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正> 犯罪构成是刑法规定的、能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从而为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的一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统一体。类推是对刑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的犯罪比照刑法分则最相类似的条文定罪判刑。这两者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 (一)犯罪构成是行为人负刑事责任的基础。不具备犯罪构成的行为,由于缺乏负刑事责任的基础,所以不能类推。  相似文献   

2.
罪行法定原则 ,乃是刑法的基本原则。用近代刑法之父费尔巴哈在其刑法教科书中的表述 ,即是“没有法律就没有犯罪 ,没有法律就没有刑罚”。[1] 其固有含义是 :对行为人的定罪与判刑必须以刑事法律的明文规定为限 ,如果刑事法律中对某种行为或不行为未加以规定 ,即便该行为或不行为对社会有严重的危害性 ,也不能对其定罪判刑。该原则的产生最早可以追溯到罗马法中“适用刑罚必须根据法律实体”的规定 ,但法学家们并未将其视为罪行法定原则。一般认为罪行法定的早期思想渊源应是 12 15年英王约翰签署的《大宪章》 ,该宪章第 39条规定 :“对于…  相似文献   

3.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的我国刑法(以下简称新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五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就是说...  相似文献   

4.
刑法中的法律拟制是立法者为维护法律稳定、追求罪刑均衡的生动体现,通俗地说就是将原本不属于某种刑法规定的行为也按照该刑法规定处理,是立法者在进行立法规制时的特殊规定,故而不能推而广之适用于其他刑法条文,仅限于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形。通过对我国现行刑法典的大致梳理,可以发现,我国刑法总则和分则中都存在诸多法律拟制规定,典型的如:刑法总则第九十三条第二款将部分非国家工作人员拟制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规定等;刑法分则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款将非法拘禁罪拟制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的规定等。  相似文献   

5.
我国<刑法>中没有关于聚众犯罪的统一规定,导致<刑法>分则的相关规定界限模糊,刑事司法解释对聚众犯罪定罪处罚的规定存在缺陷,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聚众犯罪存在困难.为使我国有关聚众犯罪的法律规定更加规范和科学,应当在<刑法>中明确聚众犯罪的概念,统一聚众犯罪的行为方式,统一规定暴力聚众犯罪的转化犯,结合不同的犯罪情节协调聚众犯罪的法定刑,扩大聚众犯罪的罪名范围等.  相似文献   

6.
对于法无明文规定的行为,是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不认为是犯罪而不处罚呢?还是采用刑事类推原则定罪判刑呢?这个问题,在不同的国家中,不同的历史阶段上,采用了不同的原则。 对于法无明文规定的行为,我国早在秦汉时期就采用了“比附援引”的原则。列隋朝时期成为定例,一直延用到民国初期。 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意大利刑法学家、刑事古典学派创始人贝卡利亚,针对当时欧洲残酷专横的封建刑事制度,要求确定罪刑必须严格地根据法律明文规定,提出法无明文不为罪,不受处罚的原则。既反对类推的运用,也反对对法律的扩张解释。这个原则被一些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现在,如法国、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仍然采用这个原则。但是,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实践中或在理论上,都没有真正实行罪刑法定的原则,也从未完全否定类推的应  相似文献   

7.
罪刑法定主义的核心是“罪刑法定”原则,即法律没有预先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所以,罪刑法定主义要求我们,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必须依据行为发生之前法律有否明文规定为犯罪,不能依其他法律条文类推定罪,也不能依新法律追溯既往的行为。罪刑法定主义同“罪刑法定”原则是有区别的,它除了涵有“罪刑法定”的基本原则,还蕴含着刑法内部关系的对立统一性。因此作为罪刑法定主义来理解反映的是法制建设与经济基础的对立统一关系,犯罪构成要件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国家、集体与个人权益的对立统一关系,刑法的改革与稳定…  相似文献   

8.
张明楷 《社会科学》2008,19(4):67-78
以忠诚义务说为理论基础的无限制的属人主义,缺乏合理性与可行性,属人主义应与保护主义相结合,当中国公民在外国的行为,侵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法益时,即使行为地的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也应适用我国刑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当中国公民在外国的行为,并未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与公民法益时,如果行为地的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就应当类推适用刑法第8条的但书规定,不适用我国刑法,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9.
刑法身份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定罪量刑具有影响的一定的个人要素或一定的单位附属条件.它可以分为自然人刑法身份和单位刑法身份.自然人刑法身份指法律规定的,对定罪量刑具有影响的一定的个人要素;单位刑法身份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定罪量刑具有影响的一定的单位附属条件.自然人身份犯则是指法律规定的以实施犯罪的自然人在行为时所具有的自然人刑法身份为定罪要件或法定量刑情节的犯罪.在解决不同种刑法身份者共同犯纯正自然人身份犯的定罪问题时,应当综合评价各种学说,结合"犯罪构成符合说"按照法条竞合的原则处理.  相似文献   

