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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97 毫秒
1.
区块链技术从比特币到以太坊的应用扩展,标志着其引发的冲击正在从货币领域走向法律领域。区块链系统的分布式存储和可自动执行特性支持其能够对传统合同、企业组织和市场等主要治理机制实现更为高效的功能性拓展乃至替代。区块链治理的可行性也能够从政治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的理论体系中获得充分的说明。作为一种新生的和发展中的治理机制,区块链在与企业组织和市场的竞争中具有自身的优势和不足。区块链治理机制运行的基本逻辑中蕴含着重要的法理学意义,因而必然会对既有的法学理论与法律制度产生挑战并推动变革。  相似文献   

2.
区块链技术对个人信息的处理并非以完全匿名化的技术措施贯穿全链条网络,区块链技术以节点利用机器算法对个人信息进行去中心化处理为特征,而现行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以个人信息处理者集中化对个人信息进行处理为逻辑,区块链的技术特性及运行逻辑与现行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的规范逻辑产生冲突。冲突的化解需要在符合区块链技术发展特性的前提下衔接现行个人信息保护法律规范。规范区块链上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坚持以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为价值面向,区分区块链多方主体参与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角色定位与责任分配、明确区块链信息服务者合规义务以及创新区块链监管模式。基于区块链技术优化与相对解释论的立场,构建区块链上更正和删除个人信息的权利体系。根据区块链具体应用实践以及信息服务主体对链上个人信息处理的关键要素有无实际影响力和参与程度,以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为主体构建个人信息处理的分级分类责任体系。  相似文献   

3.
十九届四中全会报告中首次强调"科技支撑"在构建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区块链技术是信息社会的产物,有利于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利用区块链技术可规避传统基层社会治理困境,诸如:行政色彩浓厚、需求与服务不对等、居民参与积极性不高等.区块链技术具有智能合约、时间戳、分布式账本等特点.基于此,创新构建基层社会治理的三大机制:需求评估机制、服务供给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区块链+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不仅是一场技术变革,更是基层社会治理共同体之间的信任关系重构.  相似文献   

4.
区块链不仅是一种技术,更代表一种理念,被称作“互联网思维升级版”的区块链,具有去中心化、共识、智能合约、众治共赢、可追溯性等思维方式,契合了当前基层的新特征,可以助推基层结构由单一行政化向多元扁平化转变,基层空间由物理中心向虚拟现实双重中心转变,基层生活由静止封闭向流动开放转变。区块链思维可以助力创新基层治理新路径,去中心化思维促使基层从单一行政管理向多元协商治理转变,共识思维引导基层各主体达成治理共同体,智能合约思维提升基层政府公信力,众治共赢思维构建基层共建共治共享机制,可追溯思维再造基层治理监督体系。  相似文献   

5.
区块链存证已经从理论走向实践,将证据运用引领到新方向。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出台司法解释以对区块链存储证据的效力及审查判断作出规定。相较于传统电子数据证据而言,区块链存储证据具有在技术上不可篡改和可追溯、在司法上审查方式简明和无需转化等特点。因此,区块链存储证据是比较理想的诉讼证据,理应得到广泛应用。然而实务中,区块链存储证据并没有被广泛采用,因为面临着诸多困境:其真实性保障技术存在漏洞、真实性保障阶段存在局限以及部分存证机构资质存在疑问等。为充分发挥区块链存储证据相较于传统电子数据证据的优势,应挖掘区块链存储证据的诉讼价值,并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相关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包括明确真实性推定的适用、优化上链前后的审查规则以及明确区块链存储证据的鉴定制度等。  相似文献   

6.
区块链存证技术作为数字治理的重要途径,是保障证据安全的有效方式,其优势及核心技术与刑事证据的特点具有高度契合性。因此将区块链存证技术尽快运用于刑事诉讼中具有较大的必要性。但在应用之前,区块链存证仍面临证据认定规则的理论困境及其与刑事司法隔阂的实践困境。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建立刑事证据数据库的好处很明显,一方面,能够优化刑事证据的存储、流转、示证之方式;另一方面,也吻合了科技驱动刑事司法发展的现代理念。与此同时,要明确刑事证据数据库运行模式下的认证规则,有效化解区块链存证与应用领域、平台资质、证据电子化等方面的现实矛盾。这有利于确立证据开示制度之数字模式,拓展阅卷权方式,扭转调查取证权的劣势,为数字时代的刑事证据适用提供新的范式。  相似文献   

