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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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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一是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界限主要在犯罪客体、形态、故意方面不同 ;二是与窝藏、包庇罪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窝藏、转移赃物罪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界限主要在犯罪对象、行为、故意方面不同 ;三是与徇私枉法罪 ,枉法裁判罪 ,私放在押人员罪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徇私舞弊不移送刑事案件罪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界限主要在犯罪主体、行为、目的方面不同 ;四是与妨害作证罪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打击报复证人罪 ,伪证罪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的界限主要在犯罪主体、行为、主观方面不同  相似文献   

2.
伪证罪是妨碍司法罪中的一个罪名,规定妨害司法罪对于保障国家司法机关高效、廉洁、公正的司法活动有积极的作用,但与世界各国刑法中所规定的伪证罪相比较,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伪证罪无论是在主体、主要内容、处罚、客观方面、主观方面、证人的条件、适用范围方面都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只有对伪证罪犯罪构成的这些方面加以完善才能保障我国司法机关正常的司法活动.  相似文献   

3.
在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新近修改实施之当下,系统调整证据犯罪罪名体系的时机相对成熟,而且以归类三大诉讼法规定的证据违法行为为基础,系统整理相关罪名的排序和依次明确各罪构成,能改变目前罪名适用混乱的现状。应取消刑法第307条规定,扩大伪证罪的适用范围且将现属妨害作证罪中的"指使他人作伪证"行为归并其中;根据重点罪名的修改,厘清其他罪名涉及的"证人"、"证据"指涉范围及性质,探讨不作为行为在何种情形下构成犯罪,才能平等保护诉权和体现刑罚必要性原则。  相似文献   

4.
妨碍司法罪是新设立的一个类罪名,从属于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这一新类罪名的确立,体现了我国刑事法律规范的进一步完善和我国法律体系的逐步统一。尤其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妨害证据罪;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打击报复证人罪;扰乱法庭秩序罪等七个新罪名的设立,使原来严重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无法定依据加以惩处的现象从此有法可依,更好地维护了公民的合法财产权和人身权,稳定了社会管理秩序。但是,妨害司法罪新罪名的设立还存在许多缺陷,还有值得我们在立法活动过程中商讨和完善的地方。笔者从三个方面对妨害司法活动罪的…  相似文献   

5.
律师伪证罪立案启动制度的理论基础有三:宪政精神是立案启动制度的最根本性因素,刑事政策是立案启动制度的基准性因素,启动主体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是立案启动制度中最活跃的因素。我国律师伪证罪立案启动制度的特征有二:一是本土色彩浓重,二是立案渠道单一。本罪立案启动机制的缺陷有三:强制措施方面存在问题;立法上的抽象导致立案启动的随意性;本罪的立案启动容易形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认罪——律师介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律师妨害作证(或伪造证据)——立案启动的生成模式。目前我国的立案启动制度存在着诸多问题,应从以下方面来完善:完善管辖制度与回避制度,引入司法审查制度,要确立法院对公安机关行为的指挥与监督,相关沉默权制度的建立,以及创设辩护人非暴力犯罪的强制措施豁免制度。  相似文献   

6.
关于完善证人证言立法的一些看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唐俭 《东岳论丛》2001,22(4):116-119
各国的民事诉讼立法或民事证据法 ,都把证人证言作为证据的一种。由于我国立法的不完善 ,司法实践中对于该种证据取得、质证、认定各方面存在操作的难度 ,以致基本不予采信 ,以致证人证言这种重要的证据种类未能在民事诉讼中发挥出其本应有的作用。针对我国现有立法存在的问题 ,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证人一律是自然人 ,取消单位作证人主体 ;二、在证人作证制度中 ,我国也应建立有自己特色的拒绝作证制度 ;三、完善关于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律规范 ;四、明确证人的保护和保障问题 ;五、规范证人证言的质证程序和方式  相似文献   

7.
伪证罪是妨害司法活动的重要犯罪 ,它不仅干扰了司法程序的正常运行 ,而且极易侵犯他人之人身权利。因为证据是认识案件的一把钥匙 ,司法人员稍有不慎 ,虚假之证据就易使他对案件作出错误的判断 ,从而冤枉无辜和放纵真正的为恶者。我国内地、香港、澳门地区刑法都有伪证罪的相关规定 ,但由于分属于不同的法系 ,伪证罪之内容又各显其特色。所以 ,我们不妨对此作一比较 ,通过比较来挖掘香港、澳门地区刑法中有关伪证罪规定之长处 ,以此来弥补内地刑法伪证罪之不足。一、伪证罪概念及立法方式之比较我国内地刑法的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 ,证人…  相似文献   

8.
在伪证罪中,关于"虚假"的认定,主观说更符合伪证罪的本质;关于伪证罪的主体,其他犯罪中的被害人应独立成为伪证罪的主体,记录人作为伪证罪的主体不合理,有待通过立法予以完善;关于伪证罪的犯罪目的,由于其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应取消"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刑法规定;关于伪证罪的刑事责任,应增设罚金刑,丰富伪证罪的刑事责任实现方式,另外还探讨了身份对责任的影响,力图实现责任认定的个别化、精确化。  相似文献   

9.
完善中国民事诉讼中的证人权利保障制度是解决证人作证难、不愿作证问题的关键.对此应明晰证人经济补偿的标准,以及证人获得补偿的条件、补偿费用的承担主体、证人经济补偿的方式.加强对证人人身和财产的保护,才可除去证人作证的后顾之忧,还要扩大证人保护的范围,建立证人保护的事先预防措施.  相似文献   