10.
论牵连犯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牵连犯是罪数形态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刑法总则对此虽无明确规定,但在刑法分则中,对一些有牵连关系的犯罪规定了各种不同的处罚原则。对于法律没有规定的具有牵连关系的犯罪如何处理,近来在学术界讨论日趋热烈。同时也成为困扰司法实践的一个重要问题。作者认为,对于牵连犯简单的否定或者只是归于“法律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没有规定的从一重处”的做法皆不可取。应当明确牵连犯的范围,根据罪刑相适应的原则确定科学的处罚原则。牵连犯是指为了一个最终的犯罪目的,而其方法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牵连犯的牵连关系实质上就是方法行为与本罪行为之间牵连关系,对其认定应采主客观相统一的观点。在处罚原则上应以罪刑相适应为指导,对刑法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刑法没有规定的采用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1.
论我国刑法中的法律竞合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刑法中的法条竞合,亦称法规竞合,是指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刑法分则条文,这数个刑法分则条文之间存在重合或交叉关系,只能选择一个最相适应的刑法分则条文作为定罪量刑的法律依据,排斥其他刑法分则条文适用的情况。我国刑法理论对法条竞合的研究并不充分,各种观点大同小异,只是在法条竞合的适用上有“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与“从重选择”之争。分析这些观点,总感有些不如人意,似有探讨之必要。  相似文献   

12.
本着遵循“预备犯原则上不处罚”和刑法之谦抑性的价值宗旨,我国刑法总则关于预备犯的处罚应作以下调整:(1)将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改为:对于预备犯,刑法分则有明文规定的才处罚,按照法律明文规定的处罚标准追究刑事责任。(2)在刑法分则中,有选择地对需要处罚的具体犯罪的预备犯的规定区别于基本犯(既遂犯)的刑事责任。(3)继续保留刑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关于犯罪预备的概念。  相似文献   

13.
王烁 《理论界》2011,(2):66-67
法条竞合是刑法制定和运用过程中的常见现象,正确地适用法条竞合原则对于定罪量刑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刑法理论通说中法条竞合的适用原则是以特殊法优于一般法为原则,以重法优于轻法为例外。但从我国法律的条文规定出发进行研究,重法优于轻法应当是我国刑法法条竞合适用原则的基本原则。  相似文献   

14.
王忠平 《理论界》2010,(10):83-84
目前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刑事立法,都或多或少地将非法持有管制物品的严重危害行为予以犯罪化。例如,德国刑法典、瑞士刑法典、我国香港、台湾刑法也有类似或相同的规定。我国新刑法,在分则128条、130条、172条、282条第二款、297条、348条、352条等规定了持有型犯罪,使我国刑法有关持有型犯罪的类型得到进一步完善。本文主要从持有型犯罪的特征、持有行为的法律性质及持有型犯罪的立法完善建议几方面对持有型犯罪进行探讨和论述。  相似文献   

15.
持有是不同于作为和不作为的第三种行为方式。持有型犯罪是指行为人掌握、控制国家法律规定禁止持有的特定物品,触犯刑法,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持有型犯罪只能由故意构成。在认定某一持有型犯罪所侵犯的客体时,应以刑法分则的规定为标准。只要法律规定的持有条件的状态一经存在,即构成持有型犯罪  相似文献   

16.
刑法身份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定罪量刑具有影响的一定的个人要素或一定的单位附属条件.这里的"定罪"是指在确定对行为者适用刑法并追究其刑事责任或适用刑罚的前提下才予以考虑的确定具体罪名的司法活动或立法活动,有别于确定刑法适用范围、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活动."量刑"指的是在定罪的前提下对行为者选择适用刑种和刑期,甚或包括免除刑罚的一种司法或立法活动.刑法身份具有法律事实特征、本质特征和刑法性特征,可以分为:自然人刑法身份与单位刑法身份,定罪刑法身份与量刑刑法身份,主体刑法身份与对象刑法身份,明文规定式刑法身份与暗含式刑法身份,积极刑法身份与消极刑法身份,自然刑法身份与法定刑法身份等.身份犯之身份,是指法律规定的行为者在行为时所具有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个人要素或单位附属条件.其除具有刑法身份一般特征外,还具有犯罪主体依附性特征和时间性特征.  相似文献   

17.
对于法无明文规定的犯罪行为如何处理,在各国刑法中基本上有两种不同规定:一种是采取“罪刑法定”,原则不处罚;一种是实行“类推”制度。 罪刑法定要求法无明文规定的行为不为罪,不处刑。这是在反封建社会的君主专制中产生的原则。反过来也就要求刑法中明确详尽地规定各种犯罪构  相似文献   

18.
罪刑法定原则,又称罪刑法定主义,其基本含义有二:即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简称“法外无罪,法外无刑”。它强调定罪量刑必须有一个客观的、为人们悉知的法律标准,从而更好地保护人民的合法权利,更好地打击和预防犯罪。1997年3月14日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的第3条规定:  相似文献   

19.
渎职侵权犯罪实证研究——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公共财产或者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渎职侵权犯罪规定在我国<刑法>分则第九章,共计23个条文,42个罪名.  相似文献   

20.
关于危险犯的犯罪形态及其具体认定,我国刑法学界争论不休,这也给司法实务带来很大影响.这些理论争议通常脱离了中国立法与司法相冲突的实际,陷入误区.建议在分则增设相关条文予以明确规定,如果行为人虽然造成了法定危险状态而成立危险犯的既遂,但自动有效地防止了实害结果发生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刑罚处罚.增设条文之前,应尊重法律拟制,并立足中国刑法解决危险犯犯罪形态的具体认定问题.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