7.
我国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工作迫在眉睫,但网络技术自主创新能力落后,治理工作面临治理对象局限于网络空间、协同治理格局尚未形成、网络法治体系尚待完善等主要问题.区块链技术所包含的时间戳技术及其可溯源防篡改特征、分布式账本技术及其共识机制、智能合约技术及其自动化特征将助力我国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工作.区块链技术具有一定的限度,其所包含的匿名性问题、去中心化特征、代码治理模式将给我国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工作带来监管机制、传播机制、立法机制的挑战.对此,必须坚持开发区块链技术与监管区块链技术的结合、区块链技术与战略性前沿技术的配合、区块链技术赋能与党的舆论工作的融合,构建全方位、全天候、多层次的网络意识形态综合治理体系.  相似文献   

8.
区块链这一新兴颠覆性技术的出现,强化了数字经济的资源配置能力,驱动着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科学把握区块链技术驱动数字经济发展的理论逻辑,对于中国在后疫情时代逆全球化背景下,抓住区块链技术发展的历史性机遇,抢占数字经济国际竞争战略制高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首先,从理论逻辑来看,区块链技术分别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角度,通过去中心化提升数字经济运行效率、通过技术赋能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通过价值互联促进企业组织和管理及盈利模式创新,驱动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其次,从现实发展和实践经验来看,区块链技术在驱动数字经济发展方面既具有天生的优势,但也面临着不少问题和挑战。最后,从完善区块链技术高端人才培养机制、加快区块链技术核心应用技术突破、提高区块链技术安全监管能力、推进区块链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等四个方面,强化区块链技术对数字经济发展的驱动能力,进而实现中国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相似文献   

9.
公众参与是司法理性生成的基本要素,它是在司法具体运作过程及结果选择中,允许公众广泛参与并形成公众主流意见,司法机关予以积极回应,共同促成司法理性的生成。司法理性的生成需要通过在司法运作体制内注入公众参与这一“外行酸”的方式,将社会公众认知的价值理念引入到司法个案审判,并最终引入到整个司法运作过程之中,从而使司法机关与公众在联动进程中形成的司法认知、互动、说理、参照机制成为司法理性生成的重要机制。现阶段我国应建立透明的司法运作机制,引导体制外的公众司法参与,构建司法回应机制,以促进司法理性的生成。  相似文献   

10.
区块链作为智能革命的重要支撑技术,在诸多领域表现出独有的治理优势,但也可能诱发诸多政治安全风险。相关数据和案例表明,区块链自治社区容易削弱用户群体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程度,区块链技术的不当使用容易干扰政治制度运行的民主公正状态,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分布式架构容易增加国家政权安全的保障难度。这些问题亟需纳入信息生态、智慧治理等理论框架中予以分析、解决。研究发现,区块链政治安全风险诱因系统呈现出涵化逻辑、权力博弈逻辑和把关失灵逻辑。基于在智慧社会语境中提升我国政治安全水平的需要,应采用诸如优化主流意识形态风险应急的全链条治理体系并强化智慧技术对主流意识形态的传播赋能效应、以技术创新赋能政治制度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并提升我国政治制度的国际竞争力、持续完善智慧治理体系并提升不同信息主体的把关效能等相关智慧治理策略。  相似文献   

11.
新冠疫情背景下网络谣言的法治化治理是新冠疫情防控的需要,也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机制的基础.新冠疫情谣言传播呈现出渠道立体化、内容碎片化、扩散速度实时化、动机多样化等传播特点.谣言治理中存在惩处力度不足、政府单向主导化治谣、言论自由和网络谣言界限不清、“塔西佗陷阱”和“老谣新传”等治理难题.基于法律与政策关系、多维共治理念、比例原则、法律普及和技术治理等法治理念的考量,建议提高网络谣言治理的立法层次和系统化程度、培育政府主导下多元主体参与机制、规范谣言司法治理的谦抑性、增强技术手段下辟谣平台和谣言预警机制建设、建立信息透明公开的社会沟通机制,维护舆论的正向聚合效应.  相似文献   

12.
司法的独立与民主:价值整合和制度架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司法独立追求法律职业主义和司法规则模型,司法民主注重民众参与和意志表达,法治实践中两者存在紧张关系.应结合后现代社会关系性质和秩序状况,按照法律商谈论理路对司法独立和民主两种实现社会主体权利和自由的方法进行价值整合,确立法官社会化、司法论坛化、司法能动化、解纷机制多元化等制度架构方向.  相似文献   