10.
论证人特权     
陈娟 《理论界》2007,(7):65-66
证人特权是指在特定范围内,具有作证义务的人,基于特定身份、特定原因,依法享有的拒绝作证的权利。其内涵与证人能力、证人作证豁免权有显著的差异。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国家大多对证人特权有法律规定,只是详略不同,其内容包括不强行自证其罪的特权,基于配偶亲属关系而享有的特权,基于职业秘密而享有的特权,基于公务秘密而享有的特权。我国应基于证人特权的合理性与传统的社会伦理道德要求,顺应国际司法的潮流,完善我国的刑事诉讼体系,对证人特权做出详细的法律规定。  相似文献   

11.
吴占英 《理论界》2005,(12):116-117
妨害作证罪是现行刑法新增设的罪名。围绕该罪的客体特征和客观特征,学界存有较多的争议。本文对这两个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2.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向国家机关作虚假告发,意图陷害他人的行为。由此可见,构成诬告陷害罪,必须具备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诬告陷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捏造犯罪事实,对他人进行诬告的行为。首先,必须有捏造他人犯罪事实的行为,这是构成诬告陷害罪最基本的特征。如果没有捏造他人犯罪事实的行为,或者虽然捏造一些事实,但不是犯罪事实,均不能构成诬告陷害罪。只要捏造的犯罪事实,可以成为对被陷害者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而不必要求其列举出所捏造的罪行的证据材料,那么这种捏造的犯罪事实,就造成了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严重危害。其次,必  相似文献   

13.
论公民拒证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拒证权,简而言之就是公民抑或证人拒绝作证的权利.这个概念的字面含义并不复杂,复杂的是,这项权利在立法和司法中须分清主体是谁、什么是诉讼意义上的证人、证人的范围、作证的法律特征、谁有权拒证以及谁应当依法作证等诸多问题.  相似文献   

14.
论诉讼诈骗及其性质认定——与董玉庭商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诉讼诈骗尽管妨害司法机关正常活动,具有妨害司法罪(包括妨害作证罪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某些特征,但从“侵犯法院审判秩序”的角度进行分析和评价是不妥的。因为行为人提起民事诉讼只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才是目的。由于诉讼诈骗行为从本质上讲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和特征,所以从侵犯财产所有权角度分析才是正确的。现行《刑法》基本上能对所有诉讼诈骗行为进行评价,留给立法解决的问题只是进一步完善而已。  相似文献   

15.
对证人证言进行审查判断主要有两方面的任务:一是审查判断证人证言的真实可靠性;二是审查判断证人证言能否与案件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相互吻合,形成证据链并足以确实充分地证明案件的基本事实。对证人证言的审查判断应着重审查证人的作证资格、作证能力、作证心态。  相似文献   

16.
远程作证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使证人远程作证成为可能,证人出庭作证有利于查明案情,提高审判效率,实现诉讼结果的正当性,维护司法公正。只有在制度的保障下,远程作证的价值才能得到最大的发挥。证人远程作证的制度规范应包含四个方面内容:远程作证的申请阶段,明确可申请远程作证的各项情形;远程作证前的准备阶段,提供程序及制度保障;正式庭审阶段,明确远程作证的具体流程及各方职责;签字确认阶段,确保资料完备,存档备查。  相似文献   

17.
《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的妨害安全驾驶罪,可以改善以往对妨害安全驾驶行为的"形式化"认定和"重刑化"处理.该罪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具有社会性和公用性,且处于载客营运状态,一般主体实施的妨害行为不要求对驾驶人员造成实际伤害,也不要求完全取代其正常控制.驾驶人员实施的妨害行为不以遭受袭击为前提,其殴打行为具有主动性和违规性.宜将本罪定位为准抽象危险犯,对是否符合法定行为样态进行抽象审查,对妨害行为的危险属性开展具体判断.区分此罪与彼罪,应以罪刑均衡为判断目的 ,以危害结果为判断指引,以危险相当性为判断标准.对驾驶人员的妨害行为与正当防卫的区分,应立足刑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综合判断.  相似文献   

18.
证人作证制度的道德维度思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陶杨 《兰州学刊》2007,1(2):123-126
证人作证制度是证据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提高证人作证率一直是各国立法努力的方向.然而证人本身也是处于复杂的社会关系网中,在道德维度上存在着个体差异,证人制度也应当对这种需求予以考虑.而我国证人作证制度却未考虑到个体的道德需求,只是以一种圣人之德来对证人作证义务予以普遍性的要求.缺乏证人免证特权的规定,也就成为我国制约证人作证率的一个瓶颈.  相似文献   

19.
我国目前的证人制度包括民事诉讼证人制度、刑事诉讼证人制度和行政诉讼证人制度,依照规定,证人作证是一项法定义务.然而,证人制度在审判实践中实施效果不理想,普遍存在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或作伪证的现象.从法理角度而言,完善我国证人制度,应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法与情的关系和证人宣誓与作证效果的关系.  相似文献   

20.
中英两国刑事证人制度中在证人的范围、证人的资格与作证的强制性方面具有较大的差异。英国证人制度的基本合理因素给予我们的启示有三点 :( 1)淡化证人的诉讼身份或角色意识 ,追求证人的实质内涵 ;( 2 )树立和强化对证人意识能力的认识 ;( 3 )重新审视对证人强制作证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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