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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分析了我国现行公司强制清算终结制度的制度规定,探讨了现行制度规范在实务中的适用,指出我国公司强制清算终结程序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可以从完善我国公司继续制度、重新设定债务清算协议成立的条件、制定统一的司法解释规范强制清算终结程序等几个方面完善我国的强制清算程序的终结制度。  相似文献   

2.
公司强制清算是指公司在被解散以后,由于发生法定事由,人民法院依法介入公司清算事宜,负责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从而终结公司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我国现行<公司法>并没有建立严格意义上的强制清算制度,现有的特别清算方式尚难以达到有效监管.增设强制清算制度不会破坏现行公司清算制度的总体框架,且更能保障公司清算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保障债权人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白莉 《新疆社会科学》2011,(3):97-102,164
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是确立公司清算制度的价值取向,是公司清算中的核心问题,也是稳定市场交易秩序和维护市场信誉的前提。文章就我国《公司法》中,对普通清算程序和强制清算程序中的相关行为进行监督的机制现状和问题展开讨论,继而提出以债权人利益保护为出发点的完善建议,以防止在公司清算中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发生。  相似文献   

4.
公司非破产清算中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公司清算可以分成破产清算和非破产清算两大类, 现实中存在许多自愿解散、被勒令关闭、吊销执照的公司, 按照法律规定这些公司的清算通常属于非破产清算, 应当由公司法进行调整。但是事实表明许多这样的公司并不开展或者并不依法开展清算活动, 因此公司的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本文将针对这一问题分析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上的原因, 在此基础上对非破产清算中如何进一步加强对债权人权利的保护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5.
分析公司解散清算僵局的表现、成因及制度运作的司法救济问题。指出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清算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从明确公司解散清算义务人的概念、范围及其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6.
本文主要阐述了外商投资企业特别清算中的实务问题,探讨解决的法律对策,并提出相关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7.
公司因其经营失败或其他原因而终止解散时应依法进行清算 ,以体现出对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均衡保护。现行《公司法》虽赋予了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会 (董事会 )、有关主管机关以及人民法院特定情形下的清算义务与职责 ,但在具体运用上仍存在缺陷。应通过建立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完善公司终止时的非破产清算制度 ,以及确立人民法院在债权人利益保护中的最终地位、充分发挥司法审判的功能等途径来实现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  相似文献   

8.
新《公司法》已经将营业执照的情形规定为公司解散的原因。这表明,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与其他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的原因一样,也需要经过清算以后,公司才能消灭。面对这个问题,我们只有构建严密的法律责任体系,使清算人不敢怠于履行清算义务,不能任意逃避法律责任,以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9.
论公司清算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公司清算是终结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行为.我国存在着多种公司破产后不清算的情形,这些情形造成公司债权人利益受损、国家税收流失等后果,并严重危害到市场交易安全.鉴于此,应在借鉴国外立法及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明确清算中公司的地位,完善清算人制度,增设特别清算制度,完善公司的清算程序和破产救济机制,从民事、刑事、行政角度构建清算责任追究机制.  相似文献   

10.
公司清算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清算是依法定程序清理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处理其剩余财产并最终终止公司法律人格的法律制度。现行法律的相关规定混淆了清算义务主体和清算实施主体的区别。正确界定清算义务主体和清算实施主体的地位及其关系 ,承认债权人对清算方案和清算报告的确认权与撤消权 ,是完善公司清算制度的需要。  相似文献   

11.
吴长波 《兰州学刊》2007,(5):120-124,42
在公司清算中,之所以出现公司解散后长期无人清算或根本没人清算、清算中出现各类损害以债权人为主的利害关系人利益的情况,一个主要的原因就在于法律对作为清算义务人(也有人称之为清算主体)的股东之责任规定不够明细.为保障公司解散后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实现以债权人为主的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在《公司法》中对股东的民事责任加以具体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12.
韩业斌 《学术界》2012,(5):203-211,289
股份有限公司进入清算阶段需要选任清算人进行清算,根据南京国民政府公司法的规定,清算人的选任方式有董事当然为清算人,章程中预定清算人,法院选派清算人,股东会选举清算人等几种方式。公司清算的主要程序有了结现务、清偿债务、分派剩余财产。股东会在公司清算完结登记之前仍然是公司最高权力机关。在公司实践中,司法院能够根据实践需要及时作出相应的解释,以弥补成文法的不足。  相似文献   

13.
我国私营企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清算制度作为企业退出市场之前的重要制度,对私营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任何企业在退出市场之前必须通过清算,也只有通过清算,企业才能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但由于我国目前清算法律制度存在若干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私营企业顺畅地退出市场,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因此,需要立足我国的国情,适当借鉴相关国家的立法,贯彻社会本位、公正和国家适度干预的原则以完善之。  相似文献   

14.
我国破产法没有区分可能采取的拯救与清算程序,统一按照清算程序的支付不能与资不抵债标准概括申请与受理条件,无形中提高了立案标准,推迟了立案时间,造成申请难、受理难以及法律适用难。本文的主要学术思想有两个,一是破产立案标准采用抽象的概括主义模式与我国的成文法以及司法传统不相适应,折中的列举主义有利于加强破产法与强制执行程序以及公司法的僵局与清算制度的衔接,有利于解决破产申请与受理上的法律适用难;二是降低受理门槛,将“支付不能与资不抵债”下单一的偿债标准降低到“财务危机”下偿债与经营标准满足其中之一就可,保障现代破产法预防与整顿经济秩序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15.
对“公司+农户”组织模式的反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对当前我国“公司+农户”组织模式困境作了较为深入的剖析。一是对公司和农户签订的契约环境进行分析,找出“公司+农户”组织困境产生的根源。二是对履约过程中的障碍进行分析,找出“公司+农户”组织运行的困境。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公司+农户”组织模式改进的建议:通过提高农户的组织化程度,构建有效的治理结构,摆脱集体行动逻辑的困境;扩大农户生产规模,提高自我履约能力;双方建立起真正的利益共享机制;政府体制进行改进和互补性制度的安排。  相似文献   

16.
常鑫 《理论界》2013,(12):87-90
2013年上半年,我国出台的《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志着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雏形在我国已基本显现。保险具有社会管理功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的社会管理功能主要体现于对受害人的赔偿、分担政府管理压力、分散企业风险、增强企业环境管理能力。  相似文献   

17.
社会权作为基本权利,不仅具有主观权属性,也具有客观法属性,这为社会权可诉性的"司法与准司法"路径提供了宪法依据。宪法诉讼是社会权在宪法层面可诉性的本源路径,我国宪法诉讼应采用"最低限度主义",通过运用宪法明示性条款直接保护社会权、通过审判发现宪法中的默示性社会权等方式缓慢稳妥地促进社会权的司法保护。宪法解释是中国语境下社会权可诉性的路径,我国宪法解释宜采用"原旨主义"解释方式。在宪法层面,通过对宪法条文涵义与国家政策的宪法解释来保护社会权;在民法层面,通过对基本权利的第三人效力的解释来保护社会权;在行政诉讼法层面,通过肯定性行政救济手段与扩大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来保护社会权。  相似文献   

18.
当前,我国产权型保障房的退出方式可区分为主动退出和强制退出,构建公平、合理的退出机制是使产权型保障房回归"公共产品"价值属性的保证。完善产权型保障房的退出机制,须从分析退出机制的现存问题入手,以"有限产权"向"共有产权"理论的过渡为视角,重塑产权型保障房的物权属性,建立政府回购体系,推行交易的"内部循环"并制定统一的退出事由和多元化的退出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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