切的耦合关系。在此基础上,基于区块链技术创新性地设计了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协同监管应用模式与公益慈善捐赠场景下的资金流转信息溯源应用模式。区块链技术尚为新生事物,要实现其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监管领域的运用,需以理念变革为先导,树立合作共赢新理念;以技术为本,大力发展区块链核心技术;以法制为保障,优化技术运行的政策与法律环境。  相似文献   

5.
区块链等金融科技的兴起推着互联网金融加速革新.农业众筹作为互联网金 融在农业领域的一种实践创新,具有金融补充、产消合一、资源整合的理想功能,但其现实发 展受制于信任、安全等方面的风险,存在市场信任度不高、融资规模偏小、运行专业化不足等 问题.而区块链技术的核心价值在于解决信任和安全问题,故区块链技术应用的嵌入有利 于化解农业众筹现实困厄、优化农业众筹运行流程.但在推进“区块链+农业众筹”融合创 新的同时,必须注意防范技术安全隐患可能导致的系统性风险、相关法律风险等.因此,对 其加强法治监管势在必行,在法治监管进路上,建议引入“监管沙盒”,平衡创新激励与法律 规制;强化功能性监管,兼顾平台管理和业务监督;采用区块链节点监管,协同规则治理和技 术自治.  相似文献   

6.
区块链技术会对供应链金融产生颠覆性的影响,为了探明在区块链技术和思维下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机制与模式,以厘清当前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局限为基础,结合对区块链技术特征的分析,探索区块链技术对构建透明高效供应链金融体系的作用机理,并根据区块链的工作原理,得出区块链技术可应用在供应链金融中的权益确认与物流证明、支付清算、数字票据管理等领域.  相似文献   

7.
监管范式是决定金融科技发展方向的一个重要因素,对于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以人工智能技术为代表的金融科技,在证券领域的应用使得监管出现真空地带,产生监管风险;另一方面,人工智能技术却给证券市场带来巨大发展活力,满足市场发展需求。为此,金融领域需要一个全新的监管理念来解决发展与监管之间的矛盾关系,健康有序发展理念的存在可以弥合发展和监管之间的矛盾。健康有序发展理念是金融科技发展的必然性选择,国外相关经验理论支撑和国内适宜的监管土壤为其提供可行性。在新监管理念的指引下,我国金融监管可适用原则型监管范式、良性互动型监管范式和实验型监管范式。  相似文献   

8.
后危机时期金融监管之反思与变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各国在经历了全球性金融危机后纷纷强化金融监管,通过变革寻求出路。美国大力进行金融改革,通过整合与优化监管体制、强化金融消费者保护、实施全面监管等措施力图摆脱危机。这些措施体现了美国当局金融监管理念的变化,也显示了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的基本发展趋势。中国应以人为鉴未雨绸缪,及时反思和检讨传统监管理念并对其进行更新和重塑,在金融监管体制上强化协调与配合,在金融监管方法上侧重金融活动和金融监管的实际效果,在监管范围上实现全领域、全过程和全参与者的覆盖,以实现金融安全和市场稳定。  相似文献   

9.
区块链技术自产生之日就与金融有着密切联系,其作为一种全新技术组合,正渗透到不同金融场景中。区块链技术发展改变了传统金融运营模式,冲击了金融风险管控和现有法律体系。区块链金融衍生品的高度匿名性与去中心化交易,使监管机构搜集信息受阻,难以确保信息准确性和全面性,导致出现部分业态下监管真空,为犯罪发生提供了土壤。对区块链金融衍生品进行刑法规制能维持国家货币稳定,防范金融风险,预防诱发犯罪,有其必要性。区块链金融衍生品在刑法上定性有货币说、金融工具说和财产说。通过比较德、美、日、俄国家对区块链金融衍生品的法律政策,结合国内区块链金融衍生品交易实践,其主要是作为金融工具在使用,因此把区块链金融衍生品认定为金融工具较为科学。区块链金融衍生品交易涉及金融交易安全、金融管理秩序安全和金融投资人财产安全等刑法法益,只有以刑事政策为引领立足现实展望未来,以刑事法律为基础坚持防控风险和推动技术发展相结合,以刑事合规为辅助建立刑罚与非刑罚相贯通的体制机制,打造立体规制体系,才能防范区块链金融衍生品交易犯罪,促使其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0.
数据资产证券化是数据资产与证券融资有效结合的一项金融创新工具,有助于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和挖掘数据资产价值。目前,我国初步具备了探索“数据+资本”双要素融合的基础。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关键技术推动证券创新的同时,区块链凭借技术原生特性在信息安全、信用建设以及监管革新等方面凸显着优势,其实质是对数据资产证券化流程的数字化重构。然而,区块链在具有赋能效用的同时还存在3个方面的潜在风险:一是法律制度滞后于技术赋能实践导致的法律风险,二是区块链自身局限与不当应用引发的技术风险,三是现有监管模式难以适配金融科技创新造成的监管风险。为此,有必要兼顾创新运用与风险防范,从完善法律制度、明确行为规范、强化金融监管等维度构建法律治理框架,为盘活数据资产价值和推进数据资产证券化提供制度与实践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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