13.
郝峰 《理论界》2014,(10):6-10
社会治理腐败是发挥政府和市场之外的社会组织和力量,对公共权力进行自下而上的制约和监督,以期实现"善治"的权力腐败治理的重要模式,在制约监督公共权力方面有着传统监督模式不可替代的作用。社会治理腐败存在社会组织受政府制约、参与机制不完善以及舆论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等现实障碍。有效实现社会治理腐败的关键在于建立健全社会治理腐败的法律保障机制,完善社会治理腐败的行政公开听证参与机制,强化社会治理腐败的公众监督制约机制。  相似文献   

14.
针对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内部各种群之间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中存在的不平衡现象,分析了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内部客户信息泄露、各主体间信息不对称、合作程度低、信用体系不健全、物流效率低和资金流转速率低等问题.区块链技术为解决以上问题提供了可靠的途径.文章结合区块链的技术特征,探讨区块链背景下如何实现电子商务生态平衡和系统演化.根据电子商务生态系统内部存在的问题提出三条演化路径:即基于信息有效性,打造全通道式信息沟通系统;去除中心节点,构建安全高效的价值转移路径;克服物流信息盲区,打造透明高效的智慧物流.以此为区块链背景下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5.
网络刷单炒信被司法定性为非法经营,但却值得商榷。首先,非法经营罪规范保护的目的是防止国家特许经营制度被侵犯,与刷单炒信侵犯的网络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大相径庭;其次,网络刷单炒信虽违反“国家规定”,但是并不符合非法经营罪中“违反国家规定”这一构成要件,其虽然属于“违法经营”,但因为不存在相对应的合法经营而不属于“非法经营”;最后,司法定性根本原因在于网络刷单炒信社会危害性巨大,并且是在舆论压力之下无奈的司法犯罪化。因而,司法者应当有气度容忍社会不公而贯彻罪刑法定原则,是非曲直判断舆论风气而维护司法独立,坚守刑法的最后手段性并响应刑法谦抑性,当为司法应然路径。  相似文献   

16.
刘萍 《齐鲁学刊》2012,(5):100-106
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价值目标是建设法治社会。随着中国社会的转型和发展,需要不断提高社会管理的民主化和法治化水平。应以保障人权、公平正义、民主参与和权力制约的法治理念为导引,进一步完善民生民权保障的法制;加强依法行政,完善行政法制模式;强化公众民主参与机制;加强基层民主自治,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民社会;健全多元化的公民权利救济机制,拓展法院的司法功能。  相似文献   

17.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商业价值不断凸显,在个人信息人格权基础上明确个人信息财产属性并以此确立个人信息财产制度的观点层出不穷。然而,个人信息具有不同于知识产权客体的特殊属性,劳动财产理论、人格权财产理论以及经济激励理论等信息产权构成理论并不能成为构建个人信息财产制度的基础。产权制度注重个体支配而淡化了个人信息的公共利益属性,不仅难以激发企业的内在驱动力,还限制了信息主体人格自由发展,并由此催生新型不平等关系。个人信息保护应侧重于公共利益考量,涵盖“公共人格属性”和“公共产品属性”两部分,前者为人格属性的升华,后者则为财产属性的本质。公共利益属性内涵下的个人信息保护应以正义原则为指引配置权益,回归法律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正义价值。一方面,法律应当在信息主体人格权益优位保护的前提下确保信息企业无偿且平等地获取个人信息,事前个人信息保护可类比环境治理,以技术规范信息处理方式;另一方面,为修复公众对数字环境之信任,个人信息事后司法救济应采取民主途径,并将信息处理者的制造权益风险与其举证责任相关联。群体性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与信息处理者的信息利用二者并非处于对立面,个人信息的公共利益属性也表明,双方可据之促成共善发展。  相似文献   

18.
刑事司法实践中,民意在特定条件下得以介入司法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司法公正。法律的精神与民意的价值是一致的,依法裁判符合民意期待;但当法律精神与积极民意明显相左或缺乏有效的法律精神可资遵从时,以认真、审慎的态度依据承载积极民意的非规范性法源裁判,有其必要性。民意本身并不足以干预司法,只有为权力因素所吸收的民意才能影响刑事司法活动。在司法尚难有效独立的现状下,在刑事司法中考量民意,使司法与权力、民意之间构成三方制衡态势,或属相对合理之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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