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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社会保险》2013,(1):53-54
文件字号:津人社局发〔2012〕68号发文时间:2012年12月5日执行时间:2013年1月1日内容摘录:一、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年龄问题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满60周岁不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且具有本市正式户籍的城乡非从业居民,可以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二、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及其补贴标准问题(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年缴纳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600元、二档900元、三档1200元、四档1500元、五档1800元、六档2100元、七档2400元、八档2700元、九档3000元、十档330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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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企业一女职工,今年4月年满50周岁,全部缴费年限7年,到达退休年龄缴费不满15年,不符合退休申报条件,该如何办理才能领取养老金?赵茜赵茜读者: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58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照国家及天津市相关规定确定的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且全部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在用人单位或个人缴费窗口继续延长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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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扩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90号)、《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2〕18号)和《关于扩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所涉及参保人群待遇支付的经办意见》(津社保医〔2012〕4号)文件精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2012年1月1日起享受与城镇职工相同的生育保险待遇。一、概述(一)生育保险概念是指国家通过《社会保险法》,对生育职工予以经济、物质等方面的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政策。(二)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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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是2014年10月审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人员,12月确诊为职业病,2015年2月认定工伤并确定伤残等级为五级,请问我能否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刘玉刘玉读者:根据《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津政令〔2012〕50号)文件第26条规定"职工退休后确诊为职业病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本规定自2012年3月5日起施行。《职工退休后确诊职业病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发标准等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12〕375号)文件规定"职工退休后被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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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年伊始,对于想要小孩的夫妇来讲,生育保险的调整,也许是您和您的家人最关心和关注的问题。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61号)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明确生育保险支付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68号)文件精神,自2015年1月1日起,天津市再次提高了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标准,为方便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及时、准确了解政策调整情况,我们专题作一政策解读。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